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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节

      婷玉给俩小子扎完针,白姨逗了孙子一会儿便走了。剩下姐俩在书房,一个教孩子们念书,一个自己写书,偶尔聊聊谈谈,时间倒也过得很快。

    不知道余薇和那位外国青年是什么时候走的,一直到下午,小菱小野跑来找妈妈回家吃饭,顺便和两个小弟弟玩了一阵,直到白姨来接人。

    白姨对苏杏的行事作风颇有微词,对自己儿媳和孙儿却是真的好。

    晚饭做好了才过来,和婷玉一人抱着一个小子回了家。

    苏杏喂了小福它们,小菱抱着小吉猫,娘仨也回家吃晚饭去了。

    由于俩小随爹,不爱吃青菜,柏少华不得不把青菜的造型做得别致有趣些,譬如培根包莴笋,菜包肉等;蔬菜本身味道清甜,加上调料的烹制,可谓色香味俱全。

    尽管吃过很多次,尽管看起来很好吃,每次吃饭一想到蔬菜那股青青的味道,小菱、小野的脸还是皱成一团。

    “爸爸小时候也要吃这么多菜吗?”小孩甚是苦恼。

    天天吃,烦不烦?

    “当然,”柏少华在一碟青菜里挟了一根,在儿女万分同情的目光下淡定吃了,“爸爸小时候有什么吃什么,不能挑。”必须营养均衡。

    喜欢吃肉是长大后养成的习惯,放牛吃草的缘故吧?

    俩小见父亲吃的是纯青菜,尤其是他刚吃完一根,旁边的母亲又给他挟了一筷子青菜时,简直替父亲掬了一把心酸泪。自己的好歹有些肉,于是心理特平衡地开始吃了。

    柏少华无语地看看堆在自己碗里的青菜,又看看苏杏,那眼神仿佛在问:孩子妈你啥意思?

    “榜样,榜样。”苏杏提醒他,而后瞪着满眼惊恐的孩子们,“小时候不吃,长大后就要这样子吃。”

    说罢,瞪着孩子爸,目光示意他碗里的菜。

    “快吃。”

    她不想插手的,可孩子爸啥都好,就是挑食这方面的教育有点温吞,实在看不过眼。

    “我记得你讨厌香菜。”孩子爸不动,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啊孩子妈,别忘了家里谁掌厨~

    苏杏一脸假笑,“我吃香菜会头晕,而且孕妇不能吃。”少吃也不行,舍得孩子受苦尽管来。

    柏少华望着她那张得意的脸,默了默,拿起筷子,目光严厉地盯了孩子们一眼,“好了,快吃。”

    算她狠。

    身先士卒,在悲催父亲的带领下,孩子们欢快地吃起菜包肉来。

    吃过晚饭,一家四口出去散步。

    “今天余薇来找你?”苏杏忍不住问。

    “你看见了?”柏少华微讶,见她点头,不由笑了笑。

    本来不想说的。

    “跟她一起来的那个人是我弟弟,他的母亲是我父亲的现任……”

    柏少华这位弟弟带来一个任务,他们的三哥有意在华夏作投资项目,商场、酒店这些肯定有,让柏少华当法人代表打理一切事务。

    那位三哥很聪明,他拉拢好几个外资企业,先和华夏当地政府打好关系,一切就绪之后才通知柏少华。

    有外商进入协助政府开发整个乡镇,这么好的事没人会拒绝,也不允许别人拒绝。前段时间,政府与投资商合作开通的山路就有柏少华三哥的一份功劳。

    对方提出让柏少华当法代,说他是自己人信得过。不管谁拒绝,那位三哥以及其他外商都会离开当地去别的地方投资发展。

    他们很清楚华夏官员重视政绩,当地政府不可能看着煮熟的鸭子飞到其他窝里下蛋。

    所以,如果柏少华拒绝,等于给当地政府找麻烦。

    形势逼人,柏少华答应了。

    “这跟余薇有什么关系?”苏杏不解,“她男朋友认识你三哥?”

    柏少华笑了笑,“她那位有钱的男朋友就是我三哥。”

    苏杏愕然站定,仰脸瞪着他,“你的意思是,我要和她当妯娌?!”这狗.屎般的缘分。

    “还早,她是他其中一个女朋友。”安抚她一下,继续道,“别把华夏那套人情关系浪费在她身上,大家各过各的,互不干涉。”意思是她爱咋咋滴,不必给他面子。

    他很了解苏杏的脾性,与不喜欢的人来往是在受刑,明说是不希望她委屈自己。

    “那样好吗?会不会影响你们兄弟感情?”

    “怎么会?”柏少华坦然微笑,“我们兄弟一向各顾各,不太在乎血缘亲情。所以今天没介绍你们认识,你别多想。”

    苏杏默然而笑,依在他的臂弯里小鸟依人。

    村路细长,路面或高或低,通往幽暗的小树林方向。孩子们不知恐惧,欢快地在路上戏耍玩闹……

    在外人眼里,南投那间商场是余薇的,其实也是柏少华三哥掏的钱。

    现在华夏是有选择性地接受外商投资项目,由于柏少华三哥的投资项目是绿色食品的技术栽培与产品开发,被安置在省城的另一边,那里有些半开发的贫穷小镇。

    经余薇私下推荐,余岚成为政府推荐担当有机蔬菜栽培中心的一名技术顾问。酒店建在省城通往梅林村的那条公路旁,附近的荒凉将被改成清幽僻静的小公园,和行人小径。

    为了给外商一个好印象,那条修到一半的公路终于被政府修完全程,直接从梅林、下棠等村的村边经过,耗资巨大。

    据余薇的描述,如果这次的投资项目能取得好成绩,商铺、物流等陆续有来,大家的美好生活指日可待。

    又是一个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的例子。

    人逢喜事精神爽,人们没有恶意地开着玩笑,说余家女人一个个都是好样的。先是余岚比余母强,如今余薇声名鹊起,已成为当地女人最羡慕的对象。

    至于她的功劳如何,只有当事人最清楚。

    外界的人们干劲十足,热火朝天。

    云岭村丝毫不受影响,继续过着平淡如水的日子。

    不知不觉到七月份了,小菱小野开始放暑假,一个要被送回唐朝宁先生那里学艺,一个在家里跟姨母开始学巫医术。

    俩姐弟极少分开过,小野得知自己一个人去宁哥哥家,有点小情绪。

    柏少华担心苏杏挺着肚子回古代陪儿子会吃苦头,便允许小菱在唐朝陪弟弟过了一周才回来。

    第442章

    世界那么大,世事那么复杂,人心也那么复杂,做人要学会揣着明白装糊涂。

    尤其是一个聪明人。

    毕竟世上普通人居多,一个聪明人能在世上活得很光鲜轻松,但想觅得一知心人就没那么容易了。

    因为聪明人比较理性,很难不去计算自己在一段感情里需要投入多少才有一个满意的收获,或者自己投入了多少,就应该有多少收获。

    但是,不管是聪明人还是普通人,都不喜欢被人算计。

    柏少华知道自己妻子是双异能者,一个是速度,一个是穿越,就在她替婷玉破除心魔的那天。他一直对婷玉抱持警惕,正如婷玉防贼似的防着他接近苏苏。

    那天,孩子们的躁动让他以为她对孩子妈心怀不轨,所以施了精神催眠诱她说出真正的意图。

    结果无意中得知,他的妻子除了速度,还有一个为人惊叹的技能。

    穿越技能,除了她,他活了这么久未曾见过第二个拥有这项技能的人,顶多有瞬移的。所以,他知道柏少君的追踪器找不到她,也知道不能把她吓跑。

    一直以来,苏宅和休闲居各有戒心,互相防备,能不能发现对方的本事要看各自的能耐。

    婷玉知道他们的本事,而他们也知道她们的。

    唯独苏杏不知道,又或者佯装不知道。

    她的性格大家心里明白,若知道自己的底细被人发现了八成会躲起来,若发现隔壁家住着一群异能者九成是跑了。

    若真心为一个人好,绝对不赞成她一辈子过着惊弓之鸟的生活。

    所以,大家选择沉默,让她自己用心眼去看,去选择该如何对待周围的人和事。

    苏杏生性多疑,自她入住云岭村之后无论与谁都保持一定距离,从不轻易相信别人,也不苛求别人相信自己。

    她以为邻居们很注重个人隐私,不会到处安装监控器。

    事实上,休闲居的人刚搬进村的时候只在自己家周围安装了,没在村里安装,生怕引起邻居的不快。但,村子旁边的深山老林已经被他们承包下来了。

    里边是他们的地盘,为防有人从远山那边潜入村里,他们在一定范围内装了监控。而她,半夜出去遛狗练习异能的时候,正好在他们的监控范围之内。

    老实说,他曾经怀疑她是老头子派来钓他的,加上脑子的毛病作怪,和她保持着邻里之间的和睦与距离。

    发现她的异能时,他以为是政府或者其他机构派来的奸细。

    于是派人查她的底细,一边等她的动作。

    谁知她天天躲在屋里,还天天被人上门找碴。直到大表姐找来,与他谈起大舅念叨的那位小姑娘,这才放下戒心,恣意轻闲地坐在一旁看她被人找碴,看她疲于应付。

    那段时间里,他见识了普通人也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择手段,置无辜的人于死地。

    也见识了她的反击有多无力。

    像她这种人,在大舅那种文人堆里算是一头小老虎,未成年那种。但在乡野间,她就是一只小家猫,连野猫都算不上,被一群泼妇莽汉打得无还手之力。

    幸亏她有几个像样的朋友,不然……

    她这种战五渣也敢落户偏僻乡野,不知哪来的胆子。兴许被身上突然激发的异能给吓着了,推了工作,推了学业,推了师长们的一番苦心,痛并快乐地跑到乡野山村躲着。

    奇妙的缘分,意外的巧合。

    他故装不知她懂异能,故作不知她就是大舅一直寻找的炸毛小姑娘,故作不知她被人找碴。

    不但他装糊涂,还让大家伙装糊涂。

    看看她能撑多久,看看她什么时候跑来与他们结盟,向他们求助。

    渐渐的,她果然出来了,隔壁这群无害又无知的邻居赢得了她的信任。就像一只藏在树洞里的小松鼠,以为外边的人类不知道它是异类,所以很放心地走出来。

    可她出来不是为了找他们结盟找靠山,而是纯玩。

    一阵狂风暴雨过后,吓得她拎起小包袱连窝都不要就走了。

    她走了之后,他一觉醒来没什么特别的感受。只是,当他站在田边看了看,发现眼前广阔的田野,缓缓淌过的河流,连绵不绝的远山,在一夜之间黯然失色。

    忽然觉得,自己在这座小山村落户是一个多么可笑的决定。

    这哪成?

    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原定的地方被挪作他用,再选别的地方又要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