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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少贫嘴,找不到就去别处请,县城去了没?没有的话再去隔壁县,只要肯跑肯砸钱,我就不信找不到。”

    小阿福嘟囔了一句,“怎么没跑?我爹都好几天没回来了,再不回来,我都怀疑他拿着银子跑了。”

    顾子玉气的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如果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有几分情谊在,顾二少真想撬开他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装满了草。

    李瑾悠哉等着,完全不着急。

    顾子玉一直在观察他,见他挺沉的住气,对他嘴里的“起死回生”又多了一分好奇,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听听。

    “来,坐吧,我们谈谈,你觉得怎样能让归云阁起死回生?”

    李瑾侃侃而谈,“对于饭馆来说,吸引人的无非是装饰布局,能留住人的无非是菜肴,厨子再好,常年吃一道菜,还是会腻味,厨师普通,菜式新颖一样能大赚,每隔几天推出一个新菜式,再加上一个不算太差的厨子,还怕不能日进斗金?”

    顾子玉眯了眯眼,懒洋洋道:“你所谓的新菜式,是哪些?”

    顾家家大业大,顾子玉自幼锦衣玉食,难不成还有他不知道的菜式?

    “那我就举个例子,我相信豉汁蒸凤爪,滑蛋虾仁,咸鱼茄瓜煲,这些菜,你们肯定没吃过。如果二少想合作,我们再谈详细的不迟。

    顾子玉眸光清亮,只听菜名就挺有意思,“我如何知道这些菜有没有你说的这么神奇?”

    “我现在可以教给你们一道,中午推出,如果反响好我们再谈合作不迟。”

    阿福嘟囔了一句,“现在店里连个人都没有,如何有反响?”

    李瑾指了指脑袋,“想法都是人想出来的,我来时见街上有不少小乞儿,二少何不利用一下?您既然能开得起这家饭馆想必也不在乎几身衣服的钱,到时让他们站在门口,统一说辞,还怕招不来客人吗?”

    顾子玉用扇子拍了一下手,“这个法子可行,不知如何称呼你?”

    “叫我李瑾就行。”

    顾子玉让阿福把厨子喊到了跟前,让他暂时听李瑾差遣,主厨是个胖乎乎的汉子,笑起来很和蔼,李瑾让他准备了几块半肥半瘦的猪肉。

    若说李瑾最喜欢什么食物,非东坡肉莫属。所以这次他教厨子做的便是东坡肉。

    阿福也在旁边听着,时不时跑到顾子玉跟前汇报,他掰着手指头一样样数,小脸白白嫩嫩的,“白糖,姜块,葱,绍酒,猪肉,差不多就这几样,连个像样的食材都没有,能做成什么好菜?少爷,他不会来耍我们玩来了吧?”

    “你着什么急,等会儿不就知道了。”顾子玉拿扇子点了一下小阿福的额头,将懒洋洋地靠到太妃椅上,“来给你家少爷锤锤腿。”

    小阿福揉了揉脑袋,鼓着腮帮子走了过去。

    李瑾让厨子将五花肉刮掉,放入沸水锅内氽五分钟,煮出血水,再洗净,切成方块。再取出砂锅几只,用小蒸架垫底,先铺上葱、姜块,然后将猪肉整齐地排在上面,加白糖、酱油、绍酒、盖上锅盖,用旺火烧开后密封边沿,改用小火焖,至肉到八成熟时,开盖,将肉块翻身,再加盖密封,继续用小火焖酥。

    因为人手有限只做了十盘出来。他将其中一盘端给了顾子玉,顾子玉等的都快睡着了,闻到香味才清醒了一些,摆在眼前的成品菜都是码得整整齐齐的方块儿,红得透亮,色如玛瑙。

    单单看着就十分漂亮。

    他夹起一块尝了尝,眼睛猛地一亮,软而不烂,滑而不腻,真可谓一绝,他吃过不少肉,味道这么独特的却是头一次吃到。

    他忍不住吃了一块又一块,见他转眼的功夫就快吃完了,阿福瞪了瞪眼,就这么好吃?他们少爷可不是个贪吃的!

    呜呜,他也好想吃,见二少完全不给自己留,小阿福馋的口水都快出来了,一直用眼神控诉他们二少。

    顾子玉平日最爱逗他玩,此刻一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早将他忘了,一小盘总共也不过八块,他一连吃了七块,见只有最后一块了,阿福急的咳嗽了一声,他家少爷才想起他来。

    见他实在馋的厉害,顾子玉就赏给了他。

    阿福嗷呜一口就吃掉了!眼睛猛地亮了起来,好吃!望着空空的盘子,小家伙怨念丛生。

    顾子玉一脸餍足,唇角还沾了一丝油,完全没了风流二少的形象。

    他眼底满是惊叹,“就冲这味道,不愁没人喜欢!你想怎么合作?”

    李瑾勾了勾唇,“我有两个方案,二少都可以听一听,一是,这道菜你们可以选择买断,一口价二十两银子卖给你们,我不会再教给别人。”

    阿福瞪圆了眼睛,“二十两,你怎么不去抢?”

    再好吃也不过一道菜而已,他们归云阁生意都惨成了这样,他家少爷才不会当这个冤大头!

    被顾子玉用扇子敲了一下脑袋,他才讪讪闭嘴,尽管闭了嘴,他仍旧气呼呼的,腮帮子都鼓了起来,还没掏钱,就开始替他家少爷肉疼了。

    方案,买断这些词,听着就十分新颖。

    顾子玉笑了笑,“是我管教无方,让你见笑了,不过二十两确实贵了些,不知第二种方案是什么?”

    “二是我教的这道菜剖去成本,所赚的银子分我两成。”

    阿福又沉不住气了,“好端端的凭什么要分你两成?”

    李瑾也不生气,始终笑眯眯的,“就凭我教的菜这里没有,就算有,味道也不如我教的好。如果二少不想合作,我去清风馆也是一样的。”

    想到东坡肉的味道,顾子玉咬了咬牙,“成,那就分你两成。”

    等李瑾走了,小阿福还在念叨,“动动嘴皮子,就分走两成,少爷你被他坑死得了!”

    顾子玉敲了敲他的脑袋,训斥道:“越来越没大没小了,晚上回府,交给我两张大字,不写完不许睡觉!不合作,难不成让他去清风馆?再这么下去归云阁都要关门了,真能赚钱的话,给他两成还有八成呢,这你就不懂了吧?”

    小阿福快要哭了,呜呜他要睡觉!

    这天中午,归云阁门口并排站了十个小男孩,小男孩年龄都不大,虎头虎脑的,声音十分洪亮,一起念着,“来一来看一看啦,归云阁高金从金临城请了个神秘大厨,今日就要推出新菜肴啦,凡走进此店,无须消费就可以尝一块东坡肉,先到先得啦。”

    归云阁原本的名气并不比清风馆低,因为两家结了仇,大厨被拐跑了才落到这个境地,随着小乞儿的吆喝,听到的人越来越多,抱着尝一尝的心思,大家都停下了脚步,总归是免费的,万一难吃也没有损失不是。

    李瑾总共也就做了十盘,顾子玉吃了一盘还剩九盘,每盘有八块,一共七十二块,顾子玉请了个人维持秩序,按李瑾交代的只让前七十二个人进来。

    提前排队的见其他人想进都进不来,都忍不住沾沾自喜,盼了半天,总算吃了嘴里,香滑可口,色香味俱全,一个个都恨不得吞掉舌头!吃到的都忍不住拍手叫好,纷纷表示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出了店,大家还在念叨个不停。

    一传十十传百,东坡肉就这么火了起来,还有人特意花钱从排队的那儿买位置!

    有些吃货,吃完一块后,赖在店里赶都赶不走。

    “一会儿再过来?不行!小爷就在这儿候着。”

    “你们赶紧做去,做不出来,小爷今天就不走了。”

    镇上不少有钱人家的少爷,都来了,其中一位跟顾子玉认识,不满地抱怨着,“子玉兄,你也忒不够意思,这么好吃的东西竟然藏到现在,赶紧让大厨做!多少银子小爷都愿意买!”

    店里挤满了人,好不热闹。顾子玉让阿福回家请了好几个小厮来帮忙,仍旧忙翻了天。

    李瑾跟长明一起吃过饭,过来看了看情况。

    这时又有十盘出锅了,为了提前吃到,店里的少爷们出价一个比一个高,顾子玉又按李瑾教的弄了个价高者提前得之,单这十盘就赚了三十两银子。

    李家老太爷听说孙子为了一盘肉出价五两银子,气的吹胡子瞪眼,“这个小兔崽子一天不花钱就浑身痒痒,什么肉这么贵?李家再有家底也抵不住他这么败,什么?还给我买了一盘?花了十两银子?”

    李老太爷哼了哼,嘴角却忍不住翘了起来,“总算还有点孝心,端来给我尝尝。”尝了一口他直呼美味,“快,吩咐下去,让小兔崽子多买几盘回来,买不到就甭回来啦!”

    看到李瑾走了进来,顾子玉连忙将他拉到了二楼的雅间,“李兄快进来,你猜猜赚了多少?”小阿福像个小尾巴,跟在顾子玉身后,比他们少爷还开心。

    不等李瑾猜,小阿福就激动地说了出来,“你肯定猜不到,才十盘就赚了三十两。”

    虽然顾家家底颇厚,酒楼以前也曾赚过不少,但是也没有单靠一样菜,不过一会儿功夫就能赚几十两银子的,小阿福高兴坏了,顾子玉勾了勾唇,对李瑾的称呼都变成了李兄。

    李瑾笑了笑,“二少也别太高兴,这是第一天推出,很多人没吃过愿意出个高价,等时间久了,自然也就不值钱了。”

    第9章 某某现身啦!

    “这比我预期的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倍,李兄小小年纪,就有这一番本领,顾某着实钦佩。”他转身对阿福交代了一句,“去拿坛好酒过来,就拿那坛三十年的桃花酿,再吩咐厨子做点菜,我跟李兄喝一杯,祝合作愉快。”

    大夏朝民风开放,小哥儿出来做生意的虽然不多,却也不在少数,顾子玉现在对李瑾佩服不已,完全将他放在了对等的位置。

    李瑾拱了下手,“二少的心意我领了,酒就不必了,我来镇上还有其他事,得赶在天黑前回去,下次有时间,一定陪二少喝一杯。”

    顾子玉遗憾不已,“行吧,那就下次,就这么说定了。”

    现在李瑾在他眼底就像一个会行走的摇钱树,他还真怕李瑾转身去了清风馆,因此他姿态摆的极低,还将刚赚的银子全拿了出来。

    “这是刚赚的三十两,李兄收下吧,讨个吉利,既然定了二八分,以后就每十日结一次账,如果没问题,今天我们就签个契约书。”

    李瑾正缺钱,也没客气,直接将银子揣到了怀里,大致拟了个契约,两人就署了名按了手印。

    从归云阁出来后,李瑾先去街上买了一个竹篓,打算用它装东西,家里缺的东西太多,李瑾看到什么都觉得需要买。

    每次吃饭因为碗不够,一家人总分成两批吃,碗必须多买几个,不然来了客人都没法招待,油盐酱油醋也没多少,尤其是油,因为没多少,他阿姐总舍不得用,必须多打点才行。

    几乎每走几步就得停下来,买买买,最后又各买了两身衣服,扯了几匹布。

    路过书画店时同样添添添,砚台要了一个,毛笔买了一支大的,两支小的,加几块墨锭,还买了一大摞毛边纸,几刀宣纸。

    走了走了又给两个小家伙买了不少糖果和糕点,割了一大块肉。卖肉的老伯是个实在人,将剩下的大骨头都送给了李瑾,以至于到最后,李瑾的竹篓装的满满的,几乎背不动。

    他一个长相出众的小哥儿,一个人独来独往,又买了这么多东西,没一会儿就被镇上的无赖盯上了。

    这些无赖整日无所事事,就喜欢欺负落单的小哥儿和小媳妇,劫点色再劫点财,最美不过。街上人多,不好下手,他们不远不近地跟在了李瑾身后,打算跟上一段距离,没人了再动手。

    殊不知一个人将他们的小心思尽收眼底。

    “老大他朝客栈走去了。”

    “等等看。”

    李瑾来客栈是为了找长明,见他背了这么多东西,长明一双眼睛满是诧异,他张了张嘴,想问什么,终究还是没有问。

    李瑾笑着解释了一句,“家里短的东西太多,就多买了一些。”

    长明闷着嗓子说了一句,“我背吧。”

    李瑾感激一笑,“没事,我自己来就行,等背不动了再麻烦你。”

    长明嘴笨,只好点头,他跟老板说了一声,两人就一起离开了。

    “老大,还有个汉子,还要跟吗?”

    李瑾虽然长的好看,一身衣服却十分粗糙,脚上的草鞋也破的快露出了脚背,一看就是个穷小子,长的漂亮出身又低,这就像白白从天上掉下来个大馅饼,不咬一口简直天理难容,头目越看越觉得心中痒痒的。

    “跟!一个文弱的小子,有什么好怕的!”

    出了小镇,他们需要向右拐一下,前面是一条长长的土路,再往前是陈家村的旱地,刚拐了弯,五个汉子跟了上来。

    他们穿着青色的长衫,衣服做工很精细,布料也不错,一个个却吊儿郎当的,一看就不像正经人。其中一个直接走到了李瑾跟前,“这位小哥儿,难得来镇上一趟,不玩玩再走多亏。”

    瞄到李瑾的背篓里整整齐齐码着不少东西,他眼底闪过一抹贪婪。

    李瑾挑了下眉。

    “你们想干嘛?”长明脸色惨白,挡在了瑾哥儿身前。

    “想干嘛?你说我们想干嘛。”头目邪笑一声,伸手去捏李瑾的小脸,眼中的含义不言而喻。

    李瑾被他黏糊的目光恶心的想吐,他向后躲了一下,伸手捏住了头目的手,一使劲将他的手指朝后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