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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刚进到院子里,橘猫榛子倏地睁开了猫眼。见到林徽末,榛子立刻爬了起来,喵喵地叫着,踩着猫步就要往大主人那边走。

    大主人回来了,要摸头,要蹭蹭。

    结果,刚迈开一步,榛子就看到了大主人身后的男人,橙黄色的猫眼猛地一缩。什么摸头,什么蹭蹭,榛子立刻原地躺平,露着白乎乎的肚皮,一双猫眼可怜兮兮地看向林徽末,口中发出幼猫似的呜咽声。

    杨毓忻轻飘飘地扫了一眼色心不改的橘猫,橘猫立刻僵住,猛地翻身,也不呜咽了,老老实实地趴着,揣着手,大脸往爪子上一搭,只默默地看着大主人。

    嘤,那个男人好可怕。

    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家娘亲爱宠那跌宕起伏的心理活动,林徽末上前给林母请安后就将桂花糕和芸豆糕奉上。而后看着自家美人娘亲,挤眉弄眼,十分夸张地感慨道:“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儿子看到了娘亲才知晓,什么才是真正的美人。”

    林母嗔了他一眼,笑盈盈地道:“贫嘴。”而后看向杨毓忻,含笑道:“说到底,还是阿忻送的衣服好看。”

    杨毓忻缓缓摇头,道:“伯母天生丽质,这件衣裳不过锦绣添花而已。”

    比起林徽末热情洋溢的称赞,杨毓忻的表现显然要冷淡得多。但他的神情郑重,语气和缓但掷地有声,听着便觉得完完全全发自肺腑,十足的真诚。

    此言一出,不仅林母笑得越发灿烂,就连林徽末就一脸惊讶地回头看他,那眼神——

    啊呀,兄弟,这种甜言蜜语竟然是从你嘴里出来的?他没有听错吧?

    不过,两人倒不是在恭维林母,因为今日的林母,确实光彩照人。纵是有秣陵第一美人之称的江月白与林母站在一起,那光芒恐怕也要被她压下去。

    江月白虽美虽柔,却少了林母的雍容贵气,华美天成。

    杨毓忻昨日的见面礼,送林徽真的是匕首,送林母的却是一件云霞仙衣。极品宝器,攻防一体,还是杨毓忻金丹初期探索一处小秘境时寻到的,只是因为这件法衣是女式,所以被杨毓忻一直压箱底。

    这次来见林徽末的娘亲,杨毓忻就想起了这件云霞仙衣。

    哪怕杨毓忻出手掩下这件云霞仙衣上的灵气波动,让人看不出它半点不凡之处,单是这件衣裳的华美,就能够引得无数女修疯狂了。

    林母,自然也不例外。

    林母如今是越看杨毓忻越是喜欢。

    多么招人稀罕的孩子啊,温和懂事善解人意,要是个姑娘,她说什么也要抢来当儿媳妇。不过,男子也好,跟他末儿是至交兄弟,不也是她的孩儿。

    这么一想,林母看着杨毓忻的目光越发温柔起来。

    林徽末斜眼看杨毓忻,兄弟,没看出来啊。这才几天就将他娘亲哄得心花怒放,连他这个亲儿子地位都要往他身后排。

    杨毓忻冲林徽末弯了下嘴角,这是阿末的娘亲,他自然要好生对待。日后,日后纵是不能坐助力,起码不要成了阻力。

    林徽末眨了眨眼睛,最近他兄弟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啧,总有种毛毛的感觉。

    错觉?

    摇了摇头,林徽末看向林母,道:“娘,真真呢?这个时辰,他应该下学了吧?”

    一提起小儿子,林母叹了口气,道:“真儿闭关了。”

    “闭关?”林徽末挑眉,“真真说他要闭关几个时辰吗?”

    修道之人,闭关无疑是家常便饭,时间长度更是以年为计,闭关闭个十年二十年实属正常。只是,在辟谷之前,闭关会有一些限制,自然不能一闭数年,但一两个月没有压力。

    但他这个弟弟在闭关上却有着属于自己的坚持。或者说,当初林徽末手把手领林徽真入修行之道起,他这弟弟的想法就与其他的修士不同。

    为此,林徽末苦思冥想,完全不知道自己在传授自家小弟修行之道的时候究竟出了什么岔子,使得他家小弟这般与众不同。

    就拿打坐来说,盘膝而坐,五心朝天,这是修真界公认的最容易引天地灵气入体修行的法门,哪家修士不是十几个时辰甚至几个月几年都维持着这个动作。但他家小弟却异常嫌弃这个动作,非得研究平躺这个姿势能不能代替打坐……当然,他没有成功。

    林徽真:不理解你们这些盘膝打坐一连十天半个月腿却不麻的人类。

    闭关就更不用说了。他家弟弟能坚持三个时辰,林徽末都得想一想,他家小弟究竟受了什么刺激。

    林母单手托腮,幽幽叹道:“真儿说要闭关直到筑基。”

    林徽末:“!!!”

    林徽末的神情顿时严肃起来,不自觉冷下了眸光,低声道:“发生什么了?”

    林母默默地瞅着大儿子,“真儿在学堂与林徽宝发生了口角,打了一架,嘴角青着回来后就说要闭关,不到筑基不出关。”

    24.第 24 章

    林母倒没有将小儿子的话放在心上。且不说从炼气六层距离筑基有多么遥远,单是她这小儿子静不下来的性子就不适合枯燥的闭关。估计等真儿气消了就会出关吧。

    “林徽宝吗……”林徽末微微眯起眼睛,这林徽宝比他弟弟大上两岁,炼气七层,双灵根资质,是林家四房的宝贝疙瘩。那小子被四房上下娇宠着长大,要星星不给月亮,其性格也被惯得极为霸道奇葩。嚣张自不必说,还有那迥异常人的审美观。

    林徽宝爱吃,毫无节制地胡吃海塞以至于自己胖成了个球,塞两个林徽真进去都绰绰有余,将自己幼年还算清秀的脸蛋毁成了眼睛挤得看不到。但他偏偏还十分自信,认为这个状态下的自己才是最美的,林家其余人都丑成了渣渣。

    他弟弟和林徽宝也是孽缘,从入学的第一天就互看不顺眼,经常掐架。而他弟弟势单力薄,不像林徽宝身后还跟着几个狗腿子,吃亏不少。被外出历练归来的林徽末发现后,也不管自己是不是比林徽末大了七八岁,撸袖子就将那个胖小子收拾了一回。

    他弟弟是没有狗腿子,但他有他这个哥哥!

    小孩子打架他不管,但凭什么那个胖小子带人围殴他弟弟。

    那个林徽宝也是个乖觉的,虽然林徽末的一顿收拾没让他放弃怼林徽真,但再动手的时候,他那群狗腿子起码老老实实地窝在一旁不插手了,而林徽末也就默认他弟弟被这么一个永不言弃的牛皮糖黏上了。

    但这一回,他弟弟竟然被林徽宝刺激得闭关了,是不是那胖小子又不老实了,伙同那群狗腿子对他弟弟动手了?

    嗨呀,那胖小子胆子不小啊。

    见林徽末眼睫一垂,林母就猜出这个大儿子究竟在动什么念头,不禁摇了摇头,道:“行了,不用急着给你弟弟报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