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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哪怕世间正道多为善,但若是不小心碰到个伪君子呢。

    须知,这世间魔道,亦有正魔道与邪魔道之分。

    林徽末无意掺和两位金丹修士的斗法,他只想着如何带着身后的人全身而退。

    林徽末心中焦急,却不知他身后的人正想到:还好他今日早起时将这件狐裘粗粗炼制了一番,只是这狐裘只是凡品,只承受了一层精炼外加一个内嵌阵法便不能继续下去。不过,好歹是列入了法器之列,承受他一缕真元,不仅将碎石挡在,还没有出现丝毫破损。

    依旧这么火红鲜亮。

    阿末亲手送给他的狐裘,不说穿个几千年,最起码,几百年应该有吧。

    就在林徽末暗下决心,决意在两位金丹修士动手的那一刻,拼尽一身真元也要搅乱一丝气机,最起码要让杨毓忻逃脱的时候,有人动了。

    不是天尸老人,亦不是天刀门门主。

    一道雪亮的刀光霍然劈开了凝固的气机,只见到一把长约两米,寒光湛湛的长刀猛地向黑袍老者斩下,竟是一把在战场之上方得见一二的斩马刀。

    天尸老人侧身一躲,那把斩马刀的刀势落了个空。然而,那把看上去极为沉重的斩马刀竟是异常灵巧,刀锋一转,继续向天尸老人砍来。

    天刀门门主长啸一声,横刀加入战局。

    却见闪入战局的竟是一个身穿黑色劲装的女人。那女子面容清秀不足,英气有余。个头高挑,粗粗看去,比起林徽末还高了半头,跟杨毓忻差不多高。黑色的箭袖挽至手肘,露出来的小臂是可谓是肌肉遒劲,难怪握着那么一把分量不轻的斩马刀亦是轻松至极。

    林徽末一愣,脱口道:“玥姑娘?!”

    杨毓忻的眸光倏地冷了下来,玥姑娘?

    对于林徽末,杨毓忻不说十分了解,但七八分总是有的。

    林徽末这个人,率性至情。在他这里,既无富贵贫贱之分,亦无修士凡人之别。但待人接物之时,他的远近亲疏却是分得明白。

    像林徽末唤他“阿忻”,自是十足的亲密,只是这份亲密和兄弟相当,已是难得。而陌生一些的人,尤其是姑娘,他直接称呼姓氏,比如那位江姑娘。

    可眼下,他直接唤人“玥姑娘”,若是这姑娘姓越,他就无话可说。

    只是,他语气中的那一丝亲近,却是瞒不过杨毓忻的眼睛。

    正被熟人突入战局的事情惊讶不已,林徽末就听到他身后的人轻声开口,意味深远地缓缓道:“玥姑娘,倒是很亲近呢。”

    林徽末莫名觉得后颈有些发凉。

    “阿末,总是认识不少姑娘呢。”

    林徽末一个激灵,这话的味道怎么这么不对劲呢?

    什么叫认识不少姑娘!说得他好像多花心浪荡似的!

    林徽末差点就要忘了他们正处在危险之中,就想回头跟杨毓忻说道说道。而这时,两个大活人戳在战局内一动不动,终于引起了别人的注意。

    本来么,一个筑基修为,一个好像没有修为,对于金丹修士而言,就是误入战局的小虫子。谁打架的时候谁低头瞅瞅地面上有没有蚂蚁,小心着别踩到他们。

    但黑衣劲装女子不经意地瞥过一眼,先是一愣,旋即大喜,高声道:“林弟,那妖人掳劫了我的师兄,还请林弟出手相助!”

    杨毓忻微微眯起了眼睛。

    这一回,林徽末不再迟疑。他猛地转身,将杨毓忻往角落一推,压低了声音,急声道:“气机已乱,快跑!”

    堂堂元婴修士就这么被林徽末一推,无情地否决了他加入战局的可能。

    杨毓忻:“………………”

    他的嘴角抽了抽,意思意思往角落走了两步。

    林徽末好看的桃花眼瞪得溜圆,要不是杨毓忻积威尚在,他都要跳着脚吼他两声,让他快跑两步了。

    心知好友脾气执拗起来,八匹马也拉不回。就像是他决议要浇花的酒,就绝不会给他喝上哪怕一滴。林徽末又急又恼地瞪了杨毓忻一眼,反手从储物袋中拿出一把长刀来。

    不同于天刀门门主手上那把金背大环刀的古朴厚重,也不似黑衣女子手上那把斩马刀煞气凛然,林徽末手上这把钢刀,刀身雪亮,刀柄处刻着小小的“陈”字。秣陵城土生土长的人一看便知晓,这把刀便是出自秣陵最好的陈铁匠之手,看品质,还是最好的那一档,没个百十两银子买不下来。

    只是,这么一把在凡人眼中看来不错的刀,但比起修者手中的法宝就要差得远了。

    毕竟,凡品怎可与法宝相争。

    但是法宝,哪怕只最差一等的法器都贵得要死啊。林徽末不缺银子,但缺灵石。尤其他这情况,自从好不容易攒灵石买的法器长刀碎掉后,他就不花那冤枉钱了。

    林徽末的神情肃然,钢刀横于眼前,修长的手指缓缓拂过刀身,曼声道:“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话音刚起,他掌下的钢刀便嗡鸣一声。

    随着手指的拂过,仿佛有什么无形无相的东西附着在这把钢刀之上。这把刀在锻造时留下的天然纹路,一寸寸亮了起来,森锐之气仿佛亟待破刀而出。

    待得他收手之时,原本这把别说跟别人的法宝硬碰硬,便是擦上一点都承受不住的钢刀就像是变了一把刀一样,在林徽末的手中仿佛成了活物,既有刀剑兵器特有的杀气锐然,亦有如长空浩荡般的自在逍遥。

    待得最后“留”字落下,林徽末身体一旋,刀指天尸老人,猛地斩下。

    刀风无声,显然并不如那位玥姑娘一记斩马刀来得真元浑厚,气势凛然。然而,就是这么看似简简单单的一劈,那连天刀门门主和玥姑娘都奈何不得的黑色雾气竟被他劈开了一道寸许长的小口。

    不要小看了这寸许长的小口,在天尸老人发现后,他险些没被气得癫疯,凄厉喊道:“老夫的法衣!!”

    原来,那黑色雾气是由天尸老人身上黑袍法衣衍生出来的。他身上的法衣已入了上品宝器的境界,附带的阵法能够吸收瘴气毒雾化为己用,是天尸老人一向留作后手阴人的宝贝。天尸老人在他那个剑修面前都不敢催动,生怕被剑意损伤。毕竟,剑意是剑道悟到了一定地步才凝聚出来的意,素来是破阵破器的利器。

    结果,他防住了会使剑意的小子,一转眼,他的宝贝法衣就被人用刀意给破开了。别看这只是一道小小的口子,想要修复,至少需要重新炼制十六层阵法,怎不让天尸老人肉痛。

    天尸老人气得哇哇大叫:“老夫宰了你!!”

    一击得手,林徽末毫不迟疑地加入战局。

    自从他两年前练刀的时候悟出那么一点玄之又玄的东西后,他的武力值随着上升了好几个档次。只是,伴随着武力值嗖嗖上涨的,是他不堪使用纷纷碎裂的的佩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