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只要林徽末还在乎这个弟弟,他就不会动他分毫。
完全不知道自己方才其实在鬼门关门口转了一圈,但小动物的敏锐直觉还是让林徽真打了个冷战。奔向他亲亲大哥的脚步一顿,林徽真摸了摸后颈,噫,汗毛都竖起来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真真?”
“啊?哦。”林徽真暗骂自己想太多,距离剧情还有两年的时间,更何况他在林家本宅内,安全还是有一些保障的。
于是,他乐颠颠地跑到林徽末的面前,又响亮亮地叫了一声“大哥”。然后,有些好奇地看向那个披着火红色狐裘的背影。
虽然今天是大年初九,外头还冷得很,但林家本宅内可谓是温暖如春,就这么披着狐裘好吗?不热吗?
这习惯,还真像是《仙道至尊》中后期出现的那位反派大boss,魔尊魇皇啊。
林徽真心中感慨道。
10.第 10 章
魔尊魇皇,魔界四道两盟共主,万年来第一个一统正魔道和邪魔道的尊主,初露面的时候已经是渡劫期的大能,姓名不详,与正道第一人天华门太上长老离祁真人是修真界唯二的渡劫期。
离祁真人,就是男主的师尊。中期被魔道算计,屠杀了无数正道修士后消失无踪。
在这部小说中,魔尊魇皇的出场不多,但关键点上总是有着他的出现,十足的幕后boss形象。着墨不多,却是公认的本书第一美人,颜值突破天际。
谁叫作者在描写第一女主,天华门门主的掌上明珠微清珣的时候,那是毫不吝惜自己的溢美之词,长篇累牍,恨不能将微清珣描写成九重天上的神女,完美得没朋友。而当描写这位魔界尊主的时候,只一句就将他推到了神坛之上。
原文是这样的——
“微清珣虽有是人间难得的姝色,但在那个身穿火红色狐裘的男子面前,却如皓月之下的萤火之光,不值一提。”
不值一提啊不值一提,第一女主碾压了大半部小说各种款式女配的颜值,到了魔尊这里就成了不值一提,可见魔尊得帅到多惊天地泣鬼神。
只一点让无数读者无语的是,魔尊出场,不管是冰天雪地还是温暖如春,长年火红色狐裘不变,也不知道他和红狐狸有什么仇。哪怕无数读者叫嚣着,让作者大大给人家魔尊换件装备,作者依旧如故,从开始到最后,坚持狐裘不变。
林徽真坚信,魔尊十有八九是个绒毛控。
不过说起来,好好一个bg小清新种马文,写这么一个颜值碾压所有妹子的魔尊做什么?多少官配粉都倒戈在魔尊脚下,跪求主角收拾收拾嫁到魔宫去……一想到自己现在就是主角,林徽真就不禁打了个冷战。
他可是个笔直笔直的男主角。
呸,他怎么想到这里来了!
啪啪两下将自己乱七八糟的想法丢到一边去,林徽真专心跟大哥见朋友。
平日里他大哥虽然大剌剌的,但经过他的培养(??),他大哥该有的警惕戒备心一点也不少。这么多年,大哥一直在外头闯荡,肯定认识朋友一二,但能让他带回家的,这位是第一个。
好吧,这次是杨毓忻自己主动上门来的。
不过,前段时间,林徽末确实邀请过他,只是杨毓忻自己没有应下而已。
这个时间点,杨毓忻对林徽末无疑是有几分看重的,但远没有两年后的程度深。最多会在他来的时候招待他一坛子美酒,再多的就没有了。
但如今……
他已经不想再失去了。
敛去眸中的冷意,杨毓忻转过身,只像平日里那般,神情淡淡地看向林徽真。
林徽真……林徽真卡壳了。
……
林徽真傻乎乎地看着杨毓忻,脑里疯狂地刷着屏——
啊啊啊,快来看神仙啊。
修真界无丑人,除非是自己作的。
且不说修者碎丹成婴的时候有一次改形易貌的机会,单是每日修炼的时候,灵气反复冲刷着体内的经脉,伐经洗髓,渐渐排除体内的污垢杂质,最起码保证了皮肤的白皙细嫩。再糟糕的底子,若是有一身白皙的皮肤,最起码也耐看。
但如眼前这般盛极的容貌,林徽真两生两世却是第一次见到。
林徽真:可恶,竟然比小爷还好看!
这不科学!
话说,在这修真界,还讲究什么科学。
林徽真有些傻眼,忽然,他感觉到一道冷冷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他不禁一哆嗦,立刻从怔楞状态脱离出来。
幸好他是笔直笔直的汉子。
林徽真庆幸。
林徽末“啧啧”两声,看着弟弟的目光颇有些恨铁不成钢。他手臂一伸,大剌剌地往杨毓忻肩膀上一搭,只相差了半个头的身高让他做这个动作时没有太多的违和感。
他看着自己的傻弟弟,神情间带着关怀,道:“这是你哥我的好兄弟,杨忻。”他自然知道杨毓忻才是真名,但只要杨毓忻不主动提及,他就不会对旁人透露半个字。
按照一贯的套路,接下来肯定就是让林徽真叫杨毓忻一声“哥”。但杨毓忻他还不了解吗。他那性格压根不是稀罕弟弟的人,但称呼阁下公子,未免有些见外。
正林徽末思索着能用上什么字眼,杨毓忻就开口道:“你是阿末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弟弟。不嫌弃的话,叫我一声‘杨哥’便好。”
对,阿末的弟弟就是他的弟弟。
林徽末扭头冲杨毓忻一笑,他就喜欢阿忻跟他不见外。
没有错,他弟弟也是阿忻的弟弟,娘也能分一半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