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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节

      例如肥皂,她的确是弄出来了。但她只知道原理,弄出来很多亏身边的人进行很多的研究。

    有许多东西几乎都是这样,钱汝君好像天生缺乏研究的头脑。

    她知道,电子书里面还有更多更多的书她还没有看过,想要看完那些简介,就要耗尽她的人生。

    因为那些书,有很多原文。

    知道什么是原文吗?

    如果是英文,钱汝君就不会这么痛苦了。

    这些字是原文,原本的语言。

    钱汝君大学时代,主修英文、副修日文。

    日文只会基本几句话,其他是一窍不通。

    这世界,还有许多许多的语言。

    幸运的,她发现电纸书的隐藏选项有翻译功能。这个功能还没有开放。不过,钱汝君可以看到功能简介。

    翻译一页书,要十积分。看起来不多,但整本书呢?

    钱汝君快心碎了,因为连简介都是原文。

    也就是说,她想知道这些书是什么,第一件事,就是找出他的简介。也就是要十积分。坑。

    太坑。

    钱汝君的眼泪如长江水。涛涛不绝。

    只能专心的看中译本。有些书有中译本了。

    当然有大部分书籍,她还是选择没有印出来,而是在空间里面看。

    尤其是小说。

    因为复印费,可比兑换出来的积分多太多了。

    纸还必须由她提供。

    最近她产生了一个新的兴趣。

    那就是把这些故事浓缩再浓缩。

    几百万字变成十几万字。

    然后手写出来。这不算抄,算是改编吧!钱汝君发现,她真的有改编书的天份。

    她改编之后,把其中两本,并交由这个时代的专业学者,再去改编一次,然后交给印书房去印。

    没想到半年的时间,钱汝君笔名,金色之泪,竟然传遍了金麦城。

    并且随着书籍的抄写印刷,流传到更多的地方。

    在长安城也有她小众的读者。只是大部分人不知道,金色之泪,就是钱汝君。

    大部分人仍然是没有买书,而是抄书。

    只不过这字数实在太多了,有些人就联合起来,一个人抄十分之一。到时候轮流着交换看。并成为共同的传家之宝。

    印书坊举办签名会的时候。

    钱汝君愕然的发现,大部分人来找她签名,竟然是手抄本。让她很想摔了那本抄写的书。

    在这个时代实在是没有版权概念。钱汝君要推,也不知道从何推起。

    报纸这种东西在金麦城也开始推广了起来,而已推广人,还不是钱汝君本人。

    城里的雕版印刷,早就不是秘密,不只是钱汝君在折腾。其他人也在研究。虽然印刷不良。但起码还是能看。

    原本只是金麦城里的市街小广告,但逐渐有人写些小新闻,例如金麦城某地方发生某事,吸引人来看这个小广告。

    别说,这个点子,真的有效。

    而且金麦城最伟大的事就是,全民都识字。就算不识字的,也在学堂里学习。除非是老人小孩。

    见到初等规模的新闻小纸,竟然在金麦城不可控的流行起来。钱汝君开始反思。

    钱汝君原本开始没有想到要发行报纸广告,因为她对报纸的印象并不怎么好。

    第四七四章 编书

    钱汝君生活的那个年代,在进入网路社会的时候,新闻已经失去原本传播正确讯息的意义,新闻变成快餐文,追究的是奇巧,而不是真实。

    记者也没有原本的使命感,他们只要把新闻卖出去,自然会有大把的收入。而真实的故事,如果不受欢迎,结局是很悲惨的。

    但是这时候,钱汝君突然发现其实大汉民间此时搞出来的新闻还是比较有看头的。只是有时候,未免太不尊重人而已。

    好的新闻,大家都想上。但有时候,新闻报的消息是不好的消息,那就……

    或许新闻才开始萌芽,做得人也是一般的小老百姓,所以钱汝君发现,目前的新闻还是比较正面。

    看起来,不会让钱汝君心情极端不爽。

    在法治社会还没有健全的年代,报一些地痞流氓的事情,估计就要被砸了印刷厂。广告的生意也就没得赚了。

    目前,金麦城的社会,虽然比较合谐,但一般小型冲突,还是时有可闻的。

    而且这时候没有网络,报纸的讯息会比较受到重视。许多人都是津津有味的看着报纸上的新闻,看的一脸享受。

    初时钱汝君很不解,后来钱汝君终于想到了,这是一个人对新事物的新鲜感。

    而且一般人买书比较困难,就算可以去图书馆抄书看,但毕竟没有那个时间。

    报纸刚好弥补了这个空缺。

    她可以在报纸上面发行,一部分新闻,另外用半个版面来发展短偏故事。甚至是连载的故事,丰富它的内容。

    更重要的是这个时代的报纸,内容不必很多。

    只要有足够的雕版师傅,每个人负责一个小版面,集合成四大页的报纸就可以了。每一面,可以有半页广告,另外半页,就放各种新闻和故事。

    最后,这些故事还能集结起来出版。一定会受欢迎。

    不过,金麦城估计会卖不动,得卖出金麦城外。

    金麦城内,大概一发行出来,就会被人抄走了。

    这个时代,文抄公万万岁。

    它可以让训练出来的雕版师傅,好好进行雕版印刷。虽然手抄本比较精致好看,适合书本。

    但是价格低廉的雕版印刷,其实颇适合这种人们不太计较的印刷式样的报纸。

    钱汝君突然发现当个编辑其实是很有成就感的事情。尤其当写出去的东西有很多人看。真的能让人自信心爆棚。

    有了报纸,是不是能有个期刊呢?

    以后出国带书去送人,也是很神气的事吧?

    她手头上已经写出了三四本浓缩改编小说,都是把她看过特别喜欢的小说取其精华改编的。

    钱汝君从上辈子到这辈子都没有创造的能力。

    但是改编的能力还是不错的。

    不过钱汝君想要大力进行编辑事业的时候。

    她发现季节的转变,又到春天了。百花盛开,她也应该带人去挖人参了。

    林乔岚在过了隔离期,钱汝君就把他送回去了。

    临走前,送他新植物玉米的种子。

    由于图书馆的书籍太过丰富浩瀚。本来只准备教两个月就走人的淳于意竟然被留了下来,专心开始编辑他自己的书。

    连带着他的学生也被留了下来。

    钱汝君觉得,这也算他们的造化,她总不好厚此薄彼。而且菜都是学堂学生统一煮的。

    现在钱汝君已经习惯。而且厨艺组的人进步非常大,现在的菜,基本上道道美味了。

    有时候,钱汝君在想,淳于意或许不是被书留下来的,而是被美食留下来。

    淳于意在编写的书籍,已经不是钱汝君穿越前的留下来的那一本。钱汝君身边的人,基本上命运已经被钱汝君改变。

    而更远的人,也因为蝴蝶效应,有了改变。

    钱汝君想到,她去年送去大漠的内贼,不知道过得如何。

    可惜边塞消息阻隔,没有办法知道。就算知道,也是过了许久的事了。

    反正,历史上纪载的几场战场,奇异的都没有发生。

    淳于意接受了更多的医学思想,集结出来的书,已经是后世千百年不能比得上的了。

    不过,钱汝君知道,后世的人会在这个基础上更进一步,踩在巨人的背上,看得更高更远。

    “我感觉我应该还能活过久,但是人生到了四十就应该替死亡做准备了,何况我已经快五十岁,所以还是先把书写起来吧!”

    淳于缇萦搬在旁边帮淳于意整理这些书籍。

    她自己倒是不急着写书,立传。

    她有这个想法。

    但是她认为她的人生想要整理出来一个东西。

    至少要等她活到50岁。

    人生七十古来稀。

    但她观察淳于意和她的身体。

    如果不出现意外,两个人可能活到七八十岁都没问题。

    所以到时候可能五十编一本。六十岁编一本。

    七十岁再编一本。这样老了就不会有什么遗憾了。

    正好,钱汝君正在研究如何发展编辑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