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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节

      果然,丁晓生一行人落座后,大家捞起鱼肉一吃,不禁大为赞叹,鱼肉q弹爽口,伴着酸菜,特别下饭。

    当然,迟生的红烧肉也获得大家交口称赞,入口即化,肥而不腻,让这些没有防备会遭受美食洗礼的食客们大呼意外。

    迟子若两样菜都爱吃,叶秋桐便细心地为她挑去鱼刺,让她自己坐在儿童椅上吃饭。

    丁晓生带了瓶路易十三,说有好菜怎么能没好酒呢?他要和迟生喝两杯。

    叶秋桐认得这酒,没想到丁晓生出手还真大方。一瓶路易十三,最便宜的也要两三万元。

    丁晓生介绍说,这瓶酒的陈化期也有六十多年了,不过他是从他大哥那顺来的,让大家放心喝,反正是不花钱的。

    大家听了都乐了,财务经理和人事经理巴结道:“这酒也只听说过,没想到今天能喝上,托了丁总的福啊!”

    “我大哥那个人,只会干活,做事,不懂享受生活。你们也别担心,就算我顺走他的酒,他也不会知道的,因为人家送他酒,他就直接放到地窖里了,他本人不喝酒,十年八载都不会想到要去找酒。”

    丁晓生解释道。

    正文 第一千一百零八章江湖大力丸

    “你哥哥是?”叶秋桐一听就知道丁晓生的哥哥肯定身居要职,不过,她也没有刻意去打听过。

    反正和于云龙一挂的,社会背景都差不了。

    她之所以知道丁晓生,是因为前世丁晓生的花边新闻太多,而且特别爱和女明生闹诽闻,所以经常上娱乐版,才闹得近人皆知。

    这一世现在的社会氛围还没有那么宽松,相对来说,大家都还比较注重风评,也没有狗仔队,女明星也基本上是电影学院这样的科班出身,还没学会后来的炒作、流量、抠脸……

    所以丁晓生这一世还没来得及出名。

    其实,即便上辈子丁晓生出名的时候,他的家族背景也只是被隐隐提起,并没有说得确切。

    所以,当丁晓生说出他哥哥的名字时,叶秋桐还楞了下,不会吧,这么风流成性的丁晓生,竟然有一个这么严肃端方的哥哥?丁部长是丁晓生的哥哥?真是让人意外。

    看到叶秋桐错愕的表情,丁晓生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主动讪笑道:

    “我们兄弟俩性格不同,其实和家庭成长环境也有关系,我哥哥太优秀了,以至于我再怎么努力,都被他衬得黯淡无光,所以考了个不好不甭的大学后,家里人就放弃对我的要求了,反正尤事有大哥出头。

    大学毕业之后,家里给我安排了一个清闲的工作,我也没有兴趣去上班,现在遇到下海潮,我就出来做生意。我有一种感觉,这一次跟着叶总,一定能让家里人对我刮目相看。”

    他哥哥丁部长现在达到的高度,丁晓生拍马也赶不上了,如果也混在体制内,一辈子只能仰大哥的鼻息。也只有做生意了,如果能取得成就,才有可能扳回一城。

    叶秋桐很淡定地道:“别的我不敢说,如果你要从商业方面来扳回一城,我包你成功。”

    财务经理和人事经理象看“傻子”一样看着叶秋桐,那眼光不要太明显:不会吧,叶总,你是走江湖卖大力丸的吗?

    做生意这种事,还有包成功的?

    迟生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一想叶秋桐是自家的老婆,无论如何,他的女人他都要撑起场子,于是迟生干咳了一声道:

    “没错,我们家叶总说到做到,丁总,你就等着让家里人对你刮目相看吧!”

    财务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迟先生你这样好吗?包庇自家的女人也太无下限了吧?你这样眼着眼睛说瞎话地做托好吗?

    生意场上,风云变幻,谁能担保自己能成就一番事业呢?愿望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他们倒也不是对自家公司没有信心,但是觉得叶秋桐的话未免说得太满了。

    叶秋桐当然看出他们眼睛里的内容,只是继续淡定地把开了盖的路易十三一一给大家斟上,笑道:“加冰块还是不加?反正咱们把丁总这瓶酒喝了,十年内,我许大家一个锦绣未来!到时候,咱们再请丁总再开一瓶路易十三。”

    财务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对视一眼,觉得叶总还真是:吹牛不嫌事大!

    不过,为什么他们突然隐隐有了信心呢?在他们血液里,好象有一种热量被点燃,快要被引爆了。

    “叶总,丁总,我们信你,一定会牢牢跟着你们,一起把公司做成最好的地产公司。”

    财务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举起酒,敬他们的衣食父母。

    丁晓生也是激情扬溢,一口就把酒喝干了,道:“叶总,咱们的步伐踩得挺准的,最近几块不被大家看好的地,都有配套进驻的消息,什么地铁和学校,最近边上的地价格比咱们买的时候,涨了快一倍。”

    叶秋桐微微一笑,道:“你们喝干,我抿一口啊,我们家的酒,我先生包了。”

    大家都没意见,谁叫人家是女人了,关键是还是他们的领导,于是迟生便替叶秋桐喝了一杯。

    果然是路易十三,酒是陈的香,入口醇香,几杯酒下肚,大家的拘谨都放开了,说话也顺畅多了,天南地北,无所不谈。

    迟生比较遗憾的就是于云龙这小子又出差了,不能过来一聚,不过丁晓生说了,等下回迟生再来京城,他就把于云龙叫来。

    虽然于云龙叫他得叫叔叔,但是于云龙其实和他朋友一样,两个人臭气相投。

    叶秋桐笑嘻嘻,觉得丁晓生哪怕没有别的成就,光是这么和于云龙处着就行了,谁会知道,现在不显山不露水的于云龙,以后会有那么大的成就呢?

    不过,丁晓生爱说于云龙糗事这点不好,连他小时候被一条蛇吓哭的事也说出来,现在还不要紧,但是以后于云龙有出息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叶秋桐在下属面前不好驳丁晓生的面子,便有意把话题引开,但凡涉及到于云龙的,叶秋桐转眼间就能岔到十万八千里之外。

    丁晓生也渐渐感觉到于云龙这个话题似乎不适合这里的气氛,因为叶秋桐根本没有专心在听,一会就讲到别的事上,他也很识相地转移了话题,要不然,他还有许多于云龙的包袱没有抖呢。

    不过,再等二十多年,丁晓生就会突然发现,原来当年他没有在下属面前大肆说于云龙的糗事是对的,不然,对于云龙的形象可不太好。

    万一这些童年时的“黑料”作为野史流传于世,想必于云龙也会不开心的。

    毕竟,谁没有无知少年的中二期啊?

    只是在回忆这些往事时,丁晓生总会想到叶秋桐,叶总当时是真的对那个话题不感兴趣,还是她有着某种预知的睿智呢?

    丁晓生哂笑一把,觉得这种感觉说出来,怕是没有人会相信,不如就着紫砂壶,在冬日暖阳下舒服地听会京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