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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9节

      不过,再有十来年,邮差这项工作也没落了,大家有了方便的手机和电邮,基本上没什么人会寄信了,邮差还要兼职做快递员……

    邮差走了,迟子若却好奇了,总觉得那小门里装着什么宝贝似的,留连不肯走。叶秋桐也顺便看了下贴在邮筒边上的收信时间,早上是九点,下午两点半。差过这两个时间寄信都要等隔天才能收了。

    拍了拍大肚子邮筒,叶秋桐问迟子若:“看够了吗?咱们回家吧?”

    “妈妈,我长大了要当邮递员叔叔。”迟子若天真地道。

    “哦,很好啊,为什么要当邮递员叔叔?”叶秋桐问道,没想到迟子若竟然萌生了人生第一个职业方向。

    “因为邮递员叔叔有钥匙,能打开邮筒,里面有好多信啊,那些信封颜色都不一样,真漂亮。”迟子若一脸向往。

    叶秋桐并没有反驳,而是赞许地点点头,道:“你要当的是邮递员阿姨,不是叔叔,另外,你必须要会骑自行车,还要有一个棒棒的身体,才能天天给大家送信。”

    “妈妈,我会学骑自行车,还要锻炼身体。”迟子若一听有门槛,也没有犹豫,只要妈妈不反对就好。

    “行,咱们回向阳,妈妈就买一辆自行车让你骑好不好?”

    儿童自行车现在也不少,不过以前迟子若年纪小,腿也短,不能控制好自行车,便没让她学,现在她五岁了,是可以学儿童自行车的时候了,现在她自己有兴趣,便是时机到了。

    叶秋桐拉着迟子若的手回到家里,迟生正在洗抹布,他把叶秋桐没有抹完的花草抹了一遍,现在一草一木都显得精神抖擞的。

    “中午你们想吃什么?我去买菜,咱们在家里做饭。”迟生问母女俩。

    “我都可以,看你做什么我都爱吃。”叶秋桐大言不惭地道。

    这样惬意的小日子,是她梦寐以求的。

    “我要吃红烧肉。”迟子若大声道,好象怕意见不被采纳似的。

    迟生有点哭笑不得,自家的女儿怎么这么爱吃肉呢?听起来象三年没吃肉似的。

    不过,再一想,其实也不奇怪,这语气,和小时候的叶秋桐不是一模一样吗?一样霸道,一样自我。

    “好,我做红烧肉。你们在家里待着吧,我去买菜。”迟生道。

    “我们一起去吧。”叶秋桐喜欢和迟生在一起做任何事……

    正文 第一千一百零五章放飞自我

    “好吧。”见叶秋桐要陪他前往,迟生当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两个人拉着迟子若的手,往胡同口的菜市场走去。

    “哇,好大的鱼啊。”迟子若看到养在木桶里的草鱼,不禁欢喜地惊叫。

    叶秋桐这才想到,在向阳,他们从来没有带迟子若去过菜市场,迟子若见到的鱼,都是端到桌上的鱼肉,难怪看到大鱼这么惊喜。

    叶秋桐这才觉得,迟子若慢慢在长大,必须让她接地气了,不要变成“何不食肉糜”的富二代小公主:长大了要是连草鱼都不认识,她岂不得羞死?

    叶秋桐想什么,迟子若是不知道,反正她进了菜市场看到什么都新鲜,看到鹅蛋也想摸一下,看到关在笼子里的鸡鸭也探手进去逗弄,很快就把菜市场当成了儿童乐园,放飞自我了。

    叶秋桐一脸无奈,看着迟子若渐渐变得脏兮兮的小手,一回头,却冷不防看到迟生一脸笑意。

    “你笑什么?”叶秋桐下意识地摸了下鼻子,难道她鼻子上有灰?

    “我觉得迟子若和小时候的你很象,越看越想笑。”迟生说着,便笑出了声。

    叶秋桐听了脸上一红,羞恼地道:“就知道你笑得不安好心。”

    “哈哈,这不是很可爱吗?”迟生也不管迟子若到处乱摸,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见到家里的“女人”捣乱的样子。

    小时候的叶秋桐,可比迟子若调皮多了,她被钱秀花宠得,就差上房揭瓦了,而不敢上房揭瓦,也是因为她恐高呗。

    “你记得不?小时候有一次你踩着院墙去掏麻雀窝,结果麻雀掏完了,你站在院墙上下不来啦,一个人呜呜哭。”迟生继续笑。

    “记得啊,好象是有这么回事。”叶秋桐早就忘了这件丑事,但是被迟生一提醒,不由便记起来了。

    “后来我叫你跳下来,是我接着你的,忘了?”迟生得意地一挑眉头。

    “哦,这段还真不记得了。”叶秋桐努力回想,却没有印象。也是,她小时候干过的皮事太多了,她哪里可能每样记得。

    “哎,我还以为你会想起来呢。”迟生一脸郁闷地道。

    “切,那时候我才几岁啊,怎么可能每样事都记得。”叶秋桐送给迟生一个温柔贤淑的甜笑,回身步态优雅地去照顾迟子若了。

    迟生嘿嘿一笑,嘀咕了一句:“记得你也不会说。”

    是啊,那时候的野丫头,现在淑雅无害的叶总,麻雀们看到了也不会相信的。

    “妈妈,你看这只小狗狗好可爱,咱们把它买下来吧?”

    这时,迟子若象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指着一只被主人关在笼子里的小奶狗,对叶秋桐道。

    “这是中华田园犬,小朋友,这可是咱们国家最正宗的土狗,和外面杂交犬不一样,还是咱们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的活化石,在咱们国家已经养了几千年,被称为中华国犬。”

    卖狗的老大爷看着貌不惊人,可是张开口来,一段高大上的柴犬历史听得叶秋桐和迟子若一楞一楞的。

    果然皇城根下,天子脚下,老百姓的阅历和知识水平都和一般城市的普通市民不一样。

    反正这就是叶秋桐很迷京城的一个地方,你随便看到一个踩黄包车的老大爷,可能就是一个正黄旗什么的后人,张口一段祖上的历史,绝对能听得你嗑掉下巴。

    眼前这位大爷,没准也是个扫地僧式的人物,看他不疾不徐,淡定从容,也不象特意来卖狗的,反倒象是借此来找人唠嗑的。

    迟子若脸上露出了神往的表情,对大爷道:

    “老爷爷,这只狗狗好漂亮,我想要买下来。”

    “可以啊,小朋友,你若是真的喜欢,问问你的家长,如果他们愿意,我就卖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