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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节

      当着巧儿的面,赵爱华有苦难言啊,总不能拒绝吧。

    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坑儿子的父亲呢?难道他爸不知道他老丈人爱喝酒吗?酒量还特么惊人,还没出发呢,赵爱华隐约感觉胃在肚子里难受了。

    烈阳高照,树木缭绕丝丝光辉在传递今天是个好天气,适合出行。

    在目送赵爱华和巧儿大包小包骑着单车远去之后,赵国生慵懒的搬了张靠椅在屋前的院子里晒太阳。

    舒心的日子没剩多少了,再不久,他又要恢复到泥鳅,黄鳝的苦日子了。

    真希望今年就能说服唐德远下海同他一起去经商。

    “你倒蛮清闲的啊?秧苗田里的水去看了吗?”早上要不是她放心不下的去了趟秧苗田,估计今年别想种田了,秧苗全毁了,水太多了,都快看不到那块田里播了秧苗了。

    “呵呵,我马上去。”赵国生也挺心虚的,他好像屋门前杨沟里的□□,被人踢一脚还会动一下。

    也难怪流刘兰秀时常会唠叨和发脾气了。

    “等你去?我们家秧苗全淹死了。”估计到时候连粮食都交不上了,刘兰秀好气的白了眼嬉皮笑脸在耍赖皮向的她卖好的赵国生。

    哼,一个大男人,死不要脸的。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出去玩去了,以为更新了两章,后来发现才更了一章,刚回来补上!

    米酒,相信很多小伙伴家里都会酿制吧,我家就会,还会放许多药材呢。

    还有些人是放毒蛇的,说可以治风湿,还很补,我亲眼见过别人把一条活生生的毒蛇(别人说是竹叶青)放到一个透明的玻璃酒瓶子里。(那种比较大的瓶子,有饮水机上那种桶装水那么大)

    而且,那毒蛇在里面一时半会还死不了,放进去以后,塞盖子哪里要死死压住,不然毒蛇能挣扎着爬出来。

    第194章

    赵国生的脸皮堪比城墙, 早已习惯刘兰秀这种碎碎念的唠叨了。

    唯一的办法就是保持沉默,面带憨笑, 任由刘兰秀去自顾自的絮絮叨,等她说累了,说够了, 再见赵国生一脸憨笑的不回嘴反驳,心中的怒气自然就消了。

    更不用说, 刘兰秀又不是真的生气动怒,只是脾气向来如此。

    屋前院子里, 柔媚的春阳, 略带甜意的风,轻轻拂过两人的耳旁。

    一个正对着太阳感受暖意洋洋,眯眼享受阳光。

    一个背对着阳光, 絮絮叨叨在隐隐约约说些什么。

    “国生啊, 房子的事, 你找的怎么样了?”刘兰秀昨夜又悄悄数了一遍放在家里的钱和瞄了几眼存折上的存款。

    生怕一天不数一遍, 一天不瞄一眼,拿钱会自己长腿跟别人跑路了。

    总之, 她心里是各种不安。

    这种不安的直接表现为, 一有亲朋好友腼腆含笑来她家串门做客之类的,她就心惊胆战的担心是来借钱的。

    也不知道村里那个眼红的缺德鬼乱传她家有钱,说卖泥鳅和黄鳝发了大财,说的有鼻子有眼儿的,比她这个经过钱的当事人还要清楚。

    要不是传言太过离谱和夸大, 刘兰秀都快要相信了。

    幸好过分夸张,村里很多头脑清醒的理智人不顾一屑的瘪嘴一笑,不相信。

    就是不知道是那个眼红的嫉妒鬼。

    “还没看好呢,现在带院子的独门独户不好找啊。”这买房子又不是买菜,有钱就能买得到,还称心如意的符合心意。

    “要不找巧儿她两个哥哥问问?怎么说他们也在城里住了好些年了。”刘兰秀眼睛一亮,想到巧儿她娘家的哥哥,便笑着提议到。

    “噢,你不是说买房子的事,暂时不跟家里孩子说吗?”这找巧儿她娘家哥哥?这不暴露了吗?

    还是说,刘兰秀以为巧儿她娘家哥哥跟巧儿一样单纯,好糊弄?

    光看看巧儿她娘家嫂子就知道,人家精明着呢。

    说句不爱听的话,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对啊,瞧我着猪脑子,都忘记了。”光想着买房子了,都忘了这事,刘兰秀猛地拍了下大腿说道。

    “不过,爱华不是打算用那一笔钱在县城买房子吗?他可以找巧儿她哥啊。”赵国生倒是当着他们小两口的面提过一嘴,也不知道他们听进去了没。

    他们小两口真在县城买了房子也好,就此机会借着分家。

    明面上不说分家的事,实际上,他们小两口基本上搬到县城去了,单独过日子了,和分家又有什么区别呢?

    赵国生这一切的所想,都是站在巧儿她娘家人的角度想的,很贴切。

    不用猜测,如果今天赵爱华真的在他老丈人家提出这个县城买房的想法,估计后续的发展和赵国生预料的差不多。

    在赵国生隐晦提醒他们小两口在县城买房子时,他就想到最后的可能性。

    主要的还不是为了刘兰秀和巧儿她们之间的婆媳关系。

    远着香,近着臭。

    以刘兰秀的性格,嘴上说得再好听,说顺其自然,不催促,心里时时刻刻猜测儿媳妇有没有怀疑?

    长此以往,再好的婆媳关系也会出现矛盾的。

    何况,她们婆媳关系并没有看上去的那么融洽。

    “爱华那笔钱买了房子也好,免得乱花了。”刘兰秀对儿媳妇大手大脚花钱如流水的行为,心知肚明。

    有些事,她这个婆婆不好说破。

    巧儿在娘家,有她娘家爸妈宠着,娇生惯养的养成了大手大脚的习惯,刘兰秀对此无话可说。

    现在嫁到她家,刘兰秀想和儿子不生间隙,同样的,她仍旧不能多说什么。

    顶多私底下嘀咕两句。

    就像赵国生说的,她不图儿子媳妇的钱,就不要管他们小两口钱财问题。

    其实刘兰秀之所以认为巧儿是娇生惯养,花钱大手大脚,是和赵美丽相对比的。

    而且,刘兰秀自认为她女儿是最好的。

    当然,相比之下,巧儿就显得娇生惯养了。

    “呵呵”赵国生哪里不明白刘兰秀的言下之意,无奈的摇头笑了。

    乱花钱?直接说儿媳妇败家还好听些。

    刘兰秀这人,心口不一,赵国生对她的这种行为,除了翻白眼,还是翻白眼。

    儿媳妇没进门时,她心心念念担心嫁妆少了,跌份跌面子了,暗搓搓的拐弯抹角的让他去打听情况。

    等到儿媳妇进门了,嫁妆晒出来惊吓赵家村时,她又隐隐不安的胡思乱想了,认为巧儿家故意在显摆,在给下马威。

    “国生,你笑什么?”难道她说错了吗?刘兰秀有用遮挡住太阳光,转过头来问。

    “没笑什么,我看天气好,心情好。”所以就笑了,赵国生说起谎来,连他自己都骗。

    瞧他展开双臂,伸展腰身的舒坦模样,懒洋洋的眯笑,宛然一副心情很好的样子。

    “呵呵,是吗?”刘兰秀不太相信的反问了声,也不去追究这个问题,然后又低声神秘的问:“国生,你觉得巧儿怎么样?”

    通过这短短三天相处,刘兰秀暂时把儿媳妇定义为没长大的孩子,有小心思,但是,更多的是孩子气。

    当然,这都是暂时的看法。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刘兰秀觉得她还要很长一段时间来观察。

    这就是婆婆对儿媳妇的偏见了,换成其她人,比如侄女和外甥女,甚至陌生人,这种单纯的孩子气,她会很喜欢,甚至会夸上几句。

    “挺好的啊,怎么了?”儿媳妇进门才几天?莫非就不妙的触到刘兰秀霉头吗?赵国生半眯的眼睛慢慢睁开,装作很随意的说。

    冷眼旁观这三天,他没发现儿媳妇有什么地方不好啊?

    “没什么,就是随口问问,我也觉得巧儿不错。”刘兰秀不可否认,巧儿虽然孩子气了点,但是她确实还算不错。

    除了喂猪时,拎不动猪食进猪圈,不小心打翻了猪食外,恐怕在家她爸妈没让她干过这些活。

    “噢”那还问什么?莫名其妙。

    “哎,现在彻底轻松了,美艳在婆家过得好,爱华又成家立业了,只剩下那三个还在读书的小的了。”差不多了却了一半的心里重担,刘兰秀莫名感觉肩膀上卸下来某些重量。

    半路接手的赵国生没有刘兰秀这么深的感触,他只觉得这种悠闲的日子特舒服惬意的。

    然而提到三个小的,赵国生条件反射的想起了某个流氓痞子在某个角落里惦记着他小女儿,他就浑身不舒服。

    是时候解决这件事了。

    “兰秀,有件事我一直没跟你说。”赵国生起身站起来搬动靠椅的方向,使其和刘兰秀一个方向。

    这件事,不是三言两句就能说清楚的,他们需要好好商量下,别让那个流氓痞子败坏赵美丽的名声。

    “什么事?”这么严肃?刘兰秀的心脏扑通扑通的有种不祥的预感。

    不会是赵国生在外面乱来?找了个狐狸精吧?

    她姐说过,男人有钱就会变坏,让她好好保养和打扮下自己,别让外面的狐狸精把赵国生给勾引走了。

    谁让唐德远倒霉的遭到了一个狐狸精的主动勾搭,他对刘冰秀多忠诚,多宠爱,哪里会搭理外面的狐狸精。

    可是,狐狸精之所以称为狐狸精,就是不要脸,才不管唐德远愿意不愿意,她吃定唐德远了。

    这种事,瞒着藏着不是办法的,这不,流言蜚语片刻就传到唐冰秀的耳朵里。

    好在唐德远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到这份上了,哪里还会给哪个狐狸精半分面子和颜色看,当机立断的处理好了。

    先前不搭理她,是看在厂里领导的面子,毕竟那位狐狸精是某位领导的小姨子。

    一时之间,刘兰秀的思维扩散的有点远,胡思乱想的有些多。

    “哎,上次不是去镇上请花媒婆给爱华说亲吗?去了趟美艳哪里,听美艳说,她县城筒子楼那位隔壁邻居,就是春花,她表弟你还记得不?总是贼眉鼠眼伸头出来看人的那个小子,他看上我们家美丽了。”赵国生眉头皱的有点深,他最讨厌这种流氓痞子了。

    哎,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同伙,或者是组织,就怕这些人乱来了,倒不是说怕外在伤害,怎么说他有个当警察的女婿,那个小子也不敢乱来,就怕他耍赖,耍流氓手段来污蔑赵美丽名声啊。

    “……”还好不是她心中那些乱七八糟的‘抛妻弃子’之事。

    “就他那副德行?也配看上我们家美丽?”刘兰秀真怕他的喜欢会拉低她家美丽的档次。

    作者有话要说:  雨太大了,打了伞,衣服和鞋子也都淋雨了,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