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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

      他当然有资格这样说,在他参加大河集会狩猎的那一次,他在这样的狩猎之中没有带回任何的猎物,但是他带回来了一只带着血痕的长牙虎的牙齿,于是名声立刻传遍了周围部落,直到今天,不少孩子还听过“杀虎勇士”的故事。

    “就是运气。”但是小女孩坚持自己的看法:“看看水鹿,他不就是因为运气才打到那一头猎物的吗?”

    水鹿的名声传遍周围部落,不同于虎牙剑走偏锋的勇敢,水鹿是实打实的打回了一头成年的水鹿,所以来到石洞部落后格外的受尊敬。

    水鹿个头极大,壮实的如同小牛犊,而且头上的角大而尖锐,在它们发情的时候,两只公鹿会用头上的大角进行搏斗,胜者才拥有资格和母鹿交配,而如果被这样的鹿角用力一顶,就算是成年人也会被顶出去好几米远,再用鹿角一踏,能当场出人命。

    所以这种危险的素食动物,历来都需要整个部落的男人一起狩猎。

    而当水鹿拖拉拽着那个体重不输于自己的猎物走出树林的时候,轰动了整个大河集会。

    “能带回猎物的男人受人尊敬,但是最勇敢的男人才会成为部落的首领。”虎牙可不认为自己会输:“水鹿打猎很好,可是在小河部落里,能够作为部落首领的,还是最勇敢的豹爪。”

    豹爪,听名字就知道了,他也是在这样的大河集会狩猎上,遇到了一只黄豹,在一番激斗之后,他成功的留下了豹子的爪子,并以此为名。

    虎牙的说法并没有错,水鹿和豹爪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弟,在水鹿打到一只大猎物后,不少人都猜测小河部落的下一任首领将会是他,但是谁也没有料到,他居然会离开小河部落,作为火石的伴侣“嫁”到石洞部落来,而豹爪,也成功的成为了小河部落的首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和弟弟的感情却江河日下,几乎当成了仇人。

    “那个,楼主啊,你有没有觉得他们遇到的野兽有点多?按照比例来算,他们狩猎的时间都是一天,怎么遇到的不是豹子就是老虎?”宫斗论坛里,一个玩家小心翼翼的问道。

    一言激起千石浪。

    “对啊,我也觉得奇怪,平常狩猎的时候,男人们也是隔个好几天才能看见一次狼,怎么到了这个大河集会,猛兽都是成堆的出现?上面不是说了,每年都有好几个部落的人,因为遇到猛兽就gameover了。”

    “没什么不可能啊,你们看,大河集会的狩猎本来就是放在猎物最多的地方,猎物多,猛兽不也就多了嘛。”也有人持不同意见。

    “是啊是啊,孩子们去的本来就是最危险的地方狩猎嘛,听说那个地方平常大河部落自己都不怎么去的,就是因为野兽太多,老有伤亡。”有人附和道:“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些野蛮部落的男孩都有成年礼,不是去杀一只狮子就是去带回来敌人的头颅,现在这种这是去有危险的地方打猎,已经够好的了。”

    “楼上的都错了,最重要的一点不是猛兽太多,你们有没有注意到,从虎牙到豹爪,几乎都是每个部落最勇敢最能干的那个男人,会遇到最厉害的野兽。而他们能够扬名,都是因为他们本来认为必死无疑,但是却成功脱身。我就奇了怪了,难道狮子老虎也有定位系统,专门在那些最强的男人面前出现?”

    “你刚才说,所有部落最厉害的男人,都会遇到长牙虎那个级别的猛兽?”罗琦问道。

    “几率很大。不过有一个部落例外,他们部落里的勇士从来都是带回满满的猎物,而很少遇到虎豹的危险。”

    “哪个部落?”

    “大河。”

    第一百三十章 老人

    大河部落的火光已经熄灭,大多数族人已经窝在山洞或者土坑里面进入了梦乡。

    大河部落居住的山谷气候宜人,物产丰富,但是用来居住的山洞却很是尴尬,只有部落里面有身份有能力才能够获得在山洞之中睡觉的权力。

    但是在山洞的不远处,隔着百十步远的地方,还有一个小山洞。

    这处小山洞当然比不上前者的宽敞,但是舒适却远远超过了。虽然现在已经是春天了,但是小山洞中还是升起了一个火堆,暖烘烘的烤着地面。

    在小山洞背风的一侧,是居住在这里的主人的床铺,用最柔软的干草厚厚的铺了三层,然后又放上了棕树的树皮,躺在上面如同回到了母亲的怀抱,温暖而踏实,最奢侈的是,床铺上还有一整只狼剥下来的黑色狼皮,睡觉的时候可以盖着取暖。

    大河部落的富足胜过了周围部落,几乎每一个人都可以有一件兽皮衣服,哪怕是脏乱破败不堪,好歹也是兽皮,比那些经常用树叶和干草来遮蔽身体的部落要强得多了。而这个床榻上的狼皮,仅仅从毛发上判断,也能看得出属于一匹健壮而且强大的公狼,剥下来的狼皮很大,足够盖住一个人的身躯,而且狼毛油光水滑,看得出这头狼在生前的营养一定很好。

    这样的狼皮,如果在周围部落里,那么肯定是部落首领的衣服,就算在大河部落,同样品质的兽皮也没有几件。但是在这个小山洞里,这样珍贵美丽的狼皮,就这样随随便便的扔在睡觉的草甸上,只能作为主人的盖被使用。

    但是和主人身上穿着的那一件兽皮相比,这样的狼皮也算不得什么了。

    那是用硬蹄鹿未出生的小鹿皮做成的兽皮衣服,一般来说,还没有出生的小鹿就算将兽皮剥下来,勉强能够包裹住手臂,而眼前的这件兽皮衣服,却异常宽大,甚至盖住了主人的脚面。

    硬蹄鹿的毛色是黑色的,但是还在母亲肚子里的小鹿,毛色却是珍惜难得的银白色,剥下来的小鹿皮轻薄柔软,上面还有一粒粒如同种子一样的小毛球,看上去如同流淌的月光一样美丽。

    象耳偷偷的抬起了头打量面前的老人,同时也是这座小山洞唯一的主人。

    是的,老人。

    任何人看见大河部落真正的首领,都会诧异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老的人。

    他的肌肤上满是皱纹,就像是那些干裂枯燥的树皮;头顶的头发已经稀疏,而参差的胡须却雪白如同雪花;他的身体萎缩干瘪,让人分不清这是一个人还是一只黑色的猴子。

    他是一个老人,一个很老很老而且已经失去了力气的老人。

    在不同的部落里,男性老人拥有不同的待遇:有些部落会将已经无用的他们驱逐出去,免得浪费食物;而稍微仁慈一些的部落,会继续留着那些没有伤病的老人,但是他们不得不从早到晚的干着那些枯燥而且繁重的工作。

    他们年轻的时候也都是勇敢的男人,他们的力气也敢于和虎狼较量,他们也曾带着石矛为了部落几天几夜的追逐猎物,但是当他们有幸或者不幸的活到了老年,当他们已经失去了价值,那么那些年轻人会毫不犹豫的将他们踢开,毫不留情的将他们视为废物。

    但居住在这座小山洞里的主人显然并不是任何一种。

    在大河部落里,他享有无上的权威,就算是象耳,在他的面前,也乖巧如同孩童。

    “都布置好了吗?”

    “是,就像以前一样,都弄得好好的。”听到老人的提问,象耳连忙提起精神信心满满的回答:“那些部落的男孩到哪个地方狩猎,都要听我们的,石洞人……最近草原上的豹子狼和虎都多了,我们知道把他们放到哪些地方。”

    “在你的石矛还没有杀死猎物前,不要急着高兴和欢呼。”老人缓缓说道:“不要忘了小河部落的事情。”

    小河部落……的事情……

    象耳当然不会忘。

    为了保持大河部落的超然地位,象耳他们对周围部落一直在暗暗打压。而靠近大河部落的小河部落,更是因为彪悍的风气格外受到注意。

    小河部落一直由最健壮的男人来担当首领,而大河人就将注意打到了这个上面。他们在大河集会上做了手脚,让小河部落最有希望成为首领的豹爪遇到了食人的黄豹,本希望能够用豹子除去小河部落未来的首领,但是没有想到,豹爪的运气和勇敢都超过了想象,他最终活了下来,并且因为砍下了豹子的一只爪子而名扬各个部落。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等到小河部落又出现一个能够角逐部落首领的少年的时候,他们又将目标放在了水鹿的身上。这一次,他们将这个少年引到了水鹿的栖息地上,成年的水鹿力量惊人,如果杀死了少年,那么小河部落失去了一个好猎手,如果少年能够成功杀死猎物,那么他们将会小心的扶持他,引起他和豹爪为了小河部落的首领之位而争斗。

    到时候,小河部落的实力必然大大削减,而大河部落自然可以高枕无忧。

    那个少年成功的杀死了猎物,并且因为而拥有了新的名字,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竟然放弃了小河部落首领位置这样的诱惑,作为一个女孩的伴侣加入了石洞部落。

    毕竟年纪大了,老人咳了两声,才继续慢慢的说道:“这一次,和以前都不一样了。强壮的长牙虎能够杀死敢于冒犯的野狼,而天上的黄腹鸟,却会将自己的蛋下在别的鸟的巢穴。”

    象耳当然领会老人的意思。

    这一次,他们不是要除去石洞部落某个英勇能干的男人,而是要将石洞部落所属的地盘拿下,让那些从大河部落“分流”出去的人居住。

    火光摇曳,这小小的山洞之中,一场针对石洞部落的阴谋正在悄悄展开。

    第一百三十一章 山洞

    茫茫草原,瞬息万变,什么事情都会发生,弱小的兔子急起来也能蹬死老鹰,温顺的小羊也会一头撞向捕食的狼。

    所以大河部落在狩猎时候动的手脚,并不是每一次都会起作用。有时候,原本待在地盘里的猛兽去了别的地方,有时候,那些少年太过勇猛,在猛兽的袭击下活了下来,甚至还能留下一耳半爪,成就勇士的美名。

    不过,这一次,要对付的是一个部落。

    当然,石洞部落并没有带着整个部落来到大河集会,但是罗琦为了安全,也为了多往石洞部落拉人,不但将部落里面的单身人士几乎都拉了过来,还要了几个男人作为护卫。所以在这一次的大河集会上,除了大河部落外,就数石洞部落的人最多了。

    虽然这些人还没有石洞部落整个部落的一半多,但是他们不是正当生育年龄的少男少女,就是成年的男人,不管是失去了哪一个,都是石洞部落的大损失。

    原始社会里,人们依照部落群居生活,在大多数情况下,女人通过采集获得的食物比男人打猎更多,而且风险性也更小,女人更是因为承担生育的责任而成为血亲联系的纽带,故此这个阶段被称为“母系社会”。

    不少人就暗补了许多的猜想,将这个阶段和之后的“男权社会”等同下来,但是“母系社会”之所以称之为“母系”而不是“母权社会”,就是因为在这里,在部落的大小事务里,男人和女人拥有同样的参与的权力。

    三万年前的史前社会里,人和动物还有许多类似的分工政策。

    比如另一个时空的狮子,雄狮被当地人当做了懒惰的象征,就是因为在狮群里,担当捕猎重任的是雌狮,捕捉到了猎物,雄狮却大摇大摆的上来,先吃饱了,然后才是雌狮和幼狮。

    看似没有用是吧?其实雄狮和蚂蚁中的兵蚁一样担任着守卫家园的任务,如果狮群遭遇了危险,那么雄狮需要第一个站出来守卫家园。

    同理,各个部落里的男人,因为体力的优势,同样需要承担保护部落的重任。

    如果一个部落的男人损失了一半,甚至更多,那么这个部落就如同雄狮被杀死或者驱逐了的狮群,新来的雄狮会很快加入这个狮群,为了生育属于自己的孩子,它会咬死幼狮,只是为了让母狮提前结束哺乳期,与之发情交配。

    如果石洞部落真的一下子失去了这么多人,那绝对能称得上是灭顶之灾。

    但同样,石洞部落来了这么多人,那些暗中的小动作,真的能将他们一网打尽吗?

    小山洞里,火光摇曳,火堆下面烤着的块茎的红色外皮已经被烤焦,浓郁的甜香味充塞了整个山洞。

    老人扳开一个烤熟的块茎,他的牙齿早已经掉光,而烤熟的块茎十分绵软,不需要牙齿也能吃下。

    老人自顾自的品尝着这份宵夜,而面前那几个人都静悄悄的保持着沉默,谁也不敢打扰老人的用餐。

    这几个人有男有女,有正当年龄的年轻人,也有眼生皱纹的老妇,他们身上的装饰并不一定最为华美绚丽,但是从他们身上的兽皮,也能看出他们在各自的部落里享有的身份和待遇。

    大河部落纵然拥有最多的人口和最为富饶的地盘,也不过是一个大一点的部落而已,而能够让十几个部落心甘情愿的每年来到这里参加大河集会,能够让这几个部落首领连一声大气都不敢喘,自然是因为大河部落拥有的这一位老人了。

    在这个时空,就算无病无灾,一般人的平均寿命也只有二十多岁,能够活到三十岁的绝对算得上是幸运,而能够活到四十岁,要么被赶出了部落,要么已经成为了部落的首领。

    而这位老人呢?他好像从未年轻过,在岩草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他就已经是大河部落的首领,等到岩草已经有了孩子的孩子的孩子,自己的脸上也多了密密麻麻的皱纹,这个老人依然如同亘古流淌的大河旁边竖立着的黑色岩石。

    幼小的孩童会夭折,年轻的男女会因意外而亡,年纪衰老的人会逐渐走向死亡。

    但是大河部落的真正首领,这个看似随时会死亡的老人,生命之河就如大河一般始终流淌。

    大河人甚至相信,他的生命会和山谷外面的大河一样绵长。

    关于大河部落首领的传说有很多,周围部落都相信,他是大河的子孙,拥有着来自于大河的神奇力量。

    各部落的首领都匍匐在他的面前,希望得到他的祝福,使得部落更加强盛。

    不过现在,他们脸上的表情都谈不上轻松。

    老人就好像没有看到这几个人似的,慢吞吞的吃完了手里的烤块茎,然后才对面前的几个人说道:“你们部落里的小伙子和姑娘,都有喜欢的人了吗?”

    几个部落的首领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说实话,往年的时候,他们总是要为这件事操碎心,这些只有十二三岁的少年少女对情爱之事还很懵懂,不少男孩只顾着和新认识的朋友追逐打闹,都顾不上看一眼旁边的女孩。

    不过这一次的大河集会,说来也是奇怪,男孩子们像是突然开了窍一样,一个两个的都有了喜欢的人,偷着摸着的跑去看喜欢的姑娘。就等着明天的狩猎结束,让这些男孩带着打猎的猎物送给女孩,如果女孩接受了猎物,那么这一对就算成了。

    老人抬起了头,他年岁已老,浑浊的眼睛已经不大能够在夜晚里看清东西,但是并不妨碍他用严厉的眼神看着那几个部落首领:“你们部落的男孩都喜欢上了石洞人的女孩?”

    “对啊。”石洞部落的女孩又好看又能干,还给男孩子们送了不少东西,理所应当的受到了最多的欢迎。

    “你们部落的女孩也都喜欢石洞部落的男孩?”

    “是、是的。”

    被罗琦训练过的石洞少年,虽然在体型和打猎技术上可能并不占优势,但是嘴甜会说话,又会送各种稀奇的礼物给女孩,比起那些傻愣愣的小子,很容易就获得了女孩子的欢心。

    “小心啊。”老人的声音平缓,“你们部落的男人和女人,都会跟着石洞人离开。”

    “什么?”一个脖子上挂着狼牙项链的青年男人皱了皱眉头。

    “石洞人这一次决定把所有人都带回部落,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都不肯放出来。”岩草好心的在一旁解释。

    “什么!”年轻的部落首领惊怒的睁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