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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

      马童鞋满肚不服,却没反驳。他自认不会掉智商,但肯定掉情商,昨晚、今早两场嘴皮战太可怕了,好像还是队长说的对,动手远强过磨嘴皮!

    莫名地,他眼前闪过花玫纤柔的身影,面容竟然记不大清了。他跟花玫之所以连招呼都没怎么打过,还有个原因是奶奶、妈妈讨厌这一型女孩,骂起来别提多难听。现在想想,可能错的是自己,不说末世,放以前,娇柔女生也是要哄的。他对莎姨还算不上哄,以小卖小大发高论,都已经顶不顺。真的和这种女生谈恋爱,三天不到晚就要崩!还是队长这样的让人舒坦……打住!行动中胡思乱想,混账!要想晚上窝被子里想……

    不好,更暧昧了!某少年耳热心乱,都没听到队长的吩咐。

    艾苏洁以为他异能消耗过度,手一带将他拎到一楼的走廊下:“别傻站在雪地里!你在这块歇一阵,我带莎姐去打丧尸。”

    马洛忙道:“我没事。”言罢迅速冲向某套房——最强的一级丧尸在一楼,先前他没打是留给驯兽师,苏姜莎的表现令他不敢再作此想,趁着队长态度不够明确,小雷电精准地穿过防盗门的钢条间隙,干掉了一级丧尸。这家的丧尸有三个,另外两个是初级丧尸,不知死地双双扑到门前,被他顺手全干掉。

    艾苏洁苦笑,走过去打开门,用光异能灭化尸体,一边道:“最后一只留给莎姐。”

    这是她第一次当马洛的面化尸,光芒一闪,三具尸体化为粉尘。

    少年心生无限敬佩,隐隐的绮念却淡了,肖想做队长的徒弟还行,肖想队长当女友,太过恬不知耻!这么一想,他觉得心发酸。

    苏姜莎替猫咪洗爪子耗时半个多小时……夸张了,人家替自己也收拾了一番,先前吐脏的雨衣雨裤总要擦擦,围巾也脏了,她搓洗干挣,无惧是湿的,缠在雨衣领子外面。

    总之,她走下楼的形象还是不错的,收获队长的首肯和微笑。然后队长收缴了她背猫的篓子,喝令吉娃娃退后,打开一楼某户的门,喝令:“莎姐上!”

    苏姜莎终于奋起神勇,独自砍开房里的初级丧尸脑袋——这是一个双腿高位截肢的丧尸,困在轮椅中。

    要她一斧砍准不大可能,丧尸死相难看,污血脑浆溅脏娇弱的凶手。

    艾苏洁看母亲双腿打颤背依墙,有晕过去的迹象,自暴自弃地再展另一个绝计:光洁能净化衣服。喳,反正洛小弟都能用雷电化尸了,堂堂队长,强一些叫理所当然!

    恐怖尸体自然也是她灭化,掺进了光洁能,整间房眨眼干干净净。

    苏姜莎反应不过来,简直是魔术嘛,这真是自己的女儿?不不,是队长!

    队长淡然下令:“上报社大楼,休息一下。”

    马洛应了声“是”,旋即一惊:队长累了!自己只看到队长大展神威,却没想想这全是异能啊!队长一定是为了给莎姨增添信心才这么干,头一回这么干!对,先前灭那三具尸体是试一下手,为的是现在这一刻。卧糟,不能再劳累队长!

    于是马童鞋自觉充当开路先锋,并且拖着他的莎姨一块走。

    报社大楼是一栋集餐饮、招待所等为一体的综合大楼,楼里不只有丰城报社。末世前,纸媒体产业历史悠久,记者站发行站一路开到县级、深入村镇,丰城好歹是地级市,为本地区传媒中心。从中~央到省级、外市外省的报刊好些在这儿弄一间办公室,报社旗下的娱乐周报、时尚月刊等也在这栋大楼办公。

    这样的大楼不会装上有碍观瞻的防盗网,使用的是科技保全系统。电一停,如修真小说中的法阵,将大楼封死。

    他们从后门上楼,电动式关启的后门紧闭。马洛虽然是雷电系,但只是一介初三生,对复杂电路不了解,没本事轻巧地开门。

    拙人有拙人的办法,队长说过“复杂问题简单处理”,就见他抢过苏姜莎的消防斧,反转斧背,照着一扇落地玻璃窗(墙?)砸去……

    第70章 至死方休的天敌

    马洛暴力破坏报社大楼保全系统, 一斧砸烂落地玻璃墙,苏姜莎失声惊呼。

    艾苏洁夸赞:“省事!空楼一栋,启用无期, 犯不着考虑开门手段。”

    丫指令从东侧的安全梯上楼, 一边走,一边心生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前度末世zf基地在丰东区, 她住这儿时,每天人来人往, 每天总有认识的人消失。

    就是在这里, 她惊闻基地老人住区出事, 急忙请假赶回家。妈妈抱着她,哭的肝肠寸断。父亲没回家,但那时她和妈妈都没觉得不对, 这是忍痛坚守岗位,大公无私,令人敬仰。所以她以父亲为榜样也没在家呆多久,只拿套话宽慰了一番母亲。她就没太难过, 仅仅担心老妈伤心过头。直到这次末世,一个多月相处下来,她才真正感到外公外婆是家人。人, 相处了才会有感情,不然血缘至亲也形同陌路。

    三人去的是报社大楼中餐厅,在东侧三楼。马洛、苏姜莎没来过,听说过, 这是丰城高档餐厅之一,不对外开放。

    昏暗的雨雪天,寂静的大楼,只有三个人的脚步声,好像一部惊悚片。

    马洛全神贯注——末世文中类似的场景不少,突然就从角落窜出恐怖玩意,可能是进化丧尸,可能是凶残的变异螳螂。队长异能消耗过度,自己必须打点起十二份精神。

    胆小的苏姜莎却了无恐惧,因为这一幕似曾相识:下了通宵夜班,老公因为这哥们那哥们的事没来接她回家,她不开心,顺路拐进茶楼。天色太早,刚开档的茶楼看不到什么人,她总是找没亮灯的桌位坐。服务员很快过来招呼,而她淡淡地吩咐服务员放下点心牌,然后给老公发微信,嗔怪地要老公立即、马上过来,不然她就在茶楼坐到地老天荒……

    泪水不知不觉滚落,好在戴着头盔,光线又暗,不用担心两个小辈发现。右手被马洛抓住,也不用担心因为走神、平地摔一跤。莫名地,她觉得抓住她的是女儿,下一刻就会耍个小娇,嚷嚷要吃这吃那。

    马洛不可能将她的幻想化为现实,一抵达餐厅,他便放开莎姨的手,眼观六路的同时,就近轻轻掀了块桌布,擦擦椅子上的灰,示意队长坐下休息。

    队长不听招呼,掠到前方窗户边,将推拉式窗户哗啦一下拉开。

    寒风呼呼穿入,大厅空气为之一清。马洛暗恼:我怎么就没想到应该先透气?有这么大的动静,餐厅隐藏着什么,准会一惊之下暴露。

    马童鞋一边着恼,一边准备迎战。但别说餐厅,整栋大楼都暂无危险。如果有,某丫不会任由一个小三级揪着她老妈在前面开道。

    她开窗,一为透气,二为观察zf基地,她今天还想用基地外的丧尸群吓唬老妈呢。

    丫探身一望,发现自己犯了低级错误——雨雪气,视野一片模糊,老妈和马洛都不是视觉异能者,望远镜白带了,他们无法看清基地那边的动静。

    苏姜莎以为她是察看周边丧尸,出声道:“丧尸会吼叫,咱们不会察觉不到。快歇会,餐厅有固体酒精矿泉水,我烧点吃的。”

    艾苏洁诧异地挑眉,刚才老妈流泪没可能瞒过她,怎么这样快就情绪正常了?

    马洛没空诧异,忙拦住想起身的莎姨:“用不着!越安静越要警惕,吃干粮。”

    艾苏洁激赏:“正确加十分!但分析不全面,减五分。我之所以说来这儿休息,是因为报社早在九月十四号就放假了。看看桌面,没哪张桌子上放了碗筷调料罐,这代表什么?没有能吃的,在白蚁飞虫蜘蛛成长起来前,这里是安全的。”

    马洛恍然大悟——现代化办公,连可以给蛀虫啃啃的纸张都没多少,报社印刷厂好像在丰南区,

    苏姜莎不死心,执意要发光发热,然后真的发光发热了——餐馆又不是搬去别处开,碗筷匙锅等不会带走,折散了的固体酒精、温菜的小炉等也没带走。但矿泉水没有,调料茶叶酒水饮料等餐馆必备统统没有。

    由此可见传谋够灵通,凡是有可能造成隐患的东西都处理了,如果不是宿舍楼住着人,大概水塔也会放干。

    没有不要紧,某丫是收集物质高手,先前在宿舍区她顺手摸了高脂汤包、粉条木耳等,矿泉水也往背袋中塞了七八瓶,这些食材不会一个多月就过期。

    苏姜莎很高兴,立即展示妈妈手艺。来自楼顶的自来水个把月没人管,不敢用来做吃的,但洗泡一下木耳等还是可以的。矿泉水倒进汤锅,烧开倒出来,烫烫碗筷、过一下洗泡过的菜。再继续烧水,放进高脂汤包、菜及粉条等,中午垫肚的干粮也可以放进去,火腿肠就不错。

    虎斑猫、吉娃娃对她整的食物没兴趣,偷偷溜去捉老鼠。

    别说狗拿耗子荒唐,以吉娃娃的体型,在流浪的最初岁月能猎到的只有老鼠,吃过后认为鼠肉味道不差。找到新伺主后,因苏姜莎的小洁癖,它只敢偷捉老鼠解馋,可喜餐厅一团昏暗,非常方便偷食。

    三人围桌用餐时,一猫一犬相继归来。苏姜莎给它们留了一根大号的玉米火腿肠,在她看来娇猫萌犬丁点大,有一根足够。

    就因为她的喂食观念,原本天生冤家又添争宠新仇的猫犬,成为拥有共同秘密的搭档,偷食时,互相在“妈咪”眼皮下打掩护,颇有共苦精神。同甘有点难,所幸两只对火腿肠都不大感兴趣,不然肯定大打出爪。

    很快三人吃饱,苏姜莎又烧了一瓶矿泉水,没茶,喝白开水也行嘛。

    艾苏洁清清嗓子,打算对上午的战斗来一番总结,不期注意到马洛有些沉郁,于是半开玩笑道:“今天虽然没杀几只丧尸,但你的技能有拓展,或许以后能充当发电机。”

    马洛没笑,闷声道:“那个没腿的是mingxin哥哥,我的偶像。”

    苏姜莎一愣:“明、明星?”心的话丰城有双腿截肢的明星吗?

    艾苏洁也纳闷,旋即从记忆深处挖出有些模糊的往事:铭心,丰城报社编辑、作家,“铭心”是他的笔名,真名叫什么没印象。丰城某年度“十大杰出青年”之一,因患骨癌双腿高位截肢,自强不息,常到中小学进行励志演讲。

    她听过一回,结束时还随众买了一本铭心写的书。内容不记得了,对她来说悠悠万事考试第一,铭心之作,在她交了篇听演讲的心得体会后便扔脑后。

    这一刻,她发现自己好像从小就自私凉薄,与已无关的事,多感人都不在意。

    反省了一秒,丫自私如故,认为安抚洛小弟比怀念铭心重要许多,斩钉截铁道:“那不是铭心哥!铭心哥在一个月前就去世了,那丑陋凶残的东西怎么会是他?”

    马洛涩声道:“我明白,莎姨为铭心哥哥报仇了。”

    艾苏洁灌输仇恨:“人固有一死,但死了还不得安,身体被抢,变成人类天敌,铭心哥九泉有知,会多么屈辱愤怒!”

    苏姜莎打了个哆嗦:“我绝不要被怪物抢走身体!小……小洛(想叫小洁,总算及时成功改口),如果我被丧尸抓伤咬伤,你给我个痛快!”

    马洛没空沉浸于悲伤了,赶忙告诉她异能者有一定的免疫力,自我暴露他曾被咬伤。

    说到这儿,他突然瞪大眼,以发现新大陆的兴奋嚷嚷:“队长,动物对丧尸毒免疫!它们跟丧尸厮杀只能牙咬爪抓,但不会丧尸化变成行尸走肉!这么长时间,我们没看到一只丧尸化的动物!”

    艾苏洁抿了下唇,心的话动物当然不会“丧尸化”,这是人类的惟二进化方式之一。

    猛然她眼角一抽,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人类神级高手为什么要逆转时空?此前没多想,是觉得理由太多,再说这一次不可能再逆转,有什么值得琢磨?

    马拉个巴子,原来是这么回事!

    人与丧尸不是天敌,异能者erazer与超人superman才是至死方休的天敌!

    而e、s都是旧人类进化版,其实还是人,所以幻神说“这是你们人类的内部争斗”。

    superman没有繁衍能力,前度末世,他们用了二十多年认清这个现实,于是朝旧人类和异能者摇橄榄枝。

    占绝对多数的普通人、低级异能者倒向了他们,发展下去会怎样?

    他们会“善待”旧人类,严格控制转化成s的人数,就像网文中的修真门派收弟子,精挑细选。而对沿另一条路进化的e,他们会高度警惕,或杀或转化成s,不允许异能者成长起来、成为能与他们抗衡的势力。

    哈!这就是网文中的“正邪不两立”,何谓正何谓邪,只看谁是胜利者。

    这事在人类历史上发生过吧?什么出家人“断红尘”,真正原因是没有以前的记忆!只不过这种人数量稀少,进化总是从量变到质变,“末世”是进化大爆发。

    前度末世眼看superman要胜,强大的特级e以后也只能藏起来,除非愿意变成s。这等同死,s没有以前的记忆,异能者原有的自我意识尽成浮云,从此成为“超人社会”的一颗螺丝钉。

    艾苏洁的双手不自禁地摞成拳,她绝不要失去记忆,没有人愿意失去自我,前度末世普通人、低级异能者会倒向s,是生不如死,那种社会形态等同奴隶制。这次重生者联盟会接受教训吗?又或实行更加严酷的统治?

    她心中泛起寒意,联盟很可能选择后者!否则无法取得优势。十三级以上的superman肯定有前世记忆,在丧尸潮爆发前就会藏起来。s不怕普通丧尸被大量消灭,反正异能者和普通人都可以转化成s,而s永远是s……

    第71章 马洛领回吉娃娃(第三卷完)

    艾苏洁意识到以前忽略的事:普通丧尸容易消灭, 超人难灭。别看重生者联盟目前处于优势,特级superman只要度过了重生后的晋升期,随时卷土重来!他们可以将异能者转化成s, s却不会转化成异能者, 普通丧尸死再多也不怕。

    这种趋势下,联盟势必实行比前度末世更加严苛的统治, 禁绝一切异端。

    对她来说,联盟、superman都是敌人, 必须悄然避开、严实藏好。她周身气息瞬间收敛到几近于无, 好似前度末世那个躲避通缉的隐形凶煞。

    马洛正兴奋滔滔, 忽然感到队长消失了,惊跳而起。

    艾苏洁立即正常化,故作不解地望向他。苏姜莎则紧张地四下张望, 她只是初级初阶,刚才又正往他们的碗里倒烧开的矿泉水,没察觉女儿“消失”,只看到马洛跳起。

    马洛以为自己发生幻觉, 尴尬地坐下:“没事。这里安静过头,丧尸吼声都听不到,我总觉得会发生不测, 走吧!”

    苏姜莎松了口气,不以为然地取笑:“以前我有一个朋友住在火车站附近,嫌吵。好不容易攒够钱另买了一套房,发现晚上还是睡不着, 安静过头了!再坐会,刚刚吃饱肚子,不好马上做激烈的活动。”

    艾苏洁暗皱眉,老妈这警惕心……罢了,多出来几次,自然会吃亏学乖。

    于是她带笑道:“呆在这种环境也是一种锻炼,可以炼出在无比安静的地方保持警惕。呃,你刚才说的动物不会丧尸化,我也注意到了。细想想,zf没说过动物会丧尸化。”

    “但也没说不会!”马洛目露愤恨,切齿道:“九月十七号前zf也不提丧尸,明明是丧尸出现了,却说什么狂犬病肆虐!”

    艾苏洁是上网大发“狂犬病肆虐”的混账之一,却摆出客观公正的嘴脸:“那不是zf正式公布的,是网民的猜测。我并非为zf说话,只是我们要公平些,zf虽然隐瞒了很多事,但公布的……不说都是真的,你得承认很多是真的。”

    马洛默不出声,望向队长的脚下——吉娃娃乖巧地蹬在艾苏洁脚边,而虎斑猫已被苏姜莎抱起,温柔地用带来的湿纸巾替它擦爪子,相形之下小小一团的吉娃娃格外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