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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余海潮一路之上被谢逸华照顾的不错,她常年不出门,身子又弱,受不得舟车劳累,能撑到家门口就不错了,又是久别归家,见到家里人激动不已,等稍稍叙过别情,吃过晚饭便要洗漱休息。

    小侍正在替她铺床,谢逸华来寻她:“明日师妹便要离开海平,临别之时师傅再三嘱咐,让我务必要照顾好二师姐,我思来想去,不如把小十三留下来照顾你。”

    余海潮与谢逸华日常不在一处起居,虽同在一座观中,却日常见面不多,只知道三师妹时常在外行走,武功阅历都不差,同门师姐妹之间的信任还是有的,感动于她这一路之上的照顾,便道:“我已经到家了,小十三心心念念想着去救灾民,还是让她跟你去吧。”

    谢逸华等那铺床的小侍出去了,才从怀里取出个青田石刻的小印递给了余海潮:“二师姐别推辞,我今日见你家中父君与妹妹们,似乎与你并不太亲热,多年亲人不见面,也有疏远的时候。你长久不在家中,只恐家中连个心腹仆从都没有,将你一人留下来,心中总有些不安。小十三留下来照顾你,这方小印你收着,但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拿着这方小印去城里的朱记胭脂铺子找掌柜的,无论是支银子还是给我传信,或者有别的要求,她都能替你办到。”

    余海潮一怔,随即苦笑:“三师妹心细如发,我那父君……其实并非生我的父君,是母亲续娶的,自然妹妹们也与我隔着肚皮,你竟然一眼就看出来了。”她收了小印,又道:“我离家十六年了,那时候父君才进门,才生了大妹妹。大妹妹小时候跟我还是很亲的,连话都不会说,就肯让我抱。”

    谢逸华心道:一个奶娃娃,看到比她大的孩子,自然是喜欢亲近的。但十六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更何况是一张白纸的奶娃娃。

    她不欲令余海潮难受,便故作轻松道:“等忙完了这阵子,你若是不想在海平待着,不如跟我去京城转转。上京城中繁华可不是小小的海平城可比的。”

    余海潮眸光复杂,良久才道:“到时候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  一直没有留言,我在考虑是不是应该发个红包?

    ☆、第十二章

    十月底,谢逸华带领其余人等到达安顺城。

    安顺城位于溧江流域最下游,算是灾情最严重的州府之一。城中青壮能出外谋生的业已离开,贫寒之家留下来的都是老弱病残。

    一路之上,饿殍遍野的情况众人早都经见过了,胖胖的朱四丫胃口都差了很多,居然也知道节食了。果如谢逸华所料,这一趟救灾对朱明玉来说就是减肥之旅。

    人的同情心有时候是很奇怪的东西,朱明玉一身肥肉穿过灾区,半道上差点被流民劫过好几回。她穿着虽不富贵,但这身肥肉实在太有标志性了,若不是家中富贵,断然养不出这身肥肉。

    流民之中也有火眼金晴之人,总疑心她在装穷,众人时不时便要遇上个小事故,亏得谢逸华警醒,这才没出大乱子。

    朱四丫对此残酷的现实,就更没胃口了,不到安顺城就生生瘦了一大圈,露出浓眉大眼的轮廓。

    谢逸华端详过之后颇为欣慰:“四丫啊,照这个速度瘦下去,不等明年保管有一大票小郎君恨不得嫁给你!”瘦下来之后才发现,朱明玉的五官居然生的很不错,只是以往被肥肉挤着,竟让人忽略了她的真容。

    “去你的!”朱四丫红着脸去瞧银腰,没接收到对方的目光,略感失望。

    一行人在安顺城内的朱记粮店门前停了下来,洪水退去之后,整个城中屋子处处都是被水泡过之后的印记。到处是泥泞,城中低洼的土胚房早都泡塌了,朱记是青砖屋子,收拾一番倒也能遮风蔽雨。

    朱记的掌柜带着伙计来迎,见到谢逸华先向她见礼:“小的见过世女。世女总算来了!”

    银腰还是初次听说谢逸华的身份,探究的目光直往她身上扫。

    朱四丫有些见不得他“痴痴的目光”,凑过去提醒他:“银腰,三师姐家中可有一堆通房小侍,听说外面还欠了一堆风流债,你可得考虑清楚,别被她一本正经的外表迷惑了。”

    银腰:“……”

    同行至今,他充分感受到了这对同门师姐妹相爱相杀的深沉感情。

    “四师妹,你带着大家先去休息,等我走了再说我坏话也不迟。”谢逸华笑微微嘱咐一句,示意她们跟着朱记的伙计前去歇息。

    朱记粮店内外三进的院子,谢逸华跟着朱记掌柜一路行至二道门,门口守着两名健壮的妇人,见到她出现,皆上前行礼。

    最后一进院子里原来植着鲜花绿树,还有荷塘绿水,假山亭台,只是历经水患,再优美的风景也不堪入目,到处是尚未收拾的枯枝败叶,一派衰败景象。

    到得春晖堂正厅,门口守着四名护卫。谢逸华进去之后,厅内赫然还有另外一名女子,面上银色面具与谢逸华一模一样。

    那人身着华贵衣衫,倒与面上银色面具相得益彰。

    两人许久不见,相识而笑,对方打量谢逸华一番,不由埋怨:“你再长下去,我往后可得踩着高跷过活了。”又伸手去扯她面具:“还戴着这劳什子做甚?!”

    谢逸华由得她将面具揭下来,露出一张端妍秀美的面孔,远山为眉,撷瀚星为眸,白玉如肤,借樱色描唇,更兼之她在高山之巅修行,神色间带着些方外之人的疏离,但笑起来却如云破月来,顿时冰雪消融,丽色逼人。若放在男子中乃是绝色,女子中却稍嫌殊丽。

    那女子轻浮的摸了下她的下巴:“小言言,若是你为男儿,我必散尽家财也要求娶。若我为男儿,容貌丑陋,却嫁不得你。得亏得咱们都是女子,方能做个知己姐妹!”这是谢逸华乳名,她从小寡言,家中父君便为她起乳名曰:开言,也只有极亲近的人才知道她的这个名字。

    谢逸华拍开她的狗爪子:“谢君平你要不要脸你一个大女子,就算长的不够美,可你荷包里的银子勾人啊!我可是听说世女在外红颜知己排成行,家中小侍通房塞满园。我至今出门去办事,下面人孝敬的都是美少年,上次推拒了两次,她们都惶恐不已,还当我身体不适。你还有甚个不满足?”

    谢君平被谢逸华戳破真面目,顿时也笑:“美人儿惹人垂怜,我若是不搭救他们于水火,也不知道他们得落于何种地步。”她凑近了谢逸华戏谑道:“说说,你不近美色,到底是不是身体不行啊?”

    谢逸华抬脚就踹,没想到她身手灵活,似早就预料到她的举动,闪身躲过,摇头晃脑道:“可惜这次水患竟未能搜罗到多少美少年。红颜美人泡了水,皮囊也一样肿胀变形,可惜可惜!”又上下打量谢逸华,一脸的惋惜:“瞧着你的体力不弱,难道是常年跟着韩青扬那个牛鼻子老道修身养性,竟是养的不近男色了?不好不好,这竟是我的不是了!”

    谢逸华习惯了她的口无遮拦,瞪了她一眼:“行啦,别再编排我师傅了。天下美人你也网罗不尽,还是准备准备干活吧!我先稍事洗漱沐浴,一会就过来。”

    朱记的内院格局都差不多,谢逸华进了内室去沐浴洗漱,又换了一身衣裳,出来之后满脸无奈:“世女,我说你这是来炫富的还是来救灾的,能不能把你这品味改改。”

    谢君平乃是顺义候府世女,自小顽劣,不得顺义候喜欢。她家中庶父生的庶姐妹受宠,被庶父算计伤了脸,断了入仕之途,便一心在民间厮混。这世女之位,也是顺义候为着补偿她,向今上请封的。

    她算是京中所有世家贵女里的异类,特别是不能入仕之后,日常所穿所用极尽奢华,便是男色上头也毫无节制,至今未曾娶妻,令顺义候伤透了脑筋。

    顺义候奉命驻守东南防线,无诏不得入京,而生了谢君平的候府正君常年在后院小佛堂与青灯古佛相伴,不问世事,君候带着庶夫庶子女们在任上,整个顺义候府就是谢君平的天下,由得她折腾,不知道多少人暗底里在笑话顺义候府后继无人,世女是个花天酒地的败家女。

    谢逸华沐浴洗漱完毕,与谢君平坐在一处查看朱记的账簿,各地钱粮过冬之物的调拨,又派人去打探官府赈灾的动向,算是民间组织私底下对官府赈灾不足之处的补充。

    已进入冬季,再拖延下去,灾民挺不过这个冬天。但官府赈灾手续繁多,从皇帝赈灾的圣旨下来到钱粮到达灾民手中,也不知道要经过多少道手续,若有两三成到灾民手上,都算不错了。

    两人同居一室,商议妥当一条便往外传信,门口守卫见怪不怪,春晖堂门口不断有人候见,接了命令去执行,十分繁忙。

    期间朱明玉与银腰要求见谢逸华,都被守卫拦着:“世女与幕僚已在商议救灾之事,还请诸位稍候。”

    朱明玉等了两日,心中焦躁,便隔着护卫朝里嚷嚷:“你们别糊弄我,三师姐你别是在里面搂着小美人快活吧?等回了沧浪崖看我不告诉师傅!”

    春晖堂里,谢逸华忙的焦头烂额,谢君平听得朱明玉嚷嚷,顿时拍案大笑不止:“谢二,你这位师妹倒是位妙人啊,我比较好奇的是,等你回去了,韩青扬那老道会怎么收拾你?”

    谢逸华两日夜未曾闭眼,眸中布满了红血丝,扔了个账簿子去砸她:“你还不快出去将她打发了,我这会没空跟她歪缠。”等谢君平到门口她又喊道:“你把我带来的那几人都派了干活。对了,让朱四丫去泯县接应朱记的人,我路上发出的信,估摸着这会儿东西也快到了。让朱四丫带银腰去。”

    谢君平推门出去,远远站着分派任务,将谢逸华带来的人分做两拨,朱明玉带着银腰前往泯县,而其余的两位师妹就留在安顺城,协同朱记的人安置城中灾民。

    正巧朱记的人也要去泯县,朱明玉听得谢逸华派银腰与她同往,喜出望外,哪管前面是刀山还是火海,早将被晾了两天的不满都抛诸脑后,欢天喜地拉着银腰就要走。

    银腰蹙眉:“朱女君,你不觉得女君有点奇怪?”

    朱明玉还沉浸在与银腰一起出公差的喜悦中,拉着银腰的袖子就要走:“哪里奇怪了?”

    “穿着打扮语气都不同。女君往日穿着素淡,但今日衣衫极尽奢华,说话的口气也全然不同,甚至都没往我这边多瞧一眼,那眼神就好像是个陌生人,就连声音细细听来也有不同。除了一张面具,别的地方竟大是不同。”他猛的扯住了疾步快走的朱明玉:“朱女君,这个朱记处处透着古怪,方才那人不会是假冒的谢女君吧?说不定……说不定她被人囚禁起来了!”

    朱明玉全然不信:“银腰你不懂,三师姐她是候府世女,家世显赫,在山上跟咱们一般生活还瞧不大出来,但出了师门之后,她身后便是奴仆成群,穿着打扮,说话行事都全然不同,你别多疑了!”

    银腰:“……朱女君难道从来没有见过女君的真容?”

    朱明玉哑然失笑:“原来你在纠结这个啊?”她四下看看,朱记的伙计离的比较远,便鬼头鬼脑向银腰散播小道消息:“此事说来话长,三师姐面上有伤,据说是幼年烫伤,留下了疤痕,这才不得不常年以面具示人。不然你以为她一个候门贵女,没事不在京里挣前程,跑到沧浪崖来学艺?大烈选官,必要体貌端健,残疾有伤的皆不能入仕。她母君顺义候与师傅有旧,这才求到了师傅面前,派人送她上沧浪崖学艺。观中所有人都知道三师姐容貌尽毁,怎的没人告诉过你?”

    银腰:“……”难道竟是他疑神疑鬼?

    ☆、第十三章

    天熙二十九年春天,女帝的五十圣寿临近,去岁的南方溧江水患也已平定,既没发生灾民□□,也没有耽误春耕。唯独出过一桩奇事,顺义候世女灾后滞留安顺城,当地赈灾的官员大约不知道这位世女在此,想趁灾后联合地方富绅吞并安顺城的大片良田,被谢君平给顺手宰了。

    ——宰了?

    消息传回朝中的时候,正是旧年除夕宫中大宴,一片歌舞升平里兵部侍郎吴楚炎将此事捅到了太女谢风华面前,求她为那冤死的官员作主。

    谢君平顺手宰了的官员名唤焦子琰,正是吴侍郎的连襟。

    谢风华时年二十五岁,跟着女帝上朝议事,只是不曾分管六部,但在朝中也有自己的人脉,吴侍郎算是最早向她表忠心的官员。

    “此事还得押后,近来南疆战事胶着,溧江水患才平,母皇夙夜忧心,等有合适的机会,孤会让母皇知道的。”

    三月初,持续了近二十年的南疆战乱终于平定,近十年间一手执掌南疆军政的少帅燕云度凯旋而归。

    当日,太女谢风华带着文武重臣在城外迎接燕云度回朝,又因着他乃本朝数百年来第一位手握军政大权达十年之久的男子,与一众闺房待嫁,□□相妇教女的男子不同,引的京中百姓好奇,纷纷观此盛事,踩踏事件连连发生,直让掌管京畿安危的袁敬星大人头痛不已。等得君臣入朝,觐见天子,围观百姓在皇城下还久久不散,最后出动了京畿卫驱赶才散。

    此次燕云度一举平定南疆,将夷狄王庭一锅端了,白狄王白玉凤战死,余部被俘,黑狄也遭重创,族中青壮折损大半,其余各小部落纷纷归降。当夜自然大宴群臣,举朝齐贺。

    燕云度回朝之后的第一个大朝会上,便痛快将南疆帅印上交,要解甲归田。

    本来大烈王朝向来是女子掌权,男子掌管内帏,但燕家不同别个,乃是世代将门,虽无燕云奇这般位高权重的男子,但也出过好几位男将军,只不过最后的结果……不甚妙。

    传闻之中,燕家男子皆丑,比起各家大人后院闺房里那些娇滴滴细皮嫩肉的男儿家,燕家男子自小学武,皆是身形高大轩昂,肤色如蜜,如女儿家一般英武形貌。

    燕少帅……也不例外。

    世人皆知,燕家男儿皆愁嫁,并非虚妄。

    天熙帝为帝为母几十年,看着当庭站立的已过嫁杏之期的英武男子……心情很是微妙。

    倘若她家皇子长成这般模样,年纪老大,同龄的男儿们都快为自家的孩子筹谋亲事了,他却依然未有归宿,大约……她的白发又要多添几十根罢?

    想至此,她那颗坚硬了几十年的帝王心不可思议的软了下来,瞧着燕云度便如瞧着自家那嫁不出去的丑儿子,恨不得多多赏赐些什么东西才好。

    大军凯旋而归的次日,举朝震惊……却是因为天熙帝对燕少帅的隆赐。

    皇帝赏赐臣子,金银珠宝奇玩之类自不必说,武将回朝交兵权也不鲜见,得个品级高的虚衔也是惯例,但这位燕少帅得女帝亲封安定郡公,却是二品的实职,划安定郡为他名下封地,成亲之时可作嫁妆带到妇家,比之朝中好些不得宠的皇子身家还要厚,这样隆遇,众臣侧目。

    有那文腐酸臣,对男子这般凌驾于自己之上心有不满,暗中戏称“嫁田”,不想传扬开去,众人皆以此为称。

    相比天熙帝的厚赐,朝中的瞩目,都及不上离家经年的男子归家的情绪来的更为波澜起伏。燕家马车穿过闹市,马车里闭目静坐的男子五官凌厉如刀刻,带着常年征战的杀伐之气,坐姿笔挺,仿佛正在准备着新的一场征战,全身上下透露着警惕二字。然而他的耳力又太好,远近商贩叫卖,车马行走,稚子欢笑,各种声音混杂其中,让听惯了南疆朔风的年轻男子微微皱起了眉头。

    在边关待的太久,他已不太能适应这般热闹喧哗的世界。

    燕云度大胜归家,行动不便的燕老将军燕奇带领全家大开中门欢迎。

    迎接燕云度的,除了因战致残的母亲燕奇,思子成疾的父亲,还有接踵而至的媒人。

    京城最繁华的九桥门晏宾楼里,掌柜催着小二姐殷勤侍候三楼雅间的客人。

    小二姐小心翼翼捧着一小壶价值百金的蓬莱春往三楼雅间而去,还未推门,便听得内里喧哗不止,常来此间的魏王世女谢芷华兴致正高,“……先下手为强。反正我家中那一位常年生病,后院又由父君打理,娶个侧夫回去摆摆样子,却有大笔嫁妆随我花,何乐而不为呢?”

    ……也不知道又有哪家的男子要遭殃?

    小二姐小声嘀咕,轻轻推开了雅间的门。

    魏王世女谢芷华双十年华,家中正君常年抱病卧床,小侍通房不计其数,行止放浪,当街掳男之事屡有发生,又因为魏王因平定东南部族叛乱而战亡,至今不过三年,就算谢芷华很不成样子,担不起一府之责,女帝瞧在逝去的王妹面上,又不能真拿她怎么样,只好将她晾在那里,至今也不曾下旨让她袭王爵,她这世女之位便稳稳坐着。

    不过,这丝毫不妨碍她整日游手好闲,眠花宿柳,与京中一帮年轻贵女逍遥度日。

    这帮贵女乃是晏宾楼的常客,接着说话的那位乃是大理寺卿常大人家中的大小姐常佩雅,小二姐一早识得。

    “就燕云度那模样,世女您也下得去嘴?大约在床上连我家花红都不如吧?”说着手却向着怀里搂着的小倌花红摸去。

    花红自然不是常家的,乃是晏宾楼雇佣的伎子伶人,专陪来宾侑酒。

    雅间众贵女身边或怀里,或坐或卧,皆有姿容出众的小倌相陪。

    兵部侍郎吴楚炎家的二小姐吴思阳立即瞪圆了眼睛,满腹懊恼:“……本来我还想着,回家跟母亲商量一下,前往燕家提亲。燕家世代将门,人死的差不多了,但历年所得皇家赏赐却不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想来陪嫁必定丰奢……哪知道却被殿下抢了先,您定要满饮此杯,以平我心之恨!”她提过小二姐手里的蓬莱春,满斟了一大盏去敬谢芷华。

    这帮人都是混说混玩惯了的,谢芷华大笑着一口饮尽,满目得意。

    小二姐转身之际,心中气愤,又为了燕将军的终身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