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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第六十四章

    五岁的时候,田镜的愿望是小区门口那间小超市里买的冰淇淋套装,妈妈说很贵,但里面有一个榴莲口味的冰淇淋,他还没有吃过榴莲。

    十二岁的时候,田镜的愿望是一套王家卫的dvd,本地的影碟店只有盗版。

    十六岁的时候,田镜没有愿望了,他有了梦想,而给了他梦想的那个人就在身边,他觉得他的梦想已经实现了一半。

    二十岁的时候,田镜想起了榴莲冰淇淋,王家卫的dvd,和导演梦,他对着镜子里自己肥胖的脸,又想起了一件事。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也从未表现过,从听懂幼儿园里的同伴给他取的“肥仔”外号的那一刻起,他的生命中一直贯穿着一个更坚固的,隐晦的愿望。

    有时候他会希望忘记这个愿望,假装并不在意。

    他希望自己不是个胖子。

    如果他长得好看一点,至少不胖,他看起来就不会那么愚蠢,懦弱,卑微,也许他对盛兆良的爱就不会被如此地弃如敝履。

    然而二十五岁的田镜似乎得到了盛兆良的爱,他们分分合合,田镜有时候觉得自己得到了盛兆良的爱,有时候又觉得那是假象,盛兆良同情他珍视他,但不会爱他。

    因为他是个胖子。

    外貌对一个人有多大的影响?在大多数时候,是99%。

    田镜从小都是优等生,但同学们除了在借笔记的时候不会记得这一点,连老师也时常会忘记;田镜是一个善良的人,但除了那些被他救助过的动物,不会有人记得他善良;田镜做饭很好吃,但很少有人喜欢他做的食物,他们隐约觉得吃下去会变成他那样;田镜还很有天赋,但除了任耀驹和盛兆良,如此庞大的电影学院,如此庞大的电影圈,竟然也没有人发现他。

    99%的人只记得他是一个胖子,一个不善交际的,畏缩的,看起来就很好欺负的胖子,而他糟糕的性格的来源是什么?仍旧是那些多余的脂肪,像恶性循环一样在他的人生中翻搅着走不出的漩涡。

    剩下的1%,能让他的人生在漩涡中有腾挪余地的,是无法割裂的家人,从小一起长大所以了解他全部的朋友,欣赏他的才华的导师,因为视他为情敌才接近他的善良的少年,他们不在意他的外貌,看得到他的内心,并且愿意陪伴他。

    家人和朋友分走了1%当中的99%。

    而爱情是最严苛的,爱情由眼到心,爱情带着蓬勃的欲望和来自社会固态意识的影响,爱情不是不离不弃的亲情,爱情不是宽容的甚至可以通过宽容来彰显美德的友情,爱情是所有审视和计较的总和。所有人都说三观,但忽略了审美观也是一个人存在的重要凭据,哪怕有一秒钟动心,审美观也会有九十九秒用来挑剔,并且像一根灯绳,不停地拉亮红灯。

    田镜总觉得,盛兆良可能自己都不知道,他爱田镜一秒,拉亮过九十九秒的红灯。

    那些红灯让伤害和冲击来临的时候,田镜就变得不是那么珍贵了。

    这很残忍,但二十五岁失恋的田镜想通了。

    所以二十六岁的他在无数次的挣扎过后,当他看到盛兆良眼中哪怕带着愈伤也仍旧帅气的自己,他终于放下了。

    放下了那个贯穿一生的,坚固而隐晦的愿望。

    他不再是个胖子了,他也该跟那个胖子告别了,他同情和留恋自己,但他如果一直陪在那个胖子身边,他就算拥有了外貌,拥有了自信,拥有了梦想,他也仍旧不敢拥有爱情。

    毕竟胖,对爱情的影响是99.9%。

    盛兆良不知道,当他失而复得,欣喜若狂地吻住田镜的时候,田镜的心里在哭,那个胖胖的圆圆的田镜,哭着消失了。

    不过他总有一天会发现的。

    那一天,他会用尽余生的力气,把那个胖胖的圆圆的田镜找回来,对他说……

    对他说。

    #

    田镜睁开眼睛,旁边的枕头有个尚存温度的凹陷,他撑起身体,前几天留下的淤伤还有些疼,但已经好很多了。

    他安静听了一会儿,果然听到楼下有响动,是盛兆良在做早餐。

    田镜又躺下来,难得犯懒,想细细体会一下此刻的幸福。

    他重新和盛兆良在一起了,盛兆良三不五时地会过来住,已经发展成了半同居的关系。盛兆良比过去温柔了数倍,做饭打扫,不管是田镜工作还是他自己工作,都要抱着笔电跑来田镜旁边,一刻不愿意分开,黏腻得仿佛换了个人。

    田镜恰好相反,他很满足,但也满足得有些漫不经心。他不再会像过去那样,好像脖子后面提着根线,紧张又克制,现在他的线散了,就地躺倒,舒舒服服地享受爱情的沐浴。

    这种感觉太新鲜了。

    谁都会有食髓知味的瘾,田镜现在就有点儿上瘾了,好像第一天恋爱。

    “醒了吗?”

    田镜在枕头上扭过头,果然看到盛兆良站在床边,盛兆良看他一脸餍足的模样,又觉得心动,便在床上趴下来,凑过去。

    “起床吃饭?”盛兆良一边温声说,手指不自觉地勾了勾田镜的睡衣。

    田镜转过身跟盛兆良对视,两个人都有些蠢蠢欲动了,田镜觉得不妙,连忙起身。

    “吃饭吃饭。”

    盛兆良乖乖跟上来。

    虽然半同居了,但他们没有再做过。

    盛兆良是不敢,他虽然会在洗碗的时候故意拖延时间住下来,但上了床,田镜就在旁边热乎乎地躺着,他还是不敢。跟田镜复合几乎是个奇迹,在他充分认识到自己曾经彻底失去过田镜以后,他不蠢,谁不会珍惜奇迹呢?惯性不会。

    如果他还像以前习惯了的那样对待田镜,觉得田镜就该围着他转,像他们第一次那样半强迫地推倒田镜的话,田镜如今的心情肯定不一样了,并且盛兆良自己的心情也不一样了,他舍不得,他觉得田镜太瘦太弱了,以前可以高兴了就掐两把,还觉得手感好,现在不敢碰,虽然田镜一直健身练出了些肌肉,但每天一起生活,看他吃得那么少,看他有时候还是胃不舒服蜷在沙发上的时候,盛兆良就心疼得滴血,半点都不敢强迫他,睡在他旁边都只敢勾勾他的手指,勾完了还得等田镜睡着了去卫生间,他都不敢让田镜知道他在忍,他怕田镜又心软,惯自己。

    而田镜呢,就像他们复合的那个吻,田镜如今也知道,自己不主动的话,两个人就会真的盖棉被纯睡觉下去,他不是没有欲望,他也不敢。

    面对自己暴瘦的身体,在手术恢复期里田镜都用了很长时间去适应,他怕盛兆良也不适应,他像一个新人,他得去用新的自己面对盛兆良。

    而且他的内心深处,很害怕盛兆良更喜欢他现在的身体。

    告别是告别,他还不想把过去的自己埋葬。

    #

    转眼这种憋屈的日子就过了两个月了,两个人竟然也开始有点习惯了。

    田镜开始筹备新戏,主演名单里有容语,盛兆良炸了。

    起初是争吵,盛兆良小心翼翼了两个月,但毕竟本性难移,他在极怒的时候看上去非常冷漠,田镜一看他的脸,心就凉了大半,过去那种战战兢兢的感觉又回来了。

    田镜甚至忘了这里是自己家,慌忙抓了外套就走了。

    门一掼上,盛兆良心就被震碎了,他觉得恐惧爬上来,完全忘记上一刻自己有多生气,赶紧追出去。

    不用想,田镜也该是去了樊帆家,但盛兆良把人家衣衫不整的情侣半夜叫醒,却没有看到田镜,他更慌了,田镜不来找樊帆,难道去找那个容语?

    田镜没那么不靠谱,容语知道他和盛兆良复合以后差点没哭死,他可不敢去搞事情,他直接连夜买了机票,飞去找白皑和任耀驹了。

    田镜跟任耀驹久别,坐下来一聊便聊high了,田镜决定干脆留下来跟任耀驹多探讨一下,对电影筹备也有好处,他的情绪也过去了,第二天就给盛兆良发了信息,报了坐标,表示过几天就回去。但盛兆良等不了,他现在都还提防白皑呢,总觉得那是个对着谁都能抛媚眼的小子,急匆匆追了过来。

    田镜没办法,多了个人就不能住白皑家了,只好跟盛兆良出去开房。

    两个血气方刚,苦恋结束的青年,在一张床上纯洁地躺了俩月,却经不住为期36小时的小别,终于还是出事了。

    盛兆良心里慌,非要缠着田镜,缠着缠着田镜也上火了,亲得气喘吁吁,盛兆良试探地脱田镜的衣服,田镜没有拒绝。

    当田镜的身体毫无遮掩地暴露在盛兆良面前时,盛兆良的眼神很复杂,混杂着欲望,疼惜,愧疚,和一丝惊喜。

    田镜知道这会是个惊喜,所以他才一直避免发生。

    他不想成为惊喜,就像他从未想过利用这个惊喜在他还恨着盛兆良的时候去报复他。

    他突然觉得心里像空了一块。

    “你喜欢吗?”

    盛兆良黑沉沉的眸子抬起来,里头还翻涌着诸多急躁的情绪。

    “盛兆良,你喜欢我吗?”

    “喜欢。”盛兆良俯下身黏黏地亲他,“我爱你。”

    “以前的我,还是……现在的?”

    盛兆良停了下来。

    他浑身都冷了。

    他知道他们之间有问题,但他没想到是这个问题。

    那一天,他会用尽余生的力气,把那个胖胖的圆圆的田镜找回来,对他说……

    对他说。

    「我爱你在时间中穿过的样子」

    第六十五章 (正文完)

    「大多数人提到时间的时候,都说消磨和积淀,其实一个人不管变得怎样,都跟时间没关系,有关系的只有选择。

    我的一生中,有过很多次错误的选择,它们导致我痛苦,有时候甚至绝望。

    我想你也是这样。

    就像昨天晚上,我在厨房洗碗,听到你又进了卫生间,但没有关门,我就知道你的胃病又犯了,我们已经有了这样的默契,你想独自解决痛苦的时候,给我留着门,就不是把我拒之门外。我继续洗碗,水声并不能掩盖你干呕的声音,你在为你的错误选择付出代价。

    我也是。

    只能在这个时候洗碗,就是我要付出的代价。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敢问你有没有后悔,但我想你是后悔的,你有过很多选择,但你选了最糟的。你选了我。

    我无从得知我的弥补是否有效,因为我无从得知那些正确的选择背后,会给你多美的未来。

    我只知道你是我最美的未来。

    说起来我们认识已经十五年了,我在这十五年里只学会了一件事,就是怎么让你别甩了我,但你学会了很多。我还记得高中的时候男生里流行把校服裤腿卷起来,你没办法这么做,因为裤腿卷起来会把你的小腿勒得泛白,不仅不潇洒,看起来还挺疼的,但现在不一样了,你学会了很多种穿衣服的方法,并且都很帅气。

    你还学会了打架,学会了板着脸发脾气,学会了在首映礼上演讲,学会了给偶尔认出你的粉丝签名,对了,你还学会了做|爱。

    你变得很不一样,但你看着我的时候,透过你的眼睛,我还是能清晰地看到过去的你,你还保留着一切你原有的东西,你的真诚,你的忐忑,你偶尔还是会讲话吞吞吐吐,你大多数时候仍旧喜欢低着头,你做饭时用电子秤的严谨和你掌镜时灵光一现的冲动,都跟原来一样。

    你问过我,爱过去的你还是现在的你,我曾经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过去的你和现在的你都是你,抑或我爱着过去的你而不自知,再不然就是无论你什么样子我都爱你。

    任何答案听起来都像狡辩。

    我宁愿它变成一颗刺,也不愿意它变成一个狡辩。

    这颗刺存在在我们之间多久了?你还记得吗?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只是突然想起来该怎么回答你。

    田镜。

    我爱你在时间中穿过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