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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7节

      苏若离相信孟臻没有说谎,以孟臻的本事还不可能从庄奴手里把‘永夜’抢过来,可若说是庄奴主动送到他手里的,为什么呢!

    趁苏若离不备,孟臻一个鲤鱼打挺从她手里逃出来,“微臣告退,皇后娘娘自求多福!”

    眼见孟臻跟撒欢儿兔子似的狂奔出锦鸾宫,苏若离眼角肌肉不自觉的抽了两下。

    该死的玩意!

    但其实,倘若她能脱手,当是比孟臻跑的还要欢脱。

    第六百九十四章俱往矣

    这会儿苏若离捧着怀里的烫手山芋,一脸懵逼的站在原地,脑子飞快旋转,她要怎么办?

    悄无声息的据为已有肯定不可能,这件事从开始到现在每一步都漏洞百出,她甚至怀疑已经有人将‘永夜’在孟府的事传出去了。

    而之后,孟臻连早朝都没上就到她这锦鸾宫来,后宫里几百只眼睛盯着呢,她能说没来?

    千般纠结,万般思虑,苏若离终是点足跃起,朝国师府而去……

    早朝之后,龙辰轩第一时间回到书房,叫出雷宇。

    雷宇的回答让他眼中蓦然一暗,这不是他想要的答案。

    那晚他与沈醉摊牌之后,便决定不再放手,所以他想用‘永夜’逼一逼苏若离,让她彻底与国师府决裂,以他现在的能力,足以保证苏若离的安全。

    然尔,那个女人却还是选择了沈醉,她当是舍不得让沈醉知道她的背叛,她舍不得让自己的形象在沈醉面前崩塌。

    说白了,她在乎的,还是沈醉。

    所以她连想都没想,甚至没与自己商量一下,便带着‘永夜’去找沈醉献殷勤!

    这个女人!

    龙辰轩眉压一线,眸色愈暗,握着狼毫的手无意识收紧。

    ‘砰’的一声,狼毫折断,奏折被污上一个偌大的墨点……

    苏若离失踪了,在回国师府的路上。

    这个消息是龙辰轩在御书房里坐等一天一夜之后去往国师府要人时,印证的。

    郑府后宅一间密室里,傅金花将最后一道菜摆到桌上,坐下来时,庄奴直接为其斟满酒杯,“之前听说你这些年堕落的很,如今见面,果然……”

    眼见傅金花挥动拳头,庄奴失笑,“果然是假的,金花小姐哪有变,还是那么的温柔善良,丰姿无双。”

    一侧,龙朝夕跟郑潭默默低头,后脑滴汗,表示这么一大把年纪还要说这种违心的话,难为你了。

    “本小姐貌美如初没错,你可变了不少,当年的皇城第一美男,从来滴酒不沾的庄羽,竟然成了酒鬼,反倒是当年的酒鬼却学什么喝茶,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见傅金花的视线瞄向龙朝夕,郑潭登时将身子朝前挺了挺,硬是截断两人视线。

    “你挡什么挡,我们问心无愧!”傅金花推开郑潭,看向龙朝夕,“你说是不是?”

    龙朝夕迫不得已抬头,“如果是当年的你,我是不会死心的,现在……老夫问心无愧。”

    黑物罩面,龙朝夕额角霎时被酒杯砸中,鼓起一个大包。

    “苏若离失踪这件事,你们怎么看?”庄奴端起酒杯,言归正传。

    内室一片寂静,片刻后,龙朝夕微捋胡须,“老夫原以为孟臻把‘永夜’交给苏若离,便是彻底选择了国师府,而苏若离失踪着实让老夫吃惊了一把。”

    “你怀疑苏若离有问题?”郑潭微挑白眉。

    “如果她是真失踪,那么虏走的她的人是谁?如果她是假失踪,那她就肯定有问题了。”龙朝夕信誓旦旦道。

    “虏走她的人不可能是国师府的人,亦不可能是龙辰轩,龙辰轩不知内情,不会有那么快的反应,难不成是隐在暗处的第三方势力?”庄奴饮尽烈酒,狐疑猜测。

    众人一时无语,众人沉寂无声。

    直到傅金花开口,“那第三方势力,会不会是……”

    她虽欲言又止,余下三人却知她猜的是谁。

    郑潭最先摇头,“若是那个人,当初又为什么要放弃?”

    “我亲眼看过那个人的尸体……他不可能活着。”龙朝夕脸色渐沉,眸间溢出难掩的悲伤。

    “若他活着,我必当面问问,他是不是真的知道当年在选择放弃的那一刻,有多少人的梦想跟抱负因此而破灭!”庄奴的话让整个内室再次陷入沉寂。

    那个遥远的年代,在座之人哪个不是当世人杰!

    不想一夜之间,他们不得不隐姓埋名,放弃自己的理想跟抱负,在最应该绽放的年纪,或退居山林,或隐于闹市,龙朝夕倒是保留住原名原姓,但又何尝不是醉生梦死。

    茶不醉人,人自醉。

    “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却成就一段旷世之恋,我倒是佩服那个人。”傅金花端起酒杯,“功名利禄俱往矣,干了吧!”

    “俱往矣,干!”

    “俱往矣,干!”

    “俱往矣,干!”

    到底是不是真能俱往矣,也只有他们自己才能知道。

    依着龙朝夕的意思,‘永夜’在庄奴手里这件事已经不是秘密,突然到孟臻手里难免会惹人怀疑,所以他建议庄奴这段时间不要露面,或呆在郑府,或跟他回闲王府。

    庄奴亦清楚自己的处境,他选择呆在郑府,因为闲王府里没人陪他喝酒。

    至于自己的女儿,庄奴表示他养那十二个臭小子是白养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