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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静养时期别说是练剑了,就算是睡觉翻一个身,他的下属们都会大惊失色恨不得把敬爱的叶城主悬空抱起来,坐在案前执笔时间太长,就会紧张兮兮地听着他,怕手腕酸了牵扯到伤口。

    天知道他断的是肋骨而不是手!

    所幸叶城主的偶像包袱很有用的,光是看着他庄严宝相恨不得下一秒就飞升上天的模样,下属即使心里戏再多也不敢说出来,只能用一双双比夜明珠还要亮的招子死死地盯着叶孤城看,如果对上做出了什么对身体不好的动作,他们也不阻止,就摆出羞愤欲绝脸,恨不得下一秒就自裁明志。

    叶孤城:……

    也是很机智了。

    别看叶孤城仙气飘飘,但与他偶像包袱位于同等位置的是他的责任心,白云城的大大小小老老少少都是他的责任,他们对自己爱戴,他就会回应同等级的期待。

    虽然下属是紧张了点,盯他盯得夸张了点,但是出发点不还就是为了城主能够静养?

    叶孤城眼见着他们天天将一腔愁思憋在心里也从不开口,心里叹了一口气还是老老实实静养,连工作时间偶读缩短了不少,真是他这么多年来少有的悠闲时光。

    虽然被盯得心里发毛,但还真是休息到了,不管怎么说也算是一件好事。

    而且叶城主身为全城偶像,在白云城子民的心中地位堪比天地,平日里的待遇也是现象级的偶像巨星,走到哪那里就会被堵截的那种。

    这种仗势习以为常,还怕小小的眼神攻击?

    因为以上种种原因,虽然他受伤了,但活得还挺愉快。

    但叶孤城是个剑客,而且忙碌习惯了,静养着静养着就觉得很不对劲。

    就好像全身上下每一块骨头都移了位置,只要一动弹就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

    他骨头痒痒,心也痒痒。

    练剑练剑练剑练剑练剑练剑练剑练剑练剑练剑练剑练剑……

    就是很想练剑。

    感受到自己内心深处的渴望,叶孤城虽然表情端正,但心底深处的咆哮之魂却一直在喷唾沫。

    想当年他真的没有这么喜欢练剑啊!每天雷打不动练习两个时辰以上是因为死亡的阴影长存身后,给予他无限的鞭策。

    叶城主是很看重生命的,特别他的命还和别人不一样,比寻常普通人要贵重多了。

    所谓的人人平等就如同神爱世人一样是个明面上的口号,实施起来难上加难,在这上下尊卑明显的时代就更是如此。

    比起其他地方,白云城市要男女平等许多,但依旧是一个格差社会,在大体环境宽容的前提下,每个人生命的贵重程度与他的责任和能力成正比。

    叶孤城,身为白云城的城主,子民心中的神,他背负的责任比任何一个人都要重大。

    毫不夸张地说,他的命不只是他自己的,还属于千千万万百姓。

    在意识到自己生命重量的同时,叶城主有了第一个鲜明的认知,那就是他不能死。

    除非是自己的死能够换来无数子民的平安,否则他的死就是浪费就是不与存在价值对等的。

    但紧接着年轻的城主又意识到了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

    那就是在古龙世界想要活下去,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特别他的名字还叫做叶孤城。

    为了活下去,在对剑的好感度并不明朗的情况下,他比谁都要更像一个剑痴,朝五晚九剑痴练剑,就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剑术大成,达到武林六大巅峰的水平。

    不管怎么说,如果和西门吹雪对战,活下来的那个总归要是他吧?

    最开始只是抱着非常简单的念头,但等到练剑成为了生活中比吃饭喝水还要重要的本能,他的佩剑也成为了另一个半身之后,叶孤城忽然发现,想要离开自己的剑生活,是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在静养的第一天,他淡定地躺在床上,做这最好一辈子都能躺床上的白日梦。

    在静养的第二天,自带工作狂属性的城主已经端端正正地坐在桌案前,处理他一辈子都处理不完的公务。

    叶孤城:淡水珍珠养殖的生意才开始,必须要好好盯着才行啊。

    即使他早八百年就已经做好了商业规划。

    在静养的第三天,他死死地盯着自己的剑,用最柔软精细不过的丝绸将它擦了好几遍。

    这种丝绸,因为出产困难,怕也只是王公贵族能够使用,但放在叶孤城这里,比起做衣服,却更愿意用他来擦拭自己的宝贝剑。

    这世界上并没有太多东西比他的剑更加重要。

    从叶城主蠢蠢欲动想要握剑那一刻开始,白云城内部的下属就飞快地接收到信息。

    走在建筑无一不精美自带磅礴气势的庭院中,每一对侧身走过的下属都会对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他们之间相互熟悉的程度远远没有到心意相通。

    但只有一件事。

    只有在一件事上,却能达成全城共识。

    “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

    “不错,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

    “竟然能坚持到第三天,也是我等小觑了城主的耐力。”

    “不错,但听说城主今日已经在奋力擦剑。”

    剑,一般叶孤城一日之内也就保养一到两次,但是今日却已经擦了三次,绝对够得上奋力擦剑这等级的形容。

    这意味着,城主的剑痴之魂已经蠢蠢欲动。

    “但是城主还需要静养。”

    “不错,他的身体还没有大好。”

    “你为何总是说不错。”

    “因为我曾听过城主说不错。”

    对话好像偏向了诡异的频道。

    但无论怎样,城中各位已经感受到了他们叶城主对于练剑的渴望,但为了他万金之躯考虑,却是万万不能放任。

    他们的阻止,也不能太过明显,一切行动也只能在暗地里悄悄进行。

    于是乎叶城主就发现,当自己跟吸毒上瘾似的忍不住想要摸剑时,总是有下属恰到好处地进来向他汇报或者递什么东西。

    捧剑小童更不要说,恨不得把一双招子每时每刻都黏在剑身上,当叶城主想要拿去擦拭一番都如临大敌。

    白云城的人大多知道,虽然他们城主看上去不是个好相与的,但事实上心肠却一点都不硬。

    小孩子用认真且水汪汪的眼睛盯着他,叶城主只能转移视线。

    捧剑小童想着,虽然他很崇拜叶城主,也不想与他的意志相违背,但是比起练剑,更重要的还是叶城主的身体。

    所以,即使会让叶城主心情不太美妙,他也要阻止他练剑!

    这么想着,小孩子脸上竟然颇带些孤注一掷视死如归的气场,用自己单薄的身躯挡在将面前。

    活像只受伤的小兽,一边瑟瑟发抖,一边磨着自己的小乳牙。

    谁进入他的领地,就要用小乳牙咬死对方。

    叶孤城:……

    忽然不敢上前了。

    有股挥之不去的罪恶感。

    叶孤城悄悄在心里叹一口气,也不和小孩儿多计较,如果他再强撑着要摸剑,反而弄得像是他想要欺负小孩儿似的。

    他的良心还不允许自己这么做。

    更何况他自己也清楚,以胸腔里断着一根骨头的身体状况,练剑对他养伤还真没有什么好处。

    静养静养,这可是他梦寐以求静养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

    但就如同熬夜熬习惯的人就算有时间早睡也睡不着一样,真给叶城主时间让他什么都不做好好休养,自己反而过意不去,怎么说,就是觉得浑身上下都不得劲。

    无奈之下,只得做些以现在身体并没有什么影响的工作,比如说再好好考虑考虑有什么生意可以做。

    虽然他不同于小皇帝那样穷凶极恶,但有发展白云城商业的机会,他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恰好岚风给他送上了文件,他手下的两婢女,各个都很有能力,像是从岚风毒术医术双绝,无论是西域神秘莫测的功夫还是南疆的蛊毒都略通一二。

    西域与南疆,这两地方在广阔的华夏大地上相距十万八千里,但岚风,无论到哪,却都熟悉得如同在自家的后花园中穿梭。

    也是相当了不起了。

    南疆与南海的距离并不是特别远,但是西域,那就是天南地北,岚风虽然身在叶城主周围,但时不时也要长途跋涉出远门。

    白云城与西域的生意不算多也不算少,但有些东西,却只有神秘莫测的西域才可以拿到的,可用的人不多,岚风就撸袖子自己顶上,久而久之,成了白云城对西域交易的一把手。

    每当想到这,叶孤城就不得不仰天长叹,人才啊人才,虽然白云城出来的人各个都钟灵毓秀聪明非凡,但还是不够用啊。

    如果人才更多就好了。

    西域那的人竟然主动联系白云城,说要做生意,而且生意还很大,无论是岚风还是叶孤城都没想到,她当时一接到情报就急匆匆地来找养伤中的叶城主。

    小事不可打扰,但是大事还是需要城主过目。

    叶孤城看见文字,当时也是一愣,找他的与其说是西域,不如说是西方魔教。

    但江湖上谁都知道,如果说西域还有什么势力能够代表整片神秘的土地,怕也就是西方魔教了。

    在那里,无论是皇权还是宗教都没有太大用处,只有西方魔教,只有西方魔教才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一见到西方魔教四个字,自带上帝视角的叶城主自然就想到了一个神秘莫测的男人。

    ——玉罗刹。

    但想想也只是想想,因为他实在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竟然能让玉罗刹注意到,对方操得人设比他还要神秘,说什么没人看过他的脸,想想就很可怕。

    叶城主也只看过陆小凤传奇这些正经出自古龙之手的小说,什么同人二设是完全不知道的,自然也不清楚曾经在另一个世界传得沸沸扬扬还十分受欢迎的设定。

    玉罗刹是西门吹雪老子。

    如果他知道,就算是抱着将信将疑的心思,都会离西门吹雪离得更远一些。

    打了小的来了老的,就算是他实力再高强,也不够玩啊。

    塞北,万梅山庄。

    炎炎夏日,悬挂在头顶上的太阳似乎能将空气中的水分蒸干。

    但与湿热的江南不同,塞北的夏日,是凉爽的,没有太多热意的。

    等到冬天,这里怕是会有漫山遍野,数也数不尽的梅花,以及飘零入天地,数也数不尽的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