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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节

      张婶说:“那你也吓着他了。”

    虽说张婶只是店里的伙计,可凌朝风一向将她当长辈敬重,自然不敢再顶嘴,等她嘀咕完了,便走到门前,坐在霈儿身边。

    小家伙一抽一抽地看着他,害怕地往门角缩了缩。

    凌朝风伸手把儿子搂进怀里,揉揉小屁股,哄道:“真的疼吗?你故意哭这么大声,好让奶奶疼你是不是?”

    霈儿伏在他肩头轻轻呜咽,委屈极了凌朝风败下阵来,好声好气地哄:“爹以后再也不打你了,爹爹保证。”

    小家伙好一会儿才缓过来,软乎乎地窝在父亲怀里,凌朝风亲了亲他:“好了,不哭了,你是男孩子,不能动不动就哭。”

    霈儿懵懂地看着父亲,说:“我想要糖葫芦。”

    凌朝风颔首:“爹爹一会儿去给你买。”

    霈儿摇头:“想要姨姨买的。”

    凌朝风想起这一出来,别人平白无故给儿子买糖葫芦,下次有机会,要谢谢那位姑娘才好。

    他又嗔道:“要叫姐姐。”

    霈儿却大声说:“不是姐姐。”

    此刻,小晚早就回到家中,虽然耽误了一些时辰,但今天运气好,父亲的好友铁匠铺的周叔带着妻儿来拜年,许氏再恶毒也是要面子的,不会当着外人的面虐待小晚。

    小晚也机灵,夜里客人走了,她就主动把周叔给她的压岁钱交上去,后娘哼笑了一声,就撵她走了。

    睡前又给大屋里烧了一拨柴,小晚才回到冰冷的柴房,躺在床上缩成一团,从心口衣襟里掏出了大夫给的红纸包。

    五文钱是花完了,可红纸片她还留着。

    小晚最喜欢红色,她知道有一天自己能穿得红彤彤地出嫁,就再也不用受后娘虐待了。

    而她的丈夫,会是什么样的人呢,小晚傻傻地想。

    只要他不打人不赌钱,就算缺胳膊断腿都不要紧,不论嫁给什么人,她都要好好和人家过一辈子。

    要是能有孩子,生个像今天遇见的小家伙那样的大胖小子或胖丫头,她一定会宝贝他们,疼爱他们,不让他们受一点苦。

    小晚嘿嘿一笑,嗔自己不害臊,翻了个身,把身体蜷缩得更紧些。

    初二时,父亲带着后娘和弟弟妹妹,去后娘的娘家拜年,带着大包小包好些东西。

    后娘则把大屋们锁得严严实实,怕继女偷东西似的,又警告小晚:“你在家给我把柴劈好,把水缸灌满,回来若是没见你做完这些事,我就把你劈了。”

    小晚答应着,把他们送到家门外,便挽起袖子开始干活,劈柴挑水对她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不到大晌午就做完了。

    之后半天,难得家里没有人,安宁又清闲,她拿了一些要缝补的衣裳,坐在太阳底下,暖暖地晒着太阳,一面做针线活。

    篱笆墙外时不时有村里人走过,她都好好地站起来给人家拜年道喜,十分礼貌。

    方才走过几个妇人,小晚一样起身问好,她们走远后,其中一人道:“这是谁家的姑娘,长得这么漂亮,就是大过年的,怎么满身补丁,也不见穿件好衣裳。”

    她是外乡来的,自然不知道,村里的给她解释,告诉她小晚没有亲娘,后娘待她不好,村里人都知道,苦笑道:“一年到头,没有哪天是不挨打的,没有哪次不是打得死去活来,这孩子的身子骨,也真扛得住,换做我家那丫头,恐怕早就被打死了。”

    “你们也不说说?”妇人道。

    村里的女人啧啧:“怎么说,她后娘是我们村里有名的泼辣货。”

    那妇人道:“瞧着也有十六七岁了,怎么不嫁人呢?留在家里,给她后娘当奴才使?”

    这才知道,小晚因为命太硬,一出生就把家里的人都克死了,只留她爹一个光棍。

    村里的人是不敢娶这样的儿媳妇,往外头说媒,人家一听这命硬的,也都不肯要。

    妇人们早已走远,小晚麻利地做完针线,虽然只是针脚粗鄙的缝补,她也很爱惜,便好好收起来,害怕后娘突然闯来,又和她过不去。

    但今天运气也不差,后娘在她娘家被灌得酩酊大醉,是叫爹爹扛回来的,醉得不省人事的人,哪有精力折腾她,小晚又太平地度过一夜。

    初三一早,许氏酒醒了,头疼欲裂,小晚送热水进去时,她不耐烦地踢了两脚,骂了几句,就没力气折腾了。

    不久,村里的女人们来窜门,一道坐在太阳底下嗑瓜子闲话,小晚则在角落里搓玉米,听她们说外头的新鲜事。

    村尾李家的婶子从篱笆墙外走过,进来发喜糖给大家吃。

    众人问她怎么娶媳妇了也不吭一声,她笑道:“我们家那个毛还没长齐呢,娶哪门子媳妇,是今天原先黎州府的孟知府家嫁女儿,我从镇上过来,好家伙,那么长的送亲队伍,一路上都有人发喜糖,我拿了好些回来。”

    众人纷纷说,这么好的事,怎么没叫她们赶上。

    “晚儿,吃块糖。”李家的婶子丢给小晚一块,她小心地接住了,捧着糖怯怯地看了眼后娘。

    许氏不耐烦地说:“婶子给你吃你就吃,怎么着,还想在人前显摆显摆,我虐待你连口吃的也不给?你这丫头,真是养不熟的。”

    小晚赶紧把糖块塞进嘴里,甜甜的,比初一那天糖葫芦上的糖还要甜。

    甜到心里,她不自觉地笑起来,觉得好开心,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开心什么。

    凌霄客栈里,凤冠霞帔的孟连忆被众人拥簇着进入客栈,客栈里已布置一新,到处都贴着大红喜字。

    彪叔和张婶端坐高堂,喜滋滋地看着意气风发的二山,昂首阔步地将新娘接进来。

    叩拜行礼,敬茶改口,最后送入洞房。

    凌朝风在镇上有不少朋友,都带着贺礼来讨喜酒,梁知府也送了大礼,命李捕头替他来观礼。

    客栈里乌泱泱的挤满了人,热闹非凡,霈儿却不像平日那般爱热闹在人群里穿梭,他独自坐在三楼栏杆扶手下,看着底下的光景。

    凌朝风不经意地抬眸,看见儿子闷闷地坐在那里,心里想着,若是有合适的,是该给霈儿找个娘亲才好。

    可是,他该娶什么样的女人,至少,一定要对不是自己生养的孩子好,不……他该娶一个他喜欢的女人,一生一世疼爱她,宠爱她。

    青岭村里,女人们聊到大晌午就该散了,这一上午,小晚搓完了一大筐玉米,听了好多故事,那凌霄客栈名声在外,她也是从小就知道的。

    过去人人都说那是家黑店,杀人越货卖人肉包子,掌柜的则是凶神恶煞魔鬼般的人物,小晚每次听了,心里都颤颤的。

    可是这两年,他们店里的跑堂竟然一路考到京城,虽然最后没能中状元,但如今也是堂堂五品官,衣锦还乡,娶了原先黎州府知府家的千金小姐,门当户对的。

    而女人们今天议论最多的,便是说那凌掌柜三年前在店门口捡了一个襁褓里的婴儿,就养在店里了,不知道是不是和什么女人有的孽债,又或是其他什么缘故。

    她们很好奇,凌朝风那样的人,最后会娶什么样的女人做妻子。

    许氏问:“你们见过他的模样吗,到底什么样?”

    女人们各有各的说法,也有人说,近来有人看见,明明是玉树临风,长得好看极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在小晚习以为常的挨打挨骂里,年很快就过完了。

    过了元宵节,穆工头就要离开白沙县去外头做工,临走前给小晚交代了几句话,说他今年回来,一定给女儿张罗婚事。

    小晚只是默默地听着,什么也没说。

    亲爹离家后,小晚更加小心翼翼地对付着后娘和弟弟妹妹,虽然依旧免不了被毒打虐待,她就想着,今年兴许能嫁出去。

    所以,不论如何都要活到那时候,但若嫁了人依旧是过这样暗无天日的日子,能跑她就跑,跑不掉,大不了一死。

    时光荏苒,一转眼,寒冬过去,青岭村后山上的绿意渐渐兴旺,小晚总是最早上山捡柴的,能摘些野菜嫩芽回来,是春日里最鲜美的滋味。

    许氏见她勤快,这几日都没打她,而她不知为什么,心情总是不坏。自然后娘心情好,就是小晚的福气,她能少挨打。

    三月过半,小晚这日一早就被后娘打发去山上挖笋,不挖满一大筐不许回家。

    她运气好,在山上遇见村里的大伯大娘,他们可怜小晚总是被后娘虐待,就把自己挖的笋都给小晚,好让她早些回家开交。

    这个时辰,村里家家户户都上山或是下地干活,整个村子静谧无声。

    小晚生怕吵醒后娘打瞌睡,很轻很轻地推开家门,背着一大筐笋刚走到窗下,就听见里头传来好久没听见的声音。

    许氏正疯狂地喊着:“亲哥哥,你轻点,你要弄死我了,啊……我的亲爹……”

    小晚听得心惊肉跳,她知道后娘在做什么,她每次和爹这么做,总是很大声,小时候她还以为是爹在打后娘,长大了一些才明白,那是在疼爱后娘。

    可是,她爹不是离家做工去了吗,这屋子里的男人难道……

    只听男人的声音凶狠地说着:“jian人,我可比你家男人强?嗯?”

    这是隔壁王叔的声音,小晚的心差点跳出嗓子眼。

    她背着一筐笋,一路往外跑,跑到了村外小河边。

    此刻阳光浓烈,明晃晃地洒在浅浅的河水上,河水清澈见底,小晚跑得满头汗,便俯身洗了把脸。

    看见水中倒映的自己,她心一动,好久没洗头了。

    【注】第158章中,小晚见到地藏王菩萨,喊了一声”娘娘“,那是她看见轮盘上帝后生离死别的画面,她喊的是皇后,不是喊菩萨。可能是大琐没表述清楚,非常抱歉。

    正文 161 是我的儿子

    初春的水还很冷,用来洗头真不合适,可小晚大冬天还用冰雪化开的水洗过头,这点苦不算什么。

    她坐在河边,解开青丝,用流动的河水冲洗,水没有想象的那么冷,她还能忍受,只是想起家里的事,心不禁揪起来。

    后娘和隔壁王叔搞这种事,已经不是头一回,上次是被爹爹当场抓奸,在王婶的苦苦哀求下,才没把他们抓去地里暴晒三天,怎么没过多久,他们又搞上了。

    小晚叹气,忽然隐约听见远处有踏水的声音,她赶紧把头发拧干。

    这一边,凌朝风到青岭村附近办事,半路马儿口渴,便引它到水边喝水,他走近河边,才发现那一头岸边坐着年轻的少女在洗头。

    凌朝风立刻把马从水里拉出来,不好给姑娘弄脏了河水,可他奇怪,三月的天还那么冷,怎么好用河水洗头,就是大暑天也不合适,女儿家的身体,要暖着才好。

    自然,他不会多管闲事,拉着马儿的缰绳,就要带它去下游喝水。

    可小晚害怕是村里的人瞧见,又或是别的什么麻烦,弄干了头发就想快些离开,没想到脚下踩在了滑腻的青苔上,一个大马趴摔了下去。

    “姑娘!”凌朝风见状,立刻跃过小河,将小晚搀扶起来,他握住小晚的胳膊时,心里一颤,那么瘦,瘦的皮包骨头。

    “我没事,谢谢您……”小晚狼狈地站定,她浑身都湿透了,这下可糟了,她抬头想要谢谢面前的人,可是看见凌朝风的脸,竟是怔住了。

    她活了十七年快十八年,从没见过这样英俊的男子,高高的个头修长挺拔,不会太魁梧也不会干瘦。

    她该怎么形容这个男人的脸,她没念过书,不会华丽的辞藻,就是好看,太好看了。

    小晚忽然发现自己很不礼貌地盯着人家看,慌忙垂下了目光:“多谢公子。”

    而凌朝风眼中,瘦弱的姑娘,清透苍白的脸上,一样是令人心动的容颜,没想到这小小的村庄里,竟有这般美丽的女子,只是……

    姑娘家可能有些穷,她穿得衣衫又旧又破,还有,露出的半截胳膊上,为什么有鞭痕?

    小晚努力拧干衣衫,可也是徒劳,天还很凉,这搁在身上捂干,起码要大半天。

    而她这样湿漉漉的回家去,一定会被后娘打骂,虽然后娘从不给自己好衣裳穿,但也会念她不爱惜东西。

    “这样会着凉,会得风寒。”凌朝风说,“要立刻把衣裳脱下来,擦干身子,用火把衣衫烘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