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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有人神神秘秘的说,“那是前朝余孽,妄图复辟。”

    甚至走在街上,听人说话的内容,也基本在讨论发生在洺城酒家里的事情。

    其实琉夏也不知道官府抓的到底是什么人,但是就以只言片语来判断,这些流言都非常的离谱。

    还好没走出去多远,琉夏就看到一个卖馄饨的夫妻小店,“就这家吧。”

    “也行,先垫垫肚子。”穆滨城一直觉得像混沌这种汤汤水水的东西,他是不怎么能吃饱肚子的。

    实际上不只是琉夏觉得很饿,穆滨城也觉得很饿。他早上吃的虽然比琉夏多,可是玉米糊糊这种东西,在他的认知中,也属于汤汤水水的范畴。

    琉夏看了穆滨城一眼,“要不然我们问问老板,有有没有卤菜酱肉什么的。”

    跟穆滨城朝夕相处几天,琉夏也见识到穆滨城惊人的食量,他每餐都要打一到两只野鸡野兔之类,除了极少一部分进了琉夏的肚子,其余的部分,穆滨城能吃得干干净净。

    每次看到穆滨城不显粗鲁,但绝对迅捷进食的速度时,琉夏都觉得很神奇。但食量和武力两相对比,琉夏又觉得能够理解了。

    只是不管是食量,还是武力,单单看穆滨城的外表,都无法联想到他的身上。

    可惜这家店只卖混沌,不过味道挺好,鲜甜的肉馅,骨头熬制的浓汤,几滴香油,几片清爽的菜叶,

    琉夏吃了一碗,就觉得很饱足了。穆滨城也吃了一碗,尝尝味道。

    “要不要再来一碗。”琉夏望着他说。

    “算了。”穆滨城觉得喝太多汤汤水水,吃不饱不说,主要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茅房里。

    “老板,结账。”穆滨城大声叫道。

    “来了。”老板回应道。

    别看这家店面小,食客却很多,男女老幼什么人都有。老板两口子一直忙的脚不沾地,又要包混沌,又要煮,还要上菜,收钱,收拾桌面给下一波客人。

    所以老板虽然回应了穆滨城,可是在此之后,他上三碗混沌,又收了另一桌的钱,才轮到琉夏他们这一桌。

    “两碗馄饨,六文钱。”老板一边说,一边随便收走他们面前的碗。

    老板将穆滨城给他的钱收进围裙的口袋里,穆滨城问道,“县城那里有大的绸布庄。”

    “都在码头那边,你出门往南边那条巷子,直接走先去就是了。”

    琉夏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就是人们赶集卖东西的地方,出来馄饨店,没走几步路,就看到一个猪肉铺。

    现在肉铺里的肉已经所剩无几,但是穆滨城他们还是选择进去买点儿,因为再不买,等下可能真的什么都没了。

    肉铺里有三个人,一个膀大腰圆的人,穿着一件泛着油光绸衫,闲闲的坐在一把椅子上,衣着跟长相看起来不伦不类,但是让人一看便知,他是这间肉铺的老板。另外还有两个伙计,一个在后面擦洗刀具案板,一个在规整摊子上所剩不多的肉。

    这样一看,果然是一副准备关门的样子。

    看到穆滨城他们进来,伙计还是十分热情的招呼他们,“客官买肉啊~”

    最近天起越发炎热,他们肉铺的生意就不太好,每天杀一只猪,都不一定卖的完。虽然卖不完他们这些伙计就可以跟着吃肉,可是看着老板黑成碳一样的脸,顶着老板娘那几乎要放箭一样的目光,再好吃的肉,吃下去也不好消化啊。

    摊子上一共就只有半扇排骨,一块血脖肉,两块精瘦肉,还有就是一些不成形的碎经碎肉。另外还有一堆剃下来的骨头,不过那是有饭馆定下来熬汤的,每天等收摊之后让伙计送去。

    琉夏看着肉摊上半扇排骨眼前一亮,“排骨怎么卖。”

    “排骨六文钱一斤,您要是全要的话,就给您算五文。”坐在后面的老板说。

    老板看琉夏的眼神,觉得今天自己的这扇排骨是有着落了。其实排骨不好卖,一般的小门小户肚子里都缺油水,所以肥肉是最好卖的,瘦肉就没那么好卖了,可至少也是纯肉,便宜点基本也能卖掉。

    就是这排骨,除非遇到有人家里办红白喜事,不然就不好卖了,因为都嫌它尽是骨头没肉。当然排骨的味道好,这点老板是知道的,也有比较富足的人家,为追求味道,要买排骨吃,可是今天不就是没遇着吗。

    但是看琉夏他们两人的穿着,老板觉得,他们肯定就是自己等的,追求味道的人。

    然后就听穆滨城说,“排骨全要了,另外再来一块瘦肉。”

    这对老板来说简直是意外之喜,“那行,瘦肉本来是七文钱一斤的,我给您算六文。”

    “排骨六斤一两,就六斤吧,三十文。瘦肉两斤半,十五文。一共是四十五文钱。”

    穆滨城把钱付了,“东西先放着,现在提着也不方便,等下我驾车来拿。”

    老板收了钱,一张胖脸笑的见牙不见脸,“行,要是我收摊了,就留个伙计在这儿守着。我每天要杀猪,收猪,住在乡下。”

    等到接下来的粮油店,穆滨城依旧是先给了钱,但东西放在店里保管。

    粮店到不会正午就关门,而且外粮油店不光是卖各种粮食,还卖一些盐,糖,酱油,醋,油,还有一些常用的香料,酱料。

    “精米一百斤,八十文钱。十斤菜子油,三十文钱。盐五斤,三十文钱。糖一斤,五文钱。酱油,……常用香料半斤,二十文钱。一共是两百一十一文钱。”掌柜一边打着算盘,一边给穆滨城报价。

    给钱之后,和掌柜交涉好,琉夏他们才出发去码头那边。

    来到一家绸布庄,琉夏计划着要买的东西。

    除了垫床板的棉被,床上用的被单枕头还要蚊帐都得买,还要买两套以备换洗。另外还要买些粗布,虽然已经决定不种地,可是穆滨城要打猎,也不能穿太好的衣服。

    因为穆滨城对家里内务的事也不是太了解,所以全凭琉夏做主。

    另外也不能完全不种地,只是不种粮食,在自己门前种点小菜还是要的,否则岂不是要天天上城里来买菜。所以琉夏觉得自己也要做两件干活时候穿的衣服。

    想象着自己种的菜,绿油油的生长起来,在一栋石头房子的前面,屋后有山凹中送来的阵阵凉风,这犹如田园诗一般的画面,岂不惬意美好。

    还在幻想田园诗一般美好场景的琉夏,不知道自己特意做两件干活儿穿的衣服的行为,在那些真正农民的眼里,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因为大部分人,每一个季节,能有两件换洗的衣服,都已经是家境宽裕的了。

    琉夏将自己要的东西报给掌柜,绸缎庄的掌柜说“其它的都有现成的东西,只有棉被要到后面库房里去拿,请您稍等一下。”

    趁着伙计去拿东西的间隙,琉夏问掌柜,“你们这收绣活儿吗。”

    掌柜到没有露出什么异样的神色,依旧笑着说,“只要绣工好,我们都是收的。”

    琉夏将自己特意揣在怀里的一条手绢儿取出来,递到掌柜面前,“你看看我绣的怎么样。”

    这是一条绣着一条红白相间鳞片鲤鱼的手绢,还是琉夏从李家出来的时候随身携带的东西,当时看她病恹恹的样子,那些人慌慌张张,也没顾得上搜她的身,就唯恐她死在李家。

    掌柜起先也不太在意,只是打眼一看琉夏手中的手绢,眼睛就像是锁定猎物的猛兽一样闪闪发光。

    他将手绢拿在手里仔细端详,只看他眉梢眼角的喜色,琉夏就知道他定是非常满意的。

    “这条手绢是正统的苏绣,细致,精巧,既不失流光溢彩,又自有规整严密。而且你绣的好啊,活灵活现,整条鱼儿仿佛就在游动似的。”掌柜不吝夸奖道。

    掌柜原本没太在意,会刺绣的人多了,村妇随便绣两朵花儿,也敢大言不惭的说自己会刺绣,没想到有人会给他这样的惊喜,就连苏州本地,手艺如此精湛的绣娘,只怕也是凤毛麟角。就这条手绢,拿到州城里,起码能卖一两银子。要是在京城,二两都打不住。

    掌柜说,“如果能有这条手绢同样的水准,一百文钱一张,手绢和丝线都由我们出。”

    琉夏想要答应,穆滨城却说,“一百五十文。”

    穆滨城看到掌柜转动的眼珠,觉得还有讲价的余地。价格总要合理才好,不管是不是真的在乎钱。

    掌柜说,“材料都是我们出,一百文已经很不错了。”

    琉夏也加入到讨价还价的队伍中说,“要不然我到别家问问。”

    最后他们将价格商定在一百二十文,掌柜将十张白绢的手绢和几团不同颜色的给琉夏,而琉夏的那条手绢,作为押金留在店里。并且规定一个月之内,一定要做好这十条手绢。

    其实琉夏觉得,赶工的话,一天绣一条手绢不成问题。只是害怕有突发状况,所以还是把时间定的宽裕一点好。

    交谈还没完毕,琉夏要买的东西都找齐来,说完卖绣品的事,他们已经跟掌柜互通了姓名。

    掌柜姓马,马掌柜对琉夏说,“孟娘子,一共是一百一十文钱。”

    这次她买的床单被套,都是棉布的,蚊帐是白麻布,另外两匹做衣服的蓝色粗麻布。除了棉被要五十文钱,没有丝绸,棉布的价格本来就很便宜。

    依旧是付钱之后,约定赶马车来取。

    逛完绸布庄,他们此次要买的东西已经基本齐了,于是往洺城酒家的方向走去。

    第26章 名正言顺

    去的时候,是琉夏不愿意呆在闷热的车厢里。回来的时候,却是车厢里放的东西实在太多,已经没办法坐人了。

    除去先前买的东西,琉夏说想要种菜,于是又买了锄头,另外还有一些木桶,木盆,一类的生活用具。

    所有的东西零零碎碎加起来重量就有两百斤,还有两个人的重量,一个车厢,这样的负重,对于一头马来是还是稍显吃力。

    所以回程的路上,穆滨城也就没有让它快跑起来。就这样慢慢悠悠,在回去的路上花费了半个时辰。

    依然是那条进村的道路,村中的人跟他们去得时候一样,还在烈日下挥汗如雨的挖土。

    看到他们的车子,便议论起来,

    “听说是要在我们村常住。”

    “住就住呗,又不碍事。”

    “不知道是真有钱,还是假装阔,穿的是绸缎,坐的是高头大马。可又不像真有钱的样子。

    就拿我娘家那边的林大户来说吧,房子就占了两亩地,家里有下人,名下的田产几百亩,县城开着铺子,也没看到天天穿绸缎,坐的也只是骡子车。

    听说他们要住村子后头那间空了许久的石头房子,身边连个仆人都没有,也没听说有土地产业。”

    “就你话多,管人家有钱没钱,难道你还能沾到什么便宜不成。”跟他一起干活的男人道。

    刚才说话的妇人心中想着,搞清楚底细,才好决定对待的态度。不过心里的想法,她当然不会当众说出来。

    虽然暗恨自己男人下她的面子,可她还是笑着说,“我这不是好奇吗。”

    另外几处相邻干活的人,也在议论琉夏他们。

    小村庄里难得有新鲜事,琉夏他们的到来,就成为了他们的谈资。或许活埋人贩子的事情更惊险刺激,可那样的事情,大家都心照不宣要当作秘密。就算说起,也要在一个气氛良好的私密空间里。

    不管村里的人怎么议论,回到自己家的琉夏,就感觉浑身舒泰。

    远远看到那栋房子,走进来,明明才离开一小会儿,就觉得分外想念。因为这是她的家,属于她自己的地盘。

    自从有了这个地方,就仿佛一颗飘荡多时的种子,终于找到一块可以扎根的土壤,从此便在这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笑容在琉夏的眼中展开,她看向穆滨城,这就是要跟自己共度一生的人。真好,一个比自己想象中还要更加优秀的人。

    当琉夏含笑的眼睛望过来的时候,穆滨城起先是感到莫名其妙。可是当四目相对,就仿佛沉入一个魔力漩涡,虽然感到自己正在陷落,但无论如何都挣脱不开,何况也不舍得挣脱。

    情不自禁,穆滨城吻了琉夏的眼睛。

    犹如一块小石头投入水中,掀起一池的涟漪,于是静逸的气氛,便随之消散。

    琉夏也不知怎的,当看着穆滨城的时候,自己也怔住了。直到那近在咫尺的呼吸洒在她的额头上,温热的嘴唇贴上她的皮肤。

    于是着魔的人瞬间被唤醒,那轻轻的触碰却像是一枚微小的火种,从眼角的皮肤开始,绯红艳丽的色泽传遍琉夏的全身每一处肌肤。

    无论平时表现出的性格多么强悍,琉夏终究还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在穆滨城弯起嘴角,灼热的目光注视下,她不得不转头避开。

    然而穆滨城并没有让她逃走,将嘴巴靠近琉夏的耳朵,轻声说,“咱们俩虽说是夫妻,却是名不副实。今天晚上,我们就让它名正言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