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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叶鸿鹄知道他这爱干净的毛病,也不计较,索性就坐在了床边的地上,往后撑着手,一双大长腿曲着,微仰着头看他。

    “我不在的时候,有人不长眼没?听说有个天师住在了酒店?”

    林葳蕤侧着头擦着头发,唇瓣常年是浅色,此刻一张一合吸引着地下坐着的人的眼光,“嗯,现在在帮我管药材园。”他顿了顿,忽然放下了手中的毛巾,一双比正常人浅些的瞳孔望过来时,总让人以为误入了一汪沁凉的泉水,此刻那汪泉水有些深不见底,这使得他整个人仿佛脱离世界,不食人间烟火气。

    叶鸿鹄见不得他这寂寥的眼神,心底山呼海啸地要宰人,嘴上却用了最温柔的语气:“怎么了?受欺负了?”

    林葳蕤摇头,“不,是他好像有些神通……”

    叶鸿鹄继续哄:“什么神通?放心,穿越还魂这种事情谁都没真的见过,我们要相信赛先生才是一切真理。不过他要真敢耍手段,我会让他永远开不了口。”这时的百姓对怪力乱神的事情,绝大多数都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想法。就怕那个天师怀的是不好的心思,到时候他一宣扬添油加醋说出去,林葳蕤便会被当成人人喊打的妖怪。当然,叶鸿鹄是绝对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

    “他说我的命格奇特,乃方外之人,不涉因果轮回。不涉轮回因果,这会不会就是我来到这里的原因?”至于五情六常皆不得,毕生受鳏寡孤独之苦,却得天眷顾,乃天命之子这段批语他没说,大少爷认为这纯属扯淡。

    叶鸿鹄却是听得心头一跳,立马抓住人的手不放,“这是说,你百年之后不会转世轮回,那你去哪?不行!这样我不就找不到了你!”

    林葳蕤被他说的心头异样,看了他好几眼,压下心头线团一样理不清又绵软的情绪,故作冷漠,“你找我干嘛?还有,谁刚才说赛先生才是一切真理的?不是!我在跟你分析正事,叶鸿鹄你再乱入,我就睡了!”都被智障带走了思路,真是可怕。

    其实是被撩到失去思路的林葳蕤见人终于正经些了,才继续分析:“我之前来的时候是出了车祸,后来醒来发现自己在一艘去往美洲的船上。如果真的有天命,那还真的是不涉轮回,孟婆汤都没喝就到了这,还带着原主的记忆。你呢?”

    叶鸿鹄挂着林葳蕤最熟悉的笑,随意道:“我啊,大致也是死了之后发现重生在了清光绪三十年,彼时正在奉天上学。”

    林葳蕤没发现他这话里有一个词用的特别奇怪,广义来说,穿越包含在重生这个词组里,都是指生命的第二次开始,但是其实他们并不完全相互包含,重生一词还有一层隐含义,那就是,自己的人生从头来过。

    叶鸿鹄岔开了话题:“你别担心,我派人去盯着他,顺便查查。”

    林葳蕤点头,“回头给四哥做好吃的。”

    叶鸿鹄一听这个又来劲了,“我听说你们还开了烤野猪趴体,那味道香的全城人都知道了,隔天报纸都还登了,我就从来没吃过你做的烤野猪!一口都没有,这大帅当的,还没手下人来的福利好,不行了,我这胃病又要犯了。”他搬了张椅子跟坐在床沿边的林葳蕤靠的极近,大头赖在他肩上。

    “你不是胃病犯了,是流氓病犯了。起开,脖子痒。”

    叶鸿鹄没动,倒是把他觉得痒的头发用手撸到一边去,还用手掌丈量了一下,懒懒道:“你头发长长了,怎么没让人给你剪?”

    林葳蕤把手盖在他脸上,糊了他一脸,像推大型牛皮糖一样推开,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我要工作了。”

    叶鸿鹄一琢磨,懂了,这人是怕那剪发的推子。理发师手上的推子跟铁钳似的,接触头发那一侧是不够密集的锯齿,因为不够锋利,所以剪头发的时候人的头皮往往会被师傅拉扯得生疼,就算是再小心也会扯到一点。叶鸿鹄是知道媳妇最注重形象的,但是这次头发却一反常态地任由它长长,怕是从前见过哪个人剃头,给吓着了。

    完全不知道自己暴露了的林葳蕤见他没说什么出去了,送了一口气。拿起实验资料看,凤王一号尽管有着绝大多数的优势,但是林葳蕤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他还是想解决掉它的不可遗传性状问题。

    他看的出神,没注意到叶鸿鹄去而复返,手里拿着一个圆润的小剪刀,但是刀锋很利。他笑着说:“我来给你剪。”

    林葳蕤怀疑地看着他:“你行吗?”

    叶鸿鹄笑着看他,“我们真要讨论我行不行的问题吗?”

    林葳蕤不理这个一言不合开黄腔的人,有人要伺候,他自然是乐得接受,他的头发真的有点长了。

    叶鸿鹄往下看,就见媳妇抬了抬小下巴,一副大爷等伺候的模样。他找了件不要的衣服给他围着,笑问:“给剪个童化头?”童化头就是前面留长刘海,遮两边耳朵,瞧着模样像儿童,所以叫童化头。

    “你敢剪,我就给你弄顶假发编个麻花辫带出去游街。”

    叶鸿鹄:……

    叶理发师为了不变成叶妹妹,老老实实干活不敢作妖。他的手平日里是耍枪的,还算巧。男人拿着小剪子半蹲着,小心翼翼地动作,不敢一刀剪,而是慢慢地沿着发边剪碎了,剪短了,再给剪出造型。

    最后出来的发型十分……**。

    叶鸿鹄给剪成了细碎的齐刘海,镜子里的人本来脸就显小,这下更是充满了少年的气息。

    林葳蕤冷冷地看着人:“不瞒你说,这个发型十年前就再没出现在我的头上了。”他嘴里的十年明显不是这个世界。

    叶鸿鹄咳了咳,没好意思说出自己内心的猥琐想法,只好咔嚓几刀,剪得更加利落。留几许碎发,更添清隽风流。林葳蕤才勉勉强强点头。

    外头拿着一堆急待批阅文件的吴冕苦着脸等人,拿着姜茶的阿福都没那个胆子这时候去敲门。

    ·

    酒窖里,飞扬李正跟在林葳蕤身后看他探酒,嘴里一直念叨奶茶店的事情。林葳蕤将冬天里酿的一批清露酿分了二十几瓶送到了襄城,让林四婶自己安排送人,当初他送了清露酿给林四夫人,结果阴差阳错到了都督夫人手中,四夫人也因此跟都督夫人成了闺中密友,而四夫人对他帮助良多。剩下的清露酿便让人放在酒店里当配酒。

    春天回暖后,曾白玉就一直跟他反应,酒窖里的酒水经过一个冬天的消耗快要告罄了。神仙酿和屠苏酒酿来费时费力,林葳蕤早就在琢磨着一种发酵时间短一些的酒。他翻了一屋子古籍文献,又结合自己在现代的经验,自酿了冷泉酒。冷泉酒用了空间里的一种叫做冬椿的白色茎块,《庄子·逍遥游》里记载上古有大椿者八千年为春,八千年为秋。这冬椿可能是他们的远方亲戚,只在冬天生长,八十天为冬,到第八十一天摘下来可治热疾。做成酒曲入酒无色,且酒泛冷香,因此得名冷泉酒,这就春秋季节酿制时间为七八天,夏日则更短一些。

    林葳蕤之前尝试酿过一坛,味道不错,今日首批大规模冷泉酒已经发好,他在酒窖里走来走去,时不时敲打酒坛,有些发出清脆的声音,有些则沉闷不已,那些声响清脆的通通都被曾白玉叫人来搬了出去转到地窖里去藏着。

    飞扬李跟着林葳蕤路过大厅,看见一眼姑苏热情的同她打招呼。他俩将来可是革命战友呢!

    林葳蕤瞄了一眼姑苏旁边的几位小姐,没有说话,倒是飞扬李好奇:“那几位小姐是谁?”

    “留家的和其他几大家族的。”

    留稚拙又带着一群小姐妹来找姑苏了,这位大小姐自从身体好了之后,便不再被家人看得比易碎的瓷娃娃还紧,而是被允许多多出来和亲近的各家小姐们走动。

    这也是道一天师说的,他此前曾断言留稚拙有大机遇,既然前途无量,自然不能把本应该在九天翱翔的凰鸟关在深闺养成金丝雀。

    留稚拙她因着家世和谈吐,周围自然不缺同样家世显赫的闺友,但这位如兰高雅的大小姐自从上次宴会尝到了有凤来居的糕点和姜撞奶之后,便彻底被征服了。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那这水肯定也是淌着蜜的水。即使是再厉害的大小姐也好这口甜,更别说人有凤来居做出来的甜点格外让人无法抗拒。

    此刻她和一群闺蜜便和姑苏一起喝着千金茶泡的奶茶,小口小口秀气地吃着提拉米苏和泡芙,安静的午后,奶茶袅袅,糕点的奇香氤氲。这群人当中就只有小姑苏的出身最低,但能够跟留稚拙交好,这群大小姐们也不是个只看人身份的。她们是很讲究,欣赏品位很高的才女。

    但相处下来,人姑苏姑娘无论是身上穿的还是谈吐上,都别出心裁不落俗套,完全看不出是出身乡下没有教养的粗鄙人,穿的甚至比她们还时髦,而且人家不仅识字,还会讲英语哩!

    就算是出生良好的世家小姐里头也有不会讲英语的,不是名媛就一定精通八国语言的。这不是学没学的问题,而是学习天赋问题,而姑苏就是那种学习能力极强的人。当初大少爷给她的西点书,如今她已经将其中全部的糕点样式学会,还学会了举一反三,加入自己的想法。林葳蕤就曾说过,这女娃娃除聪明外,人家还好学。飞扬李当初在襄城教英语,就只有她学的最认真。至于衣着谈吐,这很简单,当你有个对审美、行为要求严格到若是你的衣着品味有一丁点伤了他的眼,就得面对他毫无保留毒舌的老板时,自然是受益匪浅。

    第74章 癸丑年清明·小仙女

    得益于姑苏一手好手艺, 她在这个小团体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别看她现在能跟几位真正的大小姐平起平坐,轻声谈笑。但是半个月前小姑娘接待留稚拙的时候, 忐忑到不行,为此还找上了大少爷。

    林葳蕤只问了一句:“想做伺候人的还是被人伺候的?”

    姑苏彼时低着头,手抓得衣角都皱了,想了很久才轻轻地说了一句:“不想当一辈子的厨娘。”

    “既然想做小姐, 就要拿出小姐的架势来。低着头干嘛?”

    姑苏立马抬头挺胸, 看着大少爷的眼神,就跟看神明似的热烈。

    林葳蕤没看她, 继续看着手里的报纸, 嘴里却不忘嫌弃:“下次换件衣裳, 丑死了。”他的语气不好,但是小姑苏早就知道他口硬心软了,又说了一连串吉利话才笑嘻嘻地走了。大宝知道姑苏跟留家大小姐等人走得近, 也只找过她叮嘱:“现在讲究新世纪人人平等,无需觉得低人一头。不过跟她们出去玩, 手艺也不能落下。”他是知道, 大少爷对姑苏的安排的。姑苏不同他们这些男弟子, 她颠勺力气不够,在中厨一道没有天赋,擅长的是点心和饮品制作, 所以大少爷早早就有了念头, 要让她跟飞扬少爷一起另起山头。现在结识一些人脉, 进入奉天的上层圈子, 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林!我最近闲的浑身不得劲,装修我一直在盯着,眼看着夏天就快到了,我们的店何时开呀?”

    因为林大少定做的一批机器还没到,这奶茶店的选址都选好了——就租在酒店旁边商业区,就是不开张。飞扬李为这事天天到他跟前烦他,次次都在念叨,这次也是如此,林葳蕤不耐烦地要轰走他。

    飞扬李比了个闭嘴的动作,然后过没多久,又兴致勃勃地提起另一事:“林!你还记得萧亦侦吗?”

    林葳蕤对此人毫无交集,不过不妨碍他记忆力好。萧亦侦同样是留美的华夏学子,和他们是同校校友,不过比飞扬李和林葳蕤他们低两届。当年林葳蕤修完科学学位后,转去了另一所大学去读农学,萧亦侦才刚到美国就读一年。

    “林你知道吗?密斯脱萧归国后也到了奉天任职!昨日他在乾元街遇见我,便同我说起近日拟召开同学会之事,与会之人皆是共同留美的学子,不知道当中有无当年对你暗许芳心的密斯吴?”

    他这话声音不小,最后一句话更是因为激动直接喊了出来,周围忙碌的人都听到了,气氛突然安静,众人表情十分古怪。

    林葳蕤乜了他一眼,“你别败坏人家姑娘家和我的名声。”

    飞扬李讪讪笑了,也知道自己这样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不合适,压低声音道:“我又没胡说,密斯吴对你殷勤至此,还为你转了同一所学校。没想到林你竟然这般不怜香惜玉,竟然拿了学位便独自一人乘船回了国。”

    “我拿了学位不回国,难不成等你?”

    飞扬李嘿了一声,“好了好了我不说了,林你真经不起玩笑。我同你说,我已经答应了人家要去参会,还帮你也要了一张请帖呢!”

    林葳蕤上了楼梯,“我不去。”话音刚落,他的大腿上有了一坨重物,脚抬了抬,发现无法动弹。

    飞扬李抱着他的大腿,“林!多好的机会,你一定要去啊!”

    林葳蕤狐疑:“你做了什么?为何定要我去?”

    飞扬李吞吞吐吐,“没做什么啊,就人多热闹啊。”

    这时武文刚好进屋来,林葳蕤朝他示意,指着自己腿上的挂件,“麻烦武文了。丢到外头就行。”

    飞扬李见他这般冷酷无情,全然不顾同学情谊,赶紧招了,“因为我答应了那萧亦侦要帮忙拉一些人去,作为交换,他便帮我邀请密斯郦同去同学会。”

    郦冷云是飞扬李梦中情人,当然他还有无数个不同名字的梦中情人,这是最喜欢的一个。林大少凉凉看他,“你家费恩同意了?”

    飞扬李被他一噎,然后一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潇洒模样,“这不是他现在不知道嘛,再说了,林,就算我真的有双重人格,那也是同一个人啊!”所以他同意不就好了?

    林葳蕤哦了一声,眼神戏谑。

    “所以林你到底去吗?”

    “好,我去了。”

    “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啊,难得相聚,错过你可能终身后……咦,林你答应了?”

    林葳蕤趁他放松了手,一脚踢开了他,上了楼。能看这个傻子的戏,干嘛不去?林大少吃黑芝麻汤圆长大的,切开也是黑的。

    翌日他便收到了一份知单,上书:明日为阴历三月三上巳节,凡我留学才子佳人,皆邀宴饮,情意交流,往来常在。即恳台驾与明日上午十时,驾临乾元街有凤来居高档酒店牡丹亭包厢。奉天留洋学会启。

    ·

    林葳蕤往碗里投着用鲜贝和水草做成的鱼食,面前天青色釉碗里的一尾鱼儿没有去追逐那些鲜美的食物,而是用鱼嘴亲热地啄着他细长的手指,林葳蕤被手上的痒意弄的,曲起手指,戳了戳鱼儿的肚子,“小仙女,悠着点,再大点,就要被吃掉了。”

    青釉碗里游着的是那尾专门被人从襄城运到奉天的伏仙鱼,原本只有一指长,如今已经是成人一个半巴掌大了。通体银白,在阳光下像是上好的银丝乔流淌,就连粉色的鱼眼也大了一圈。林葳蕤养过一阵日子,给取了个小仙女的名,小仙女的寄主叶四哥对这个名字十分不满,并且很有危机感,曾表示这鱼还不定是雌的呢,为什么不可以改成小仙男。被林大少以难听的理由强行拒绝了。

    跟着小仙女一起来的鱼友可没它这么好待遇,还住着宋朝汝窑的青釉古董,其他三尾锦鲤均被投放在大型鱼缸里,整日里出来见客。因为太胖了完全规避了林大少对盘中餐的审美,但是却也招来了其他人的觊觎。

    “大少爷,又有客人想要买大堂里的锦鲤。”

    林葳蕤眼皮都没抬,对着镜子整理衣袖,随意问道:“这次开出了什么价?”

    曾白玉也觉得不可思议,“是中兴银行的钱行长提出的要求,他说他们银行大堂就缺一个可以展现他们应有身份的摆设,要买那条身上有’聚‘字的锦鲤,到时候用鱼缸装起来,估计是为了讨聚宝盆的好彩头,竟然开出了一万大洋的高价!大少您说我们这次答应了吗?这次的价格可比上次翻了一倍!”

    “不卖。全都不卖。”

    “可是……”他还是暗自嘀咕,怎么会有人钱多至此,想要用一万大洋只买一尾锦鲤呢?还有人不卖的!

    林葳蕤斜眼乜他,曾白玉赶紧应好,又听得大少说道:“给午时牡丹亭那间包厢每客免费上一份南瓜帽。”

    曾白玉回想了一下,“那是滕家三公子的宴会。大少,那滕三少有什么过人之处?”

    “想多了,只是我的同学会。”

    曾白玉反应过来又是惊讶,大少今日要去参加同学会!这可是大新闻!他即刻又保证:“小的保准让大少的朋友宾至如归。”

    “不是朋友,只是不认识的同学。”这可是大少第一次同学会啊,曾白玉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给大少献殷勤的机会,早就已经想到要给包厢多添加几个伺候的人和加哪些菜色了,哪还听他讲。

    第75章 癸丑年清明·吴璎容

    牡丹亭厢房里, 上午不到约定的十时,已经陆陆续续坐了不少人,说是同学会, 其实不是校友的也可以参加,知单上写的就是留美诸人,说白了,这就是一个抱团交际活动。组织这场同学会的人不知是要作何大文章,竟是下了重本,将同学会的地点定在了有凤来居。

    梁仲永今日早早到了酒店, 拿着请帖在服务生的招待下,一路穿过铺着羊毛毯的走廊, 所见之人都是贵不可言之人, 心中早已想法连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