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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叶鸿鹄知道他心系那两本书,吃完饭让人把林蓁芃送去屋里睡,就带着他去了书房。从前的书房如今也被主人搬到了小红楼来了,一起搬的还有暗柜。叶鸿鹄将柜子打开,取出了那两本已经看不清书皮封面的孤本。显然这不是原本,而是后人手写的抄本。不过若是真的抄本,也足够震惊世人了。

    林葳蕤也不跟他客气,拿了便直接翻阅起来。

    叶鸿鹄边解释来源:“我得到这两本书之后,曾请了一位在考古方面颇有造诣的大师鉴定过,他断言这是失传的《易牙食经》和《千金食疗方》。”

    林葳蕤对考古一窍不通,自然不知道这到底是真是假,不过索性他只关心里头的内容如何,菜谱是否具有实操性。他捧着书坐在单人沙发里细细翻阅,越到后面越皱眉头。

    这本不知是真是假的《易牙食经》里头确实记载了一些食疗菜谱,文言文也不是很晦涩,林葳蕤能读懂九分,剩下一分则只需要回头好好查下字典。

    开头一卷乃地部,林葳蕤疑惑了下,不知这里头是做何解。再往下看,此书中倒是也没有传说中的医死人肉白骨的夸张功效,方子也有模有样,就是最后一章命名为天部,且放眼望去,里头一部分食材的名字林葳蕤从未没听过,不过里头关于食材的描述倒是觉着异常熟悉,他仿佛在哪见过……

    《千金食疗方》多记载养颜圣方,倒是跟之前的清露酿有些相似,这清露酿本也是他无意中从一本古籍的残本上得来的方子,林葳蕤对这些奇妙的方子看得也格外仔细。但是最后的附录异药卷却是画风一转——断骨续玉膏,七日续命丸、九花玉露丸……等映入眼帘,林葳蕤嘴角抽了抽,啪的一声合上了书。

    他怎么就这么不信呢?

    “看完了?”屋内另一人突兀出声,吓了林葳蕤一跳。窗外月上树梢,转头一看,屋内的落地钟上显示,此刻已是深夜。

    林葳蕤就是手痒痒地想实践一番,也得等到明日了。他从前对这些药膳接触得少,因而非常之感兴趣。

    叶鸿鹄见他满意,心下也愉悦,趁着这个时候将桌上的一张黄色地契递给他。

    “四哥,这是何意?”这是乾元街上一处地的地契,并且足足有七亩地,宽敞得吓人,当然价格不菲,毕竟是奉天城中最繁华商业街的中心地带。

    “这是我无意中得到的一块地,左右留着也没用,不如便给葳蕤在奉天开有凤来居的分店。你且听我说,其一,那襄城的山匪也不知道剿干净没,万一有个漏网之鱼,你回去襄城,他们找上门来报复岂不危险,不如便留在奉天发展。

    “且奉天豪绅名流多,吃得起有凤来居的人便更多了。其二,我手下的人和费恩先生的合作研究已经成功,葳蕤之前要与我做的那笔‘大生意’如今刚刚踏入正轨,葳蕤自然是要坐镇指挥的。其三,襄城的农具厂你若是不放心,可直接迁过来,奉天的工业基础合该比襄城的要好数十倍。”

    林葳蕤见他已经方方面面都替自己考虑好了,深夜屋外都是积雪,吸了声,此刻特别安静,对面的人英俊的眉眼冲着自己,那总是令人捉摸不透的眼睛盯着他,此刻带着希望他留下来的殷切和期盼,他兀地心里微微一动。

    其实,在此之前,林葳蕤不是没想过要在别处开酒楼分店了。有凤来居的生意有目共睹,况且他想要做的也远远不止是一个略有薄名的小地方酒楼。

    在他的设想里,下一处分店应是开在北平那样具有历史底蕴的古城,或者是未来几年时尚最前沿的东方魔都上海。但是,其实奉天也不失为一个极好的选择。这几年,奉天在其他省份打得你死我活的时候,不动声色地快速崛起,如今俨然有远东第一大都市的劲头。

    “四哥说得有理,但是单凭我一人也开不了一家规模如此大的分店,我的师侄们可都留在襄城呢。”

    叶鸿鹄只看着他笑,笑得林葳蕤莫名其妙,直到回房睡前还在想他是什么意思,直到……第二日吃过午饭后,远在襄城的师侄们一个个活蹦乱跳地出现在了他面前,他才恍然大悟。小宝还一脸兴奋:“大少!我师傅听说您要在奉天开分店,立马就让我们北上来投靠您啦!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干活呀!”

    林葳蕤:叶鸿鹄这厮竟然玩先斩后奏,逼良为娼!

    众人:???大少你是不是气糊涂了?

    第52章 壬子年大雪·奉天行

    大宝一行人的到来, 彻底让在奉天开有凤来居分店的事情成为板上钉钉的事。林大少尽管气得口出癫语, 然而不知怎的也没在师侄们面前下了叶大帅的面子, 当面戳穿他。虽然没给好脸色看还给人喂了一顿全素宴就是了。

    林葳蕤从醒来之后就问过襄城那边的情况, 不过叶鸿鹄只给他讲了个大概,问深了就说他已经处理好了, 所以这次大宝他们来了,林葳蕤便详细问了。

    他哪知这些师侄们也是被人交代过哪些能说,哪些不能说的,所以也只说了一半。那夜过后小别业里到处都是瘆人的血迹,人却没有一个这事就没人敢提,也不敢说田庄也被袭击了这一茬,只说了酒楼目前的运营近况和老衡的腿不小心折了。“不过来之前,老衡说来年也会按照您的吩咐,春播就继续种改良的种子, 继续供应酒楼食材。让您一切不用担心。”

    林葳蕤听了也没怀疑, 主要是大宝说的都是真话, 而且大师侄向来老实。他吩咐了人带话给老衡,如今他远在奉天,田庄的事便由老衡做主,每年的收成也给他提一成,还让他把今年的粮食屯三分之一外,其他的都以低于市场价一成的价格卖给那些缺粮的贫民。他的田里大获丰收, 其他农户却是大旱歉收, 这么冷的冬天也不知道活不活得下去, 他不是活菩萨,心肠没那么好,只是到底这些贱卖的粮食不会带给他损失,顶多让他少获益,但是却能救一些人的命,才会出此策。

    不过想起那帮把主意打到自己头上想干抢不还的土匪,至今仍意难平,他气得牙痒痒:“那帮白狼军呢?”

    小宝机灵道:“那日过后就有好心人给官府通风报信,那帮土匪连带着老巢都被人给端了,也算是给大少爷出了口恶气,报了仇!”他这话说得妙,不着声色地为叶大帅邀了一功。毕竟这好心人林葳蕤稍微一想就知道是谁。

    “大伙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辛苦了,快去休息吧。等明日随我去看新酒楼的地盘。”

    第二日一早,大帅府门前的红灯笼还未熄灭,主子们还在吃早餐时,飞扬李就赶了个大早上门找许久未见的老同学。

    其实也不早了,此刻已是七点半了,但是北地冬日里太阳起得晚,这时候天才刚蒙蒙亮,可不就是摸黑赶早嘛。除了学堂已经放假的林蓁芃,林葳蕤和叶鸿鹄都是七点准时醒的人,叶鸿鹄身为大帅,每日里需要处理的公务堆积如山,还要时不时地和下属开会讨论边境和士兵训练事宜。这年头,做什么都不容易。他年纪轻轻却能被大他不止一轮的将军们恭敬地叫一声大帅,靠得可不是那张脸和手底下的枪。

    林葳蕤向来只爱吃自己做的东西,其他人做的饭菜也只有师侄们做的他会入口尝一些,如此一来,他身边的人便非常有口福。

    一大早,餐桌上摆满了一小笼一小笼的各式包子,负责端菜的佣人们看着小笼上冒着白烟泛着非同寻常香气的蟹黄灌汤包,随着脚步的晃动,透过那微透的面皮还可以瞧见汤汁微微荡漾,不由地暗中咽了咽口水。大帅府佣人的早饭还是不错的,不仅有包子吃还有一碗热腾腾的粥喝,这年头到哪都没这种待遇。但是此刻她明明已经吃过两个大包子喝过一碗小米粥了,怎么还是这么馋呢。这不仅人和人过的不一样,这怎么包子和包子之间差别也这么大呢?

    每个包子都被捏出了漂亮的三十六个褶子,呈鲫鱼嘴状,里头的馅是蟹肉、蟹黄、猪肉茸和皮冻制成的,包子里的皮冻在笼上蒸时融化开来形成汤汁,端上桌时要趁热吃,一个两口,皮薄汤鲜,还得注意不要烫到舌头。

    林葳蕤从前是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如无意外,不出省一辈子没见过雪的那种,虽然任何地方的菜系对于他来说,只要学上一遍便如鱼得水,青出于蓝,但对这种早点由衷喜爱。

    他没想到叶鸿鹄这种关东大汉好像对这种汤包也颇有心得,从前他可是见过第一次吃这个的林慕英被烫到哇哇叫的,见叶鸿鹄没有被烫到,林葳蕤抿了嘴,大少爷有些小不高兴,真的,只有一点。

    桌上另外的流沙包个头也是南方特色的小巧,掰开来,金黄色的奶油蛋黄馅便缓缓流淌出来,还有人管着叫流金的呢。混了萝卜汁的包子皮软得不可思议,沾上中间饱满的蛋黄馅,送入口中,咸香软糯,微微带着奶油的甜。这就是这种咸馅包子的魅力了,吃再多也不会腻!

    “林!我来看你啦!你的伤好了吗?!”飞扬李在下人的引领下到了大堂里,他那能将全府都叫醒的一嗓子在见到大堂里的另外一个人时戛然而止,仿佛被人捏住了喉咙。

    林葳蕤见他一副仿佛见鬼怕得要死的模样,笑了一声,左边脸颊的小酒窝惊鸿一现,被叶鸿鹄捕捉到了,眼底一暗。见他笑了,叶鸿鹄神色也放松了些,甚至心情好地招呼了来人。飞扬李才紧张兮兮地向两人打了招呼,见两人在吃饭,明明心底怕得要死,眼睛却不由自主往桌上瞄,蟹黄灌汤包、流沙包、豉汁凤爪、皮蛋瘦肉粥……

    吸溜,这是口水泛滥的声音。

    就在他犹豫不决,不知道该不该为吃的奉献出自己的生命时,此刻在他眼中仿佛小天使一般的林开口了:“吃了没?”

    实际上已经吃过的飞扬李立马接话:“我一觉醒来知道你受伤了,立马就来看你了!”为了更有说服力,他还摸了摸实际上很圆的肚子。

    林葳蕤望向旁边的人,“不介意多双碗筷吧。”

    叶鸿鹄本来没想和人分享蕤蕤给他做的早饭,不过此刻还是假装自己非常有待客之道地让人添了副碗筷,“李先生请。”

    刚才人流口水一直瞧的时候你去哪了叶先生?

    吃完饭,林葳蕤和飞扬李闲聊,见着大阎王终于走了的飞扬李终于松了口气。

    林葳蕤从前都不知道飞扬这么怕叶鸿鹄啊,好奇道:“你干嘛这么怕他?又不是第一天认识。”

    飞扬李大吐口水:“我以前哪知道他是奉天的叶大帅啊!而且……”而且他还是费恩的时候,还被那个男人警告过要和林葳蕤保持距离,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候的叶鸿鹄就跟卸下面具的人似的,哪还有好友面前好好先生的姿态。简直吓死双重人格了!

    林葳蕤不以为然:“而且什么?”

    飞扬李摆摆手,不说了,“总之他不是个好惹的,林你要小心啊!我看他对你非同寻常!”

    林葳蕤自然知道那个男人不是好惹的,倒是好奇自己这个心大缺根筋的友人是怎么看出来的,他们的相处可不多。不过追问之后飞扬李还是守口如瓶他也就放下了难得的好奇心。

    两人正说着,门外一个专门被派来伺候他的侍女敲了敲门,“先生,该喝药了。”

    林葳蕤自觉身体已经大好了,就不耐烦喝那些苦涩的中药,只回道:“先放着。”等会就倒掉。

    说是侍女,其实也有三十来岁了,此刻她苦口婆心劝道:“先生大病一场还是要补补……大帅也说要让先生趁热喝,免得失了药效。晚上大帅回来了见着先生没喝,小的可要遭罪了……”

    最终不情不愿喝了药的林葳蕤给某人又记上了一笔账,飞扬李在旁边看得啧啧称奇,他可没见过那个人能降服得了眼前这个主啊,今日算是大开眼界!

    喝完药往嘴里塞自制蜜饯的林葳蕤见他脸上贱贱的表情,面无表情开口道:“你们费恩这次怎么舍得这么久才放你出来?没把你憋坏吧?还是他已经喂饱……”

    “咳咳,刚说什么来着!哦哦,对了,你给我的相机我收到了,谢啦,那什么奶茶店到底啥时候开啊!听说你要在奉天开酒楼分店,不如把奶茶店也放此地开吧!这里有钱人多!”

    完美反弹的林葳蕤慢悠悠又塞了一颗蜜饯,眼见外头一阵小雪停了,才道:“我今日要去看开酒楼的地,奶茶店的地也找找看。”

    “那我也要一起去!”

    大管事见林少爷要出门,就想给安排车。他那身体没人敢让他坐黄包车。不过他们一群十多个人,要这阵势出行,再配上有大帅府旗帜的小轿车,那场面一定非常壮观到引人注目。保准第二天林葳蕤就上了各家大佬和报社的头条,虽然现在也有各家大佬在暗处猜想他的身份便是了,但叶鸿鹄将人护得紧,大家追查无果也歇了那股气,主要是怕惹怒了那位。

    林葳蕤摆手给拒了。这时候,小姑苏突然提议去坐有轨电车。

    电车这种公共交通工具除了在北平、天津、上海等地开设外,奉天也已经在年前开通了二十二条电车路线,通往最繁华的商业路乾元街就有几条。

    谁都没想到第一次到奉天的小姑苏会知道这消息,见大家看她,小姑娘捂住嘴腼腆地笑:“潇湘俩姐姐平日里看的《新生活》里头就有报道,我以前没见过那么大的会跑的东西,所以一眼就记住了。杂志上还说这是咱们华夏第一次自己设立的电车呢。”

    于是冲着这个国产的名头,所有人便真的决定去尝试了一回奉天的电车。电车在襄城那是根本不可能见着的东西。

    众人走后,武文也和人跟上去了。他现在被大帅指派到未来的大帅夫人身边戴罪立功。

    圆头圆脑的电车外表被漆成了稳重的棕色,因为太过笨重,在拐弯的时候还会显得很不灵活,一顿一顿的,然而在林葳蕤看来,这电车却是有种特殊的历史文化沉淀感。买票上车,坐到乾元街是一人四个铜板,在大宝他们看来有些贵,不过到底也是跟着大少爷的人见过世面的人了,还不至于表现出惊讶。

    阿福在后头付所有人的钱,林葳蕤入了车厢,车厢内与他从前坐过的公交有些许不同,椅子都是背靠着车窗的成一排的,而且还全都是木质的,有些复古,旁边还贴心地摆着痰盂。此刻车厢差不多满座了,只剩下一个位子,林葳蕤本来是让姑苏这个小姑娘坐的,可是小姑苏却是连连摆手,说哪有师侄坐着,师叔站着的道理,而且大少爷才刚恢复,硬是不肯坐。

    索性路程不长,林葳蕤便也坐下了。其他人嬉嬉笑笑地扶着拉环在他周围站着,还贴心地给留了一个口,免得他嫌闷透不过气。真是被教导得跟阿福一样狗腿十足。

    林葳蕤转头看窗外,只能叹一声,奉天不愧是大都市。他不知道,日后即使是他走访各地,去了北平、天津、上海那些名声在外的大都市,也远没有奉天给他的印象好。无他,奉天就跟前世的那些现代城市给他的感觉差不多。

    主要城区不仅都修了平整的大路,竟然两边还种了一排大树,尽管冬天到了这些树都挂着雪,但是一点都不妨碍林葳蕤辨认出来,旁边还有审美非常迷的木质垃圾桶。街上虽然没有摩天大楼,但是建筑也不矮,时不时有小轿车经过,一派商业繁荣景象外,还有的便是人们脸上的神色都格外不一样。大多数人都是剪辫断发的,这跟襄城满城皆是牛尾辫的景象完全相反。而且不同于这个年代老百姓脸上特有的麻木神情,这里的人脸上生气勃勃,眼睛里没有麻木妥协,只有对未来数不尽的希望和期盼。

    车上的乘客有人看风景,也有人在闲聊。林葳蕤对面便有一个颤颤巍巍的老妇人,她满脸褶皱但是神采奕奕,对着旁边应该是儿子的人道:“我活了这么久,只有大帅上任的这些年是过的最舒坦的。没有东瀛人也没有老毛子来祸害我们,不用交大把大把的粮食税,还有大马路有电车,这玩意真是了不得,坐着自己就会动了!那些人还说有电会电死人,简直笑话,大帅都说好的东西哪能害得了我们。我今天坐了电车,下去了还能跟你那早死的爹炫耀炫耀。”

    “妈,您啊今儿个可得多挑几块布,过年了好做新衣裳。您去年说不舍得钱,让阿虎他们那些小孩做了。今年咱们家也算是有小余了,您和阿虎都能穿上新衣裳了就别省了。”

    “好好好,都听儿子你的。前些年大帅还下令让人免了税,说要发展商业。儿啊你赶上了好时候!”

    另外几个坐林葳蕤旁边明显是学生的人也低声讨论:“我娘想送我去海外留洋学商科,但是我不想去留什么劳什子学,那些洋人没一个好的,我更想去参军入伍,揍翻那群洋人!要是能跟着大帅一起上阵杀敌就好了!”

    一边的同窗却是凉凉打击道:“你别妄想了,你说你除了认几个字,会背几句诗,懂兵书吗?懂军理吗?大帅的兵可不是谁都能当的,就我们这样的,一上场就得下场。”

    …………

    听着那些只言片语,林葳蕤忽然对叶鸿鹄这个人前所未有的好奇,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在他面前百依百顺,处处护着,总爱耍流氓,但是在外却是人人称赞,百姓爱戴的大英雄……

    他到底想要什么?或者说,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

    第53章 壬子年冬至·曾白玉

    电车行到半路, 上来了两个背着书包的小孩子, 应该是附近学堂的孩子。有些学堂的放假日子不一样是正常的。林葳蕤站起身来,把座位让给了他们。

    两个小孩子身子小, 自然能够坐得下一个座椅。他们坐下的时候, 还十分有家教地甜甜说了声谢谢, 脸颊红扑扑的。可能是累了, 两个小孩刚坐上车就有些昏昏欲睡,小脑袋左右一摇一摇的, 看得人心急。

    电车一个刹车, 眼见着其中一个小孩的头就要歪向另一边去,旁边的林葳蕤突然伸出手, 稳稳地挡住了他的头,免得他磕在一边的尖锐架子上, 小孩子因为这个动作微睁眼, 盯着人看着一秒,然后又睡去了。林葳蕤哭笑不得,也不知道他到底醒没醒。

    旁边忽然传来一声快门落下的声音,林葳蕤抬头一看,飞扬李刚好放下他那新到手的柯达袖珍相机,说是袖珍,其实也并不小, 只是比起从前需要马车载着的相机, 这台最新款双手就可以捧上到处走到处拍。

    “你拍我干嘛?”

    “抱歉林, 因为刚才场景太美了, 没忍住嘛!等我洗出来给你看你就知道了!如果有个排行榜,你简直就是民国第一美人!”

    “下次不经过我同意拍照,小心你的相机。”林葳蕤从前不会不喜镜头,但是自从他年少成名,青年封神后,随之而来的是疯狂的媒体,狗仔也层出不穷打探他的隐私,没有了一点私人空间的他对此不厌其烦,彻底厌了这些人。后来也不喜欢被拍照了。

    飞扬李立马严肃正经地保证,下次一定经过他同意再拍!简而言之,下次还拍!这么大一个美人,不拍都对不起相机好吗!

    等到下一站,那两个小朋友到站下车了,下车的时候两个小孩低头自以为窃窃私语,实则以别人都听得到的声音讨论——

    “我刚才好像做梦梦见美人哥哥了,他还摸着我的头……”

    “真的吗?有刚才给我们让座位的大哥哥好看吗?”

    “……额,好像就是大哥哥耶……”

    车上听到的人都善意地笑了,都说童言无忌,但是这个年轻人确实长得好看,不知五官长得好,而且身上有股那些所谓的时髦先进人士都没有的气质,一些穿着学生装的姑娘们都忍不住偷瞄他,然后偷笑着和同伴议论。

    林葳蕤:…………小屁孩。

    大宝等人可不敢笑师叔,怕他恼羞成怒,一路上憋得辛苦,好在只有一站就到了乾元街。果然不愧是最繁荣的市中心,路上小轿车都多了起来。现在快过年了,街上都是拿着一年辛苦钱买年货打算回家过个好年的人,买些干果招待客人,再扯匹布作身新衣裳……

    一行人穿越人潮,在人流最多的地方找到了此行的目的地。仰望着眼前的五层高楼,众人内心只有一个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