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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我就说我最了解你,小宋爷。”赵传译打了个响指,志同道合地对着宋月笙眨眨眼。

    旁边的小香风美女含情脉脉地看着宋月笙,笑得像个任人采摘的含羞草。不过,她倒也知趣,除了甜腻的眼神光波外,再没有其他的不轨动作。赵传译大概还是在来之前嘱咐了她一番什么。

    宋月笙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眉,八月酷暑天里,他把原本衣服领口最上面松开的那颗扣子又系了起来。

    “赵兄,”宋月笙神色如常地和他打声招呼,他风度翩翩地开口道,“还有两位姑娘,请进吧。”

    人都到了家门口,宋月笙总不好再赶他们回去,他打开门,拿了三双一次性拖鞋出来。两个女孩都没什么意见,只有赵传译不断嚷嚷着实在太跟他见外了。

    “狗在哪儿呢?叫胖团吧,听说是个柯基,我妹妹非要来看看。”赵传译口中的“妹妹”就是他搂着的那位美少女,

    赵传译私生活一向混乱,什么“妹妹”、“干妹妹”、“女朋友”、“宝宝”,光是莫名其妙的备注他手机里都有一大堆。宋月笙早就见怪不怪,只有埋在椅子底下的周鹭翻起眼白,嫌弃地连翻个身将屁股对向他的姿势都懒得摆出来。

    宋月笙见他一直念叨狗,对着闭目养神的狗崽喊道:“蜡笔。”

    蜡你个大头,狗也是有尊严的,我不是来卖笑的!

    周鹭将自己缩在椅子其中一条腿后面,只可惜细细的板凳腿遮不住她那婀娜多姿的屁股。

    赵传译一眼看到了那黄色的毛状物,他蹲下身,连连惊叹:“哎呦,真可爱,邓黎不是说叫胖团吗,怎么改了名。”

    “它托梦给我,说胖团不好听,”宋月笙睁眼说瞎话,绝口不提自己是因为邓黎的那通越洋电话一时怨愤,“所以我做主帮它改了。”

    “你是画画画多了,取什么蜡笔,怎么不干脆叫达芬奇,这名更酷。”赵传译道,“人家肯定是觉得蜡笔难听,不想搭理我们。”

    说完,他自错聪明地喊道:“胖团,我懂你吧?”

    懂你丫!我胖吗,我叫你胖团你开心伐?

    周鹭懒得再听这傻子讲话,她翻了个身,小跑到宋月笙脚边,狂躁地“嗷呜”一声。说好的宵夜呢!有美女在就不给我泡羊奶喝了吗?

    辣鸡!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一枚~

    很久以后,宋月笙与周鹭已重修于好,这天刚好轮到赵传译过生日。

    宋月笙给周鹭打电话:“老婆,我今晚有活动,可能不回家吃饭。”

    周鹭点点头,同时多问了句:“什么活动啊?”

    “朋友生日,”宋月笙如实答道,“就你老叫泰迪的那位。”

    第9章

    周鹭的这一番表示却让赵传译和宋月笙都会错了意,赵传译得意洋洋地对着宋月笙道:“发现没小宋爷,它喜欢胖团这个名字。”

    能不能关心重点,先把奶给我冲上好伐?

    周鹭拱拱鼻子,哈拉哈拉地对宋月笙吐着舌头。

    宋月笙替赵传译倒杯茶,偏头看了眼狗崽,他慢条斯理地开口:“巧合而已。”招呼完赵传译,他又向女孩们问候道:“两位美人是喝果汁还是葡萄酒?”

    喂,讲究先来后到可以不!

    周鹭极度不满地睁大眼睛看向他,没看见你脚边还有个嗷嗷待哺的小奶狗吗?

    等喝完奶,管你们是打炮还是玩np都和我没关系。

    因为宋月笙的“重色轻狗”,小狗崽愤愤地寸步不离跟在他脚边,准备伺机捣乱。

    看到这一幕的赵传译大笑:“没想到这狗还挺粘人,在你这儿养半个月,它还能认邓黎吗?”

    宋月笙也朗声笑了:“不是我寒碜邓黎,本来也不认他。”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宋月笙将不知何时邓黎发给他的语音在周鹭耳边不远处的位置播放,属于邓黎那大喇喇的声音隔着听筒遥遥传来——“胖团,胖团,想我吗?”

    周鹭脑袋耷拉在地上,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我想你干嘛,你给我肉吃,给我冲奶喝吗?

    赵传译拿出手机将这幕拍摄下来,之后他特意绕到狗崽子背后,兴致盎然地给它那看上去颇有弹性的屁股拍了张特写。

    拍完后,他抬手招呼自己带来的那位“妹妹”:“果果,你不是喜欢柯基嘛,过来看啊。”

    果果娇羞地跑了过去,围观起周鹭出众的面包屁股与别具一格的小短腿来。

    趁着他们做这些的功夫,小香风美女也默默走到宋月笙身边,为了配合他看狗崽子的动作,她选了个不做光的姿势优雅蹲下。

    “宋总真会养狗,这么喜欢小动物,一定很有爱心吧。”她见宋月笙用手玩着小狗的鼻子,主动打开话题道。

    周鹭嫌恶地将宋月笙的手拱开,心里同时还在不屑一顾,他喜欢小动物个屁!老娘用这样饥/渴的眼神看着他他连冲个奶都没懂,要不是看在邓黎的面子,宋月笙会让毛团动物进他家门?下辈子吧。

    “这是好朋友的狗,放我这儿,请我帮忙照护。”宋月笙文质彬彬地回道。说话的时候,他的眼睛还很注意方寸,没往女人那大片的裸/露背部上瞄。

    赵传译见此,出色地完成了一个“狐朋狗友”的任务,十分热情地推波助澜了一把:“宋总当然有爱心,不仅有爱心,本事还了得。知道杜月笙不,宋总的名字就是照着他起的。”

    “我们小宋爷独当一面,连宋氏都能撑起来,我老头天天和我念叨他。”赵传译撸一把头发,不太正经地道,“和小宋爷一比,我这种败家子可自惭形秽了。”

    他带来的果果立刻往他怀里扑,上前安慰道:“译哥最棒!”

    赵传译捏捏她的脸,毫无心理障碍地和她打了个啵。

    周鹭觉得自己一双狗眼都要瞎了,富二代的三观果然常人无法理解。赵传译这举动恶心得她连宵夜的心情都没了,趁几人都没注意到她,她悄悄往椅子那边蠕动。

    “思思,你是学跳舞的,给小宋爷表演个芭蕾看看。”围观够了,赵传译搂着怀里的姑娘坐到沙发上。因为自己佳人在侧,他很贴心地想起还孤零零的宋月笙。

    学跳舞的,难怪小腿和背部曲线都不错。周鹭闻言,扭头瞥了她一眼,心里更有几分气闷,她板着身子在瓷砖地上滚来滚去。

    思思听话地踮起脚尖,她长发一甩,围绕着宋月笙翩翩起舞,果果还捧场地拍手叫好,赵传译也看得津津有味。

    唯独作为主角的宋月笙对着这样一个秀色可餐的轻盈美人,提不起几分兴趣。

    他其实一直不喜欢这种小家碧玉型,奈何老有损友会错意,一而再再而三地给他送上自以为会被他钟情的猎物。

    宋月笙在观看表演只余点了根烟,烟雾氤氲迷糊他双眼的时候,他想起了那个和这种类型截然不同的女孩。

    浓眉大眼,五官深邃分明,总是很乐观,笑起来大大咧咧地,身材也比这柔弱无骨的显得要丰盈许多。

    在熟人面前,偶尔生气了还会不顾形象地以“老娘”自居。她柔韧性不强,连个下腰都很难做到,更别说跳舞,但是天身拥有一副好嗓子,人也聪明独立。明明不是学表演出身,却能在娱乐圈里拿到金蛇奖影后。

    要是给她看到自己在这里被一个美女环绕着载歌载舞,会有什么反应?

    宋月笙弹弹烟灰,想到这里,他嘴角挂起浅淡的笑意,他是真想看看啊。

    周鹭吸吸鼻子,感觉自己真是没眼看了。早知道宋月笙是花花公子,可是大晚上见他被一个热辣的美女在家里勾|引挑|逗,还是再次刷新了周鹭心里的下限。

    那位叫思思的女孩身子仿佛柔媚无骨,只见她慢慢地在踢腿、旋转、下腰。如果光从欣赏的角度来看,她舞姿优美,身体平衡度也很好,甚至连反弓背时似有若无的露沟动作都显得无意自然,有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恰到好处。

    周鹭侧卧在地上,一对亮晶晶的小狗眼目不斜视地盯着宋月笙……的裤裆,她觉得他要是看硬了都不稀奇。

    然而未能如周鹭所愿,宋月笙在烟雾缭绕中淡定地看完全程,中途还看似清心寡欲地喝了一口茶,连晚餐时那瓶没喝完的洋酒都没动。

    没劲。

    周鹭百无聊赖地伸直爪子,撑了个懒腰。灯光太亮,照得她完全没有心情睡觉。她见眼前的椅子腿似乎掉了点油漆,干脆“好心”地让他们的颜色保持完整统一,“嘎吱嘎哧”地小声咬起板凳腿。

    思思一舞毕,赵传译带头鼓了鼓掌,同时还频频向宋月笙使眼色,示意他趁热打铁,赶快表示点什么。

    宋月笙将烟头按灭在烟灰缸里,也附和着拍了拍手,他装作没看到赵传译传递过来的意思,平和地笑道:“跳得很棒。舞蹈系毕业的吗?”

    思思摇头:“电影学院的,但是一直在学舞蹈,有舞蹈基础。”

    “电影学院啊。”宋月笙笑得有点玩味,他瞟一眼赵传译,漫不经心地点头。

    赵传译见两人还没擦出火花,适时地插话道:“现在的演员技多不压身,会跳舞的更吃香。小宋爷当年还捧红过一位女演员呢,也会跳舞。思思,你多给他表演几支你拿手的,说不定今年年底的通告就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这章的信息量还是有点大的~

    昨天的小剧场有宝贝说不过瘾,今天送上后续。

    知道是赵泰迪过生日,周鹭特地要求宋月笙带上她一起去。

    宋月笙问道:“你想见传译?”

    周鹭摇头:“不是,我想见思思。”

    宋月笙:“……”

    为了不让老婆有机会重翻旧账,宋月笙毫不犹豫地出卖了兄弟一次。

    生日宴会结束以后,赵传译吆喝着约人留下来打麻将。然而,在赵传译推开棋牌室的门时,发现他原本约好的兄弟变成了他干妹妹、妹妹们齐聚一堂……

    第二天,赵传译就多了一个响亮的外号——麻将!

    第10章

    宋月笙眉尖一动,听赵传译重提旧事,他心口都多了几分燥意,憋得他不太舒服。他敞开领口的扣子,语气有了些许浮动:“不用麻烦。跳舞也是苦力活,坐下休息会儿。”

    思思见他似乎语带体贴之意,忙答应下来,她走到宋月笙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刚好离小狗崽缩着的地方只有十厘米的距离。

    周鹭张大嘴巴打了个哈欠,她觑着小狗眼,看看宋月笙,看看思思,又看看和小妹妹腻腻歪歪的赵传译。

    她觉得今晚这三个不速之客就是来这儿给她添堵的。好不容易打算把身为周鹭的她的事放下一点,以狗的身份过几天混吃等死的日子,结果赵传译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一晚上都在逼逼叨些有的没的,而且句句中伤到她的胸口。

    周鹭不开心地用爪子刨着板凳腿,地上除了被她之前咬掉的黑色油漆外,现在又多了不少被抓下来的痕迹。

    这一番动静闹得有点大,首先惊动到的便是离她最近的思思。

    见柯基犬不知在发什么狂,思思弯下腰,拎起狗崽的两只前爪在手心里,她看着瓷砖上小片小片的油漆块,对宋月笙道:“狗狗好像在捣蛋。”

    狗狗?我还兔兔呢!而且你这样抓得我很不舒服!

    周鹭“嗷呜嗷呜”地叫,她扭来扭去,拼命地在思思手上挣扎。

    思思仿佛浑然未觉,献宝似的将狗崽交给宋月笙,她笑嘻嘻地:“蜡笔真的好可爱,这么小一点。”

    宋月笙眼尖地注意到小狗崽的眼睛有隐隐变红的趋势,于心不忍,他主动把思思手里的小狗崽索要过来:“给我吧。”

    思思将狗递给他,两人手指相触的瞬间,思思悄无声息地用食指在宋月笙掌心里画了个轻轻的圆。

    在灯光下,宋月笙眼珠黑黑的,他抬眼看她。

    思思抿了抿粉红嘟嘟唇,羞怯地笑笑。

    妈的,想摸别人女孩手,还要拿条狗当借口,宋月笙你是男人不!周鹭实在受不了这黏黏糊糊的一幕,她扭过脑袋,两条晃荡的小短腿在空中乱踢。

    放我下去!别摸我!

    “你能不能老实一点,蜡笔。”在好几次狗崽险些把后爪蹬到他脸上后,宋月笙用两手扣住小狗崽几乎不存在的脖子,不紧不慢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