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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掌柜的吓了一跳,连忙跑了过去,一面转过头冲店里的伙计喊道:“奶娘呢,怎么放小少爷一个人跑出来了!”

    负责照顾小孩的伙计显然也被吓到了,连忙和掌柜解释,说奶娘病了,夫人怕过了病气给小少爷便先让人回去了,新来的奶娘又不顶事,根本看不住人,一错眼就让孩子自己跑出来了。

    魏子芩靠在柜台上,视线在小孩的脸颊上转了一圈,忽然开口道:“掌柜的,令公子这脸上,应该是被烧伤的痕迹吧?”

    “你什么意思?”掌柜的将孩子抱在怀里,闻言顿时回过头来。

    “掌柜的别多心,我只是见小公子生得聪明伶俐,就是脸上的伤疤实在有些可惜了,”魏子芩笑了下,将先前准备的养颜膏放在了柜台上,“正好,我手里这瓶药膏,除了有润肤养颜的功效外,同样也有去除伤疤的效用,掌柜的不如先试一试,至于先前说的,要不要在这里代卖的事情,我们可以之后再谈。”

    出了余家药铺,魏子芩反而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了,索性一边在街边闲逛,一边将脑海里各种融合灵药的药方从头到尾过了一遍。

    可惜如今能供给他的选择并不多,基本上除了养颜膏外,其余几样相对成本比较低的融合灵药,也都是些胭脂水粉类的东西,比如焕颜膏和玫瑰妆粉。

    说起来,魏子芩会花时间弄出这几样东西来,还是因为前世宗门里的一个师弟为了追求外门派的某个女修,整天磨着宗门里的几个师兄弟帮着自己准备礼物,要不是为了耳根能多清净几天,魏子芩也不会弄出这么多只有姑娘家才会用的东西。

    可惜,按照眼下的情形,如果连最实用的养颜膏也卖不出去的话,那么其余焕颜膏玫瑰妆粉之类的东西,显然也不可能卖得出去了。

    就在魏子芩犹豫着接下来该怎么办时,忽然看到有人匆匆忙忙跑到自己跟前。

    “公子请留步!”

    魏子芩奇怪地停下脚步,来人正是之前见过的那个九星阁的伙计,追上他后满头大汗,好半天才喘匀了呼吸:“公子留步,贵客有请,还请公子跟小的到九星阁一趟。”

    贵客?

    魏子芩满头雾水,这是什么古怪的称呼。

    修行之人向来看不起普通人,凡人于他们而言,几乎与蝼蚁无异,所以即便是有某个修士要与普通人相见,也根本不屑于掩饰自己的身份。比如先前的宋文敏,要见魏子芩的时候,都是直接报上名姓称号的,完全不会想到要去用什么“贵客”之类莫名其妙的代称。

    直到跟着伙计一起进到九星阁的二楼,真正看清楚那个人的时候,魏子芩才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个人会被九星阁的伙计称作是贵客了。

    那人穿着青衣,看起来不过三十岁出头的模样,神色疏淡,只有唇角上带着一点似笑非笑的痕迹。

    那是罗玉书,陀安大世界顶级门派之一,玄光宗的第十九任掌门,也是魏子芩上一世的师父,亲自教养他长大,并将他带入修行之道的人。

    就在魏子芩沉默不语时,对面的罗玉书显然也在打量面前的少年。

    没错了,果然是最适合药师之道的天绝灵根,罗玉书在心底点了点头,其实之前听宋文敏说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些在意了,再加上后来又忽然升起了一丝异样的预感,莫名觉得自己会与这少年有一世师徒的缘分,害怕被别人抢先一步,忙完了门派里的事情,便直接乘着飞舟从玄光宗赶了过来。如今看着果然是不错的,没有让他白跑这一趟。

    修行之人最讲究缘分,而且这少年究竟是不是转世重修的,他其实并不是特别在意。罗玉书打定了主意,便也没兴趣再多浪费时间了,点头示意先让店里的伙计出去后,就干脆开口对魏子芩道:“你之前测过灵根,应该也是有意想要踏入修行之道的吧,刚好,我如今正缺一个徒弟,你要是愿意的话,今日便同我一起到玄光宗去吧。”

    “抱歉,”魏子芩低着头,不敢让对方看到自己的表情,“多谢前辈好意,之前会去测灵根,完全是个意外,我也并没有要去玄光宗的打算。”

    什么意思?

    罗玉书一愣,这是拒绝了吗,他想说你前世就是玄光宗的弟子,难不成还想去别的地方吗。

    “你……”

    魏子芩仍旧低着头,语气却始终坚定:“其实不单只是玄光宗,包括其他门派也是,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要踏入修行之道的意愿……是小子自己不识好歹,连累前辈白跑一趟了。”

    罗玉书:“……”这怎么和说好的剧情不太一样。

    第十一章

    九星阁内。

    看着对面沉默不语的罗玉书,店掌柜周成擦着冷汗,两腿发软,十分后悔自己刚刚在门外听的那一耳朵。

    堂堂玄光宗宗主亲自出来收徒,对象还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乡下孩子,人家不但没有感激涕零,居然还干脆拒绝了,这样的事情无论放到哪里去说,都根本不会有人相信吧。

    当然更重要的是,如今这种事情不但发生了,居然还发生在了自己经营的店铺里,这可真是要了老命了。

    “宗主,您不要多想,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倔,越是让干什么,就越是不肯干什么……您要不再等一等,说不定等那孩子想清楚了,自己就先后悔了。”周成憋了半晌,好容易才憋出了一句宽慰的话。

    罗玉书抬起头来,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是这样吗?”

    “一,一定是这样。”周成一面擦着冷汗,一面硬着头皮道。

    罗玉书眯眼思忖片刻。

    所谓转世重修,其实只是神魂重新轮回转世,并不是指完全继承前世的记忆,毕竟经历过胎中之谜,即便再坚固的神魂也最多能保存住一部分的记忆,也因此在大多数修士看来,转世重修过的人性情也好,资质也好,相比于前一世都已经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严格来说,甚至已经不能再算作是同一个人了。

    那少年自称前世是玄光宗的弟子,但没人知道他保留下来的记忆究竟是哪一部分的,倘若在他还保留的记忆里,对玄光宗的印象只能算作一般,那他如今确实就不好太过强求了。

    “啾啾。”

    从九星阁里出来,一只巴掌大小的翠鸟停在了罗玉书的肩上,清脆地叫了两声。

    “你也是这么想的吗,”罗玉书点了点头,仿佛听懂了翠鸟说的话一样,笑着摸了摸它的翅膀,“说得也对,确实难得有我能看上眼的弟子,就这么白白放过了怪可惜的,那我便再去试上一试吧。”

    “啾!”翠鸟亲昵地啄了下他的脸颊,欢快地叫了一声。

    辞别自己前世的师父,魏子芩心底五味杂陈,也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些什么,只能漫无目的地在街边上乱逛。

    正感觉有些口渴,准备走进一家食店里的时候,忽然被一个眼熟的伙计一把拉住。

    “小公子可真是让我好找啊,”来人正是之前在余家药铺里见到的那个伙计,拉住魏子芩后一脸庆幸,大约是真的着急了,也顾不上多解释,直接拽着魏子芩便要往旁边的巷子里走,“我们家掌柜的正在等你呢,快点和我过去吧!”

    魏子芩被人硬拽着也不生气,只是挑了下眉,心底猜测那家药铺的掌柜会这样着急,估计是已经试过了他先前留下的那瓶养颜膏了。

    事情正与魏子芩猜测的一样,一进到药铺里,魏子芩便听到了一阵嚎哭的声音。

    哭声是从屋里一个女子口中传来的,看着应该是药铺掌柜的夫人,如今正半跪在地上,抱着一脸懵懂的小孩哭个不停,药铺掌柜也跟着站在一旁,红着眼眶,偶尔安抚地拍着自己妻子的肩膀。

    只有小孩奇怪的抬着头,像是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不停摸着自己的脸颊,好奇那上面为什么再摸不到一点凹凸不平的痕迹。

    “公子来了。”

    看见魏子芩进来,药铺掌柜连忙擦干了眼泪,推了推自己的妻子,让她先抱着孩子回屋里去,之后便迎了过来,冲魏子芩深深一揖:“余某先前有眼无珠,承蒙小公子赠药,大恩大德,余某一家人毕生铭感于心。”

    “不过是一瓶普通的药膏罢了,掌柜的不用介意。”魏子芩心情不错,估摸着手中的养颜膏应该是不愁销路了,面上便干脆作足了高人范儿,摆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

    魏子芩表现得越是谦逊,药铺掌柜便越是心下惭愧,想起自己先前拒绝对方的话语,只恨不能重新回到过去,狠狠抽过去的自己一个嘴巴。

    “怎么可能是普通的药膏呢,犬子年幼顽皮,不小心被炉火烫伤,到如今已经两年多了,用了各种方法也没能好转,如今用了公子的药,居然不到半个时辰就几乎看不到一点痕迹了,实在是,即便是仙药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效果了。”

    说比仙药还好什么的确实有点夸张了,但药铺掌柜心底明白,仙药再好,普通人也根本没办法使用,而手中这个能够媲美仙药的药膏,却是连普通幼童也能使用的,如果真的摆到货架上去卖,最终的收益几乎可想而知。

    生意宜早不宜迟,感谢的话可以之后再说,掌柜的定了定神,连忙给伙计使了个眼色,让他将店门关紧,之后便恭恭敬敬地请魏子芩坐下。

    “魏公子,您看,这药膏您是想要在小店代卖成品,还是直接将药方卖给小店,”药铺掌柜压低了声音,小心翼翼道,“当然,如果您真的肯将药方卖给小店,小店是绝对不会亏待您的,至少也会是这个数。”

    说完伸出三个手指来,意思是三百两银子一张药方。

    魏子芩瞥了他一眼,卖药方?这人倒是想得美。

    “药方你就别想了,”魏子芩端起热茶喝了一口,“而且实话和你说,这药方我就算给你了,你店里面的师傅也未必能做得出来。”

    不说其他,融合灵药如果真的是那么容易就能做出来的,也就不会在修真界里失传那么多年了。

    “对对对,魏公子说得是,这样的药膏,小店肯定做不出来。那不卖药方,就直接卖成品吧,”见魏子芩不同意,药铺掌柜连忙改口道,“……您看这样行不行,这药膏成本肯定不便宜,您说个价格,我先付给您一半当作定金,当然,如果公子能够保证这种药膏只在小店中售卖,那不管是价格还是定金都好说。”

    见药铺掌柜十分上道,魏子芩也没什么好再说的了,干脆点了点头。

    最后两人签了契约,约定魏子芩每月给余家药铺提供至少三十瓶养颜膏,每瓶价格五两白银,其中三两银子作定金,剩余二两银子则在魏子芩每月月初交货时一起付清。

    揣好药铺掌柜为表谢意凑整的一百两银票,魏子芩看了看天色,见已经临近和父亲约定好的时间了,便辞别了依依不舍的药铺掌柜,往邯阳城北走去。

    魏子芩大约记得,父亲这回会来城里,主要是为了卖掉家里之前攒下的一些野物和皮毛的,而负责收购野物的地方,几乎都集中在了城北街头上的几家店铺。

    药铺离城北并不算远,刚走到城北街头,魏子芩就听到了一阵熟悉的吵闹声音。

    大概是很少看到这样的热闹,街边上聚集了不少人,一齐围在收购野物的店铺外面看热闹。

    人群里面,魏启神色铁青,看着面前的大嫂林娟,十分后悔自己没能在看见这人的第一时间就赶紧离开:“有什么事情不能回家再说吗,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怎么样,你问我想怎么样,你到底还有没有良心啊,要不是你家先前不肯把玉佩卖给你大哥,你大哥如今又怎么可能会被人抓了去,到现在都出不来!”林娟一面坐在地上嚎哭,一面死死抓着魏启的裤脚不肯放开。

    玉佩?魏启皱着眉头,根本不知道什么玉佩的事情,心底烦躁得更加厉害,想伸手把林娟拉起来,偏偏又碍着这人是自己大嫂而不好上手:“你能不能先起来,别在这里给人看笑话。”

    “笑话怎么了,我相公都让人抓走了,我还怕别人看笑话吗,”林娟抹了把眼泪,声音尖利,“和我去救你大哥,或者把你家先前欠的那三十两银子都还回来,不然我还就跟你耗在这里了,你不愿意就干脆打死我好了!”

    在一片哗然声中,魏子芩直接推开人群,将自己刚得来的三张十两银票扔进林娟怀里:“一共三十两,大伯母数好了,以后我们家都不欠你的了。”

    林娟拿着银票愣住,完全没想到对方会忽然还钱,魏启一家到底有多少家底她比谁都清楚,包括魏启刚刚卖出的那些野物,加起来也不过才赚了三百文钱罢了,怎么可能突然拿出这么多的银两来。

    见林娟不说话,魏子芩拉了拉父亲道:“爹,天不早了,再晚些娘该担心了,咱们回去吧。”

    “不行,”林娟下意识喊道,“你们不能走,魏启你是要丢下你大哥不管吗!”

    魏子芩眸色一冷,弯下腰来对林娟道:“话是大伯母自己说的吧,要么还钱,要么陪你去救人……这样,你要想让我爹跟你去救人也行,先把我刚才给你的那三十两银票都还回来吧。”

    把银子都还回去?怎么可能!林娟心里知道,这三十两可是加了利息的,如今好容易都到自己手里了,怎么可能再还回去。

    害怕怀里的银票再被人抢走,林娟顿时不敢再说话,灰溜溜从地上爬了起来,连身上的尘土都来不及打扫干净便迅速推开人群。

    对林娟而言,三十两银票,居然比自己大哥更重要?魏启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方才还有心思想要问问大哥是不是真的出了什么事情,这会儿真的一个字也不想多说了。

    不过眼下还有另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三儿,和爹说实话,你从哪里弄来那三十两银票的?”等到围观的人群都散开了,魏启忽然开口问道。

    魏子芩一愣。糟糕,刚才光顾着解决大伯母的问题,居然忘了解释银票的事了。

    第十二章

    关于融合灵药的事,魏子芩其实也有想过,要不要随便找个借口蒙混过去,先瞒过父亲这边再说,可是考虑到自己往后估计还要弄出不少东西来,谎话编不圆,很容易就要露出马脚来,最后反而会让家人寒心,倒不如一开始的时候就说实话。

    “银子的事情不好说吗,”魏启皱了下眉,到底也没有强求,“要是实在不好说就算了,只要不是用了什么伤天害理的办法……”

    “爹您想太多了,我怎么可能去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魏子芩哭笑不得,思忖片刻,还是将融合灵药的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中间略过了融合灵药的特殊性,只说是一种凡人也能使用的灵药,一旦做成了就是一本万利,至于药方则是上回去九星阁时无意中捡漏来的,最初也只是随便试一试,没想到真的就做成了。

    魏启叹了口气,算是接受了魏子芩的说法,伸手拍了拍小儿子的肩膀:“你娘说得对,你是个有本事的,往后就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吧,只是遇到了什么自己没办法解决的事,别忘了和家里说。”

    “我知道了爹。”魏子芩心下微暖,认真点了点头。

    邯阳城外。

    在魏子芩父子那里吃了亏,林娟犹豫了片刻,到底还是不敢一个人去接魏冬,只好又浪费了半日的时间,回家叫上了公公魏富贵,才又一起来到了邯阳城外的一处庄园外头。

    听着大儿媳妇一路上抱怨小儿子的话,即便好脾气如魏富贵,也终于有些不耐烦了:“差不多行了,要不是冬子自己贪心,怎么可能惹上这么大的麻烦,关阿启什么事?”

    “怎么就不关他的事了,”林娟忍不住委屈,“如果不是他和弟妹死抓着那玉佩不肯放手,人家又怎么可能来找冬子的麻烦。再说了,冬子怎么就贪心了,他做这些事情,说到底还不都是为了家里面好,若不是您和娘整天抱怨说家里的房子太旧了想要换个新的,冬子能这么着急钱的事情吗?”

    说完还觉不够:“要我说那玉佩最初就不该给他家,若是一直留在家里面,就不会闹出这么多事情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