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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

      “安先生,接下来我们去喝酒吧~”萧仲卿颠儿颠儿的得瑟。“其实‘微醺’只是还凑合了,还有好些个更好的呢。”

    “先回家。”

    “......”萧仲卿瞪眼,“你大爷的说好了要陪我喝‘微醺’的!你丫要是说话不算话!要是说话不算话......”

    “怎样?”

    “......”怎样......

    萧仲卿皱着眉毛挠头苦思。该拿他怎样。

    “好啦,家里只有那么几个人,儿子和戴猛的情况也还不稳定,怎么能放心一走几个月呢。先回家,下次再陪你回去,挨个儿喝。”

    挨、个、儿、喝......听上去不错。

    “可是我没有把‘微醺’带在身上。”萧仲卿白眼一翻,“你反正说过陪我喝的。”

    “我有。”安浩笑的贼坏贼坏的,那傻货有几个小心眼儿他能不知道?“上次我装了很多。”

    “......!!”什么时候的事情?!......萧仲卿上拖着嘴唇露着的门牙显得十分不满。

    “大不了,再清蒸个牛腿。”

    萧仲卿斜眼怒视。

    “清炖。”

    翻白眼。

    “好好好,红烧总行了吧。”

    “哼!”

    两人一路走走闹闹,多是安浩在逗着萧仲卿玩儿,直到路过断肠林,萧仲卿停下脚步。其实这里还不错的,大黑牛当时也说过要强占的。

    不如......

    据为己有,安家立户。

    不错哦~~~~~~

    在这件事上,两人还是很有默契的,完全不需多言商议。

    “首先,要有一条路。”安浩摸着下巴指挥。

    萧仲卿扬手,植物分做两边细密打结,露出地皮,盘成一个三五米宽的小窄路一直延伸进林子深处。

    “嗯。”安浩满意的点点头,小栅栏又精致又环保,完美的和林子融为一体。不错。

    然后两人踩着小路向里走,在一处景致格外迷人的地方住了脚,“然后,要有个房子。”

    萧仲卿再一弹指,大树成梁藤蔓做墙,几层青叶密密攀附。

    林间小屋,和窄路一个风格,不错。

    “还需要一些活动的地方,一些田地。”他们在这里的事情根本就瞒不住,需要一些田地遮掩。好在他们本来是为了能接触人群才搬来这里的。

    这次需要的地方有些大,让是肯定让不开了。

    萧仲卿大手一挥,大片大片的植物被连根拔起,露出大片黢黑的地皮。这就有个了雅观的院子和四周环绕的广阔空地。

    不过他没有真的损伤那些植物,反正是低等的东西,他也不想要它们的核晶。所以它们只是被扔远了一些,不用多久就会重新钻入大地,焕发生机。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要安全。”

    萧仲卿竖起大拇指,他完全可以保证,他刚才清理出来的地方是绝对安全的。包括房子,院子,四周空地和窄道。

    不管是谁,只要站进他画的范围,就不会被任何动植物攻击。

    自相残杀就没办法了,不是他的业务范围。

    总不能禁止安浩欺负可人吧?也不能不让周坤作死挑战可人,对吧。

    现在还又多了一个戴猛。

    相信等他的能力展现出来的时候,大家一定会对他刮目相看,然后。想必就是各种战斗以寻突破。

    以一对群,或者是群起对一。

    然后安浩又带着人进屋溜达了一圈儿。地方很大很宽敞房顶很高。中间一个粗壮的大松树高而挺拔,又结实又气派。

    韧性十足的树藤盘成的墙壁地板细密平整,看上去还挺艺术。连窗户都留的恰到好处。

    相信光脚踩在上面一定很舒服。

    前后都有门。

    前门进后门一出,就是走廊,几间风格迥异的房间一字排开。

    大小应该是差不多的。

    而说是风格迥异,其实就是因为门的形状花纹都是不一样的。还挺有意思。

    没想到,他能这么用心细致。

    “安先生,满意吗?”萧仲卿当然得瑟,因为光看他表情就知道他很喜欢这里了。完美~

    “真好。那我们的房间就你来挑吧,当作奖励。”

    还用挑吗?他建的时候就直接留出来了好吗。走廊尽头的那间,离所有房间都远远的,出门上门都最不方便的那间就是了。

    司马昭之心,人尽皆知啊。

    一切弄妥,两人又躺在纯天然的地板上赖了一会儿才起身回家。到家的时候天差不多已经亮了,正好直接“搬迁”。

    人其实都是这样的,有惯性的。住惯了一个地方,就会对那个地方产生感情。说走就走多少还是有些不舍的。所以众人情绪都不是特别的高。

    不过等他们到了新家,一切都会不一样了。

    能要的东西全部打包带走,到那边了继续用。一些东西,用惯了就会舍不得丢掉。

    车子直奔断肠林,路上气氛慢慢变得很好,有点像出门游山玩水。大家都没事,就算前路未知,也没什么可过于担心的。

    这和当时从db基地出来的时候,心情天差地别。

    萧仲卿抱着儿子捏来捏去,反正醒不醒手感都是一样,软软的。

    好像又胖了。

    黑毛也褪去不少,一条新的尾巴也在慢慢长出来。

    算是因祸得福,不错喽。

    不过看来还是要些时候才能醒,毕竟是个大妖怪的兽魂嘛,需要消化很久。

    果然,只是刚拐进林子走上窄路,大家就开始喜欢这里了。

    古朴不失风雅。

    处处草长莺飞鸟语花香。参天大树连成荫,点点繁华缀成锦。

    跟萧仲卿建造出来的秀美不同,这里处处都透着力量。

    美的不可思议。

    周坤梁启宁还好,也曾多次出过任务。可其他人却就不同了,他们已经好多年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色了,更别提身入其中。

    就连可人都满脸兴奋。

    周熙怡更是第一次来到这样的地方,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环境,第一次知道,书上描写的大自然,原来是这个样子。

    “宝贝,这里可不是大自然,最多只能算小小的景区罢了,等以后都好了,爸爸就带你去看看真正的大自然。要比这里还要美百倍千倍万倍,壮观百倍千倍万倍!”周坤抱着闺女喃喃,是说给闺女听的,更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那种对过去的怀念,对自然的向往,一字一句的听进周熙怡耳朵里,小姑娘眼睛瞪的大大的,她实在无法想象,比这里更美更好的地方。

    对她来说,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吸引力。

    她喜欢这里,喜欢的不得了!

    “小舅舅!小舅舅小舅舅!”周熙怡半站起身,抱着副驾驶的靠背,“小舅舅!”

    “嗯?”萧仲卿回过头,刮了刮小侄女儿的鼻子。

    “小舅舅,我们以后要住这儿了吗?”小姑娘满脸的期待。

    “嗯......”萧仲卿拖着鼻音,装做很为难的样子。

    “小舅舅,熙熙以后每天每天都会很听话的,也会好好吃饭,快快长高,等熙熙长大以后会变的特别厉害,熙熙会保护这里的。”

    车里的人听着孩子的话都笑了,可这笑里又掺杂着一些苦涩。

    都不如孩子啊。

    如果早些时候,人们可以好好保护,而不是为求小利大肆破坏,是不是就不会有现在的种种。

    人本来是可以属于自然的。可是后来,一些小聪明使他们变的狂妄,贪婪,残忍。

    自允为造物主,却落得个被遗弃的地步。

    “熙熙那么喜欢这里啊?”

    周熙怡郑重的点点头,“小舅舅,我们能住在这里吗?”

    “好。”萧仲卿眼睛一眯,却敢在小姑娘欢呼之前接着说:“可是,熙熙要跟小舅舅约法三章。如果熙熙能做到,我们就能住在这里。”

    “熙熙能做到!”

    “一,在变强大之前,不能私自离开保护进入林子。”

    “好!”

    “二,肚子不饿的时候不可以捕猎。”

    “好!”

    “三,捕猎的时候要心存感激,不能大肆掠夺,不能伤害怀孕或带着幼崽的动物。”

    “好!熙熙都能做到!”周熙怡一脸严肃,她答应了记住了并愿意尽全力去做到。

    “很好。”萧仲卿捏捏小侄女的脸蛋儿,“那我们就听熙熙的,先住在这里。熙熙也长大了,该自己睡了。一会儿小舅舅做主,分给熙熙自己一间房间,好不好?”

    “好!”

    小姑娘得到萧仲卿的保证,高兴的不得了,声音里都透着快乐。一路洒下“咯咯咯咯”的笑声,整片林子都快被她感染了。

    大人们也很开心,没想到真的要住在这里。虽然刚才拐进来的时候也有过猜测,可是末世里,动植物进化,林子就意味着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