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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节

      ☆、第一百六十章:阿娆害喜?

    洪宝德一懵:“……”张着嘴巴愣了很久,她失笑,“景姒,我装云淡风轻潇洒不羁装了这么多年,你要不要一句话给我戳破啊!”

    她失笑:“秦臻有个很丑的荷包,是你绣的吧,秦臻眼拙没看出来,我倒是仔细认了一下,是一对鸳鸯。”

    那是她十三岁情窦初开时,脑袋一热绣的,她母亲去世得早,没有人教过她女红,那一对鸳鸯绣得确实不是很像鸳鸯,她特意挑了秦臻的生日才送出去。

    景姒竟认出来了那是鸳鸯?!说实话,她自己都没认出来啊。

    洪宝德哭笑不得:“你竟这么早就知道了?”

    “你不点破,我也只好装不知道。”

    点破?秦臻那一根筋认死理的性子,她哪里敢点破,

    洪宝德只好苦笑了:“谁年轻的时候不干几件骚包的蠢事,不堪回首啊。”抬手,佯作头疼地揉了揉眉心,眼底眸色却是真真实实的荒芜了一片。

    她啊,在强装自若。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萧景姒抬眸看她,并非玩笑,“是不是非秦臻不可?”

    嘴角的笑凝住了,她抬头,也不知看着何处,眼神突然有些缥缈:“不是。”顿了很久,“只是自他之后,连我愿意将就的人都没有出现。”她笑,有些苦涩。

    不是没有出现,是退而求其次,再退而求其次,也还是与心里那人相距甚远,世上哪里会有第二个秦臻,即便寻寻觅觅也不曾有相似之人。

    萧景姒沉默,不知如何是好。

    她笑,摊摊手,似玩笑般:“我无路可退,也无路可进。”

    萧景姒想了想:“若是无路可进,那争出一条路来,最坏的结果不过是头破血流而已。”

    洪宝德只是苦笑,久久不言。

    秦臻不仅是她至爱之人,亦是至亲之人,就如同秦臻大抵这辈子都不会让景姒知道,他的眼里藏了深情,她亦然不会、也不敢捅破这层纸。

    不是怕头破血流,而是怕形同陌路,怕相对无言时才知道人生若只如初见。

    宝德想,景姒对情爱风月之事迟钝至此,大抵是学了秦臻的一根筋,除了对喜欢的人一头扎进去,旁的情人眼,视而不见,见而不解。

    所以,景姒不会知道,秦臻也不会知道,那些被掩埋在深处的心事,那些小心翼翼藏着,却依旧生根发芽的感情。

    只是,她怎么如此心疼,如此不甘呢……

    从钦南王府出来后,洪宝德去了安远将军府,她不知道她为何要去,鬼使神差一样地,莫名其妙就又到了秦臻的家门。

    那时,下了大雨,她跌跌撞撞,一身水渍地站在了秦臻面前。

    秦臻似乎有些恼,拉了她进屋,斥责她:“下这么大雨,你怎不撑伞。”

    洪宝德笑,笑得跟一个傻子一样。

    秦臻却气,气得板着脸,递给了她一块干燥的布帛,嘴里还念念有词地说:“这么大的人还跑去淋雨,真是胡闹。”

    她继续胡闹地盯着他笑。

    秦臻拿她没办法,又把布帛抢过去,给她擦脸,擦发梢的水滴,还边念叨她:“衣服都湿了,你去屋里换,让章周取我的衣物给你。”

    若是,若是那壶合欢酒没有让他忘记,是不是,他们就不会是这个样子?那会是什么样子?

    她愣愣的,没有听见秦臻的话,只是看着他一张一合的唇,突然便脱口而出:“秦臻,我是你的谁?”

    秦臻的手突然就僵住了。

    说完,她就后悔了,然后低下头,尽可能像玩笑一般,问他:“是女儿?妹妹?还是侄女?”

    她太小就遇见了秦臻,相遇那时候,他是景姒的舅舅,她是家道中落的孤女,然后便理所当然地,他成了长辈,而她,成了被拉扯长大的晚辈。

    真是怪圈呢。

    秦臻很久都没有回答,眼神复杂,眉头深锁。

    他每次疑惑不解时,便是这种神色,看吧,她比他还要了解他自己。洪宝德笑着,似真似假,说:“秦臻,我已经长大了。”

    她小心翼翼地试探……

    秦臻手里的布帛突然就掉地了,抚在她肩上的手缓缓松开了,然后退开几步的距离,说:“以后我会注意。”

    她,景姒,秦臻及笄前都曾睡过一个榻,确实,他对她,确实从来没有男女之防,可方才,好像突然就有了距离,陌生得让她心都颤了一下。

    秦臻啊,你还是这么不会粉饰太平。

    洪宝德笑笑,蹲下将地上的布帛捡起来,将湿了的头发打散,乱七八糟地遮住了脸,然后用布帛胡乱地擦着,随意的口吻:“忠平伯魏峥向我提亲了,你说我要不要答应?”

    秦臻狐疑了片刻,道:“答应也好。”他说,“你不能一直一个人,魏峥很好。”

    看来,为了她的‘良人’,秦臻应该没少费心。

    再过两个月,她便十八了,在大凉也是老姑娘了,回头想想,似乎她一直都是一个人,偌大的左相府,前来求亲的人,踏破了门槛,她,还是一个人。

    转过身去,洪宝德说:“很晚了,我回相府了。”

    “我送你。”

    “不用了。”背着身,洪宝德回过头,乱糟糟的头发遮住了眼睛与脸,“秦臻,你不要一直陪我走,等以后我必须要一个人走的时候,会很难习惯。”

    秦臻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洪宝德摆摆手:“我走了。”

    踏出了安远将军府的门槛,她才扒开那雨湿的发,露出一张苍白的脸,然后泪流满面。

    她终于清醒了,原来,他们之间有条越不过去的鸿沟,叫至亲,没有血缘维系的至亲,弥足珍贵,却如履薄冰。

    “呵呵。”

    洪宝德抬头,笑了笑,将手里的伞放在将军府门口的石狮子旁,然后走近了雨里,明明炎夏的,为何雨还是这样冷。

    她突然想起了一些事情,一些远久的记忆,来势汹汹地占据了她的大脑。

    八岁时,她家破人亡,第一次被景姒牵着进了卫平侯府,景姒说,以后她也是卫平侯的一员,是他们的家人,这个他们,便包括一个人,那老气横秋的个小小少年。

    景姒介绍说:“这是我舅舅,秦臻。”

    她纠结了很久是喊舅舅,还是秦臻,最后:“秦臻,我是洪宝德,你可以唤我宝德,或者喊我宝宝,我爹就是这么喊我的。”

    当然,秦臻从来不会喊宝宝,他说会酸掉牙。

    当然,她也从来不喊舅舅,毕竟,他与她相差无几。

    十岁时,她非要学着景姒一样练剑骑马,剑被她甩了出去,碰到了旁边的铁架被反弹了回来,她以为她要没命了,是秦臻推开了她,被她甩出去的剑砍到了手臂。

    那个老气横秋的少年又开始念叨了:“你没有天赋,还是不要练了,下次可没有这么幸运了。”

    然后,秦臻就晕倒了。

    当时她吓得差点没晕倒。

    所幸,秦臻当天就醒了,醒来第一句话是:“侯爷问起来,便说是我自己伤的。”

    她哭着点头,然后任劳任怨地给秦臻做牛做马,以示报答。

    原来啊,他都知道,知道她寄人篱下小心翼翼的心思,所以,给她当替罪羊。

    十三岁时,她绣了一个很丑的荷包,是一对鸳鸯,不过看起来连一对鸭子都不如,所以她才敢大大方方地送给他,还挑了秦臻生辰那一天。

    “生辰快乐,这是礼物。”她把荷包扔给秦臻。

    “这般丑,你让我如何戴出去。”秦臻有点嫌弃,不过还是收下,小心地放在了一边。

    她乐呵呵地笑:“我又不是绣给你戴的,是给你珍藏的。”

    那个荷包,秦臻一直留到了现在。

    十四岁时,她为家族平反,初入官场。

    秦臻是反对的:“为什么要当官?”

    她有理由:“只有位高权重,才可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至爱至亲的人。”

    “我是将军,你与景姒,我会保护。”

    她还是一意孤行地入仕了,正因为他是将军,她才不能让他一人周旋在官场。

    十五岁时,秦臻在仓平遭奸人构陷,她以钦差的身份一人独自去了边关,为他平反。

    秦臻又气又恼,还是拿她没办法,叹了句:“我家宝德终于长大了。”

    她最不喜欢秦臻用这种慈爱的眼神看她了。

    她没好气地甩开他的手:“那你还摸我的头。”

    卫平侯死时,秦臻在灵堂上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待景姒不在时,他哭了,抓着她的手说:“宝德,我父亲没了。”

    秦臻从来不在景姒面前哭,因为他怕景姒会更难过。

    她就陪他一起哭:“你还有我与景姒。”

    那时候她便决定了,要一辈子都陪着秦臻,陪他老,陪他死,就算他将她当女儿、当侄女,她也会一直孝顺他。

    回忆起来,突然才发现,原来她十几年的回忆,全是秦臻……

    身子一晃,洪宝德突然走不动了,沉甸甸的脚抬不起来,身子一软,便坐在了地上,还好老天眷顾,雨够大,她可以放肆地没出息。

    一把油纸伞落在了洪宝德上方,她眼前,出现了一双黑色缎面的靴子,

    洪宝德抬头,扯嘴一笑:“真巧。”

    这不是前几天刚去她府上提亲的靖西忠平伯魏峥嘛,真是哪里有雷,哪里就滚滚,巧得很啊。

    魏峥生得还算板正俊郎,皮肤很黝黑,一双丹凤眼有些杏色,五官拆开来看,都不算精致,组合在一起却是出奇的顺眼,就是不太爱笑,是典型的武将,总是很冷峻。

    他说:“不巧,我从钦南王府便一直跟着你。”

    洪宝德站起来,显得不是那么狼狈:“跟着我做什么?”

    魏峥回答说:“不放心你。”

    她对他的印象不深刻,只觉得这人过分沉着冷静,好像没有什么能让他喜形于色似的。

    洪宝德突然问了句:“你喜欢我吗?”

    魏峥毫不犹豫:“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