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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过了不一会儿,齐蓁就仿佛新生婴儿一般,无一丝束缚的呈现在男人眼前。

    那高高耸起玉雪冰晶的两团,以及上头已经绽放的尖尖,就仿佛黑洞一般,吸引着廉肃的目光,让他鼠蹊处逐渐开始涌起一股热流,在不知不觉间蔓延至全身。

    女人的身体无一处不美,这一点廉肃早就清楚,也亲眼亲手证实过。

    平坦的小腹细致极了,就好像用凝脂一点一点浇筑而成似的,看不出半分瑕疵,往下就是两条修长笔直的玉腿,多一分则腻,少一分则寡,紧紧贴合在一起,想要将不该袒露在人前的深山幽谷给遮掩住。

    房中的呼吸声陡然变得急促了,廉肃喉结上下滑了滑,好似受不了了一般,脱下自己脚下踩着的棉靴,三下五除二的解开外袍,最后只穿着薄薄的亵衣,就上了床。

    两手握着女人柔嫩的脚踝,因为力气用的过大,竟然将如玉的皮肤上掐出了一个又一个的红印子。

    齐蓁的眉头皱着更紧了,眼睫轻轻颤了颤,迷迷糊糊地想要睁开眼。

    见着这一幕,廉肃眼中划过一丝狠色,用力分开脚踝,仔细看着一览无余的深山幽骨。

    齐蓁大惊失色,面色涨红,也不知道究竟是羞得还是气的。

    “你、你快放开!”

    女人的声音带着颤抖,显然是怕极了,就跟落入陷阱中的猎物一般,被逼上了绝路,无处可逃。

    大而明亮的杏眸中蒙上了一层水雾,很快就积聚了不少,泪珠儿要掉不掉的,看起来甚是可怜。

    “阿肃……”

    被女人婉转柔媚地这么一叫,对于廉肃而言,无异于最好的鼓励,他身子往前挪了挪,伸手将刚才随手撂在柜子上毛笔拿了起来,用上头拧成一束的毛发轻轻在尖尖上点了点……

    齐蓁的身子好像受到了巨大的刺激一般,两行清泪顺着面颊滑落,低低的流着眼泪。

    不过女人的眼泪对于男人而言,也不是时时都能激起怜惜之意的。

    就像此刻,齐蓁哭的越厉害,廉肃胸臆之中的暴虐之意就更是翻涌着,等到他终于用毛笔将齐蓁折腾的软成好似一坛烂泥时,俊朗的面庞上还露出了一丝满意。

    就在廉肃想要将齐蓁彻底占有时,忽的耳旁传来一阵如同擂鼓一般的呼噜声,将他从睡梦中给吵醒了。

    不满的睁开双目,看着破庙之中荒芜一片,廉肃紧紧抿着唇。

    扫了一眼睡熟了的陈生,刚刚就是他的呼噜声将自己给吵醒了,现在这人睡得连哈喇子都从嘴边冒了出来,着实恶心的很。

    行军路上很难遇到休息的时候,所以这些新兵蛋子都珍惜的很,大多陷入梦乡。

    土里刨食儿的庄稼汉自然与廉肃这种读书人全然不同,一旦睡着了,那呼噜声如同打雷一般,在破庙中此起彼伏的,十分吵闹。

    取出一张草纸,伸进裤腰里,廉肃将里头的湿滑黏腻一点一点擦干净,一边擦着,他满脑子都是刚才梦中的情景。

    这才刚刚离开大湾村,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去了,满脑子里都是那个女人,也不知会不会想起自己。

    她怕是应该很是高兴,毕竟自己呆在大湾村时,日日吃的新鲜娇软的嫩豆腐,齐蓁明显是不愿意的,不过再不愿意,也抗不过男人的无耻,最终虽然从未做到最后一步,但该占的便宜廉肃早就占过了,否则也不会在梦中纤毫毕现的勾勒出女人的躯体。

    将湿乎乎黏成一坨的草纸扔进了火堆中,火舌席卷而过,顿时就将草纸烧成了焦炭。

    空气中弥散着一股淡淡的腥膻气,并不明显,被冬日的冷风一吹,很快就消失无踪。

    大湾村。

    话说那日齐蓁从郑三娘口中得知了那丰乳的法子之后,就一直有些意动,只不过没倒出功夫去买猪蹄。

    正好明日就是大年三十,齐蓁也准备给廉伯元廉仲琪两兄弟做些新鲜吃食,便去了屠户陈家。

    因齐蓁来的次数十分频繁,杀猪的陈屠户一见着齐蓁,就笑的迷了眼,道:

    “廉家的,又来买肉啊?”

    齐蓁笑着点了点头,她面上罩着一层厚厚的巾子,正好将巴掌大的小脸儿给盖住了,露出一双水润润的眸子出来。

    看着案板上的猪蹄,齐蓁伸手指了指,道:

    “陈叔,猪蹄您都给我装上,在给我切两斤五花肉,别要太肥的,省的腻歪。”

    听了这话,陈屠户诶了一声,动作十分麻利,拿起菜刀就在五花肉上划了一下,口中道:

    “明个儿不就三十了吗?这头猪养了一年,我今天早上天还没亮就起来杀猪,卖的倒是挺好的。”

    将二斤五花肉与一对猪蹄都放在了布包里,齐蓁又看上了一块精瘦肉,说:

    “再给来一斤精瘦肉,别带着肥肉啊!”

    陈屠户一边切肉,一边说:

    “你这丫头还真不识货,肉里头若是带着些肥油,放在水里一滚,那滋味儿别提多好了,现在你还嫌弃上了。”

    听着陈屠户口中嘟嘟囔囔的话,齐蓁笑了笑,接过颇有分量的布包,便直接回了廉家。

    因为这半年里齐蓁去过京城几次,所以廉家的佐料不止不缺,还是整个大湾村中最为丰富的。

    她走到厨房,先把肉倒在案板上,把五花肉切了一半,改刀成拇指大的小块儿,另一半与一只猪蹄则挂在窗台上,等着过些日子再吃。

    在灶上架起一口大锅,升起火烧了一锅热水,等到锅里的水咕嘟咕嘟的直冒泡时,她便将切好的五花肉与一只猪蹄都放在了热水里滚了一下,不过她滚得时间并不很长,只是将肉中的血沫子给逼出来,就赶忙取过笊篱,将猪蹄与肉块儿都给捞了上来。

    将锅里的水给倒掉,齐蓁换上炒锅,里头加了之前炼好的猪油,又用瓷罐里舀出来三勺冒着尖尖的白糖。

    白糖对于普通农户而言,着实是极为贵重的东西,这一罐白糖竟然要足足五十文,比吃肉还要破费。

    不过齐蓁也是个挑嘴的,若是能用白糖做出一些好吃食,她也不会吝惜那五十文钱。

    锅铲在锅里头不断翻炒着,不一会结晶状的白糖就逐渐融化成了糖浆,泛着淡淡的黄色,闻起来也带着一点焦香,十分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