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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

      庄锦寒拿到地图,眼睛都亮了:“这是?”

    “不确定可不可行, 只是我个人的想法。”陆斯羽说道,语气中满是犹豫和迟疑,毕竟这个时候他若是说的十分坚定才有鬼。

    “即便是这样,你也已经做的很好了,”庄锦寒拍着陆斯羽的肩,“羽弟果然聪明!”

    “嗯,我大伯二伯也一直这么说我。”陆斯羽毫不客气道,实际上呢,大伯二伯的知识水平跟庄锦寒肯定不在一条水平线上。

    庄锦寒只是笑笑:“我找衙差去实地走访看看,如果确认可行,就立即上折子申请。”

    “嗯,”陆斯羽点头,看了看庄锦寒的脸色,“庄哥的精神好多了,应该不会有事,我也要回去了。”

    “我让富贵送你回去。”庄锦寒连忙道,“昨天的事谢谢你。”

    “不用了,”陆斯羽笑笑,“今天天晴了,我堂哥应该会来县里,我坐他的车回去就行。”

    “行,早餐已经准备好了,你吃完早餐再走吧,我还要去一趟县衙。”庄锦寒道,他是知县,除了固定的休息日,基本每天都要准时上下班,今天的时间其实已经有些晚了。

    陆斯羽连忙拱手:“大人慢走。”

    庄锦寒有意想要让陆斯羽不要这么客气,但是话到嘴边还是没有说出口,只好点头:“后会有期。”

    庄锦寒出门之后,陆斯羽去了大堂,不一会儿,就有热乎的早餐端上来,白粥小菜,看起来十分精致,至少比陆斯羽家里的饮食好多了。

    吃完早餐,填饱肚子,他就出了门。

    想到最近的打算,他特意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在淘宝买了一些番薯苗,放在一个大竹篮里,背着它走出角落,又去买了一块肉,这才到了往日里陆有地停牛车的位置。

    如果陆有地今天过来,应该会停在这里。

    果然没过多久,陆有地就驾着牛车过来了。

    “小羽,正好,快上车。”

    “今天怎么没人?”陆斯羽有些好奇,平时的时候陆有地的牛车后面都能坐不少人。

    “这不是好不容易天气晴了么,好多东西都要拿出来晒晒,家家户户都忙着,你买了什么?”陆有地好奇地看着篮子里的东西。

    “番薯苗,”陆斯羽直接道,“刚刚碰到一个奇怪的人在卖这东西,说是产量比较大,所以我们买回来种着试试。”

    县城的流量还是比较大的,也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出售,他就是想到这个理由才从淘宝买了番薯苗,自己先种,只要最后有产量,就可以大力推广。

    番薯的存在对于普遍粮食产量不高的时代绝对是一大bug,即使是后世,陆斯羽记得在六七十年代的时候,很多农村都是用番薯充饥的,不过在二十一世纪,杂交水稻的出现大大增加了粮食产量,再加上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因此番薯就变成了零食一样的存在,家里养猪的还会用番薯煮猪食。

    陆有地也从来没有听说过番薯,好奇道:“这么一个小小的苗苗能有多大产量?”

    “我也不知道啊,”陆斯羽微笑,“试试不就知道了。”

    “说的也是。”陆有地跟着一起笑,“小羽你坐稳了,我们这就回去。”

    “嗯。”

    到了陆家村,陆斯羽果然看到家家户户都把家里的东西晒了出来,有些人晒的是谷物,有些人晒的是各种吃食,但更多的却是被子。

    农村的屋子容易返潮,一不小心家里就会变得湿漉漉,所以之前陆斯羽买家具的时候,都特意在家具底下垫了一块正方形的高木板,后面靠墙的位置也做了处理。

    虽然这些钱他完全出得起,但好歹是新家具,要是因为返潮不小心让家具坏了也不忍心,而且有些柜子里放着的还是衣服之类的东西,返潮了对这些也有影响。

    陆斯羽刚刚到家,就看到自家门口已经晒了不少东西,其中他的那床被子竟然被放在阳光最好的位置。

    就在这时,两个小的又抬了东西出来,一看到陆斯羽就有些激动:“大哥~~”

    “抬慢点,不要摔了。”陆斯羽连忙道,又看着两人身后的陆斯乐,“乐乐你离哥哥姐姐远一些,不要撞到。”

    “哦。”陆斯乐跑到门边,靠着大门站定,他还只有三岁,抬东西的活自然做不了,只能眼巴巴看着哥哥姐姐忙碌。

    陆斯羽笑了笑,又看着忙着抬东西的月月和云云:“我去放东西,你们慢点,待会儿大哥跟你们一起抬。”

    “没问题,大哥,我跟姐姐两个人就可以。”陆斯云斩钉截铁道,一不小心就被小石子绊了一下,“哎呦。”

    “云云你慢点,怎么就不听大哥话呢。”陆斯月担着姐姐的名头,毫不客气地警告着。

    陆斯羽笑着把东西放进屋子里,又出来帮着抬东西,看着陆斯云还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笑道:“没关系,云云现在还小,等你长大了就可以一个人搬很多东西,到时候你月月姐姐还要你帮忙呢。”

    听到这话,陆斯云立即来了劲:“就是就是,姐姐,以后你不要干活,我帮你干!”

    “说话算话啊。”陆斯月喜滋滋道。

    “那是当然,一定说话算话,我可是男子汉大丈夫。”陆斯云立即接话,自夸起来真是毫不客气。

    陆斯羽跟陆斯月对视一眼,都无声笑了起来。

    其实在这之前他很不喜欢带小孩,可是既然穿到了这个家庭,还成为了大哥,就必须承担起大哥的责任,三个孩子还小,在现代这个年纪都还是被宠着惯着的年纪,但他却不会这样,在自己忙碌的时候,也不会忘记教三个孩子做事。

    农村的孩子要是不会做事,就相当于断了他们的生计,以后长大会更加辛苦,还不如在一开始就引导他们要有担当、要做事,这样一来对他们才是最好的。

    大雨之后的第一天阳光并不猛烈,但是对于已经饱受雨水袭击的大家而言,能够见到太阳无疑是一件喜事,以至于只是晒东西这件事也让大家觉得很是喜庆。

    陆斯羽这边四人大约两个劳动力也将家里需要晒的东西都拿了出来,全部晒完之后,两个辛苦的小孩就坐在了椅子上。

    “哎呀,好累啊。”

    “哎呦,好累啊。”

    “好累啊。”最后这话却是陆斯乐一屁股坐在了门槛上。

    “你累什么啊?”陆斯羽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

    “累,”陆斯乐抬头看着他,“站着累。”

    “好,乐乐也累。”陆斯羽笑了,也注意到在三人干活的时候,陆斯乐一直站在那里,对于三岁的小孩而言,站久了会累也很正常。

    陆斯乐抬头认真看着他:“大哥,乐乐长大了,干活。”

    “嗯,”陆斯羽点头,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一旁,把陆斯乐抱在自己怀里,笑道,“等乐乐长大了,帮哥哥姐姐一起干活,是不是?”

    “嗯。”陆斯乐认真点头,小脸的表情意外认真。

    陆斯羽还是微笑,对陆斯乐的想法表示认可,然后四个人坐在门口,晒着暖暖的太阳,他又给三人讲起了故事。

    在这个家里,陆斯羽终归是外来的灵魂,对这个家并没有太大感觉,只是觉得自己既然穿成了大哥,又父母双亡,在长兄如父的原则下,他自然要好好照顾三个小孩。

    但是久而久之,他开始觉得自己真的把三个孩子当成了弟弟妹妹,不为别的,大概是懂事的孩子更让人心疼。

    他的故事从盘古女娲到后裔再到封神榜,一直都在按照时间顺序推进,不过因为他讲的比较少,所以如今的故事进程还是在封神榜。

    讲着讲着,他突然想起了什么,抱着陆斯乐去旁边拿了一根细木杆子,在仍然有些泥泞的地上开始写字。

    “月月,云云,大哥教你们写字吧?”

    “可是我是女孩子。”陆斯月有些犹豫。

    “女孩子怎么了,女孩子也可以学写字啊,大哥先教你们怎么写名字吧。”说着,他就在地上写了“陸斯月”和“陸斯雲”,两个名字并排在一起,十分醒目。

    “大哥,乐乐也要学。”陆斯乐拉着陆斯羽的手臂撒娇。

    陆斯羽笑了:“乐乐也要学啊,可是乐乐的名字太难写了。”

    “啊?”陆斯乐茫然。

    于是陆斯羽笑着写下了“陸斯樂”三个字,原本“樂”就比较复杂,因为在地上写字的局限性,更加看不清里面的笔画。

    陆斯乐看着地上自己的名字,许久都没有说话。

    陆斯羽偷偷暗笑,唉,笔画太多的悲剧。

    第36章 买田种地

    在古代推广番薯,这是陆斯羽在一开始就想好的,只是因为季节因素,时机还不够成熟,如今天气渐渐热了起来,正好是种植番薯的好时候。

    陆父虽然是秀才,但他名下也有六亩田地,量不多,但是因为秀才不需要缴纳税收,所以相对而言还要比其他村民过得好一些。

    古代的水稻产量不高,一般一亩地最多也只有三四百斤的产量,这还是在伺候的很好的情况下,而大多数时候一亩地平均只有两百斤的产量,交了税收之后就更少了,所以必须要省吃俭用。

    陆父秀才的身份给这个家带来了不少便利,然而因为之前陆母重病,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银两又全部用完,再加上没有了秀才的优势,这些水田就是这个家最大的支柱。

    陆斯羽之所以想办法推广番薯,就是因为番薯的亩产至少四千斤,如果伺候的好,可能会达到七千斤,这个数据不管在哪里都值得赞叹。

    “小羽,你在吗?”

    “在的,大伯有什么事?”陆斯羽好奇,眼下时间已晚,他有些好奇大伯到底有什么事找自己。

    “我听你有地哥说你买了一些苗子,想要种?”大伯直接问道。

    陆斯羽恍然大悟,点头:“嗯,是有这个想法。”

    听到这话,大伯皱了皱眉:“小羽,我知道你有主见,但那只是别的事,地里的事你还是得听我的,你家那几亩地都是好田,过段日子种上水稻还能收获不少稻米,可不能随便折腾了。”

    农村的土地也分为好田和次一点的田地,好田自然是能够种植水稻的水田,地里的养分比较充分,适合水稻生长,这一类的田产出稻米的量也会比较多。

    而次田相对而言就差一点,因此很多人家都会用来种些黄豆、花生之类的东西,这些东西没有水稻那么重要,但种一些也能拿去买些钱补贴家用,总比荒废在那里好。

    大伯的话一说完,陆斯羽就笑了。

    “大伯你就放心吧,我没打算用水田种我的东西,我的意思是在村里买几亩差一点的田。”陆斯羽解释道,他也没打算用水田种番薯,水田之所以叫水田,不仅仅是因为土地比较肥沃,还因为比较适合水稻的种植,所以会比较湿润。

    番薯的种植条件却没有那么挑剔,即使是次一点的田地也能种,没必要用到上好的良田,而且他只要把番薯种出来了,肯定会有不少人开始跟风。

    果然,听了陆斯羽的话之后,大伯理解松了口气:“这就好,我还以为你要用你家那些良田种那东西呢。”

    陆斯羽笑着摇头,又想起什么:“大伯要一起买田吗?”

    大伯愣住,皱眉沉思:“这个……”

    陆斯羽也没有强求,只是道:“其实这次我买这东西也不是瞎买,主要是因为它跟我之前在一本杂书上见过的一种植物很像,那本杂书也不知道是哪里的,当时看了就丢了,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不过里面很多植物我都没见过,根据书上所说,这种植物喜欢温热的环境,不喜潮湿也不喜干燥,但对于土壤的要求没有那么严格,更重要的是亩产量很高。”

    “亩产量?”大伯一下就抓住了重点,显然对这个词十分记忆深刻,他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自然知道亩产量指代什么。

    “嗯,”陆斯羽点头,“据说亩产量至少在三千五百斤以上。”他说了一个比较保守的数据,相对正常的记录低了不少,毕竟这也是他第一次种番薯,也不知道具体情况。

    不过大伯却还是被这个数字吓到。

    “三千五百斤,这么多啊?”

    陆斯羽微笑:“所以我想问问大伯要不然跟我一起买地,反正现在我们手里都有钱,多买些地总没什么坏处。”

    农村里就是这样,手里有田就能安枕无忧,所以一般家庭只要稍微有点钱,就会想买田,只是农村里普遍都不是很富裕,因此也不会有那么多钱买地。

    之前的三样生意让三家都赚了不少钱,只是本着财不露白的原则,都表现得很低调,村里人知道三家赚了一些钱,却不知道赚了多少钱,因此偶尔虽然也会说道说道,却不会有嫉妒的情绪。

    陆斯羽手里有钱,也知道大伯二伯家手里也捏着一些钱,所以才会想拉着两家一起买田,一方面是存着能拉一把就拉一把的心思,另一方面也是想要隐藏一下自己,毕竟如果只是自己买田,确实是有些太引人注目。

    “我去跟你大伯娘商量一下。”大伯犹豫道,其实心里已经被陆斯羽说服了,毕竟这次陆斯羽的建议并不是把钱砸在什么看不到收益的地方,而是砸在田地里,相对于生意,他还是更喜欢把钱砸在田地里,至少看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