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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节

      这盆鸡血当头淋下,宋轶直打了个激灵。

    人真是不能比啊,看看慕容玖这个妖孽,没心没肺的,一群男人为她寻死觅活,最终还有人苦等十余载,就为了能有机会与她再续前缘。反观自己,一棵桃树,连花都没舍得开一朵。从头至尾就挂着刘煜那朵半开半谢的花骨朵儿。

    最惨的是,自己这怀着身孕,那个混蛋还不见踪影,教她怎么能不怨?

    慕容玖的婚礼定在八月初八,这真是个好日子,整个伏俟城都忙得热火朝天。宋轶心想,慕容玖大婚,刘煜那个混蛋会不会回来。结果,她没盼来刘煜,倒是盼来了开元帝刘乾这个不速之客。

    刘乾扮着送亲的轿夫,亲手将慕容玖抬进了大将军府邸。

    宋轶不知道慕容玖有没有发现那个易容过的旧情郎,只见她在下轿辇时,脚突然在台阶上绊了一跤,刘乾及时扶住她,没让她摔倒。

    宋轶保证,那一刻,两人四目对望了。就在此时,呼罕禅大步流星走过来,顾不得什么礼仪,直接将人打横抱起,从刘乾手里夺了过去。

    刘乾的龙爪还在半空中滞留了好一会儿,直到抬轿的人喊着离开,他才收回来。

    慕容玖回头看了一眼跟木头桩子一样站在外面的人,终究没有说什么。

    人与人之间是讲缘分的。他们之间注定有缘无分,以后,各自珍重,互不相扰。

    宋轶再要去人群中寻找刘乾时,已经看不到人了,大概那位送完人便回了江左吧。

    宋轶居住的宫殿里,花园一角养了一笼鸽子。宋轶每日会去那里摸鸽子蛋来吃。而乔三会将宋轶每日做过些什么身体如何都写在纸条上,紧紧卷起来,塞进小竹筒里,绑在鸽子的脚上,让它们展翅高飞。它们的目的地自然是江左泰康城。

    一日,乔三将今日的纸条写好,正要去传信,走到花园一看,只有满地的鸽子毛,哪里还有半只鸽子?

    抓了侍卫一问,那位惶恐道:“宋先生突发奇想要吃烤鸽子,你知道怀孕的女人胃口总是有些刁钻,她想吃,兄弟们也是拦不住的。”

    乔三俊脸漆黑,“三十只?”

    侍卫愈加惶恐,点头,“是的,刚好三十只,宋先生让全部烤了!”

    乔三捏着信笺的手指有点无力。来到宋轶的住处,只见她挺着愈发大的肚子,招呼着所有宫人内侍在那里吃鸽子。

    乔三看着他们精心培养的信鸽被烤得外焦里嫩,香气扑鼻,所有人尽情享用,吃得分外开心,而其中最刺眼的存在正是他的好兄弟薛涛。

    乔三整个人都不淡定了,走过去,咬牙切齿地问道:“你知道自己吃的什么吗?”

    薛涛俊脸瘫得很好看,“她已经知道了。”

    乔三蓦地一怔。

    飞鸽传书这件事,是他家殿下暗戳戳让做的。明面上刘煜与宋轶之间是有通信的,只是信件往来,山高水长的,一个月也就能通那么一回。但飞鸽传书不一样,是每日的都能传过去,三十只轮流传,绰绰有余。

    而现在,这三十只全成了盘中餐,乔三觉得,宋轶一定是故意的。

    “嘭!”一个盘子重重地放到他面前,宋轶阴测测地说道:“你也来吃点!味道一定不错!”

    乔三汗毛倒竖,孕妇果然是不能得罪的。

    宋轶分娩那日,已经是临近二月,天空却飘起了雪。整个大地银装素裹,宫里却忙得热火朝天,宫女嬷嬷乱成一团,热水大盆大盆地往里端。

    慕眭、李宓、薛涛、乔三以及慕容玖和她的驸马呼罕禅焦急地站在外面雪地里等着。听得里面的痛呼声,呼罕禅手脚冰冷,下意识地握住了慕容玖的手,看着她微微凸起的肚子,眼中充满煞气。

    慕容玖却笑着拍拍他的手,道:“我很想有一个孩子。”

    呼罕禅没有说话,只是将妻子的手握得更紧一些。

    产房里稳婆满头大汗,一个时辰,不见一点动静,她们是真怕会出事。

    宋轶躺在床上,大口大口喘气,身上力气都用干了,令人无法承受的疼痛搔刮着她的神经,“刘煜,你个混蛋!我要休了你!”

    “只要你平平安安,怎样都行!”

    宋轶翻了翻眼,觉得自己幻听了,一双大手,却在此时握住了她死命抓住床单的手,十指相扣,紧紧的,像是通过掌心传递给了她无限的力量。

    “等我生完,再跟你算账!”宋轶狠狠地抓住那双手,几乎在他手背上抠出血。

    刘煜哭笑不得。

    又是半个时辰的,新生命终于降临,响亮的哭声响彻整个宫殿,外面的人松了一口气。稳婆将孩子抱过来,给这对父母看,宋轶看着那个红彤彤皱巴巴的肉疙瘩,小脸儿无力地皱了起来,“好丑。”

    “哇——”

    孩子像是听懂了母亲的嫌弃,这一声哭得特别响亮。

    刘煜摸摸宋轶汗湿的小呆毛,“长大一点就好看了。”

    宋轶闭着眼,似乎累得不行,刘煜让稳婆把孩子先抱下去,低头在她耳边说道:“以后,我都不走了。皇兄也不需要我了,所以,你不能跟我合离!”

    宋轶嘴角动了动,终究没力气再扯出一个笑容来。

    那个时候她以为刘煜是在哄她。三个月后,春暖花开,刘煜带着妻儿乘船南下,在三江交汇处停下,对着码头对面一座巍峨的坞堡说道,“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

    这座庞大的坞堡显然被人改建过,将冷硬的战争堡垒,变成了可攻可守的城池,而里面就是漱玉斋、麒麟台,以及天下最大的藏书楼天一楼。

    三门六院,分门别类,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经史典籍,农药工商,奇工技巧,简直就是一座大宝库。

    宋轶看得眼睛都直了。

    刘煜解释道:“天下战事频仍,我想尽可能多地保留住这些文化瑰宝,流传给后世子孙。李宓也是跟我同样的想法,所以几个月前,我们看中了这边的地势,三江交汇,与吐谷浑、宋、魏接壤,便动了些手段,将这里拿下来,建成如今的麒麟台,你觉得如何?”

    这岂是一个好字了得!

    果然这个男人就是干大事的,就算要当个书斋画师,也能搞得惊天动地,名流千古。

    “你真的不回去了?”

    “嗯。朝中官职,总有能人能够胜任,而画骨先生这个名头,只能由我来顶替。”宋轶既然想做这只搅动风云的手,那么,总得有人为她竖起壁垒,遮风挡雨。而这个人,非他莫属!

    登山麒麟台,共揽天下风云,宋轶瞬间豪情满怀。驻足远眺,只见江岸那头,依稀也有一座高台,看起来气势恢宏。

    宋轶眨了眨眼,以为自己眼花,定睛再看,那里确定有一座楼台。

    “呃,那是什么?”

    刘煜眉头很不淡定地抽动了两下,道:“画古楼……”

    宋轶的眼睛默默地亮了,这下,刘煜越发不淡定了。

    江那头,孙朝红看着这边,明明什么都看不清楚她却道:“我怎么觉得宋轶在看着我?”

    司马长青饶有兴致地品着茶,心情甚好地说道:“不止她,我已经感觉到刘煜的怨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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