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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

      大马金刀往李宓对面一坐,李宓拿不好看的眼嘘她,面色倒是沉着冷静,“外面的情况你没看到?”

    “那关我什么事?”

    “怎么不关你的事?他们退的都是你的书。”

    “啊?”

    “这是你第一次以宋轶的名号续《惊华录》被质疑也正常。”

    “就因为换了个名字?”没这么邪门吧?

    她是不是还是太心急了?

    经过那三件案子,她以为,她已经名声大噪,能够以画骨先生徒弟的名义出师了,没想到竟然换来这样的结果。

    李宓丢出一本书,上面赫然写着《惊世录》,书名仅一字之差。在《惊华录》享誉九州时,也有不少浑水摸鱼的无耻之徒,伪造了很多类似的故事和排名,但在《惊华录》强大的威慑下,最后都无疾而终,这次竟然又死灰复燃了。

    “看看里面。”李宓提醒。

    宋轶很谦虚地准备拜读一翻,结果看到皇后本纪,看到帝王本纪和美人谱之后,整个人都不好了。面瘫脸难得变了色。

    一模一样的人物,一模一样的事情,就能被它添油加醋写出不同的风格,塑造出不同的人物形象。

    在《惊世录》里,臧皇后变成了普通贵妇人,有对丈夫的挚爱,有对宠妃的嫉恨,甚至因为身体缘故,注定不能孕育子嗣,也让她的性格变得有些冷库,而对得盛宠的嫔妃便愈发嫉恨。

    这根本就成了一个深宫宫斗典型范本,只是臧皇后手段高明,用智慧和气魄捍卫了正宫权益。这一点,引发了各个阶层正妻的共鸣。

    “他们觉得你写的臧皇后太假,还与情敌宠妃心心相惜,有失正宫正统!”李宓有些幸灾乐祸地说道。

    再看慕眭的帝王本纪,上面竟然将他写成了一个好色之徒,虽然有经世之才,但是好色却容易误国。而所谓的好色对象,正是宋轶这个画师。

    “吐谷浑本是野掳,断不会有慕眭这样的风度翩翩为人正气的王。他们觉得你是受了慕眭□□,才会如此美化他。这应该就是你受到质疑的关键所在!”

    再看美人谱,直接将慕容玖的忍辱负重委曲求全,写成了狐狸精祸国殃民,除了脸好看,便是红颜祸水,各种□□描写简直粉粹宋轶的三观。

    这次不用李宓说,宋轶先感慨了一句:“若是龙椅上那位看到这篇,一定会羡慕不已。”他娘的,夜夜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开元帝应该幻想过无数次吧,结果,估计摸到慕容玖那妖孽的小手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呜呼哀哉。

    “你,打算怎么办?”

    香茗烹好,李宓递过来一盏,宋轶喝了口热茶压惊。

    “虽然这三篇传记都是胡编乱造的多,但显然更符合凡夫俗子的心意。我们早上才印发《惊华录》,他们能在同一天赶出《惊世录》,文采斐然,言辞凿凿,而且其中有一些我在《惊华录》中未曾提到的细节。

    这说明对方不但是针对我们而来,还可能是个背景不简单的主儿,至少,他是在汤泉行宫那些人之列的。此事,草率不得,还需要从长计议,一边探听他们的目的,一边挖出幕后主使。”

    这话正中李宓下怀,“那此事你好好办,银子当我寄放在你这里。”

    宋轶笑:“几日不见,我发现你变漂亮了。”

    李宓起身,刚跨过门槛的脚生生一顿,侧目,“那就先扣一半吧。”

    宋轶:“……”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卷,大刚整理中,先恢复单更,更新时间晚上十点左右,其他时间为捉虫,若有双更会通知,么么哒

    ☆、第六十八章 青女

    宋轶洗漱了一翻, 走后门往南园小筑而去。后门临柳树巷, 柳树巷尽头, 一个小乞丐坐在路边,小脸脏兮兮的,宋轶将他看又看,小乞丐也一脸坦然地抬头看她。

    泰康城乞丐很多, 宋轶自然不可能都认得,她只要记得几个头头就行了,再由他们去管理这些乞丐, 帮她打听消息。

    “宋先生认出我了吗?”声音粗哑, 正是变声期的孩子。

    听这话,这必然是个熟人啊。

    “认得认得, 当然认得!”这个时期的孩子自尊心最是要强,她记得,小六曾经就因为这个讹了他十两银子。

    那可是十两银子呐, 够买她一年的口粮了。

    “那我是谁?”小乞丐起身, 高度到了她耳边,宋轶迅速在脑子里搜罗印象中的人, “哦,你是东子?”

    “错!一两银子!”小乞丐摊手。

    宋轶不甘不愿地掏出一两, “那就是小西?”

    “又错!”小乞丐的手继续摊开。

    宋轶连猜五次之后,认怂,“我不猜了行吗?”

    “行,十两银子!”

    我勒个去, 谁养的小乞丐这么坑人?

    眼珠子一转,宋轶一脸惊讶,“你该不会还是小六吧?”

    小乞丐咧嘴一笑。

    “这不可能!小六只到我下巴高度,也不长你这样!”以为我对丑人没辨识度就欺负我脸盲。

    小六翻了个白眼,将□□摘下来,露出一个张干干净净的脸。宋轶再一瞧,这下顺眼多了。

    “易容术,你曾经教过我们的。现在出来打听消息,没点技能傍身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泰康城的乞丐。”

    “……”这都什么鬼逻辑?宋轶忍不住又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翻,这身材也的确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小六了,难不成他连身体异形的技术都学到了?

    “不用看了,我只是单纯地长高长壮了。你终于知道自己有多久没回南园小筑了吧?”

    宋轶汗颜,她的计划一旦开始,也许以后都很少有机会再陪伴这些孩子成长了。

    宋轶摸摸他的头,安抚道:“我会尽量去看你们的。”

    小六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他也知道宋轶忙,自然不会天真地认为她能一直陪伴他们。

    从怀里掏出一叠纸,少年脸上有些负气地看着宋轶,“我想宋先生一定会对这个有兴趣。”

    宋轶笑:“所以你故意在这里等我?”

    小六不说话,狠狠瞪了她一眼。

    宋轶翻开那叠纸,首先感叹一句,“谁写的,这字练得很不错嘛!”

    小六撇了撇嘴,“看内容!”他才不会告诉她在听说过他们的宋先生字画的各种神乎其技的传言后,他组织小伙伴们很是苦练了一段时间的字画,就是为了不丢她的脸。

    “千机阁?”宋轶一下来了精神,“这不是望月湖畔那个书坊吗?阁藏千机,囊括万千,他们一直是这样叫嚣的吗?”在画骨先生入驻漱玉斋之前,这个千机阁可是跟漱玉斋平分秋色或者还要略胜一筹的。画骨先生推出《惊华录》之后,千机阁是打马也追不上了。那位号称千机阁阁主的掌柜莫谷君多次想把画骨先生挖过去,奈何几年过去,连画骨先生的面都没能见上一回。

    “该不会那本《惊世录》就是他们出的吧?”

    小六点头,“千机阁最近似乎很热闹,不但吸引了大批文人墨客,还引来了不少将领,卢君陌和赵筠、王强就在其列。”

    宋轶愣了一下,这两位,赵筠受安姨熏陶,从小好诗书,他去淘淘书什么的,还是正常的,毕竟千机阁打的招牌便是无奇不有,一些前朝孤本他那里都能找到。可卢君陌,他可真不像是会热衷于这个的,更不用说王强那个愣头青了,那个混蛋跟赵筠就是截然相反的两个存在,宋轶现在都怀疑他军报上的字认得全不?

    “最近他们在筹划大量补充《惊世录》准备颁发青云榜。”这分明是要跟画骨先生唱对台戏的节奏啊。

    “千机阁首席是谁?”

    “听说是一名叫做青女的姑娘,她几乎不出门,我混进去偷窥到一次,蒙着面,看不清长相。”

    青女?这名字……

    “除此之外,她还有八名侍女,各个才貌兼备,她们我倒是看到过多次,可惜也都蒙着面,但据某些无意看到过其真面目的人说,这八位可都是天仙似的美人,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能□□出八位这样的婢女,可想,这位青女绝非凡品。”

    八名?

    光想想那排场就够壮观的,何况还是如此养眼的美人!

    “这些人什么时候出现的?”

    “有十天了吧,起初只是做些诗画,有你珠玉在前,她们自然是没人瞧得上的,大概这次针对《惊华录》的事也不是偶然。”

    十天,十天前他们还在汤泉行宫。

    宋轶摸摸他的脑袋,“都学会分析形势了,不错不错。”

    小六撇开头,重新戴上面具,将两只脏爪子桀骜不驯地揣进口袋,潇洒转头,“有其他消息我会再来通知你。”

    宋轶一把抓住他,掏出早已准备好的银子,“冬天到了。该置办的就置办。”

    小六看着那一袋银子,好一会儿没有接。

    虽然他们这群乞丐一直是接受宋轶照顾,也跟宋轶学各种本事,但越是年纪大,越意识到宋轶不过是个女子,寻常人家的姑娘,谁不是有家人护着,有丈夫养着,而她接济了百余号人,虽然不至于让他们能吃香喝辣,但是自从跟了她后,至少他们有地方住,饿了有东西吃,病了又钱治病,这是很多穷人家都羡慕不来的日子。

    小六接过银子,道:“再过两年,我也能赚很多钱。”

    “当然!”

    看着那尚嫌单薄的身板别扭又傲娇模样,宋轶突然心生感慨,这孩子也已经长到这年纪了。似乎,曾经她将一兜子馒头端到某个小儿郎面前时,他也是这般傲娇又别扭地看着她,好像不是他要偷东西吃,而是她逼着他吃一般。

    明明那时年纪很小,宋轶却记得清楚,那一兜馒头有十多个,小儿郎看了她半晌却只拿了一个,谢谢都没说一句,就这样挺直了脊梁骨走了。

    后来再遇见他,他穿得虽然不是很光鲜,但梳洗打扮干净,十分漂亮可人,与兄长一起登门拜访身为大司马的父亲,当时她便想起母亲常看的戏文里的一句话,“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了。”

    于是她捏着母亲手说:“阿娘,长大我嫁给他可好?”

    至今她还记得阿娘听见这话忍俊不禁的模样,还有阿筠一口喷出的茶水差点溅到她脸上,安姨赶紧拿帕子擦她身上并没有沾染到茶水的衣服,把阿筠数落了一顿,阿陌只管在一旁哈哈大笑,阿强抓完蛐蛐从花丛中钻出来,头顶着花叶,问:“笑什么?”其他人便笑得越欢乐了。远处正招待远征归来的刘乾的父亲含笑看了这边一眼,那个小儿郎也看过来,但看到她脸时,立即别开了头,当做没看见,也当做不认识,那是头一次,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口发凉。

    宋轶回到漱玉斋,入眼的不是自己曾经熟悉的花园熟悉的人,熟悉的温馨美好,如今,她只剩得自己了。

    “陪我喝壶酒去!”

    熟悉的大嗓门,蓦然抬头,只见孙朝红手里提着一壶酒,贴着一缕小胡子,英气勃勃。

    “那个,主人是不是把宋先生逼得太紧了?”

    花园里一处阁楼,是李宓办公的地方。玉珠站在窗边,看到若无其事在花园里喝了一下午酒的宋轶,忍不住问李宓。

    她实在不明白,明明有些事情她家主子可以做,为何非要等到宋轶自己来解决?

    “你太小看她了。”李宓手未停,头也未抬,只丢了这句话给他。

    玉珠侧目。

    送走了孙朝红,宋轶将优哉游哉地小六给她的消息分享给了李宓。

    李宓看完,竟然又超过了他收集的情报范围,不满地说道:“难道跟孙朝红喝酒比这件事还重要?”

    宋轶摆摆手,“他们这分明是要针对我的,今日这三篇传记只是个头菜,大菜还在后面呢,别那么着急。”

    李宓翻了个白眼,玉珠突然觉得有点不忍直视自家主子了,她是本着同是女人的心情担忧宋轶,结果,宋轶压根不当一回事,甚至还有点兴致勃勃,反而受到打击最严重的是她家主子。

    她默默地送给李宓一个节哀的眼神。李宓也迅速整顿情绪,不能在小色狼面前失了威严,“你凭什么说他们是针对你?既然是《惊世录》,我倒觉得是针对画骨先生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