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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你们可知道本王是谁,可知道这是哪儿?”

    措辞一换,宋轶哀叹一声,“这么快你就想起来了?”唉,话本果然都是骗人的,通常情况下不该是情愫暗生你侬我侬特煞情浓之后才恢复记忆吗?那样才能达到狗血满天飞的冲突效果,这出戏唱得略逊啊。

    刘煜轻飘飘地斜了她一眼,这是在提醒本王某些地方还是不该想起的好吗?所以,本王就活该被你砸破脑袋?

    “你是如何救本王的,本王又怎能忘记?”

    宋轶默默打了两个寒颤,端着一脸纯良无辜看向刘煜,刘煜选择无视,对其他人说道:“这里不是你们该呆的地方,立刻收拾东西搬出去!”

    这是给静姝的安身之所,即便是自己都不敢来叨扰,这些乞丐竟然堂而皇之地不知道住了多久,若非他们是无权无势无依无靠的乞丐,若非他们住的地方只是以前下人们的房间远离静姝的安息地,刘煜杀了他们的心思都有。

    一听要赶人,小六不乐意了,作势就要上前,宋轶伸手拦住他,自己往前站了站,说道:“眼看就要入冬,没有栖身之所,难道教他们冻死街头?这南园小筑曾经是豫王妃的别院,她在世时,便收留过不少流浪的猫猫狗狗,也包括无家可归的小乞丐。”

    豫王妃?

    这些年,没人敢在他面前提这个词!

    刘煜猛地站起身,锐利的目光像要将宋轶戳成马蜂窝,却被宋轶粗大的神经过滤了。她像是毫无所觉,反而继续说道:“如果王妃还在,她一定会收留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

    这些小乞丐都是机灵鬼,瞬间齐齐跪下,哭得稀里哗啦好不可怜。

    刘煜头一次有想杀人却不能动手的憋屈感。

    “本王给你们三日时间,是留还是要脑袋,自己选一样!”说罢,毫不留情拂袖而去。

    宋轶让小乞丐们留在这里,自己追了上去。

    “你不能这样,好歹是他们把你拖上岸的,也算是你的救命恩人!”

    刘煜顿下脚步,“你是在提醒本王应该将你们一并杀掉灭口吗?”

    宋轶默默一抖,刘煜横了她一眼,继续走。宋轶不紧不慢地跟上,试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刘煜终于在她的苦口婆心下再次停下脚步,“本王向来是个仁慈善良的人,看在你这么费心的份上……”

    宋轶心头一喜,但接下来的话却打了她个措手不及。

    “想必无需三日,三个时辰内,给我全部从泰康城消失!”

    宋轶当时的表情是这样的 ̄□ ̄,所以,这位是真打算彻底封口的意思吗?就因为昨晚当着他们的面出了丑?

    站在门口,看着刘煜远去,下颌微微一扬,宋轶说道:“吴尚清的案子,我可以帮司隶台破。”

    刘煜脚步没停,但明显滞了一下,宋轶觉得有戏又赶紧跟过去,说道:“难道豫王殿下不想知道吴尚清到底想以诈死逃避什么吗?这个泰康城还有什么是他吴家害怕得必须死遁的?”

    刘煜终于停下脚步,“你跟画骨先生什么关系?”一时生气,他差点把这一茬儿给忘记了。虽然心中早以确定,但当面证实还是很有必要的。

    宋轶微微抬起小下巴,一脸傲娇地说道:“在下正是画骨先生……的徒弟。”

    果然,刘煜心头又清明了几分,“那日在司隶台义堂刻骨画像的可是你?”

    举止仪态不像,连身形都伪装得不一样,但,看他的眼神却诡异地相似。

    “殿下果然慧眼不凡,其他人都没认出来,只有你,这,大概便是缘分,你我既然如此有缘,不如……”宋轶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双眼冒出幽幽绿光,犹如一只大灰狼盯住了一只小绵羊,,即便掩着半张面具,那强大的杀伤力还是让刘煜狠狠打了个寒颤,他深怕宋轶说出什么以身相许的鬼话,赶紧打断她的想入非非,道:“如果你能在三日内破了这个案子,本王可以考虑给他们一个栖身之所。”

    宋轶眨巴下眼,这话题转得略快,半晌才反应过来,“三日?是不是太少?”你确定不是故意刁难?

    “本王从不与人讨价还价。”

    好吧,看你长得俊,本姑娘就接了!

    对刘煜这个决定,司州别驾曹沫很是不解,“虽然属下很希望司隶台能将画骨先生收为己用,但是这个不请自来名字都挂不上的徒弟算怎么回事?没记错的话,这个宋轶是给泰康城冰人画画册的那个家伙吧?”他家殿下是不是被江湖小骗子给坑了?

    刘煜却道:“有没有本事,试一下不就知道了吗?”

    身为掌权者,有一个道理是必须懂的:越是有本事有能力搅动风雨的势力,若是不能收为己用,那便只能抹杀。这个宋轶愿意为他所用,这自然是一件好事。同样,她若心怀叵测,敢搞出什么幺蛾子,他也会毫不留情地让她从这个世界消失。

    ☆、第十五章 赠君千蝶菊

    宋轶勾搭上刘煜这件事,简直让李宓防不胜防,漱玉斋只是被围了一天而已,为什么一解禁整个世界都变了模样。他精心喂养的小羊羔就这样巴巴地自动送到大灰狼嘴里去了。

    李宓看着把自己精心捯饬了一翻站在铜镜前照了又照的人,讽刺道:“就算你把自己打扮成天女下凡,那位也不可能正眼看你。”

    宋轶眯眯眼,笑道:“知道什么叫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吗?你不要羡慕,羡慕也羡慕不来的。”

    满口嫌弃,李宓气得肠子直打结。

    第一次上门,宋轶怎么能空手而去,她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一盆千蝶菊,屁颠颠去了司隶台,从进大门那一刻,就被无数的小徒隶全方位无死角围观。

    小徒隶们围观得十分细致周到,双手都没空着的,不是手里提着剑便是腰上挎着刀,寻常人看到这样黑压压一片全副武装的战斗人员,早吓得屁滚尿流了。宋轶不但没吓到,甚至连强装镇定都算不上,反而非常随意自然地弯眼一笑,道一声“初来匝道,请多指教。”弄得一帮人十分气势瞬间泄了七分,这种强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让他们有点装不下去。

    曹沫见此情形,觉得遇到难缠的对手了,再看那盆千蝶菊,甚觉心慌啊。没记错的话,那位追求他们家殿下的宋先生每天送来的便是菊花,而这位,似乎,别人也称呼她为宋先生?

    这,该不会是巧合吧?

    他都能想到的可能,豫王如何会想不到,豫王竟然会同意她来司隶台。

    曹沫心里有一种自己奉为珍宝的翠玉白菜被一只毛都没长齐的小野猪拱的诡异感觉。

    于是乎,宋轶不但没有见到刘煜,还被曹沫公事公办地从生辰籍贯一直问到性取向。

    她老神在在地坐在那里,哼都没哼一声,仿佛完全没听到这个人在说什么,曹沫一直提着毛笔,手僵硬得开始发颤,硬没落下一笔。

    “宋姑娘既然要进司隶台,每一样都必须详细登记。”

    宋轶眉眼一弯,笑道:“我何曾说过要进司隶台?这次,是你们司隶校尉纡尊降贵亲自请我为你们破案。”

    曹沫手一抖,毛笔掉在纸上,晕染出一片墨黑,他自认为是修养极好之人,可面对此情此景,很想发飙怎么办?

    好半晌,他才压住火,问道:“宋姑娘真是画骨先生的徒弟?”

    “这个自然。”

    “好吧,若是宋姑娘真能破了这个案子,曹沫他日定当亲自为你端茶递水以谢今日冒犯之罪。”

    宋轶起身,心情甚好,提醒道:“那他日,曹大人记得一定要焚香沐浴,别掏了粪坑来谢罪。”

    整个司隶台,曹沫绝对是儒雅典范,从来不会像赵重阳那种武夫一身汗臭满身污渍还不自知,这个没眼力的家伙竟然嫌他脏?

    曹沫差点就要被成功引爆,但宋轶跑得快,没给他发飙机会,他使劲压了压心中火气,不经意间看到指甲缝中藏着的一丝不易觉察的白色东西,挑出来一看,神色大变,这、似乎是厕筹上扣下来的,但他发誓,他扣着玩的那片厕筹绝对是新劈好的,没有沾染过一丝污秽。还有,我洗过手的,只是你来得太巧,这不没来得洗仔细就来见你了吗?

    但现在要澄清显然已经来不及,曹沫觉得,也许他该改掉上茅房思考问题的习惯,或者,改掉思考问题下意识把玩东西的习惯。

    刘煜从宫里回来,是一个时辰以后的事情。早朝结束,那位皇帝兄长便将他招到御书房过问了一下吴家的事,便多耽搁了一点时间。

    曹沫殷勤迎上去,将宋轶到来的事情随口提了一下。

    “她什么都没说,就这样走了?”这不太像这位的作风啊。昨晚他一细想,画骨先生抢京兆尹的案子不是一件两件,从来没将刻骨画像的技巧泄露于众,偏偏上次她这样做了,目的不就是想引起他的注意吗?按理小色狼苦心孤诣终于成功接近他,难道不该死缠烂打犹如苍蝇盯着肉一样粘着不放吗?这其中肯定有其他小算盘!

    曹沫看着自家殿下淡漠略显诡异的脸色,心中惶恐。

    司隶台的案子从来没让女子参与过,即便是京兆尹那只母夜叉,偏偏宋轶例外,莫非咱们的司州大人对那个宋轶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思及此,曹沫汗如雨下,该不会……

    不,绝对不可能,他家殿下怎么可能这么眼瘸?

    “宋姑娘的确什么都没说,但为殿下带了一盆菊花来。”

    顺着曹沫指引,刘煜看到案前放着的千蝶菊,眼神又是一暗。那眼神非常奇怪,说喜欢吧,却夹着一点怨愤,说不喜欢吧,那眉宇间似又透着不舍。像是一个心爱之物被什么脏东西沾染了,弃之心痛,不弃又糟心。

    “要不,我叫人把这花丢了?”曹沫衷心建议。

    刘煜没应答,而是走到花盆前仔细打量。曹沫也看过去,觉得有点不忍直视,这个宋轶送花就送花,为什么不把花盆里的杂草扒干净,即便是只剩一根也很扎眼好吧?

    他正要伸手去扒,却被刘煜拦住,反而亲自动手将那根草□□。泥土很松软,草茎未断,带出一坨东西来,定睛一看,那是一只小竹管。

    毫无意外,小竹管里藏着一张纸条,上书:西明山罗子沟,程秋水。

    宋轶不可能无缘无故留下这么一条线索,这条线索必然跟吴尚清的案子有关。如果真的有关,吴邕又会不会知晓?

    “准备出发!”

    西明山,离泰康城不过数十里地儿,前朝时还是比较偏僻的山地,但进入大宋朝后,因为稳定的朝廷格局,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世家大族圈地占田也受到遏制,西明山毕竟地处京畿要地,想要不发展起来也难。

    官道直通到西明山脚下,而罗子沟在山里边,依山傍水,风景秀丽,风水也不错,前些年有些商人便修建了一些庄园客栈,专供前来踏青的人落脚歇息,因为有了这个便利,每到酷暑,便有更多的人进山避暑。

    司隶台的消息非常灵通,刘煜这边刚到山脚茶寮坐下,那边便有小徒隶快马加鞭赶来,将一书文稿给赵重阳,赵重阳亲自捧到刘煜手上。

    这是出门时刘煜让曹沫查的资料,果不其然,吴家在西明山并没有田产,但有个人有,杜秋娘,而且时间不到半年。按照田产登记之地,刘煜带着人即刻赶过去,这还没到地儿呢,远远便看见一群黑衣人提着长刀在追杀一大一小两人,小的那个个衣衫破烂的乞丐,大的那个俨然是个水蓝衣裳的女子。

    他们居高临下,将下面的形势看得清楚,宋轶拉着小乞丐东躲西藏,几个黑衣人突然失了目标,到处搜查。

    大概是发现他们的藏身之地有异动,几人慢慢靠近,两人却缩着完全不敢动,突然之间一只爪子伸过来,一把捏住小乞丐的脖子,将人提了起来。

    刘煜便见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混蛋直接捡了一块石头冲上去,一把刀很顺手地朝她砍过来。

    宋轶觉得自己要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身子横空一百八十度旋转,劈到面门的刀锋被生生避开,同时剑光一闪,长刀应声而断。

    黑衣人见势不妙,弃人而逃。

    情势瞬间逆转,宋轶挂在男人的爪子上,被山风吹得小身板凉飕飕的。刘煜长身玉立,并没有因为一手横举负重而影响他玉树临风的风姿,仿佛他此刻手里提着的并不是一个成年女子,而是一只小奶猫,还很有闲暇地拿了一双眼睛斜睨她,对她如此狼狈一幕很是受用。

    宋轶很想翻个白眼表达自己的不满,但好歹这人救了她,长得又那般俊俏,她姑且原谅他的高冷轻慢,就着被挂起的姿势拱拱手道:“多谢豫王搭救,小女子身无长物,救命之恩自当以身相许。”

    这话说得严肃刻板,调子平稳无波澜。刘煜就这样被人轻飘飘地调.戏了,提人的爪子像是有一万只蚂蚁在爬,蓦地一松,宋轶终于稳稳当当地落到地面,掸了掸衣服,颇有风度含笑看着面前美人。这眼神,这姿态,就如一个纨绔正看着一位良家少女,气氛很有些诡异。

    但咱们尊贵无比的豫王殿下何其强大,硬生生就能将她这诡异姿态给彻底无视,只道:“这里有什么,值得你们被追杀?”

    山风拂过宋轶略显凌乱的长发,有那么一缕恰好挠过刘煜鼻端,麻痒直达心底。宋轶嘴角微微一翘,道:“我想,我找到杜秋娘被灭口的真正原因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一觉睡到自然醒”的地雷和营养液,么么

    ☆、第十六章 消失的美人

    片刻后,一行人到达一座未建成的宅院。

    因为罗子沟地势并不平坦,依山而建的院落不可能很大,但这个宅院的位置十分幽静,给人一种远离尘嚣之感。

    “吴尚清喜欢跟同窗好友去秦楼楚馆附庸风雅,但古月坊他却从未踏足过,那么他是怎么认识杜秋娘的,又是如何跟她暗中往来的?”

    刘煜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第一个问题好解释,因为吴尚清跟杜秋娘曾经有婚约,他自然知道杜秋娘没籍古月坊,他之所以不去,应该就是避忌这个,但要传个信息进去,很容易,若是他,杜秋娘一定很乐意见上一见。我让小六询问了很多蹲守古月坊附近的乞丐,杜秋娘只有每月初一十五上香时出过门,而吴尚清每个月初一十五却会出城,所以,他们私会的地方只可能在城外。四明山,大概只是他们游玩的一处罢了。这处宅子,很可能是两人觉得这边景色不错,才置地建房。”

    “这不正好说明两人感情深厚,有一起生活的打算吗?怎么成了吴尚清杀害杜秋娘的理由了?”

    赵重阳听得有些着急,忍不住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