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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

      “是。”女仆没敢再看,应了一声后匆匆离开。

    苏锦之仍然惊魂未定,一边吃着香甜的蓝莓果酱面包,一边对一号说:“这就是你说的祝我一臂之力?”

    “实验效果不是挺好的吗?”一号反问他,“你只要继续保持这样喜怒无常残暴无道的形象就可以了,必要时还可以打人。”

    苏锦之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有些奇怪刚才的自己为什么那么反常。

    难道是原身乔希·希利尔真的非常讨厌吃鹅肝,所以这份情绪影响到了他?

    在苏锦之的记忆里,他应该是吃过肥鹅肝的,那种味道确实鲜美,只要吃过一次就再也忘不掉,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回忆起来,总有一种恶心反胃的感觉。

    吃完早餐后,苏锦之又随意在城堡里散了会步。

    乔希·希利尔的领地是常年风雪十分恶劣的利兹山脉,虽然在旁人看来这片土地环境十分恶劣,但对原身来说却是舒适无比的地方。

    他不是平民,城堡里时时燃着壁炉,又有火焰魔法石保持温度,温暖如春,那些寒冷的暴风雪对他构不成任何影响,而他又不能见到太过强烈的日光,利兹山脉雪白明亮却不含一丝温度的光线非常适合他。

    更重要的是,利兹山脉上有数座矿洞,里面拥有数之不尽的各类魔法石,据说诺德大陆一半以上的魔法师使用的都是来自利兹山脉的魔法石,因此乔希·希利尔是大陆上数一数二的人类大贵族,更有传言他拥有的财富可以和巨龙媲美,所以不管他如何残忍暴戾,都没有人敢对他做些什么。

    当然也不是没有人刺杀过他,只是刺杀他的人最后都被里维斯解决了。

    圣殿因为里维斯的事都快被人们笑死了,纷纷笑传乔希·希利尔用他的美貌征服了一切敌人,所以他才能安然无恙地活到现在。

    苏锦之也很同意这个论调。

    “我真是美啊。”

    他望着小镜子里的自己,长长叹了口气。

    他在城堡里溜达了一会就跑到书房去了,也不要里维斯在一旁服侍,说是在看书实际上却是在欣赏自己的美貌。他在这个世界的外貌也是微调了一下,眼窝变得有些深邃,发色和瞳色也变了,但因为他是少年模样,所以五官比较柔和,西化的不是太多。

    “话说乔希·希利尔到底几岁了啊?”苏锦之问一号,“怎么看着那么嫩?”

    一号回答他:“二十二了,他也是个魔法师,还是高级魔导师,就算一直没有进步也可以活到三百多岁,容貌衰老得慢是很正常的事。”

    “他还会魔法?”苏锦之惊叹,“怎么使啊,我怎么不知道我有魔法?”

    一号不屑道:“没有法杖,没有法袍,没有魔法石加持,甚至连魔法咒都不会念,你以为你是不需要吟唱的精灵族可以直接使用魔法?”

    苏锦之有些失望:“还要吟唱啊,那算了。”

    大陆上的人类贵族几乎都有魔法天赋,他们一般会在十五岁之后都会到魔武学院接受教育,但是乔希·希利尔因为身体的缘故,只能待在黑天鹅堡里自学,不过他天赋极好,一学就学成了高级魔导师。

    苏锦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自恋到一半,里维斯忽然敲响了房门。他赶紧回到红木桌前坐下,摆出一个慵懒高傲的伯爵形象,才开口喊里维斯进来。

    里维斯托着一杯红色液体进来,那液体在暧昧的橘色烛光照应下,显得异常清澈妖冶。

    “乔希大人。”里维斯眼底闪着病态的光芒,他托着那杯血液恭敬地在苏锦之面前半跪下,如同最虔诚的骑士和信徒将那杯血液递呈到苏锦之面前。

    苏锦之现在算是摸透了些里维斯的性子,所以他没有立即接过血液,而是挑了挑眉梢,扬起细白的下巴,用那双犹如蓝宝石的眼瞳睨望着里维斯:“新货?”

    “是的,乔希大人。”里维斯轻轻笑了一下,“您可以先尝尝。”

    苏锦之这才勉为其难地结果酒杯,唇贴着杯壁轻轻抿了一口,而后闭上眼睛,看似在细细品尝回味这杯血液的感觉。

    然而实际上,苏锦之是在拼命呼唤一号:“一号一号!你快出来,告诉我这是什么人的血液!”

    苏锦之是真不知道乔希·希利尔伯爵的舌头是怎么长的,竟然能够尝出不同人的血液的味道,就像一个真正的血族那样,不管是圣洁的教徒还是卑劣的抢夺者、纯洁的少女或是低糜的卑贱奴隶、混血和纯种,贵族和平民,所有人的血液,乔希·希利尔只要尝一口,就能准确地猜出他们的身份。

    但那是乔希·希利尔的天赋,苏锦之可没有,对于他来说这些血液都是一个味道——又咸又腥,味道只比一号给他的那杯毒酒好一点。

    第48章 伯爵的贴身男仆2

    一号很快就给了他答案:“是没落的贵族处女血。”

    苏锦之在脑海内想了一会措辞, 然后缓缓睁开眼睛, 望着里维斯翠绿色的眼眸勾起唇角, 晃着酒杯开口说道:“醇和清润,细腻优雅,如同霞多丽一样紧实爽口, 真是不可多得的处子血。里维斯, 你从哪找到的这么个宝贝?”

    里维斯听着他准确说出那酒的来历, 眼底的痴迷更盛,他微微垂下眼帘, 带着笑回答道:“诺维城的卢埃林家族没落了,竟然沦落到将亲生女儿卖到拍卖场的地步。他们家族的人虽然庸俗不堪,但玛丽珍小姐却是难得的纯真可爱, 我将她买下了——为了给乔希大人呈上更加鲜美的甘露。”

    苏锦之也笑了笑:“你没有杀她?。”

    “没有, 乔希大人。”里维斯回答道,“贵族小姐们的血液不太好弄, 大人又不喜欢那些失贞淫荡少女们的血液,我在城堡里为她布置了舒适的住房,每日有可口的食物供给, 我相信她将会一直保持着好心情为大人您提供鲜血的。”

    玛丽珍是贵族小姐, 自幼被金钱权力和财富堆砌着长大, 所以她的血液里带着贵族们特有的优雅和细腻。里维斯在她作为奴隶被拍卖掉之前买下了她,带回黑天鹅堡继续用华丽的裙子和珠宝,精致的美食和甜酒喂养她,就是为了保持她血液的味道。

    苏锦之昧着心道:“真希望如此。”

    “一定会的, 乔希大人。”

    苏锦问一号:“一号啊,零号到底什么时候回来?我等着它的调味包福利呢,这些血液的味道实在是太难喝了。”而且难道他每喝一杯,都要辨别出这是什么人的血吗?可他感觉早上喝的那杯和他现在喝的玛丽珍血没有什么不同啊。

    “应该快了。”一号说,“他几个小时前告诉我路上交通堵塞,他要晚点回来。”

    “交通堵塞?”

    苏锦之很奇怪,难道ai们的电子沟通线路还会交通堵塞吗?但一号没有再给他更多的解释。

    不过苏锦之很快又想到,现在的一号和零号已经有实体了,也许它是跑出去玩了。

    真是令人羡慕。

    黄昏时分,呼啸了一天的暴风雪停了,露出了天空本来的颜色。

    苏锦之朝窗外看了一眼,天际的一半被融化的日落所占据,另一半是渐渐铺开的镶嵌着繁星的神秘夜幕,栖息在黑天鹅堡里的蓝歌鸲发出最后的动听鸣啭,目送最后的曙光离开。

    也唯有在这种时刻,乔希·希利尔伯爵才能站在玫瑰窗前看一眼他永远也不能接触的太阳。

    “里维斯,你听过一种名叫‘向日葵’的花朵吗?”苏锦之收回望朝落日的视线,对他身边的里维斯说道,“那种花朵会一直追随着太阳的光线,从日出到日落,花盘永远面向光芒万丈的太阳。”

    里维斯微微俯身以示尊敬,听完苏锦之说的话后摇了摇头:“我没有听说过这种花,不过这真是一种令人向往的花朵啊。”

    “啊,那还真是可惜。”苏锦之长长叹了口气,抬步朝收藏室走去。

    他回档之前死的太早,还没来过收藏室。乔希·希利尔的收藏室里放着许多原身珍藏的血液和珍宝,玛丽珍的血液如此甜美,他当然也不会错过,里维斯早早就装好一瓶捧着跟在他的身后,进了收藏室后瓶身微斜,将其放在壁柜的左上角,垂下一枚纯银做的吊牌,上面写着[mary jane]。

    “玛丽珍的血液真不错。”苏锦之夸赞着,随后抬手如触摸恋人那样痴迷地抚着旁边另一个装饰更为华丽酒瓶,“但我更爱艾米丽一些。”

    “她的血液就像是迟摘酿制的贵腐白诗南,带着浅嫩香甜的蜂蜜香,优雅绵长,令人回味无穷。”苏锦之脸不红心不跳地装逼,一边将那瓶酒取下,皱着眉满脸忧伤地怀抱着她,一边用脸轻轻蹭着瓶身,“可惜她只剩下这么一瓶了。”

    “美丽的裙子留不住她,精致的珠宝也留不住她,她只爱利兹山脉外湛蓝天空和温暖灿烂的阳光,我想将她永远留在黑天鹅堡,可是现在,她也快要消失了。”

    “真令我伤心啊……”苏锦之最后如此叹道。

    里维斯在乔希·希利尔身边有一段时间了,他当然知道苏锦之对艾米丽有多迷恋,于是安慰道:“别伤心了我的主人,您会遇上更香甜美好的甘露的。”

    苏锦之点点头,将“艾米丽”放回架子上,转身准备离开收藏室。

    里维斯却忽然喊住他:“乔希大人,今天您不打算去看看‘风’了吗”

    风?

    这又是谁?

    苏锦之顿住脚步,他将乔希·希利尔的记忆搜寻了一遍,却一点也找不到关于这个“风”的记忆,但他没有傻到直接开口询问里维斯,他可不想再被圣剑捅一次,于是他说:“太阳还未完全落山,但暴风雪停了,我相信今晚的月亮一定很美,等月亮升起的时候,我再来看他。”

    里维斯恭敬道:“一切都听您的。”

    苏锦之在回卧室的路上和一号说话:“我刚刚表现的怎么样?是不是可以打满分?”

    一号说:“你要是早这样,也不必回档重来。”

    “那不是因为我情绪没有调整好吗……”苏锦之轻声喃喃。

    宋明轩死在他的面前,所以他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情绪十分低落,无端地露出许多马脚,也难怪会崩了乔希·希利尔的人设被里维斯一剑捅死。

    “对了,那个‘风’是谁?我把乔希·希利尔的记忆重新看了一遍了,并没有关于这个人的啊。”

    一号说:“你的记忆里是有他的,只是你忘了。”

    苏锦之再细细回想了一遍,说道:“没有,我真的想不起来,要是里维斯问起他来怎么办?”

    “一定有的,你会想起来的。”一号顿了顿话音,“还有,那幅画画了些什么只有你能看到。”

    苏锦之回到卧室,在壁炉前柔软的沙发上裹着毯子随意地翻阅着书籍。

    屋子里很静。

    一号已经下班了,没有什么人能陪他说话,偌大的一间房子里只有他一个人和壁炉里红炭和薪柴燃烧时发出的哔啵声,明明火很盛,他却需要裹紧厚重的毯子才能将温暖围拢在身边。

    在这样火焰旺盛却依然寒冷的夜晚是睡不着的,哪怕躺上床也只能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乔希·希利尔喜欢被温热的血液包裹的感觉,他曾经放过一整池人血,然后跳进去泡澡,这些带有鲜红的记忆在苏锦之脑海里重复出现,与他的回忆交杂相织,最终停留在上个世界宋明轩开枪自杀的那一幕。

    苏锦之手指一颤,不小心将手中的书页撕残了一角。

    他喉头上下滑动了一下,转头看向窗外——没有了暴风雪的遮掩,利兹山脉上的星星繁密又灿烂,月亮的柔光哪怕在寒冷的冬夜也依旧清澈明朗,就像宋明轩死的的那一晚。

    悲伤像是只知更鸟,收拢翅膀停留在他的心脏上纹丝不动,鸣啭清丽。

    苏锦之抬手捂住眼睛朝后一倒,任由疲惫和难过将自己掩埋。

    里维斯轻轻叩响了门,提醒他:“乔希大人,月亮升起了。”

    苏锦之收拢书籍,将它轻轻地放到桌面上,里维斯跟在他身后,穿过置满血酒的壁柜和各种璀璨珍贵的宝石珍品,最终停留在收藏室的最深处。

    那里挂着一幅画,画的背景是大片大片蔓延成海的向日葵花海和浩瀚无垠的星空,而画的主人则是苏锦之异常熟悉的一个人,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礼服站在花海前,那张无可挑剔的脸完美得就像是上帝最满意的作品,深灰色的眼瞳在黯淡的光照下显得有些黑,像是无边的夜,却蕴藏着化不开的深情。

    苏锦之怔怔地望着他,抬手轻轻抚过他微微勾起的唇角,又滑过他包裹着心脏左胸,最后顿在放置在画前黑天鹅绒垫子里的黑色酒瓶上。

    黑色酒瓶瓶口坠的吊牌是金色的,就像那些金黄漂亮向日葵一样,在烛光下折射出温暖的光线。吊牌上面刻有一个小小[风]字,和他珍藏的其他酒瓶不一样的是,这个瓶子是空的。

    “乔希大人,您又哭了。”里维斯轻声叹了口气,“‘风’果然是您最珍爱的甘露,我真好奇‘他’的味道。”

    “不,他是不是甘露。”苏锦之抱着酒瓶转身,那双璀璨得如同星辰一般蓝色眼珠被泪水浸湿后显得更加耀眼,他垂下眼睫,盯着手里的黑色酒瓶不由自主地开口,仿佛他真的品尝过这瓶血液一样,“他像不加水的白兰地,很辣,能把人呛到流泪。”

    苏锦之抬眸望向画里的人,笑着说道——

    “但是我很爱他。”

    苏锦之和一号都没有再提到“风”,仿佛这成了他们彼此心照不宣的事。

    苏锦之固执地认为那幅画画的就是宋明轩,毕竟除了那身黑色礼服,他和宋明轩没有一点不一样的地方,他想着这可能是一号在弥补他上个世界的事,要不然为什么除了他,所有人都看不到那幅画到底画了什么呢?所以每天晚上在一号下班之后,月亮升起时苏锦之就到收藏室里去看那幅画,从不间断。

    他将看画的时间不断延长,也没想着去做任务,苏锦之想他可能是在恐惧着那些拯救目标,尤其是和宋明轩长得一模一样的,来自这个世界的拯救总目标。

    毕竟长得再像,他也不是宋明轩。

    苏锦之是这样认为的。

    他像是个懦夫,在战场上临阵脱逃的士兵,没有勇气再去看一眼那张活生生的面孔。

    如此半个月后,暴风雪再次席卷了利兹山脉,黑天鹅堡依旧稳稳地屹立在山脉顶端,如同黑色的远古雕塑,在纷飞的白色雪花中,来自遥远皇都的人给他送来了皇帝的羊皮邀请信——邀请乔希·希利尔伯爵到皇都参加诺维王国的新年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