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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今日学道之人,自己的道德尚未养就,便去分辨善恶;自己的身心尚未清静,便去拣择别人。或妒贤嫉能,或争名竞利,抬手动脚,便掉入尘埃之境。举心运念,不知大道之本,不知若稍有人我分别之心,便不是道;稍有不同之形迹,便不是德。修真之人,当于此处打点心身,放下人心,扫除四相,修到忘人、忘我、忘物的境地,方可谓真知大道之人。望同道共勉之!

    “是谓玄同”。此句是总结上文之言。上文所言之“塞兑”、“闭门”、“挫锐”、“解纷”、“和光”、“同尘”,皆是与世玄同之义。“玄同”者,玄即是道,也就是“无名”之同。是说圣人与天地万物大同,而无迹可见,非同俗之同。圣人之同,妙应不测,浑然无迹,离分别心,忘名忘相,以道同于天下,以德同于世人。世人虽有贵有贱不一,虽有智有愚不同,圣人皆以道观之。人人皆道所生,人人皆有道性,其道未有不同者。以德观人,其德未有不一者。道德既同,其余的表象不同之内,亦有玄同之处,故曰“是谓玄同”。

    观今世之人,或有同于事而不同于心者,或同于谋而不同于德者。少有乖违,便起分别之见。见物,则利欲心即动;见权贵名誉,便孜孜追求,此皆是世俗之“尘同”,而非“玄同”。果能塞其兑,内无泄漏,光炁充盈。果能闭其门,外无所入,拒贼于外。果能挫其锐,治之于内,蓄养德性。果能解其纷,理之于外,平和外道场。果能和其光,养之于己,而明之于人。果能同其尘,随物付物,出污泥而不染。若能心修到此等境界,无往而不玄,无往而不同,既玄又同,真可谓知天、知地、知大道之妙的人了。

    【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此七句是说,既已修到与道玄同的境地,妙无妙有,妙动妙静,心德之微不可测,玄同之妙不可知,心与太极同体用,与自然规律同变化。一切都是随心所应,自然而然,不生分别之心。

    “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有道之人,不以得到什么而心生欢喜,而亲其所得;也不因未得到什么而心起怨尤,而疏远于人。不计较个人得失,无有亲疏之别,得与不得,都是一心。

    “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即不可因得利而动心,利中未尝不藏害,得利而骄奢,就是害心。也不可因未得利而以为是害,不与人争利,不与强争气,害中未必不是利。害里能生恩,由害中舍去的是业障,得到的是真利。

    “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不可因得贵而自以为贵,生高人一等之心,不可乘权自骄,以万民为贱,成为昏君。亦不可因不得贵而失志丧德,心不贪富贵,视贵与贱为一,守贱以为德。

    “故为天下贵”一句,是总结亲疏、利害、贵贱之义。世间任何事物,都是一个整体的两面,无一可加,无一可损。若能明此理,执中对待,便是天下之至贵者。天下最至贵者,即是道德。道之体为一,道生阴阳之后,事物才分为二,才有亲与疏、利与害、贵与贱之两端。执其亲而远其疏,得其利而忘其害,以其贵而贱于人,以及攀高厌下等等,皆是离开道“一”之整体,而失之偏颇。皆是不道的表现。贵处上位,不有自贵之心;贵而无位,心不知其贵;贵在天下,人不可见;贵在万物,人不可知。此“贵”乃大道厚德之贵,所以强名曰“故为天下贵。”

    修道之人,若能明此至贵之理,修此至贵之德,可与天地同其体,可与造化同其变,此即是“玄同”之境。

    【本章说解】

    此章经旨,是在示教修道之人,身处凡尘,尘中脱尘,处己不自炫露,处世外圆内方。以不同之妙,修之于己;以大同之妙,处之于世。以平等之心,混迹于世。以道德之明,明之于尘。如此,世间顺逆之理,得失之情,皆不可得可得之也。

    修心养性之道,必当和光同尘,因物付物,而不迷街物。与道玄同是谓至德,故河上公名之为“玄德”。徐灵胎在《道德经注》中说:“塞其多言之口,则不以议论招尤;闭其出入之门,则不以奔逐劳形;挫折锐气,则柔弱自安;解除其纷乱,则清静自守。和其光华,同其尘浊,不欲异物。此则与玄妙之道合为一体,无入而不得矣。”圣人行不言之道,无分别,忘名相,浑同于天地之间,而天地不知;妙用于万物之中,而万物不觉。无象无状,体万物而不遗,化万物而不有。虽欲言之,无非强名而已。修道之人,果能从不言之中言此妙道,是谓无言之“大言”,而无所不言。果能从不闻之中闻此妙道,是谓无闻之“真闻”,而无所不闻。如此,方为妙知、妙言、妙见、妙解之人。若能到此等天地,贵贱亲疏,非我所有;荣辱得失,非我所属。文中所谓“不言”之妙,正是此义。

    “玄同”就是“抱一”、“得一”。人与万物处于无差别的“同一”大道之中。经过塞兑、闭门、挫锐、解纷、和光、同尘,消除人心的固蔽,泯灭彼此的分别,超越世俗偏狭的识见,以一中贯两端。正如庄子所云:“是以彼也,彼以是也。”故圣人以道心体物,不分人我,不陷是非,皆是以“一”观天下万物,故能与百姓“玄同”。

    学道之人,“塞兑闭门”,在于养气存性;“挫锐解纷”,在于定其神;“和光同尘”,在于处世应物,随时俯仰,如愚如醉,若讷若痴。众人昏昏,我亦昏昏,不标新,不立异;忘物我,混内外,与道玄同。未能玄同者,便生彼此分别之心。遂己愿者,便亲之、利之、贵之;不遂己愿者,便疏之、害之、贱之。

    “玄同”者,就是与道相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无极大道本是浑然一气,本无内外之分,岂有亲疏之别?本是无心无欲,哪有利害之别?本无高下之等,怎有贵贱之殊?所以为天下之最尊贵者。

    世人只知得利,而不知害与利同体;只知“光贵”而“尘贱”,而不知“光尘同和”之理。太上教人塞兑以谨其出,闭门以闲其入,挫锐以制其内,解纷以理其外,和光以抑其己,同尘以随其物。如此则无出无入,无内无外,无我无物,心地空明,与道合同,是谓“玄同”。既得其同,则以亲为远,以疏为近;见利而不喜,见害而不惧;得贵不为高,贱而不为低。

    以正治国章第五十七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以正治国”,“正”者,不偏不倚,居于中心之义。亦是指道德仁义,爱民亲贤,持守正道之谓。古之治国,执政者皆以道德为本,遵循天道自然规律。故君臣父子,无不行之以伦理常情之正。民心之天德,由正而复;社会之风俗,由正而纯,此皆是道德行于天下的必然。天下为公,仁义自然化于民,人人无私,端方正直,民风自纯。此即“以正治国”之义。

    “以奇用兵”,奇”者,诈也,诈在人即为巧智心,唯以兵战而用。故有“兵不厌诈”之论。“奇”者,就是不以常道之规,而行变化莫测之术,以达到出奇制胜的目的。用兵与治国不同。兵之用,原为征伐侵略或平息叛乱,皆是不得已而用之,不得已而应之。两军相敌,兵戈对阵,必有虚实之变化,声东击西之策略,出奇制胜之战术。即使正义之师,亦免不了施用奇诈之术。譬如汤武讨伐之兵,亦是奇而用之,用奇则不使敌尽知我之所为。但是,此“奇”只可用兵,而不能用于治国、处世之道。此即“治国”与“用兵”之相反也。对修道者来说,狡诈心一毫也用不得,一点也不敢有,否则将是损心害性,是丧失道德的“刀兵自伐”!

    “以无事取天下”,是说治理天下,当以无欲无为,任道任德,不可以法施治,也不能用私恩以致,而是以道治化于天下,百姓自归;以德感之于天下,天下自治。实非有心、有为而能取之治之。要取得天下太平,执政者必须知足安分,不妄生事端,不扰乱百姓。故太上在“知足章”中指出:“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故以正治国,天下必无事;以奇而用兵,必能制胜;以道德化治天下,人心必自来归。此即“以无事取天下”之意。

    天下尚可以无事取得,修道之人,又岂可不以无事无为涵养天德,而去自作多为呢?治世之道,犹如治身。视听言动,合乎无为。而逆修丹法,又如用兵,临炉进火,务须因时而进,相机而行,采聚有时,烹炼有方。知治世之道,即知治身之法。取天下在于无为,守天下亦不可多事。否则识心乱动,势必使阴神作弊,身中之民必废,民必日贫。世上物宝极多,若贪心一起,欲壑难平,焉有不神昏气浊之理。由此可知治国治身皆是一理。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此句是总结上三句之义。上文所言,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皆是无为之正,非有事之作为也。“此”,即今也。太上言:我今何以知此治天下之道哉?盖以今日之所见所知也。观此言,深知太上圣祖对当时社会的担忧,有切切叮咛后世引以为戒之意。

    孔子曰:“吾道一以贯之。”天下之道,只是一道,万事万物,无不是此道的贯彻流行。所谓一本散为万殊,万殊(shu)仍归一本。治身治世,都是大事。治世之道,莫过于国泰民安,天下太平。仁义礼智信,各循其天良本性。这些看起来都是体现在日用常行中之事,但又是天下之大经,万古之大法。此即所谓常道、正道也。做人当尽的本分,就是人人固有的天良。为民之主者,就是人民的榜样,若能躬行节俭,力尽孝慈,为天下表率,天下自会无不正。孟子曰:“一正君而国定也。”一治一乱,循环相因。自古及今,同是此理。虽然治则用道德,乱则用兵戈,一旦两军对阵,大敌交锋,国家安危,人民生死,全系于用兵之时。虽权谋之术,智巧之变,并非君子所贵。然而为了国家人民的安危,又不得不用之,此即是“道者反之动”之义。当天下太平之时,虽然万事纷繁,为君者从容镇静,无欲无为,自然上与天通,下为民拥,天下悉归道也。

    【天下多忌讳(hui),而民弥贫;】

    太上所处的春秋战国时期,人君已失道。各国君主兼并战争四起,强欺弱,大并小,烽火连年,死尸遍野。劳役赋税,农事荒废,人民苦难不堪,此皆是国君的私欲妄为之过。百姓最忌讳的就是日子不得安宁,天下愈乱,百姓愈不安,万物皆不宁。这是百姓贫困的根本原因。

    “忌讳”,又指禁忌,即法律政令所不允许之事。“天下多忌讳”,是说为政者劳役赋税等法令繁多。令烦则奸生,禁多则诈起,此乃自然之理。如以强令禁止人民一切福利之事,强迫百姓做不愿做之事,违背民心,这是百姓最不愿意、最忌讳之事。明君在位,毫无私欲,以道施于天下,以德化于民心,以无为自然治国,此乃取天下、守天下之首要。

    所谓“而民弥贫”,“弥”者,愈之意。上句是说为君者不搜刮民财,慈心养育民生,则国未有不富,民未有不足,何须以繁琐的政令去禁民呢?禁民之事愈多,扰乱民之心愈烦,使民失去自然天性,为应酬为官者的禁令而烦恼。政令愈多,犹如捆住民之手脚的绳索愈多,使民陷入困惑,不能心安理得,不能尽心尽性,难以自富自足,民岂有不贫不怨者。赋税愈增,妨害民利之事愈多,则民必然愈贫;人民贫穷,盗贼必起,必然形成社会的恶性循环。故曰“而民弥贫”。

    【民多利器,国家滋昏;】

    “民多利器”,“利器”者,权柄也。人若有权,犹如手握利器一般。握有利器者,若以利器造福人民,则是造善积德;若是以权利谋私,则是祸国殃民,犯罪造业。

    圣人以厚德循天道之自然,顺人伦之常情,默默然以道德利国益民,浑浑然以公心造福天下。故圣人是大道之利器。正如庄子所言:“彼圣人者,天下之利器也,非以明示天下。”此意是说,圣人的德行智慧行于天下,不是利器,胜似利器,可使民心潜移默化,而非昭昭炫露。

    国之权柄利器,若是被不仁不义者窃取,必会兴风作浪,使上下颠倒,是非混淆,横施天下,害国祸民。倘若以手中的权利谋私妄为,则国家的尊严必被扭曲,下之权必僭(jiàn超越本分,古代指地位在下的冒用在上的名义或礼仪、器物)之于上,上下相欺,纲纪法度,刑赏律令,皆可滥用妄为。这就是今人常言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社会现象。故手中执国家权柄“利器”的人,必须心诚持正,以利器造福于民,才是正途。假若以权谋私,欺上瞒下,人心必乱,国之道自此而不明,国之政未有不乱者。故曰“人多利器,国家滋昏。”

    观今之世,贪权谋私者不少,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滋生出许多腐败之徒,害国害民,为百姓所怨恨。可见权利这个“利器”,如果不用道德制驭,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心,此“利器”不仅误国害民,而且必然祸害自己的身心,有百害而无一利。故太上在十九章中提出“绝巧弃利”之诫,意即在此。

    【人多技巧,奇物滋起;】

    “人多技巧”,“技”者,技能、巧智之意。人都爱慕技巧,而且互相效尤,于是千奇百怪之物,使人生贪有之心。春秋时期,铜器、玉器等制造技巧兴起,人多追求,亦为上层君主所提倡,所贪爱,故成为当时百姓追求的奢华风尚。由于人君失道而有欲,追求新奇,故导致了天下百姓奢靡,欲心遂起。此罪在人君之无道。

    上古之人,其性浑全,其情朴厚,凡物付之于自然,不用技巧去攫(jué)取贪占。世人好小技,小技再高明,岂能比拟于天地造物之神妙。今世之人,人心不古,机巧之心强盛,人皆仰慕奇巧,聪明人愈逞技巧之能,社会求巧之心愈兴。能为象牙之箸者,必至于为玉杯,技巧愈妙,奇物愈多,追求虚华之心愈强,离道德之厚朴愈远。故曰“人多技巧,奇物滋起。”

    观今之世,科技昌盛,人的聪明技巧数倍于古人。奇异之物滋盛,人心攀奇,工艺玉雕,金器珠宝,奇发异装,日用百货,无不机巧。虽则为人类生活增添了异彩,带来了方便。但社会上离奇的事物,愈成为人们追奇的时尚。于是便出现了什么“追星族”,“拜物圈”、“崇洋群”等等之类的怪异现象。外来的奇物比自己的好,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甚至把老祖宗视为“老土”,将民族传统的瑰宝视为陈旧。

    在科技昌盛,物质丰富,人类已进入信息时代的今天,奇物更是繁纷无穷,电脑等现代电器已进入千家万户,人类在享受着现代物质文明的同时,人性本有的厚朴之德却愈来愈散。人类大脑潜意识中储存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大智慧,却被深深地压抑和埋藏着。人类在追求奇智虚华,享受短暂幸福的同时,却丢失了最宝贵的淳朴道德,损害着先天本性,实在可叹可惜!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法令滋彰”,是说法律的繁多与普遍的应用。“法令”者,即治国之法,度律之令。圣人以道德仁义施于国家天下,并非专恃政令法律。后世设法以治民,行令以禁民,正是不得已之治。

    “盗贼多有”,偷物曰“盗”,害人曰“贼”。“盗贼”的概念,在古时是比喻一切不正当的行为,并非只是偷物之贼。太上所处的时代,人君渐昏,民心渐乱,世风日下,盗贼日多。不得不设法以治民,行令以禁民。为了约束民之行为,君主法令繁多。法令愈严,而盗贼却愈多。何以法不能治盗贼?皆因治人不治心,治表不治本之故。大利行之天下,必有大盗出。盗贼只见大利,不见法令,其根本原因,是人君带头“贵难得之货”。只讲物质享受,不讲道德精神,从而诱使民贪欲之心膨胀。所以,以法治国是不得已之事。治国重在教民心。

    以法治世,其要仍在人心。法若用之不善,或出之不当,必会产生负面影响。法太过,则民心离;令太急,则民不堪。故流为盗者,乱为贼者,皆在所难免。况且法在实行中,亦难免偏差走样,造成新的恶果。此皆是“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原因。

    圣人治世,教民内修道德,外行仁义,晓人伦以常规,使民心自觉地符合天理人情。故《论语·为政》中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民若修道德于内,行仁义于外,就不会违法乱纪。民若无道德仁义,没有羞耻之心,必沦为亡命之徒,不怕犯法治罪。此即七十四章所讲的“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法令愈严,盗贼却愈多,其根本原因,就是治国之策的本末倒置所致。

    社会学家将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分为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现今人类社会的治世,被统称为“民主法制社会”。按马克思预言,人类最终必将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亦即天下为公,世界大同。共产主义社会要求人人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社会物质极大丰富,天下太平,人民幸福。这是人类社会的自然回归,从纯朴原始的三皇道德治世,复返到道德更文明、物质更先进的共产主义大公社会,也就是道治社会。这是历史的必然。

    人类社会离古圣以道治世的时代已经太久太远。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失礼而后法。可见人类社会离大道相去之远。“以法治国”是人类社会丧失道德仁义后的不得已之治,是为了约束人们的心身,维护社会秩序的不得已之为。江泽民主席提出的“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举的治国方略,是符合当代规律的英明之举,是避免单一法制弊端的良方,它必将为中华民族的道德文明和伟大复兴,奠定良好的基础。

    以上八句,皆是阐述以有为治国之害。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

    此以下五句,乃是太上引古圣之言,以伤感于今世的时政之弊。

    “故圣人云”,是太上自闻上古圣人之训:“我无为而民自化,我无事而民自富,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欲而民自朴,我无情而民自清。”

    “我无为而民自化”,古圣之无为,造道入德,绝无人欲之私。修己正人,浑全天理之自然。君臣无事,上下相安,顺乎天而应乎人。不施异政而眩天下之民,因其时而勤其事。不用有为,而以无为大德感化天下之众。所以天下万民,仰之以瑞日祥云,感之如和风细雨,化之于圣人的盛德之中。所以圣人不教而民自化,不令而民自归。故曰“我无为而民自化。”

    上古之时,君皆圣德,民尽淳良,虽有令而不用,虽有法而不施,所以称为盛世。后世以法治世,法网密如罗,但何以法愈严而奸愈出,令愈繁而盗愈多?盖因人君之德不足于化民心,法不足于畏民志。为政者若能居敬行简,不以苛政扰民,不以妄动误国,心在九重之上,身居无为之宫,则民必日日迁善而不知。君能淡定为怀,潜默自守,惟以正心诚意持己。孰知正一己即正百官,正百官即正万民,皆来自为君者的道德静镇。故古圣云:“天以无为而尊,人以无为而贵。”

    我无事而民自富,

    所谓“我无事而民自富”,并非为君者饱食终日,昏庸无能,无所事事,不理朝政。而是指心常处静中,无欲无私,不妄作妄为,不妄劳民力,不贵难得之货,不纵私欲之情,不作越轨之事。上古之圣王,不求荣贵自身,不妨百姓农事,以安闲自处,以养民为心。天下万民归之于正,各亲其亲,各长其长,安居乐业。于是耕田而食,凿井而饮,筑屋而居。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陶冶而用,自食其力,仓箱有余,自给自足,而民自富矣。国无困民,家无怨妇,不闻饥寒呻吟之声,没有多余之扰,歌舞升平,国泰民安。这都是圣人行无为之事,施无为之德,无事无为之妙化所致。此即是“我无事而民自富”之义。

    【我好静而民自正,】

    “我好静而民自正”,是说上古圣人,虚心恬淡,笃守无为,不言不教,民皆自化为忠正。圣人据天下人之性情,施德于无声无形之中;以天下之耳目,齐之于不见不闻之间。其静也,因天地之造化,由静而得之;万物之纷纭,由静而一之。百姓之善恶,由静而正之。

    虽说“我好静”,而“好”非为自私而好,“静”亦非为一己而静。好之以静,则静中天理定矣。天道之理既定,则天下之理亦定。以理而导百姓,天下之民未有不正者。能取法自然无为,清静体性,虚心恬淡,自然而然,事事物物,皆顺其理,各得其所,各有所用,各有所适。故鸟不教,而自在空中飞翔;兽不驯,自在山上奔跑;鱼不学,自在水中漫游;人不教,自然父慈子孝,君正臣忠。此即所谓“我好静而民自正”之义。

    【我无欲而民自朴,】

    “我无欲而民自朴”,私念所起谓之“欲”。“朴”者,心性朴实浑厚之意。圣人之在上,如日月之明高悬,无物不照,无物不明。天下虽大,不出圣人的理会之中;万民虽多,尽在圣人善德涵养之内。以无欲修之于己,即是以无欲教之于民。万民之耕食凿饮,尽出于无心的自在作为。忠孝友悌,皆出于本德之自然,归于天秩天序的规律。不生机巧之心,不使聪明小技,一切皆出自纯朴天然。天下万民万事之朴,皆是圣人的无欲无为之德所化也。《书》曰:“一人元良,万国以贞。”其机伏于隐微,其效在于天地。故曰:“我无欲而民自朴。”

    【我无情而民自清。】

    “我无情而民自清”。此句在一些版本中未列,但在敦煌唐写本及道藏河上本上却载有。这是一些后世传抄者以“义无可取”而删除了。其实此句的含义,与全文紧密相关,甚为重要。

    喜怒哀乐爱恶欲,皆是情之所动。动之有理,则无所不正;动之于私,则无所不妄。但圣人之情没有分别,不生好恶,无有一丝一毫的我私,不起一点一滴的物欲,故以“无情”言之。

    俗人有凡情,圣人有道情。一私一公,界然分明。圣人之情即天道之情。“天道无情胜有情”,“天道无亲,惟与善人”。这是一种自然规律之情,是大道生养万物的慈母之情。圣人之情从德性中出,世人不能见其动;圣人之情从天理处用,俗人不能知其用。圣人之情,因时顺理,自然而然。

    在上者,无为无欲,既不以有情的私智用之于天下。在下者,如响如应,必不以私情之智奉之于上。于是乎,圣人之道情与百姓之真情同归于一;民之性情必归之于纯清,此乃圣人之无情所化而致也。此即“我无情而民自清”之义。

    【本章说解】

    本章是太上主论治国之道。治国必用政,用兵必用奇。此二者皆是有为之作,并非无为之治。“以无事取天下”,才是无为之治。

    “有为”与“无为”之治,有着本质与层次的不同。凡有心作为者,其机不密,其事不常。有为之治,是以人心主观意识为用;无为之治,是以先天无心而化。有为,则受人心的种种局限,难免有偏;无为,则是随性顺理,更符合自然天德。

    圣人治国,以正为奇;圣君用兵,则以奇为正。用兵于无形,治国于无为,故不忌讳而民自富,无利器而国自清,不立法令而盗贼不有。假若以有为治国,或以多事理政,则道德废而私巧必出,虽有法制而盗贼腐败不绝。故以有为治天下,其事日为日烦多,天下之民愈禁思想愈复杂。

    本章太上以自然大道的思想,论述治国之道,反复强调用“正”道治国,用“奇”道用兵,用“无欲”、“无事”、“无为”治天下的主张。使天下百姓各遂其性,各顺其长,积善立德,回归大道。

    今世之人,对《道德经》十分陌生。对“道德”二字的真正含义,无识无知。对太上悲悯世人远离道德之苦心甚不理解。一些注释《道德经》的现代本,亦不乏批评之辞。冠之以“虚无主义”、“唯心论”。说太上的“无为”之道是“复古倒退”,是“乌托邦式的社会构幻”。将太上“不贵难得之货”、“绝利弃智”等等论点,说成是“反对工艺技术”,是“否定经济发展与一切新事物”,是“贵族破落户思想”等。进而认为,太上的论点不仅是“消极落后”的,而且是“反动”的。对这些以今人的观点,去套用图解圣人的大智慧者,这些误解、曲解、不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自春秋战国时起,大道已逐渐远离世间。太上恐后人遗失道德,故留此五千言,以拯救子孙后代之本性。太上所处的时代,距三皇治世的道治社会为去已远,他感叹当时国君欲心日增,世事日变,道德日薄,人心昏乱。所以在经中苦口婆心,反复类比,喻示治国治身之理,要人守“清静无为”,以复归于道本。

    太上著《道德经》,是站在自然大道的高度上,立于宇宙核心的本源之颠,以“一气含三”的“三元”、“三源”和“一元四素”理论,运用全息观、立体观、微观、玄观、妙观、宏观、宇观等多维方法。以显隐结合,隐显共观,智观与慧观相结合的科学方法;以人世间日常所见的现象,深入浅出地千比万喻,以启示人们认识大道之理。怎奈世人离道太久,先天智慧尽丧,故难识难闻大道之奥。仅以眼见耳闻为据的主观意识,以及后天所积累的浅薄智识,去妄评太上所论的宇宙大法则、大真理。无疑,这好似蚂蚁窥大象一般,只能看到微乎之微的皮毛,永难窥见大象之整体,更难看透它的本质。

    人类在自然大道面前,显得十分幼稚无知,也十分脆弱可怜。即使在科技昌盛,宇宙飞船上天的今日,人类的智慧,距离认识天道规律,还相差甚远。怎敢妄自尊大?怎敢以片纸的文字知识,去猜度如此浩翰的宇宙大真理?怎敢以孩子般的智慧,去否定大智慧之大圣人所验证的大道真理呢?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人类在认识宇宙,在认识道德真理的态度问题上,还缺乏最基本的诚信;距离道德之门,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应该始终以一个小学生的态度,去诚信,去学习,去体悟道德,方不负天地养育之恩,方不负太上所著此五千言之苦心。

    本章虽论治国之道,也在教人修身修心。治国治身,其事虽异,其理相同。知治国之道,即可知修心之道。修道人细悟之即可得。

    为政章第五十八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

    “其政闷闷”,“闷闷”者,宽厚之意。即政事宽大,不立机巧,看似闷闷昧昧,似若不明之貌,其实个中自有无为大道。自古以来,有国必有民,有民必有政。善者奖赏,恶者惩罚。抑恶扬善之政令,自古有之。善治政者,无形、无名、无事,看起来无政可举,闷闷然好似无治,其实这是一种无为德化的大治。

    唯古之圣人,其政虽设而不用,君圣臣贤,在位无事。不作多事扰民之政,不讲华表形式,只是默默地为民办造福的实事。圣王以道德化世,不以私智施用;以德养民为重,不出异政治民。惟知修德省身,不为自己的享受而劳民,心怀百姓,为政宽容,浑浑闷闷。在旁观者视之,似有昏晦不明之貌,但其心德之光却朗然普照。此即“其政闷闷”之义。

    虽云“闷闷”,实非“闷闷”。虽不像今之治世者那么外在精明,但其大智慧之光却无处不明。圣人以“无事”为事,不作劳民之事;似有闷闷之状,实则其政如日月之明。此正是“善治天下”之妙处,故难为今之世人所理悟。

    “其民淳淳”,“淳淳”者,淳朴厚实,忠诚宽大之貌。此句是说民之天性,本自淳善,惟恐不逢太平盛世,不遇明君宽厚之政,而熏染不良之风。为政者果能以民为心,以道德修之于己,以仁义施之于民。其宽厚之德,自然化溢于四表;其无为之德,自然恩被于天下。百姓相忘于大化之下,共乐于道德之中,不识不知,无忧无虑。人们无私欲竟争,没有狡诈之心,似有淳淳笃厚之貌。虽云“淳淳”,在百姓自己并不知觉,全是自然而然。这才是善于为政治民之道。此即“其民淳淳”之义。

    天地无心而化育,圣王无为而德化。无为之道,是圣人开天辟地,综天理物理之大经大法。人君统摄万民,调治万物,也不能离开于此。若行于有为,则其政难正,其治难治。故上太曰:“政者正也”,以己之正而正人之正。自古治世者,修人纪,整天常,有知若无知,有作若无作,一任天机之自然。不妄作聪明,而是以一德相感,默喻于语言之表。故其政闷闷,似若愚朴而无知。然而百姓却从其德行中,感化于淳淳太古之风。上以无为自治,下以无为自化,上下共安于无事之天,岂不是太平盛世吗?

    【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其政察察”,“察察”者,即为政者的狭小肚量,无宽厚之德,对民苛刻,动则以权压民,使社会没有宽松的政治环境。为政者视民如临大敌,任智使法,对百姓的自由限制过多,容不得毫发不同之见,此便谓之“察察”。

    施政者以私心治国,政令烦多,不顺民情,不随时务,强加民意。以私智妄用,以私心妄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种自己为所欲为,将百姓当作阿斗,秋毫不容,毫无爱民之心的为政者,便是“察察”之政。

    “其民缺缺”,“缺缺”者,即缺然若失之意。为政者对百姓实行高压政策,民心浇漓,尽不聊生,畏官无措,难以应酬,人人自危,心中恐惶不已,是以谓之“缺缺”。察察之政一立,民必生分辨之心,比较法令之得失,莫不以私智巧心以求逃脱,莫不用诡诈之计设立对策。在这种苛政严刑的治理下,百姓人人恐慌,好似婴儿失母,又如行人遇寇。常常提心吊胆,时怀恐惧不安,若有“缺缺”之状。民之“缺缺”困境,皆是为政者失去好生之德,政令烦苛,荣辱不共,贵贱有殊,脱离群众,上下相隔,这是为政者行“察察”之政所造成的恶果。故曰“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在上者励精图治,竭力谋事,小善必录,小过必罚,赏罚察若冰镜,监视俨若神明。其政虽察察,岂不知上好苛求,下必化为机巧,民皆以缺缺然小聪明而自矜,必然丧失混沌厚朴之德。上以察察导之,下必以缺缺应之。可见民心之最难治也。上不清其源,下亦难正其本。所以无为是先天厚朴之真,有为是后天人为之伪。闷闷与察察之治,其效果却绝然不一。由此可知,道唯一而已,及至于二,则已为非道了。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耶。】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祸”者,灾祸凶害之事。“倚”者,因也,原由也。“福”者,福德吉祥之事。“伏”者,潜藏之义。此两句,是从显态中而说祸福之无常,其变化系之于倚伏之间。世间之人,只知以机巧心去追求福贵之事,只知以智巧避其祸害之端。却不知“祸福无门,唯人自召”之理。祸福之事,表象看似从外而来,但其根源却本自于心。心为万法之主,心为善恶之源。此心一善,而无所不是善,无所不是福;此心一恶,无所不为恶,无时不是祸。故祸福源于心。祸福本同体。

    “孰知其极”,是说祸福的来去,生之于心念的一瞬之间,潜伏于本性八识田中,待到时机成熟,则会发芽结果。祸与福是辩证的统一,看似为祸,而福之机却倚藏于内,至心中的德善累修到一定量级,即可转祸为福。看似是福,而祸之兆已潜伏其中。人若有福而不惜福,心不知足,为私欲而妄作乱为者,未有福不变为祸者。由此可知,祸中有福,福中有祸;祸可变福,福可变祸。其至极之理,全系于一念的正邪之间。

    “其无正耶”之“正”,即定之意。祸因心转,福由心作。能知祸畏祸而不招祸,祸自不会临身;得其福而不损其福,福亦不会离身。祸福之变,惟在“正心”二字。人若能审其倚伏之机,自握其趋避之道,即可逢凶化吉,转祸为福,此机全在于正心。所以圣人平日处事,先谨义利之判,次守退让之心。人若遭祸而能悔过自责,修善行德,则祸去福来。假若得福而骄恣纵福,则必福尽而祸来。

    “其无正耶”,是说人君不正其身,即丧失其国。所以人不敢纵欲而败度,为政者不敢察察而任智,高贵者不敢慢贤而傲下,有福者不敢肆志而恣情。如此,才可以终身远祸,福履无穷。

    先天太极未判之初,淳朴未分,阴阳为一,无善恶祸福可见。《易》曰:“易则易知,简则易从”,道之所以可大可久,其理即此。人都是太朴不全,阴阳贯于始终,所以祸福互为倚伏,祸中藏福,福中潜祸,循环不息。有为之为,未必不善;但物极则变,时极则反。阴阳反复之机,本来就是如此。唯有修善累德,知机应变,颠倒阴阳,执中而待,才能永立于逢凶化吉、趋吉避凶之福地。

    【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也,其日固久矣。】

    “正复为奇”,是讲正与邪、善与妖的变化关系。“奇”,诈也。“妖”,邪恶也。此四句是接上句之义。天下没有绝对之事,福可以转之为祸,祸可以转之为福。

    在上者若不知“倚伏极至”的相互转化之理,必然不能持正,自食由福转祸的恶果。正可以复转为奇,善也可以复变为妖。人民都有善性,全在当政者如何引导。假人君若不正,下民虽正,但终将为上所化,而转为奸诈。正性的本质本来不该化而为奇,但因人不静心,不执中道,正之不久,而奇自生。“奇正”也是“倚伏至极”之理。故君子皆守中道,而不敢自忽。

    “善复为妖”,求善之人,本不想为妖,但若善心不纯,或太过与不及,妖邪即生,此亦是倚伏至极之理。君子明乎此理,故而不敢自逸。人生祸福无定,正奇相演,善妖互变,皆有其因果报应的必然规律。此即“阴极生阳,阳极生阴”之顺道。圣人知阴阳逆反之理,守中静心,跳出阴阳,以阴阳反克之理,化凶为吉,化祸为福。

    “人之迷,其日固久”。人离正道时间太久,对宇宙自然法则昧而不明。世人性迷太久,不知大道的浅深,不明阴阳变化之奥机,不知退进存亡之理。本心中的灵窍不开,故祸福突然降临时,而往往不知所措。只知其果,不知其因。前辈曾云:“菩萨畏因,俗人畏果”,此正是世人颠倒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