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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节

      而制作米酒的过程要比高粱酒简单的多,所以在招伙计的时候也不用有太高要求。

    酿米酒的时候先要把糯米浸泡一天一夜,然后捞起来淘干净,晾上十多分钟之后放在蒸笼里蒸熟。接着再把蒸熟的糯米饭倒进缸里,加上清水后用木棒搅匀。因为做米酒需要在冬季最好,但是温度又不能太低,所以还得在米缸四周裹上一层厚厚的稻草,上面铺上草帘子,让米饭在缸里发酵。这样过上十天,掀开帘子以后再加上一些清水,等四五天以后,糯米饭就变成了米酒了。

    米酒不仅能当成酒来喝,还能用来入菜,像是酒酿圆子啊,酒酿鹌鹑蛋啊,都是十分有营养的菜肴。特别是酒酿鹌鹑蛋,不仅有营养,还能丰胸。

    林媛在第一缸米酒做成之后,就悄悄地装了一坛子米酒带回家,她要好好地把自己身上的那两块肉给补一补,以前还不觉得怎么样,在见到苏秋语之后,她突然有了一种危机感,虽然夏征和安乐公主都很喜欢她,但是她现在这个小身板儿,还真是没啥看头。

    以前还觉得自己营养好了,身上也开始长肉了,却不想,也就是胖了一些而已。那里还是有些平平的,连兰花豆比她鼓鼓的了。

    再就是,林媛到现在都还没有来癸水,不来癸水就不是成熟的标志,虽然十二岁不是很大,但是没有一个月就要过年了,过了年她就十三了,十三再不来癸水,就真的该影响以后的生育了。就连刘氏和刘丽敏也明里暗里问过她几次,都有些着急了。

    林媛看似隐秘的行为,其实都被夏征看在了眼里,虽然有些好奇,但是一想到这小丫头满脑子的歪心思,他又有些期待,肯定是小丫头想到了什么做菜的好点子了。

    看到林媛这样做的还有刘丽敏,她可不是个憋得住的主儿,当即就把林媛拉到了一边,软磨硬泡地问了又问。

    林媛一张小脸儿红的跟个猴屁股似的,支支吾吾地不肯说,这就更加激起了刘丽敏的好奇心。被这个超级粘人的家伙缠上,林媛也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人偷听的时候,小心翼翼地在刘丽敏耳边把原因说了。

    原本以为会被她嘲笑的,没想到刘丽敏竟然瞪大了眼睛,饶有兴趣地问道:“真的?真的能让,咳咳,那儿变大?”

    林媛看着她眼睛里的光,不由地后背一凉,眼珠子顺着她的身子向下移,看向了刘丽敏的胸口。那里,挺大的嘛。

    “小姨,你,你就不需要了吧?”林媛红着脸指着瞄着她那里,十分羡慕嫉妒地撅了撅小嘴儿:“都那么大了,还不满足!让我这平坦地跟大道儿似的人怎么活!”

    对于林媛又羡慕又夸赞的一说,刘丽敏骄傲地挺了挺胸脯:“女人嘛,哪里有嫌这儿大的?”

    林媛无语,只好把酒酿鹌鹑蛋的做法给她说了,其实很简单,就是在酒酿煮开了之后打进去两个鹌鹑蛋而已,或者一个鸡蛋也是可以的。只是鸡蛋肯定没有鹌鹑蛋营养高,效果应该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一个是即将十三的小丫头,一个是二十出头的大姑娘,居然在酿酒的院子里讨论着丰胸的事情。事后林媛每次想起都觉得好笑。

    除了米酒,林媛还准备做一些水果酒,只是现在正是冬季,若是想要做水果酒的话,最好能有新鲜的水果才行。所以这个想法暂时行不通。不过,冬季却是有山楂的,而且漫山遍野的全都是,光是林家坳四周的山上就有不少山楂。

    山楂酸酸的,很少有人喜欢吃,倒是也有人做成了冰糖葫芦,不过买的人也不太多。林媛自己曾经买过一些,那些人用的糖都很少,没办法,穷人家里哪里舍得多用糖?

    但是林媛却是很喜欢这个味道,所以跟刘丽敏一合计,就把山楂跑到了高粱酒里,这样就做成了山楂酒。这山楂酒喝起来酸酸辣辣的,跟一般的酒不一样,不光是女子,就连男人喝了也有些上瘾。

    除了山楂酒,林媛还在自己的稻花香里也用到了山楂,山楂糕和果丹皮都是极为好吃的东西。因为既要保留山楂的酸味,还要让人们吃了以后不觉得倒牙,所以糖的分量是很重要的一步。经过多次反复实验,林媛做出来的山楂糕酸甜可口,十分美味。果丹皮就更不用说了,有些硬还能直接拿在手里吃,小孩子们都特别喜欢。

    山楂糕和果丹皮一上市,立即就被哄抢一空,林媛看在眼里,乐在心上。

    更让她高兴的,则是这次收购山楂,还能给林家坳的村民带来了利益。因为林家坳的山上就有不少山楂,所以林媛就把采摘山楂的工作交给了老村长,让他召集大家伙儿摘山楂,她负责收购付钱。当然,不是什么山楂都能合格的,必须得是颗粒饱满没有虫蛀的才行。

    村里的男人们大多外出打工了,女人们要么看孩子,要么就是聚在一起闲聊。林媛收山楂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即有不少勤劳的女人上山了,手脚利落的人一天就能摘上好几十斤。一斤山楂能挣二十文,一天几乎就能有一两银子,这么好的事谁不干?而且林媛收山楂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不是一直收,最多就三天,大家全都干劲儿十足,十分卖力。

    有干活利索的,自然就有不干的。自从两个儿子出事以后,李凤娥就天天巴巴地看着儿子,哪里也不去了。听说了收山楂的事以后,她就催着林家孝也跟着上山去摘山楂好挣点银子回来。林家孝一个大男人,本来就懒,哪里会跟着一群老娘们儿去上山收山楂?

    李凤娥说了几次以后,见他不动弹,也就气得不再理他了,整日里左手抱一个娃,右手牵一个的,不是骂老的就是骂小的,总之家里是一点儿安生日子也没有了。

    林家孝被她骂烦了,在家里也待不下去了,跑到镇上找到了李妈妈的儿子,想让他给帮忙谋个差事做做。李妈妈的儿子李三子也不是个正干的,现在不知道怎么回事又跟春风楼的龟公混到了一块儿,听说了林家孝要找活儿干的事,就直接让龟公把他安排在了春风楼做打手。

    春风楼可是驻马镇最大的青楼了,平日里不少有身份的人都来这里玩儿,很少会有闹事的。这么好的差事林家孝当然愿意干了,更何况,楼里还有不少年轻漂亮的姑娘们,可比整日对这李凤娥这个臭婆娘强多了。

    不过林家孝也不是傻子,这件事根本就没有敢跟媳妇儿说,只是说他现在跟着堂哥一起做事。有李三子这个亲戚在,李凤娥自然也不怀疑,反正能给她往家里拿钱就行。

    至于林家忠那边,完全可以用悲惨二字来形容了。二儿子瘫在炕上,虽然马氏每天都精心照料,但是他的精神却是愈发混乱,有好几次都偷偷地从屋里爬出来,嘟嘟囔囔着往林媛那边去。更不巧的是,还被村里的孩子们看到了,他们又是嘲笑又是往他身上扔石头的,刺激地他精神更加不好了。

    马氏为了照顾儿子,整日以泪洗面,什么都顾不上了。连大儿子已经连续一个来月都没有回家都不记得了。

    为了救小儿子脱离牢狱之灾,林家忠就跟东家借了不少银子,现在更是连窟窿都没有还清,每日里回到家里一听到小儿子那哀嚎的声音,就忍不住一阵烦躁。再加上马氏也经常在他耳边哭诉,让他给找个厉害的大夫,他更是烦的不行。

    原本马氏他们已经对儿子丧失了信心,但是听说林家信那瘫了半年多的人都能再次站起来以后,就又见到了希望。只是,给林家信治病的可不是一般人,那是福满楼的老东家啊,别说他们了,就连县太爷李昌想要请他瞧病都得看他心情如何才行。

    两口子想过去求林媛,但是林家忠这个道貌岸然的家伙才不肯向那个小灾星低头,任凭马氏软硬兼施,都是铁了心地不去找林媛。

    林家坳的事,林媛现在根本就没有心情多问,因为她也遇到了一件麻烦事。

    这日一大早,林媛刚到福满楼,就见到了邺城香满楼的吴掌柜。吴掌柜苦着脸,神情焦急。跟刘掌柜一问才知道,这吴掌柜头天晚上就赶到了驻马镇。

    这么着急肯定是有大事。

    林媛看了夏征一眼,把吴掌柜让到了二楼自己的房间里。

    吴掌柜也顾不得坐下了,拍着手急急说道:“东家啊,坏事了,那个醉仙居,他们也卖起豆腐来了!”

    林媛夏征一愣,互望了一眼,豆腐的制作工序是林媛想出来的,虽然已经卖了快半年了,但是她敢肯定,就是再聪明的人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把豆腐的制作工序琢磨出来。难不成,有人偷偷地告密了?

    吴掌柜没有发现两人的神情有异,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还在一个劲儿地说着:“这可怎么办啊,本来咱们香满楼的生意就不如醉仙居的好,原本有了豆腐这个独门菜肴,眼看着就能扳回了一局,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里,那个醉仙居怎么就给琢磨出来了呢!这可如何是好啊,东家?他们卖的豆腐比咱们便宜了一半呢,咱们的好多食客,全都被吸引走了啊!这个月的生意肯定又要下滑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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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0 邺城之繁华

    林媛的手指慢慢在桌面上轻轻敲着,眉头紧蹙,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吴掌柜见她也不说话,夏征更是优哉游哉地坐在桌边饮茶,不由得有些愣住了。难道,他刚刚说的这个事儿不值得大家重视吗?

    一旁的刘掌柜却是佩服不已,昨晚吴掌柜深夜到达时,他一听这事也是又气又急。不过现在再看,他们这些在商场摸爬滚打了多年的老油条,竟然还不如两个初出茅庐的小娃娃镇定。

    见两人都没有说话,吴掌柜的心里更加着急了,眼看着额头上的汗珠都要掉了下来:“东家?东家?”

    叫了两声,林媛才慢慢抬起头来,看着他那火烧眉毛的样子,不禁莞尔一笑:“吴掌柜,以前没有豆腐的时候,醉仙居不是也比咱们香满楼生意好吗?”

    吴掌柜一愣,是啊,香满楼一直都被醉仙居压了一头,他不也是一直默默地坚持着吗?怎么现在不镇定了?

    被林媛这么一说,吴掌柜顿时醒悟,脸色微赧。

    林媛却没有再说他,而是敲了敲桌面,皱眉道:“虽然我们的生意一直被压了一头,但是他们剽窃我们的菜肴,绝对不能放过。”

    若是豆腐的制作工序是他们自己研究出来的也就罢了,但是,若是被她发现,是她手底下出现了背叛者,她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吴掌柜自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试探地问了问:“东家,你说,会不会是谁不经意地透露了秘密?”

    对于各个分店的掌柜,林媛是有信心的,至于那些挑出来学习制作工艺的人,她就不好说了。

    一旁的夏征把茶杯往桌面上一放,挑眉道:“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们去邺城走一趟不就行了?”

    跟驻马镇相比,邺城可是个十分繁华的城镇,一听说大姐要去邺城,两个小妹立马坐不住了,缠着她非要跟着一起去。

    反正路途也不算很远,林媛也就答应了。不过,这可苦坏了夏征,原本提议去邺城他也是有私心的,去一趟邺城至少也得三四天的工夫吧,能有这么好的机会跟林媛单独相处,他哪里愿意有别人打搅?

    偏偏地,还要带着这两个小拖油瓶!

    让两个小女儿跟着,刘氏也十分放心,毕竟女儿跟夏征还八字没有一撇,她可不希望这么快就抱上外孙子。旁敲侧击地叮嘱了林薇好几遍,可惜这榆木脑袋的闺女居然没有听明白,让刘氏恨不得把她脑袋敲开看看里边是什么。

    倒是一旁的小林霜笑嘻嘻地拍着刘氏的肩膀,小大人儿似的保证:“娘啊,你就放心吧,我一定会时刻跟在大姐身边的,绝对不会让大姐夫有机会欺负大姐的!”

    刘氏一脸无语,这个小女儿真的只有五岁吗?怎么这精明劲儿越看越像五十的?

    一旁的小永严挥舞着小拳头啊啊地叫着,大眼睛贼亮贼亮的,也在给三姐加油助威。

    因为天气有些冷,所以临出发的时候刘氏往马车里铺了两床褥子,还给她们每个人都准备了一个手炉,这东西还是林媛心疼娘亲,怕她手冷,在镇上买回来的呢。

    有小林霜在,糕点美食自然是少不了的。刚上马车,小林霜就开始大吃特吃了。

    林薇瞧着小妹那一直不停动弹的嘴巴,都有些怀疑刚刚吃了两大碗早饭的人是不是她!

    从林家坳到邺城,还得穿过驻马镇的城门才行,因为天气冷,所以他们出发的不算早。不过,这还是在城门口的地方碰到了熟人。

    林媛被夏征那灼热的眼神看得有些不自在,就掀开了帘子往外瞧了瞧。没想到,竟然看到金灵儿和李承志的身影!

    一间棋社门前,金灵儿被李承志轻轻搀扶着走下马车,平日里骄傲如孔雀的她,此时满脸红晕,一副小鸟依人的妩媚模样。

    再看对面的李承志,虽然掩饰的极好,但是林媛还是一眼就看出了他眼底的贪婪。那色眯眯的眼珠子,就跟狼看到猎物时,恨不得扑上去一口咬碎似的。

    下了马车,金灵儿好像还扭捏地甩了甩手,只是李承志哪里舍得放开?依旧死死抓着,不动也不动。金灵儿半推半就间,就被他拉着进了棋社里边。

    两人拉拉扯扯着,根本没有在意旁人的眼光,更没有发现刚刚那一幕已经被林林媛看在了眼里。直到看不到两人的身影了,林媛才轻轻放下了帘子,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在北方的几个大城镇里,邺城是唯一一个仅次于京城的城镇了。邺城的繁华,若不是亲眼看到,林媛还真有些难以想象。

    还没进到城里,只是看城门口那排得长长地打算进城的队伍,就可以看出这城镇的繁华了。既有乘坐马车进城的有钱人,又有挑着担子进城赶集的乡下人,但是即便是乡下人,也比林家坳的村民穿得好打扮得精致。

    夏征原本是打算让林毅拿了自己的令牌走个方便的,但是林媛不想搞特殊,特别是醉仙居的东家跟夏征又是认识的,保不准城门口的护卫就会通风报信,告诉了醉仙居。

    大概排了有半个时辰的队伍,林媛一行人才进了城门。

    一进城门,便听到了各种热闹的吆喝声。姐妹仨都忍不住好奇地掀开了帘子,映入眼帘的是攒动的人头和宽阔的街道。街道两边是摆放的整整齐齐的摊位,每个摊位几乎都没有留下空隙,就这样,还把整条街都占满了呢!

    街上的行人更是形形色色,即便现在是冬季,天气不暖和,但是一看到这些热情似火的买卖人,林媛顿时觉得自己浑身的激情都被点燃了。怪不得大家都向往大城市,这就是大城市带来的商机啊。

    林媛感觉自己眼前走动着的根本就不是人群,而是一个一个的金元宝,仿佛这些人的银子都已经落入了她的口袋一样。

    小林霜已经坐不住了,根本忘记了出门前跟刘氏做的保证,拉着二姐的手就跳下了马车。

    夏征眼睛一亮,这一路上他每每要跟林媛偷偷亲热一下,都会被小林霜那警告的眼神给喝退。现在好了,小祖宗走了,他可以好好地牵牵林媛的小手儿了。

    可是,还没等他把手伸出去,林媛已经起身跟着跳下了马车,紧紧拉住了两个小妹的手。

    夏征哀怨地看着林媛的两只手,再看看自己的手,撇撇嘴,左手牵右手,只好自己给自己温暖了。

    她们都是头一次来到邺城,她可不放心两个小妹就这样在大街上来回溜达,万一被人贩子拐走了怎么办?她两个小妹可是又漂亮又可爱呢!

    下了马车,视线就更加宽阔了,莫说是街道两边的摊位了,就连再远处的酒楼都能看清楚。跟驻马镇不同,邺城不少商铺全都是两层的,甚至还有三层的,而且个个都装修精致,有的古朴典雅,有的奢侈华丽。而且,不管是高档的商铺还是低档的铺子,门前都会聚集不少客人,端看那一辆又一辆的马车就能看的出来。

    夏征送给林媛的马车,在驻马镇算是最好的了,很难再找出能跟她相提并论的来了。但是在邺城,还没有路过几家商铺呢,她就已经发现了三辆跟自己的马车差不多档次的了。甚至,有的比她的马车还要好。

    林媛倒不是埋怨夏征送她的马车不是最好的,相反她还觉得她的马车太过扎眼了。不过现在她才知道,若不是夏征了解她为人低调,不会喜欢那种特别奢侈的东西,不然的话,一定会送她更加华丽的了。

    姐妹三个在各个摊位前一一逛过去,虽然还没有来得及进到旁边的商铺里,但是仅仅是摊位上的小东西,就已经够她们惊讶的了。手工艺品精致小巧,小食品更是美味可口,即便是个卖甜糕的,都比驻马镇的甜糕要香甜的多。

    小林霜抱着那甜糕,一边吃一边满足地叹息:“嗯,师傅没有跟着一起来真是太可惜了,这么好吃的甜糕吃不着喽!不过师傅,没关系的,我这徒弟这么孝顺,怎么能忘了你呢!放心吧,等下我就多吃两块,把你那份也一并吃掉,回去后,会好好地跟你讲述讲述这甜糕的美味的,嘻嘻。”

    林薇噗嗤一声,差点把嘴里的甜糕喷出来,这么孝顺的徒弟还真是头一次见到呢!

    夏征看着姐妹三人那又新鲜又好奇的样子,眼珠子一转,笑嘻嘻地说道:“这邺城啊,其实也算不上多么繁华呢。”

    此话一出,姐妹三人的注意力果然被他成功地吸引了过去。

    “夏大哥,邺城这么大,这么好,还不够好吗?”小林霜伸着小舌头舔了舔嘴角的甜糕,眨着大眼睛好奇地问道。

    林媛却在一瞬间的懵懂之后反应了过来。邺城只能算是个州府,它就是再繁华,也比不上京城啊!

    果然,夏征神秘一笑,得意地勾了勾唇:“那当然了,京城可比邺城繁华一百倍呢。”

    见鱼上钩了,夏征故意卖起了关子,慢悠悠地说道:“京城里的街道更宽更平,能同时容纳三辆马车平行通过呢。还有那人,哎呦,你都不知道,每到初一十五,街上根本就走不动人了,前边的人后脑勺都能碰到后边人的鼻子,后边人更不能迈大步子走路,不然的话,肯定会把前边那人的鞋子给踩下来!”

    林媛没有去过京城,不由得也听得聚精会神,有滋有味。两个小妹妹更是连甜糕都忘了吃了,眼睛里亮亮的,仿佛通过夏征的描述已经想象到了京城的繁华。

    “你要是说京城的繁华就是人多,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夏征伸手将林媛从路中央往旁边拉了拉,让她躲过了一个抱着孩子的汉子,顺便就再也没有把手松开,摸着林媛那软软的小手,心里高兴极了。

    夏征笑着看了看林媛,一边牵着她们三个往前走,一边继续说道:“京城里除了人多,连房子也都很高很大,你看那个三层的酒楼没有?是不是很华丽,很漂亮?跟你们说吧,这样的酒楼在京城里多得遍地都能找到呢!”

    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