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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节

      四处都是黑灰,顶上的树藤和芦苇早就烧光了,泥砖已变成了陶砖,再看隔板上,一排排陶罐和陶碗乌黑。

    竟然是黑陶。

    她拿起一只碗,用手指弹了弹,声音清亮。再拿起一只碗敲击陶罐,大陶罐的声音稍比碗要沉闷一些,但在这沉闷中透出清亮来。

    这算是烧成了!

    简华端起一个陶罐,大喜过望地快步走出窑炉,对上窑炉口的众人,顿了一顿,大声宣布道:“烧成了,是黑陶,很结实。”

    “哇。”欢声如潮,汹涌拍岸。

    “烧成了,烧成了。”

    “炎族烧成陶器了。”

    简华被拥上来的族人们再次抛向了高中,“大巫,大巫,大巫……”

    “唉,我的陶罐。”

    简华一个没捧住,吓得她大叫,看着视线中,白云变大。

    羊鞭接住简华掉下的陶罐,仔细打量,哈哈大笑起来,“真烧成了,烧成了,比有陶族的好,好,好……”

    木野站在一旁,含笑看着被族人欢快抛起的简华,与有荣焉,她永远不会让族人失望,她是最好的。

    “你小子,快让阿哥看一下。”羊尾敲他一记脑袋,急道。

    “阿兄,给你。”羊鞭把这只陶罐塞到羊尾手里,自己一转身,跟在金猴身后,窜进了窑炉,“哇,好多陶罐啊!”

    “族长,你快看。尚者大人,你快摸摸,这陶罐多好啊,比有陶族的好多了。”

    金猴把陶罐捧到木通和尚者手里,激动道。

    “真烧成了,好看,好看,好看。”

    木通喃声道。

    尚者细细摩挲着陶罐,盲眼中含着泪水,“大巫真烧成陶器了,大巫真烧成陶器了,这陶器多好啊,摸上去多么光滑啊,比有陶族的陶器还要好,还要好。”

    ***

    在炎族山峰脚下,谷带着黑和拉布跟炎族众人告别。

    木通族长把一个装着一个陶罐,六只海碗的筐篓递给谷,“长耳兔族的少族长,这是我们炎族送给你们长耳兔族的礼物,请你收下。”

    谷接过筐篓,深深给木通施了一礼,“长耳兔族永远是炎族的友族,感谢炎族的慷慨。”

    木野拿着一个装满肉干的筐篓,递到黑手上,“兄弟,以后有空就来炎族住,我们再一起打猎去。”

    “兄弟,长耳兔族也欢迎你们来住,到时我们肯定拿出最好的兽肉来招待最好的朋友。”黑跟木野拉手,握拳,笑道。

    拉布在一边,连连点头。

    尚者拿过一个兽皮袋子,递给谷,“少族长,这是你要的各种作物的种子,你收好吧。”

    “谢谢族巫,感谢炎族。”

    简华也拿着一个筐篓,送到谷手上,“这里面是羊毛线团,我教给你的织法没有忘记吧,还有一件背心,是送给你的。”

    “永远不敢忘记,感谢大巫。”谷深深弯腰,给简华施了一礼。

    三人背上筐篓,把兽皮袋系在腰间,拿上骨茅,跟众人挥手告别。

    简华看着三人远去的背影,这应该是这个大陆上,最早的一批游学学生或者说是来使吧。

    以后炎族也可以派人出去,学习其他部落的长处,多交流总归有好处。

    当炎族在部落围墙外挖好七个深坑陷阱时,简华和木野俩人背起筐篓,跟木通族长和族巫尚者告辞,在清晨悄悄离开了部落,踏上拜访树部落换盐的路途。

    “孩子们一路上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吧。”木通望着俩人的背影,担忧道。

    “你说,这样一路互相帮助,大巫和木野是不是感情会更加好了。”尚者想的跟他完全不一样。

    “尚者,你耆草占卜了吗?”木通问,“大巫,简华她应该不会走了吧。”

    “放心吧,我卜过了,是喜。”尚者舒了口气,“大巫再不会走了。”

    “那就好。”

    黑狼站在一棵大树的枝桠上,静静望着两人相伴的身影越走越远,迎着风,脚步轻快,他们心里也该是欢喜的吧。

    也许,他也应该找个伴了。

    “简华,那天你在我身上比划大小的那件背心,是给谷的啊,其实,其实他的身体大小,跟我很不一样,他,他比我矮,还比我瘦,我看,我看那件背心,适合我的身体,他穿着肯定大了。”

    “哦,是吗?我在你身上比划过?”简华斜了他一眼,装傻道。

    “比划了,就是那天烧陶出来,烧成功的那天,我以为,以为你是做给我的背心。”木野委屈道,“你为什么要给谷啊,我可以用十块兽皮跟他换的。你亲手做的背心,我,我不舍得给别人。”

    “十块兽皮可比一件背心值多了,我可不舍得。”简华笑,“再说,那件背心我做短了,给谷穿正好。”

    “短了我也能穿的。”木野强调道。

    简华扑哧笑了起来,一手揪上他耳朵,“那是不是我以后亲手做的,都只能给你一个人穿。”

    “是啊,是啊。”木野也不怕疼,连连点头。

    “那要是我们以后有了小娃,是不是也不给小娃穿。”简华再笑。

    木野愣了一下,忙道:“这怎么一样,小娃是我们自己的,当然可以给他穿。”

    听着他们的小娃,他嘴都要笑歪了,“简华,我们什么时候生自己的小娃啊!”

    “你想得倒美,你生,我可不生。”简华傲娇道。

    “好简华,我看今天天气很好,我们找个好地方先交/合吧。”

    “你要作死啊。”

    “哎呀,我的耳朵,要掉了。”

    站在部落大门后,目送他们离开的族人肯定怎么都想不到,木野和他们尊敬的大巫是这样子的像小娃一样说话,你跟我撒娇,我跟你玩笑。

    心情放松又美好,这一路算不算是结婚前的蜜月旅行呢。

    第101章 雨中洞穴

    清晨赶路, 到了午间,阳光热辣, 俩人就选块合适的地方停下休息,有时在大树下,有时在大石下。

    木野打来松鸡, 简华采集蘑菇,他在小溪边洗剥猎物,她就捡枯枝架柴堆, 然后熬上一罐浓浓的野鸡汤,再烤上一两条鲜鱼,美美饱餐一顿。

    饭后,用带出来的兽皮铺在石下荫凉处, 或是有茂密树冠的枝桠上, 相伴着睡个午觉。

    一觉醒来,太阳西斜, 正好再赶一段路,沿途抓两只野兔, 再找个岩洞或石下,堆上石块, 做个安全的小窝。

    两人谈天说地,天南海北, 当然,大多是简华在讲,木野默默地听。

    她给他讲, 地球是圆的,太阳是个大火球,地球不光自转,还在围着太阳绕圈,绕上一圈就是365天,就是一年,也是春播夏种秋收冬藏四个季节。

    她给他讲,人是哺/乳动物,是从猿猴变来的,说到此,简华想到山顶洞人,就嗤嗤发笑。他算是山顶洞人的兄弟吗,可看他长相,眉目端正,五官俊朗,拼得上现代的走秀模特,跟山顶洞人全然不是一回事。

    简华也搞不清,她是否还在地球上。

    每当这时,她笑过后,心情总有些低落,这时,他就会跟她搞怪,一会要背着她走,把筐篓斜挎在腰间,再背上她,大笑着往前跑上一大段路,或者摘上几片树叶,给她吹出模糊的曲调,要么用手拍着嘴,模仿出各种动物的吼声。

    在这一点上,简华特别佩服他,真是学什么像什么,虎啸、狼嚎、熊吼,惟妙惟肖,要不是站他身边,真要吓得腿软。

    轰隆隆,一个惊雷,豆大的雨点噼啪落下,眨眼间,大雨滂沱。

    两人被浇了个通透。

    这是旅途中最难受的时候,木野拉着简华要在树下避雨,简华拉着他往山腰跑,寻找干燥的岩洞。

    等找到干燥洞穴,湿淋淋的两人相视大笑,索性在大雨中痛快洗个澡。

    用树叶子包好的羊毛用来引火,湿柴燃烧起来,浓烟滚滚,简华抹着眼睛,不忘数落他,“打雷不能躲在大树下,那是要被雷劈的,想好好活着就得选这种山腰的洞穴,就算雨下得再大,水漫起来,也不会淹没……”

    木野伸过一只大手,轻轻抹上她的眼角,那儿沾着一道黑灰,并且,看着她张张合合的红嘴唇,他想吻她了。

    大手温揉抚摸过来,还带着点淋雨后的凉意,轻柔擦过她眼睛,然后,他的嘴唇就贴上了她的,把她下面的话语也咽了下去。

    他的气息袭上,比她粗重多的呼吸喷在她脸上,热哄哄的,她的心开始呯呯呯地直跳起来,他火烫的舌舔着她的唇瓣,诱惑着她轻启,一只大手轻托着她下巴,一只大手牢牢掌在她脑后。

    “闭上眼睛。”

    他低沉的声音莫名带着电流,滑过她耳廓,她不由随着他的声音合上眼睛。

    眼前黑暗,他的踫触越发分明,辗转,舔舐,他的手掌在她脸上抚过,掌心的茧子摩擦着肌肤,似痒似舒服。

    她喟叹,滑出的声音还未消散在空中就被他咽了下去,一条大舌顺势钻了进来,攻城掠地,强肆狂放。

    而她节节败退,溃不成军。

    她淋湿的衣裳被/褪/去,身/体微微发抖。

    岩洞外电闪雷鸣,大雨瓢泼,岩洞里阴冷潮湿,烟尘飘飞。

    她就要在这样的地方度过她人生中最重要的第一次吗。

    简华心底既愿意又不愿意,皮肤如同有饥渴症,期望着他的大掌狠狠/抚/过,手却有自动意识般推向他的胸膛。

    他并不比她好过,细汗在额头上,背上冒出来,呼吸粗重,想要把她吞吃下肚,可脑中最后一丝清明,这地方实在太不舒服了,他不能委屈了她。

    最终,木野一个翻身,躺倒在地上大口喘息。

    她似庆幸似失落,望着生出青苔的洞顶,慢慢拉过一旁的湿衣服盖到身上。

    “简华,我们不在这里,我们找个好天气,找个舒服的好地方。”

    他低声道。

    她轻轻翻身,依偎过去,靠上他颈窝,缩着身子低低应了声,“嗯。”

    这个男人全心为她着想,她还有什么不情愿的呢。

    他用手搂住她,拎起她身上的湿衣服摆到一边,抽出底下干兽皮,搭在两人身上。

    雨势越发磅礴,闷雷就响在头顶上,外面漆黑一片。

    火堆上的浓烟小了,火势旺起来,跳动的火焰照亮小小岩洞,温情在弥漫,俩人平缓呼吸,相互依偎着,静静聆听外面的鬼哭狼嚎。

    简华忽然有了唱歌的心思,她轻笑,张嘴就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