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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秦子熠脸上乖巧清纯,手臂圈着沈潜都从他的脸一路往下摸到腰了:“想去旅游?”

    “就随便看看。”沈潜挣扎了一下,没挣开。

    这种小幅度的抗拒在秦子熠看来只是情趣。

    他的手从沈潜的家居服下摆伸进去,熟练地从衣服里面解他的扣子。

    然后沈潜按住了他的手:“秦子熠。我有事跟你说。”语气有些久未见到的郑重。

    “你说。”秦子熠心中一动,抽出了自己的手,规规矩矩的摆出了洗耳恭听的架势。

    自己的生日快要到了,他们维系着现在的关系也快要整整两年了。他是想要庆祝一下么?虽然自己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但要是他非想要,也不是不可以。

    “嗯。”沈潜看着秦子熠,开口,“我们分手吧。”

    秦子熠脸上还未完全绽开的笑容瞬间变成了惊愕:“为什么?”

    沈潜的语气轻描淡写:“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天使们久等辣qaq抱住么么哒!

    甜文,秦子熠攻,沈潜受,不拆不逆!

    因为作者菌还没出阴阳师坑,更新时间暂时随缘_(:3ゝ∠)_

    不过你们可以催催我qaq就更得快了

    第二章

    两个人都沉默下来,气氛一时死寂,针落可闻。

    偌大的房间里,只剩下略显粗重而克制的呼吸声。就连原本愤怒地趴在地板上撕扯秦子熠衣服的阿拉斯加都像是感觉到了两人之间一触即发的紧绷,偷偷看一眼沈潜,又看一眼秦子熠,把尾巴和下巴都贴在地上,不敢动了。

    良久,秦子熠率先打破了一室沉寂:“你……是不是知道小安回来了?”

    他不相信。不是不相信沈潜真的有一天会腻,而是他提出分手的时机实在是相当凑巧。

    小安前脚刚回国,后脚他就要和自己一拍两散,这分明就是不知从哪得到消息打算甩了自己去找他那朱砂痣旧情复燃的节奏!

    想都不要想!

    “知道。”沈潜的语气依旧无波无澜。

    又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

    然后秦子熠嘴角一弯,居然是做出了一个笑的表情。

    他一双漂亮的眼睛直直望着沈潜的脸,语速很快的开口说:“潜哥,你还是这么善解人意。说实话,我睡了你两年,也早就腻得不行了,只是我们都这么熟了,一直没好意思跟你说而已。小安回来了,看你的样子,对他还不死心吧?真巧,我跟你一个想法呢。你能主动提出分手,恢复我们几个原来的关系,那实在是再好不过了。不过我们两个本来也算不上正式在一起过,现在也谈不上什么分手才对,这件事情回头你也没有必要跟小安说……哎你说,你年纪都这么大了,还跟我们年轻人竞争,有什么胜算呢?你说到时候万一打起来,我是对你动手呢,还是尊老敬老呢?”

    秦子熠平常并不是能言善辩的人,相比言语,他更多的时候习惯用行动表态。沈潜若是认真跟他争辩起什么来,百分之九十的可能他是没有丝毫胜算的。

    对于他来说,在眼前这种情况下,能够勉强维持住面上摇摇欲坠的自尊一句一句怼沈潜已经是超常发挥了,至于到底具体说了些什么,是不是语无伦次逻辑混乱,早就已经不在他的思考范围之内。

    沈潜也知道他的不善言辞,甚至已经做好了说不通的话大不了就打一架一拍两散的准备。

    没想到这会儿他倒开始伶牙俐齿了,话里话外这个刻薄又恶毒的劲儿,简直了。

    尊老敬老……沈潜都被他气笑了。

    他是比秦子熠大了足足七岁,但如今也不过是而立之年,绝对算得上是一个男人最春秋鼎盛的时期。

    “既然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沈潜也微笑起来,“至于能不能追到小安……那就不劳你费心了。”

    到底是年轻气盛,虽然极力做出毫不在意、完全没有被这个消息打击到的样子,秦子熠那急促而粗重的呼吸、身侧紧紧握起的拳头和语气里遮掩不住的冷嘲热讽,还是透露出了沈潜这样的“善解人意”并没有让他有任何愉悦之感。

    憋了几分钟,秦子熠忍不住再次开口:“看在我们好歹睡了两年的份上,我再劝你一句。别白费力气了,你根本就不是小安喜欢的类型。他两年前就没选择你,如今见的世面多了,那就更不可能了!”

    “那有什么关系?”沈潜的目光从秦子熠身侧用力过大到青筋暴起的拳头转到他脸上,火上浇油道,“他是我喜欢的类型,就够了。”

    “成,那你还真是长情。”秦子熠果然给他气得脸都黑了,深深呼吸一口气,尽量轻描淡写的说道,“说来,你不会是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也一直都惦记着小安吧?一听说他回来就上赶着倒贴……”

    “你还恶人先告状?”沈潜挑了挑眉,打断了他的大放厥词,“口口声声说公事应酬,那你敢不敢告诉我,今天晚上你到底去见了谁?”

    秦子熠脸色一变,没有再出声。

    他先前自觉已经成功阻断了沈潜跟小安的所有私下联系,如今却隐隐觉得,他们两个很有可能还有着某种隐藏很深的、不为自己所知的联络方式。

    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沈潜站起身,从地上捡起被乐乐压在爪子下面的衣服扔到沙发上,又安抚的揉了揉被吓到的乐乐的狗头,似乎是要结束这场谈话的意思:“好聚好散吧秦子熠。我这两天就搬出去。”

    秦子熠反应极快。话已至此,当下显然沈潜已经下了决心不可能轻易更改。

    “行,好聚好散。”他脸上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你也不用走,这房子本来写得就是你的名字。我走就是。今天已经太晚了,我再住一晚,明天就搬走。”

    他答应的这么痛快,沈潜反而没法再说什么更绝情的话了,稍微点了个头:“也可以。那就这样。我先去洗澡了。”说着便转身走向浴室。

    沙发上,年轻的男人脸上虚假的笑容慢慢淡去,乌黑的眸子死死盯着那人的背影,目光幽深狠戾。

    沈潜暂时恢复了自由身,第二天刚好是周末,就约了自己的弟弟出去吃饭。

    他弟弟叫沈放,是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虽然同父异母,但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他俩的长相有几分相似,性格却是大相径庭,弟弟热情开朗,哥哥沉稳内敛。往店里一坐,兄弟俩同样英俊的容貌和各有千秋的气质,明里暗里吸引了不少男人女人的目光。

    “我这个月底准备去外地旅游几天。”沈潜放下茶杯,看着弟弟,表情很柔和,“到时乐乐我放在妈那里。你什么时候有空,过去带它跑两圈。乐乐现在需要的活动量很大,妈走路慢,它活动不开。”

    沈放正拿着工具专心拆螃蟹,动作十分熟练,闻言抬头笑着说:“直接放我那养呗?我可以早晚都带它去跑步,还可以叫它跟别的狗子玩。我们那个小区狗子可多了。”

    沈潜说:“他能愿意吗?别再引起你家庭矛盾了。”

    沈潜说的这个“他”指的是弟弟的伴侣。弟弟虽然年纪比沈潜小两岁,但是三年前就已经结婚了,对象是个极其小心眼儿的大少爷。沈潜一点儿也不怀疑,要是弟弟天天陪乐乐玩,那男人会连一条狗的醋都吃。

    “没关系,其实他也挺喜欢狗的。前一阵子我们还商量着也养一只呢。正好让他提前感受一下铲屎官的乐趣。”沈放跃跃欲试。

    他这么说,沈潜想了想,也就同意了:“那也行。”

    沈放把一个拆好的蟹肉碟子放到哥哥面前:“哥你要跟小秦出去玩啊?”

    “不是,我自己去。有个同学的女儿周岁了,我去看看,顺便在那边玩一玩。”

    沈放的动作一顿,手都忘了收回来,奇道:“小秦居然同意?……对了,你今天也是自己出来的。你们吵架了么?”

    沈潜把调好的蘸料碗塞到他手里,语气轻松:“没事,一点小矛盾而已。”

    “哦。”沈放点点头,反过来劝他,“那还是赶快解决比较好,免得变成大问题了。”

    其实沈放原本对秦子熠这个比自己还要小上几岁的年轻人并不看好的,甚至曾私下认为他就是个虚情假意的男狐狸精。

    这看法当然并不是毫无缘由。盖因在沈潜带秦子熠见家人之前,沈放有一次陪同伴侣出席某个颇为隆重的宴会,刚好机缘巧合的接触过他。当时沈放就觉得,这位帝都声名赫赫的豪门秦家家主的老来子、人称小秦爷的美人儿恐怕是被宠坏了的,目中无人、气焰嚣张,态度屌到飞起,是以印象颇为深刻。

    这也导致当脸盲的他看到哥哥身边那个有些眼熟的、虽然人高马大却看上去乖巧懂事的青年时,几乎毫无压力的认定了是自己认错——然而后来他家那位伴侣告诉他,哥哥的小男友跟宴会上见到的小秦爷,确实就是同一个人。

    这样一个有两副面孔的男人做嫂子,沈放一开始是拒绝的。

    然而架不住哥哥知道真相之后依然喜欢,加上后来秦子熠一直表现的很妥帖,他才慢慢接受了。

    也许是无所不能的哥哥把他驯服了吧?

    沈潜不再提这个话题,转而询问弟弟的近况。

    他弟就是个欢乐多的傻白甜,很快就忘了刚才的疑问,兴高采烈地给他讲起了最近发生的趣事。

    一顿饭还没吃完,沈潜的手机又响了。

    这个铃声……条件反射拿出来一看,果然还是秦子熠。

    第三章

    电话接通的那一瞬间,秦子熠可能忘记了他们已经分手的现实,脱口而出的依然是沈潜熟悉的追问:“潜哥你现在在哪儿?跟谁在一起?什么时候回来?”

    然而这一次沈潜没有再回答他,而是等他话说完了,才淡淡的问了句:“什么事?”

    对面秦子熠沉默了足足几十秒,才像是突然回过神来似的,再次开口时语气变得硬邦邦的,有种负气的意味:“行了,我已经搬完家了,一会儿就走。你不用再故意躲着我不回来了。”

    他动作倒是快。

    晚些时候沈潜跟弟弟告别,独自开车回了家。

    他的车速不快,一路都很小心。三年前那场叫他在病床上躺了小一年的车祸不仅使他的身体受到了很大伤害,也多多少少给他留下了一些心理阴影。

    到家时秦子熠已经不在了。不知道是那时候打完电话就走了还是见他久久不回来等不下去了。

    家里空无一人,房子收拾得干净整洁,井井有条,一看就特意打扫过。秦子熠说是搬家,可属于他的东西几乎一点儿没少的迹象,只卧室里沈潜自己的寝具缺了一部分,最喜欢的那套睡衣不见了。

    ——看上去无论如何还算得上在和平分手、好聚好散的范畴。然而从一进家门的时候,沈潜就觉得非常不对劲。这房子不仅太干净了,也太|安静了。

    沈潜:所以……我的狗呢?

    四下看了一圈,沈潜直接拨通了秦子熠的电话。

    因为据他观察,乐乐这条傻白甜的阿拉斯加应该还没发展出逃家还自带狗窝狗粮狗玩具的智商。

    通话很快被接起。

    秦子熠的声音听上去还是冷冰冰的,约摸还有些记恨沈潜的绝情:“找我什么事?”

    沈潜开门见山的问:“乐乐在你那?”

    “是。”那一端的声音更冷了。

    沈潜顿了几秒:“你怎么能把我的狗带走?”

    “你的狗?”秦子熠明显有备而来,声音冷淡低沉但很有底气,“乐乐是当初我们一起买的,算共同财产没错吧?夫妻离婚还要分割共同财产呢。现在这样,不动产归你,动产归我,有问题吗?不公平吗?难道你想要我净身出户吗?”

    沈潜:……乍一听还挺有道理的样子。

    虽然一开始提出养狗的是他,平常陪乐乐玩的多一点儿的也是他,但当初的确是他和秦子熠一起去把还是个小奶狗的乐乐接回家来的,之后两人也从来没有具体讨论过狗的归属,说是共同财产没有任何问题。

    总觉得这两天,原本不善言辞的秦子熠突然点亮了某种奇怪的嘴炮技能。

    现在自己再追着要乐乐的话,简直就像在欺负人似的了。

    秦子熠难得有机会在言语上噎住沈潜,一朝成功,心里不可避免的有那么一点儿奇妙的成就感。

    结果等了半天沈潜也没后文,似乎真的没想出什么应对办法,他一下子又着急了,只好自己接着往下说:“不过你要是想它,随时可以来我这边看看它。夫妻离婚对孩子还都有探视权呢,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沈潜:哦。

    不等沈潜回答,秦子熠继续说:“我现在就住在xx小区一号楼一单元501。你要是来看乐乐,提前给我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