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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这么忙活下来,时间不知不觉的过去,眼看着到中午了,夏翎总算是“爬”回来了。

    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脚下的那双高跟靴子脱掉甩在一旁,脱下大衣,夏翎趴在炕上累得直哼哼,可怜巴巴的看向夏妈,“我只想喝点粥。”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夏妈恨恨的骂了一声,赶紧去厨房给做粥吃了。

    吃了点东西,夏翎总算是缓过劲来了,下午又拉上陆锦年,两人去给几位老师傅拜年,又开车去了县城,买了半车东西。

    初二一大清早,夏妈和赵爸就开着车出门拜年去了,夏姥爷虽然去世得早,可生前也有好几个兄弟,当初没少关照夏家,如今这几个叔伯们年纪都大了,夏妈自然要登门拜访,顺便送点东西过去。

    这个新年,夏家过得全家都快累瘫了,但只要想到明年春节会比今年春节更忙,夏翎都觉得有点绝望。

    这个年一直折腾到元宵节那天,老妈提前去集市上买了些手工做的水磨元宵,虽然做得粗犷了些,但倒也独具风味,先去给木匠师傅们送去了一大半,自家里就留了点黑芝麻馅的,晚饭过后,放了烟花,夏妈煮了点,家里诸人各自分食了四五个,这就算过了元宵节。

    夏家上下,甚至包括陆锦年这个编外成员在内,都不大喜欢吃元宵,一则馅料太甜,二则糯米粘性高,不好消化,象征性的吃几个,意思一下就够了。

    没等着元宵节过去,村子里的气氛就变得紧张起来,夜幕降临之后,村子里罕有人会出门,各家紧闭门户,连家里的狗都成了香饽饽,待遇比前一阵上升了好几个档次。

    原因无他,山里的狼下来了。

    ☆、第65章 离开

    每年春节过后的这段时间,都恰好是最冷的三九天,北风夹杂着大雪,山里的动物们也处于最艰难的时候,食草类的动物还能从雪地里扒拉出点草根之类的啃啃,食肉类的就惨了,尤其是近些年山林被人类占据,小动物们越来越少,熊、野猪这几种杂食性动物还好,虎豹之类的大型猛兽被赶进了更加荒无人烟的深山里,最可怜的就是夹在狼,群居生物,那么多张嘴,又不敢入侵虎豹熊的地盘,尤其是遇到三九天最冷的时节,饿死的都不在少数。

    被逼无奈之下,野狼只能下山,跑到人类村庄寻找食物,吃几只鸡鸭鹅的还算勉强可以接受,家猪、小牛犊之类的被咬死吃了也不在少数,往年更有咬死人的案例。

    所以,每年元宵节前后,也成了各个村子警戒最严的时候,就怕真的有狼进了村子,死了点牲口家禽倒是不怕,万一咬死了人,那就出大事了。

    尤其是,今年正月里的天气似乎特别冷,从年前到如今的元宵节,已经接连下了三场大雪,山里的雪最薄的地方都能没过膝盖。

    野兽们早就饿得受不了了,就连那两只母子熊都饿得没少下山来找夏翎要吃的。

    碧粳米存货不多,自然不能再喂下去,索性家里还有一大堆的地瓜、玉米和土豆吃不完,母熊隔三差五吃点,还能用冬眠保持体力,饿不死就成,熊宝还太小,禁不起饿,来讨吃的就勤快了点,一次两次没被发现,次数多了,难免被夏妈逮到。

    还没等夏妈暴跳如雷,小家伙极有眼色的抱住夏妈大腿,仰着脑袋,用那双黑豆似的眼睛可怜巴巴的看向夏妈,顶着那张跟大豆有三分相似的憨厚蠢脸,还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哀鸣……

    夏妈的火气,还没等爆发出来,就被小家伙看得没了脾气,气哼哼的骂了两句夏翎,转身就去把家里的盛饭拿出来,搓成两个饭团喂给小家伙。

    夏妈向来都这样,看似凶巴巴的,却极为的嘴硬心软,顶多是拿自己女儿撒撒气,过后就好了。

    夏翎早就被骂习惯了。

    元宵节过后不几天,村里人发现了狼的脚印,请张大叔看过之后才知道,那可不仅仅是一两只狼。

    村里人这下子彻底坐不住了,赶紧去找村长,村长叼着烟袋锅,想了一宿,第二天一大清早,让人送他进城,找上面汇报情况。

    上面特批了两杆猎枪,并且让村里的壮年组成两个巡逻队,白天晚上在村子里多转转,万一听到了动静也好过去。

    打从出了野狼下山的事,陆锦年就提着被褥,牵着小豆去了新房子那边。

    新房子那边虽然也属于村里的范围,但离得有点远,紧挨着后山,万一真的有狼进村了,很可能奔那边去,大小伙子倒是不怕,就是几个木匠大师,年纪都大了,可禁不起吓,陆锦年带着狗过去,好歹有个警醒。

    就在这片提心吊胆中,初春,悄然来临。

    北方的春天来得晚,尤其还是山里,更加料峭清寒。

    哪怕如今已经是初春,下山的野狼早已回到山中,村里人身上的御寒衣物,不仅没有丝毫减少,反而裹得更紧了些,刺骨凛冽的北风冷飕飕的往骨头里钻,好像要刺进骨头缝里似的。

    就在这样的天气里,在桃溪村住了大半年的木匠师傅们,终于彻底完工,准备走人了。

    送行的那天,夏翎特意给老师傅们每人准备了一小瓶药酒,徒弟们则每人一瓶鹿血酒,额外每人送了几斤的碧粳米,算作送别礼物,东西不算多,但胜在心意,特别是几个木匠徒弟特意跟夏翎要了联系方式,打算秋天的时候,再淘弄点好东西回去。

    没办法,夏家的东西太好吃了。

    顶着凛冽寒风送走了客人,夏翎和陆锦年两人便齐刷刷的缩在家里,宁肯无聊到在家看电视剧,也不愿意出门。

    看着俩孩子蔫了吧唧的模样,夏妈心里暗暗叹息,到底还是大病初愈,虽然已经好了半年多,可终究是伤了根本,体质畏寒,最是受不得阴湿寒风,哪怕是如今结婚了,恐怕几年之内也不能要孩子。

    尽快抱孙子的念头,到底只是奢望。

    叹息过后,夏妈又重新振作起来了,俩孩子的婚期就定在五一过后,现在虽然是三月初,可该准备的东西,趁着现在闲着,也应该早点准备起来了。

    新房子只是两人住的地方,婚礼还是要在夏家大院办,哪怕夏翎主动省去了许多环节,但也有一大摊子的事等着去处理,首当其冲的,就是夏家的房子。

    好歹也是女儿结婚,家里的房子好歹也要重新修葺并重新粉刷的。

    幸而夏家的房子年头不算太久,并未残败,只是窗子和外表惨了点,里外的墙皮重新抹上水泥,再粉刷一层白色乳胶,窗子换成铝合金的,院墙扒了重砌,前院乱七八糟的东西通通扔仓房里,仓房实在装不下就放后院,院门通往家门的甬路用青砖铺好,赵爸带着两个人足足折腾了大半个月,总算是将家里修饰一新,完全看不出以往的破败和陈旧了。

    这边赵爸带着人在家里折腾,那边夏翎却已经点好了人手,春耕终于开始了。

    ☆、第66章 周蔚再至

    这一次,夏翎不仅仅从村子里雇了人,又请夏姥姥牵头,从黑龙坪的本家那边,请了几个青壮过来,桃溪村里的人手依旧由李全柱负责,而夏家本家那边,则是一个踏实本分而不失于机灵的小伙子夏云生。

    别看夏翎在桃溪村见人就叫叔伯婶子的,两边没套着亲戚,不过是按着年龄称呼而已,而在黑龙坪的夏家本家,夏翎辈分可不矮,一般的小伙子见了她都得叫姑姑,更有辈分小的直接叫姑奶奶。

    而这个夏云生,很不幸,就是侄子中的一员。

    换成一般女孩子,被一个比自己大了好三四岁的男性叫姑姑,肯定特别别扭,就直接称呼名了。

    谁让偏偏夏翎脸皮厚啊!

    她还真就享受别人叫她姑姑,乃至姑奶奶。

    当真一点都不怕把她自己叫得老了。

    夏云生叫她一声小姑姑,她就应一声,丝毫没有半点羞怯,反而把夏云生弄得脸色涨红,有点无语,又拿她没办法,只能悻悻然的认命了。

    他是夏氏族人捡回来的养子,好不容易过了几天好日子,养父母就死了,他又不是真正的夏家人,骨子里也没流淌夏家的骨血,本以为自己肯定又会过上流浪行乞的日子,却不料,夏家族人到底没舍下他,不仅让他住在养父母生前的屋子里,各家各户的还时不时的接济一二,家贫的就偶尔喊他去吃饭,家境好的时不时还偷偷给他塞钱,从十一岁到十八岁,他就是吃夏氏一族各家各户的饭长大的。

    人心都是肉长的,这么多年,夏云生半点不敢忘记夏氏的恩情,哪怕他只是夏家的养子,却把自己当成了真正的夏家人,当初给他饭吃的那些人家,谁家有事,他都主动上去帮忙。

    这不,一听夏姥姥这边缺人干活,他立刻就上来毛遂自荐了,本来没打算要工钱,就是想表示一下心意……

    可夏姥姥又哪能同意呢?打工赚钱,天经地义,又是个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已经到岁数娶媳妇了,现在白给自家干体力活,夏姥姥自问还没那么厚的脸皮!

    再说了,家里也不差这点子工钱。

    夏云生跟李全柱拿的是一样的工资,但要负责管理所有夏家这边的人手。

    黑龙坪离桃溪村太远了些,这些夏家本家的人就先在村里的空房子那边住着,夏翎已经跟村里交过了两个月的房租,等春耕这会忙完了,就在地头那边起两间房子,那属于农业生产用房,临时性建筑,只要打个申请就成,不需要购买宅基地、审批之类的繁琐手续。

    钱是如流水般的花出去了,夏翎天天戴着个草帽,在田间果林转悠,眼看着种子播下去了,果树也种下去了,还没等松了口气,就直接被陆锦年抓回了家。

    他特意从外地订购的婚礼礼服终于到了,夏翎得赶紧试穿一下,要是有不合身的地方,也好再送回去改改。

    本来想订购婚纱来着,可这乡下实在跟华美的婚纱有些不搭边,在她的强烈要求之下,婚纱变成了中式礼服,一共三套,第一套是朱红色的龙凤褂,第二套是偏西式的露背礼裙,第三套是一身剪裁修身得体的旗袍,也不知道陆锦年是从哪里买的,尺寸贴合得惊人,料子柔软,上面的刺绣精致而栩栩如生,手感超棒。

    一起被送来的,还有两套首饰,一套浓绿翡翠,一水的碧波盈盈,美不胜收,另外一套赤焰红翡,色泽似火,明艳高贵。

    随便碎了一件,夏翎估么着把自己卖了都赔不起。

    陆锦年微微叹了口气,平静的低声道,“我妈妈生前喜欢首饰珠宝,而且独爱翡翠,这两套是她收藏的珍品,指明了是将来留给我娶媳妇时用的。”

    夏翎忍不住咂舌,“万一不小心碰碎了……你不会让我赔的,对吧?”

    “没关系,”陆锦年低眉轻笑,“碎了一件,你下半辈子就给我当牛做马偿还好了。”反正是都可以骑的。

    夏翎满脸黑线,“……突然不想跟你说话了。”

    礼服和首饰都是周蔚送过来的,就是之前跟在陆锦年身边的那个保镖助理,将近一年没见,甫见夏翎,直接喊了一声老板娘。

    夏翎可半点没觉得不好意思,反而爽快应声,还承诺给他包了红包,允诺以后介绍漂亮小姑娘给他。

    这下子,轮到周蔚不好意思了。

    试过礼服,确认没有问题之后,周蔚这才想起来,赶紧从吉普车里那出个手提箱来,递到陆锦年面前,“先生,这是您之前从实验室那边订的东西,另外,实验室对于您上次送过去的植株很感兴趣,已经确认是某种变异茶树,但由于实验品太少,无法进行后续研究,所以想问问,能不能再送过去点?”

    夏翎诧异的看向对方,一时半会的,还真没想起来他说的是什么。

    “就是在后院发现的那株茶树,你忘了?”陆锦年淡淡提醒,“可以抵抗得了东林省每年冬天零下三十多度的气温,我之前问过你,是否可以送到实验室一些……”

    夏翎这才想起来,下意识的问了一句,“你不是喝过了吗?”

    这下子,轮到陆锦年诧异了,怔怔的看向夏翎,倏尔想起来,大年三十那天醉酒起来之后,夏翎给他在窗台上留了一壶茶水,他当时只顾得口干舌燥,牛嚼牡丹似的灌了大半壶,当时想起来,似乎口感绝佳,又带着一股子异样的芬芳馥郁?

    陆锦年垂眸思索了片刻,这才抬头向夏翎问道,“你这里,有没有新鲜的那种茶?让他带回去点……既然培育没有什么问题,植株肯定是不能再给了,让他带着这种新茶过去,检验一下里面的营养物质,如果有投资价值的话,我觉得,我们可能又找到了一个捞钱的渠道。”

    “有啊!”夏翎应了一声,赶紧从自己的箱子底翻出装着新鲜花和嫩叶的玻璃罐头瓶来。

    周蔚拿了个一个实验室专门用的密封玻璃瓶,小心将花和嫩叶装入中,重新密封好,收进密码箱里,动作间极为小心。

    陆锦年却瞧着极为新鲜,捞起罐头瓶,透过瓶身,细细看去,只见青碧滴翠的嫩芽之中夹杂着朵朵玉雪可爱的白色小花苞,显得极为赏心悦目。

    “你这个……还有多少?”陆锦年迟疑的问了一句。

    夏翎不好意思,“只够自家喝的。”

    陆锦年点头,示意让周蔚先歇一会,自己则翻出几个玻璃杯来,用热水滚了滚,消毒完毕,这才分别用不同温度的水,分别沏了一杯的茶,每种抿过一口之后,这才长长的吐了口浊气,指向中间靠后的那杯水道,“七十度的水温才是泡这种新鲜茶的最佳温度,如果是烘干的茶,那么最佳温度大概在八十度左右。”

    说罢,他将温度最适宜的那杯递到夏翎手里,自己则挑了那杯过热的,悠然自得的品着缕缕茶香,夏翎也毫无意外的接过茶,美滋滋的抿着茶水。

    周蔚瞠目结舌的望着两人,似乎觉得有点毁三观。

    先不说自家boss下意识的把最好的递到夏翎手里,而夏翎一副早已习惯了被伺候的模样,单就是那杯茶……刚才boss可喝过一口的啊!说好的他自己的东西不许旁人用呢?

    ☆、第67章 配与不配

    喝完了茶水,夏翎这才想起来刚才周蔚给的手提箱,不由得好奇问道,“箱子里装的什么啊?我能不能打开看看?”

    “本来就是给你的,自己打开看吧。”陆锦年幽幽的又用热水蓄满了杯子。

    夏翎打开一看,顿生错愕。

    型号较大的手提箱里,一个个柔软而细腻的黑色天鹅绒袋子平铺在里面,似乎生怕在撞坏了里面的东西,连手提箱的缝隙间都被塞满了充气泡沫。

    夏翎随手捡起最上层的一个,打开天鹅绒布袋一看,里面是周蔚刚才拿出来的那种密封玻璃瓶。

    以夏翎的见识,她还真看不出这是什么东西。

    不过,自己虽然不认识,但有人肯定认识啊!

    想到这里,夏翎赶紧灿烂着张脸,看向陆锦年。

    陆锦年莞尔,“看瓶底,有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