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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他嘴角微微勾起一丝浅笑,又拿起桌上另一个小碟中的桂花糕,送到伶俜嘴前。

    伶俜彻底想骂娘了,而且她不得不怀疑这位不知打哪里冒出来的世子,脑子是不是不太正常?

    她不张嘴,少年捏着桂花糕的手,就一直放在她嘴前。

    最后还是伶俜妥协,不情不愿张开了嘴,将那块小小的梅花糕吞入了口中。少年寒星般的眸子,定定看着她,等她吃完,仍旧一动不动看着她。

    伶俜目光瞥了眼桌上那只猫,最后只得眼一闭心一横,点头瓮声瓮气道:“好吃。”

    反正她是不会去舔他的手指的。

    好在少年并没有将手指放在她面前,听了她的话,嘴角再次勾起了一丝浅笑。然后伸手在乌云盖雪脑袋顶上摸了摸,又挪过来在伶俜头上摸了摸。

    伶俜实在对这种把她当成猫的行径,忍无可忍,顺手就是一拳挥过去。但少年却精准地握住了她小小的拳头,然后慢慢放了下来。

    伶俜没习过武功,但是那少年掌中的气息,她不用猜也知道,这不是个普通的练家子。

    伶俜想了想,决定不和他硬碰硬,柔声问:“请问公子您到底是谁?”

    少年终于开口出声:“沈鸣。”

    “沈鸣?”伶俜脑子一时有些没转过来。

    福伯这时笑呵呵走了进来:“十一小姐,我们公子是济宁侯府的世子。”

    伶俜惊愕地说不出话来。

    济宁侯府的世子沈鸣,岂不是就是上辈子她那个短命未婚夫?

    ☆、第三章

    伶俜上辈子还没来得及嫁给自己这位侯世子未婚夫,这厮就因为要弑杀三皇子宋玥,被他侯爷爹大义灭亲了。

    虽然济宁侯侧室宁如岚是伶俜母亲庶出的姐姐,也就是她的姨母,但她却并不认识沈鸣,只在济宁侯府一次家宴上,远远看到过这侯世子一面。那时候的沈鸣已经是个十七岁的高大少年,挺拔俊朗,让人不敢直视,因着有婚约在身的缘故,伶俜没敢认真打量他。加之时隔已久,她认不出十三岁的沈鸣,也是在情理之中。

    而沈鸣出现在苏家的庄子也不足为奇,因为他那早就不在人世的亲娘姓苏,是卫国公的女儿,也就是说沈鸣是苏家的外孙。

    本来在震惊愕然中的伶俜,忽然想到什么似地,看着沈鸣的脸,抿嘴笑开。

    上辈子她根本就不算见过沈鸣,这辈子却在这个时候遇到,还被他带回到苏家的山庄。是不是意味着这辈子的命运,已经与上一世全然不同?

    真是不枉她重活一回,她都有点忍不住想大笑三声。

    于是那个传闻中性子暴虐,身患怪疾的侯世子在她眼里,也变得美好动人起来。实际上沈鸣确实长得十分美好,不过是十三岁的少年,已经俊朗得如同从画中走出。

    看到伶俜兀自笑着,沈鸣俊秀的眉头,微微蹙起来,神色莫辨地看着她。

    因为知道了沈鸣的身份,伶俜也不再担忧,就算这位侯世子再如何古怪,总该不是来路不明的人。

    伶俜是十岁的身体,二十来岁的灵魂,对着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无论如何都没有其他歪心思。只是越看他越觉得可亲,甚至都有些感谢他将自己带来这里。

    因为这是与她上辈子截然不同的经历。

    于是伶俜咧嘴笑得更开。

    十岁的小姑娘,因着生长在乡野,身上有种与京师高门中大家闺秀不同的天真烂漫,笑起来如同原野里开着的向阳花。

    沈鸣本来冷冷的一张脸,也渐渐柔和下来,嘴角勾起浅浅的一丝笑。像之前那样伸出手,在她头顶柔柔地摸了摸,忽然又将她抱起来,放在自己腿上。

    伶俜惊得轻呼一声,这侯世子是不是也太随意了些。

    别说是伶俜,就是旁边站着的福伯也有些愕然,轻咳了咳:“世子,十一小姐只是个女娃娃。”

    沈鸣置若罔闻,一手抱着伶俜,一手去拿桌上的桂花糕,一点一点给伶俜喂,看她有些干,又给她倒了些茶水,送到她唇边。

    到底只是个陌生少年,伶俜坐在他腿上,靠在他胸口,还是很不自在。好在他身上有一种淡淡皂荚清香,倒是让伶俜有些喜欢。

    福伯本来还担心自家公子要做什么不得了的事,但是看到他只是抱着小姑娘,喂她吃东西,就像是平日里抱着黑猫一般,总算放下了心。

    而他确实很快发现,自家世子还真是将这位谢家十一小姐当做是跟黑猫一样的宠物,看她吃饱了就摸她的头,困了就将她抱在罗汉床上,搭一床波斯绒毯在她身上,一动不动看着她睡觉。

    从苏家这山庄到谢家田庄的宅子,要走上小半个时辰。在伶俜躺在苏家的罗汉床熟睡时,长安已经来到了谢家田庄,见到了谢老太太。

    大牛先前在庄子上寻了一圈,没见着伶俜的影子,立刻跑来给谢老太太报告说十一小姐不见了。

    伶俜是谢老太太一手带大的,比心肝儿还看得重,一听孙女在自家庄子上丢了,正要发动庄子上的人去寻。就听说苏家的人来求见。

    听了长安的话,谢老太太先是松了口气,但旋即又提起来。十一虽然贪玩儿,但怎么说也只是个十岁的小丫头,不至于一个人跑到别家,一住就住两天。

    谢老太太不动声色看了眼长安,轻笑道:“这位公子,您回去替我谢谢你家世子爷对我们家十一的招待,但十一到底是个姑娘家,身边也没人,住在你们山庄恐怕也不是太方便。我这就遣人跟你一块去山庄,把十一接回来。”

    长安心中叫苦不迭,他家世子爷打小性子古怪,但也从未闹过这样的事儿,他都有些不知该如何应对。若是抢个寻常家的孩子,用钱倒也能打发,但谢家也是勋贵之家,又不缺钱,把人家的小姐掳去,这像个什么话。

    他想了想,硬着头皮道:“太太放心,十一小姐很喜欢我们山庄,跟我们世子爷也难得投缘,庄子里丫鬟婆子都齐全着,不会让十一小姐受委屈的。待她玩够了,我就送她回来。”

    不是谢家小姐玩儿够,而是他家世子爷玩儿够。长安按着福伯的交代,说得是让十一小姐在山庄住两日,但也不过是个托辞,谁晓得世子爷两日后,愿不愿意把人送走?他们做下人的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谢老太太虽然觉得事有蹊跷,但那位侯世子背靠苏沈两家,是他们谢家得罪不起的人。想着他们专门遣了人来传话,也算做事稳妥,十一在那边不至于有什么问题。

    她想了想,笑道:“那行,我两日后再让人去接十一。”

    又让身边的大丫鬟给伶俜拿了两身干净的换洗衣服,让长安带去。

    长安舒了口气,连连点头,恭恭敬敬同谢老太太道了别,临走一再保证会好生款待十一小姐。

    兴许是小孩子嗜睡的缘故,伶俜醒来已经是暮色/将至。惺忪着睁开眼,就看到旁边坐着个好看的少年。

    沈鸣见她醒来,将手中的乌云盖雪放下来,又伸手去将她扶起来,抱在腿上。屋子里的婆子见状,立刻端了盆水过来。

    伶俜还有些迷迷糊糊,直到沈鸣打湿了帕子,轻轻擦拭她的脸,她才彻底清醒。她想从沈鸣身上下地,但他却箍着她软软的身子,不让她动,帮她净完脸,才将她抱到先前那红木桌坐好。

    桌子上此时放了几样精致的小菜。伶俜虽然不明白这位古怪的侯世子,作何将自己掳来,不过她到底两世为人,一开始因为惜命而心惊胆战后,现下弄清楚了他的身份,倒也没什么担忧。

    何况这一段在上辈子完全没有发生过,想想就觉得心潮澎湃。

    去他的魏王宋玥!去他的裴如意!这辈子她是不再奉陪了,她要活得长长久久,活得儿孙满堂。

    这样想着,伶俜也就胃口大开,不等人吩咐,自顾拿着碗筷吃起来。

    沈鸣不爱说话,吃饭的时候尤其安静。伶俜悄悄打量他,想着如此清朗昳丽的少年,上辈子只活到了十八岁,她就有些唏嘘。

    他自己是个短命鬼倒也罢了,偏生因为那一纸婚约,害得她也没好日子过,也就比他多活了两年多。而那水深火热的两年多,还不如不要。

    伶俜咬了咬筷子,心想这厮这辈子不知能不能活过十八。以防万一,她觉得还是想办法躲过那婚约再说。

    这样以来,不管他能不能活过十八,都对她没有任何影响,至少不用再去给宋玥那混蛋做妾。

    伶俜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本来就是个能吃的,现下胃口一好,就多吃了一小碗饭,放下筷子时,小肚子已经胀得鼓鼓的。

    她转头看了眼门外的沉沉暮色,虽然知道长安去给祖母送了信,但自己不过十岁,孤身一人头回在别人家过夜,总还是有些说不过去。

    她跳下凳子,试探朝沈鸣开口:“世子,天色这么晚了,能不能让人送我回去,我怕祖母会担心。”

    沈鸣还在慢条斯理吃饭,对她的话置若罔闻。

    伶俜没得来回应,小声抱怨嘀咕:“又不是哑巴,作何总是不说话?”

    沈鸣抬眼淡淡看了她一下,又低头去夹菜。

    在门口的福伯听到伶俜的话,探进来头笑着道:“十一小姐不需担心,您祖母那边已经传过话,她听说小姐喜欢咱们山庄,答应了让您玩两天。”

    她什么时候喜欢山庄了?明明她就是被强行掳来的。

    不过伶俜也不生气,住着就住着,她可是做过飘荡三年的孤魂野鬼。如今再世为人,只要祖母不担心,她一个人住在别人家并不是什么大事。

    何况在她看来,只要是跟前世不一样的经历,她都乐于完成。

    到了晚上,福伯又犯愁了。

    丫鬟给谢家小姐洗了干净,本来是要带她去客房歇着,却被世子爷拦住,然后把洗得香喷喷的小姑娘往自己房里抱去。

    自己世子爷这是刚刚从寺里下山,没见过姑娘么?可就算是这样,也不该是个女娃娃啊!

    他又想世子爷自小生活在寺庙里,不懂人间伦常倒也正常。兴许只是单纯地喜欢谢家十一小姐,就跟喜欢那只乌云盖雪的黑猫一样。小姑娘长得娇俏可人,看着的人大约都挺喜欢。

    于是跟在沈鸣身后的福伯清了清嗓子:“世子,男女七八不同席,您还是让十一小姐去客房歇息吧!”

    被抱在沈鸣怀里的伶俜,也有些怔怔然,自打被带来苏家山庄后,这大半日,沈鸣时常把自己抱在身上,就跟他抱着那只黑猫一般。她虽然不太自在,但也没多想,毕竟自己只是个十岁的孩子,沈鸣也不过十三岁。

    但听福伯这样一说,方才知他这是要将自己抱到他房中一起睡,顿时如临大敌,挣扎要往地下跳。

    十岁的孩子也是有名节的好么?

    沈鸣这回算是听进了福伯的话,似是蹙眉沉思片刻,终于是放下了挣扎的伶俜。

    伶俜得了自由,立刻跑到刚刚给她沐浴的丫鬟旁边。福伯使了个眼色,那丫鬟便牵着伶俜去了客房。

    沈鸣转头看着小小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

    福伯上前,笑着道:“世子,十一小姐是挺讨人喜欢的,不过她年纪太小,还是个女娃娃呢,世子您自己也才十三岁,若是世子想要她,至少要再等几年。”他说着忽然想起什么似地双眼一睁,笑道,“我没记错的话,夫人在世的时候,咱侯府和伯府还真定下过一门婚约。”

    沈鸣神色平淡,勾唇轻笑了一声,没有说话。

    ☆、第四章

    济宁侯沈瀚之系姑苏人氏,虽是布衣出生,但高中榜眼入仕之后,得卫国公苏重山赏识。从七品翰林院编修,三年连升至四品苏州知府,同年娶卫国公嫡长女苏婉辞为妻,此后沈瀚之仕途一路亨通,不仅拜相入阁,成为内阁大学士,还兼任六部之首的吏部尚书。而八年前,在庚寅宫变中护驾有功,获封济宁侯,虽只是三等候,却有了勋贵荣耀,世袭三代。如今苏瀚之,既是权臣,也是勋贵,在京中地位,可想而知。

    伶俜和济宁侯也有些渊源,苏婉辞体弱多病,生下长子沈鸣之后,更是常年离不开药罐子。这位国公大小姐也是个大气的女子,便让沈瀚之纳了侧室,正是伶俜的姨母宁如岚。后来苏婉辞病逝,虽然沈瀚之重情重义,正妻位置留给了一个牌位,并未扶正伶俜姨母,但地位上也算是侯府夫人。

    只是伶俜自己一直同祖母住在谢家田庄,对于沈侯府和沈鸣的事儿,也是后来回了京城才略知一二。

    据说苏婉辞在姑苏病逝后,沈鸣也得了怪疾,请了各路名医都无计可施,后来还是一位化缘僧人路过沈府,说沈鸣是中了邪祟,要养在寺庙中方可保命。于是不到四岁的沈鸣被送去了寒山寺养着。

    伶俜想着他方巾下的光头,想来这人刚刚从寺庙里回来。难怪半点伦理纲常不懂,对着个十岁的姑娘说抱就抱。

    沈鸣性子古怪,几乎不说话,不过传闻中的暴虐,除了被大牛救上来后,睁眼时扼住她的脖颈那一瞬之外,伶俜就完全感觉不到。相反,来了山庄之后,他对她十分温和,几乎是手把手照料着她,有点像把她当做乌云盖雪那样的宠物,又好像把她当成小小的稚孩,总喜欢把她抱在腿上,还喜欢摸她软软的头顶。

    被关在着陌生的山庄里,除了有些无趣之外,伶俜倒是没觉得有多不适应。沈鸣喜静,一天下来不是看书就是写字作画,小小年纪笔下功夫已是非常了得。上辈子沈鸣虽然性子上的名声不太好,但同时也有着惊才绝艳之名。

    在伶俜的印象中,上一世称得上惊才绝艳的人,除了沈鸣,也只有后来那位秦/王府走出来的幕僚苏冥,伶俜死后第一年的新科状元。

    伶俜喜欢看沈鸣作画,他在案台作画时,她就坐在他为她搬来的坐墩上,趴在案台边缘静静看着。

    她坐着他站着,就更显得她小小一只,像极了那只慵懒的乌云盖雪,有时候看着看着快要睡着时,教沈鸣发现,就会伸手摸摸她的小脑袋。

    当伶俜待在苏家山庄并不觉得有什么不适的时候,谢家庄子上的祖母却有些按捺不住了,毕竟孙女是自己一手带大,这些年就没离开过半步,突然在别人家过了一夜,谢老太太怎么都觉得不习惯,当晚辗转反侧了许久才勉强睡了会儿,隔日到了太阳快落山时,赶紧打发了小厮富贵去苏家山庄接人。

    富贵到山庄时,伶俜刚刚用过晚膳,正坐在沈鸣的案台旁,看他作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