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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宁蝶回忆前世兰芯的音貌,眼中隐隐有了泪意,“小姐啊,那梁山伯有什么好!”

    她说完,想起每每劝慰她后,兰芯总要把手来回地搓,担心加重她的愁绪,也怕她责备。

    她三分蹙眉,三分眼神流露不安,三分神色担忧,还剩一分对惹小姐伤心人的愤怒。

    飘来的一朵云层遮住太阳,光线一下子阴暗。

    须臾间云层散去,刺眼的阳光倾洒,宁蝶仰起头迎着光露出勉强的笑,故作轻松的口气讨小姐欢心,“凭小姐的才华和美貌,何愁找不到一个好的归宿,那梁山伯不喜欢也罢!”

    “卡——”文国举着喇叭大喊。

    周围竟为宁蝶响起零零散散的掌声。

    她的表演和一般人实在不同,细腻得像水一般,给人的感动是润物无声。

    “鼓什么掌!”文国气哼地站起身,“这条不过,给我重拍!”

    宁蝶刚从剧本里回过神,她不解,是自己哪里没做好么。

    这般想着,文国正好伸手指着她:“你去把妆给我卸掉,能多朴素就多朴素,粉也不许涂。”

    这个要求让宁蝶愣了愣。

    ☆、第14章 贵人

    等宁蝶卸完妆回来,文国哑口无言。

    她皮肤底子好,如同上等的瓷白色,涂粉不涂粉无甚区别,唯有唇色淡了些,把口红擦去,却有了病美人楚楚动人之感。

    文国心有千千郁结,一个丫鬟的出色怎么能掩盖住小姐呢。

    丁香越是出众,梁山伯对她拒绝越是说明对祝英台的情深。

    若丁香能被一个丫鬟比下去,那这样的丁香,梁山伯不接受,观众更无感动。

    宁蝶虽好,这部戏里却注定不能让她出彩。

    是个好苗子啊,文国心想,可惜了。

    演员的角色合同早有签署,不能随意更改,不过在演技的技巧方面,封秀秀比宁蝶熟悉,好歹她是演过几部戏的人。

    他只有让宁蝶出现时多是远景,能只出现下半身的部分,坚决不露脸。

    这样一来,宁蝶的戏份是少之又少。

    宁蝶是无所谓,这幕拍完,她用手帕去拭擦额头上的汗,林莱玉坐在路沿边的石头上休息,给她让出一个位置,道:“其实你演得不错,只是不懂如何走位和把控拍戏镜头。”

    “那难怪导演要削弱我的角色,”宁蝶笑着,露出一口白净的贝牙。

    瞧她毫不知情,明理人看行道,林莱玉怎会不知导演待宁蝶如此的原因,她道:“这不是你的错,是你太优……”

    正安慰着,封秀秀走了过来,提着裙摆站着俯视,颇有些没心没肺地笑得开心,说道:“宁蝶,真看不出来你是新人,有空我教你走位。”

    宁蝶“嗯”了声,对于别人的夸赞有点羞然。

    林莱玉白了封秀秀一眼,之前看宁蝶出彩,某人脸上的表情可是吃味得狠,现在又来做好人,假惺惺的。

    封秀秀继续提着裙子走了。到吃饭的时间,大家都要排队去领饭。

    请来的厨子是村里的两位妇人,也负责给大家盛饭。

    四菜一汤,统统用铁桶盛好,几位有身份的主角自然是先领。

    宁蝶领好自己的那份,和林莱玉一起在树荫下坐着。

    红绿交差的菜色配白饭,看着挺养眼,林莱玉先打开盒盖尝了一口。

    “味道如何?”宁蝶问。

    林莱玉皱眉,没忍住,哇地一下吐了,“这味道怪怪的,又咸又甜。”

    宁蝶举起筷子一尝,小脸跟着一皱,勉强咽了下去,“是有点。”

    她抬头去看其他人,都在树荫底下坐着吃饭,连导演都是和他们一样的伙食,没有一个人表现出不满。

    山上的物质条件艰苦,粮食运上来困难,这里的村民都是吃糠伴青菜,有白米饭都是好伙食。

    宁蝶为刚才自己反胃的冲动感到惭愧,当演员原来不是一件轻松事,在拍戏时也要挑战各种环境。

    她再次打算举筷,几步外的袁鸾扶着树干在吐,助理给她递水,她漱完口,用手帕抹嘴,经过宁蝶身边发现宁蝶在看她,她难为情地一笑,“我对食物很敏感,胃容易受不住,但又不能不吃,下午的戏份挺重,怕出岔子。”

    “袁姐辛苦了。”这句话宁蝶说得不是客套。

    袁鸾也感受到了,对宁蝶笑得和善,赞了她一句,“上午你演的不错。”

    看着她离开的清瘦背影,宁蝶和林莱玉心底一阵佩服,敬业精神当若袁鸾。

    太阳打西边斜去,山里的白昼漫长,下午宁蝶的戏份有意被导演减轻,她无事可干,闲下来时觉得对不起人家李盛付给她的二十五块大洋。

    她袖子一挽加入后勤的行列,帮演员烧喝的茶水,帮助理洗帕子,晚上她去了一趟剧组的厨房,说是厨房,其实只是用油纸布搭建的一个简易棚子。

    山上除了粗盐没有其他用来做菜的佐料,难怪两位妇人会把菜做得口味奇特。想起中午林莱玉没有吃下多少东西,既然不能做出好吃的菜,宁蝶便试着用盐和青菜熬粥。

    她来时箱子里被苏梅塞了半斤腊肉,她拿出来切了一些放进粥里,小火地炖,林莱玉的戏份结束,人回来,她便替她盛上一碗,放在一边凉会。

    想到袁鸾的胃不好,吃粥正合适,于是她拿起一个铁饭盒,也盛了一碗给袁鸾送去。

    袁鸾的戏拍得较晚,不到晚饭时间不会结束,宁蝶便把饭盒交到袁鸾男助理的手上。

    “宁小姐太客气了,”男助理小陈是位年轻的青年,人很有礼貌地对宁蝶道谢。

    宁蝶被他谢得不好意思,直说没关系。

    她心细,盛粥的铁盒外面都用布袋包着,防止冷得太快。

    小陈心道,这样的女子换成是对一个男人好,恐怕谁都会沦陷。

    袁鸾拍戏回来坐在椅子上补妆时,小陈把宁蝶送粥的事说了。

    她走到今天的位置,多少人赶着巴结讨好她,一碗粥算得了什么,袁鸾脑海里浮现出宁蝶一张含羞带笑的脸,她知道这个女子和那些人是不同,她从不期望从自己的身上得到什么,是出自真心实意的关心。

    她把粥端来一尝,入口即化,这些日子饱受折磨的胃,顿时恢复知觉,舒畅痛快。

    吃完都还有些意犹未尽。

    小陈晚上就来到宁蝶的屋子,托袁鸾的吩咐给宁蝶十块大洋。

    “这……这些给我作甚?”宁蝶那时正在忙着给林莱玉捶腿,她拍戏站了一天,小腿发胀,肿得似萝卜,突见小陈来送钱,宁蝶颇是讶异。

    小陈笑道,“袁姐很喜欢你的粥,这是给你的谢礼。”

    宁蝶怎好收钱,再说只是一碗粥。

    “你也别不接,袁姐说了,你以后只要煮粥,多捎她一份,这些就当是她的伙食费。”小陈把钱袋塞在宁蝶手里。

    林莱玉把裤腿拉下来,能和袁鸾套近乎,对宁蝶有利无害,她笑得眼睛都眯成两条线,“你就接吧,以后你煮粥我跟着有好日子。”

    宁蝶不肯要,“这食材都是剧组的东西,我不过动动手,怎么能收钱,你快把钱拿回去。”

    她脾气倔起来,完全不是平时温婉的性子。

    小陈无法,对宁蝶又多了几分欣赏,把宁蝶的意思原封不动地转告给袁鸾。

    袁鸾那时躺在床上温习剧本,听自个助理在旁边讲完,她笑说,“这个宁小姐倒是有几分性格。”

    和她在对戏的慕凤也笑了,“还在上学堂的女子,做事总是单纯些。”

    “今日你看她演的戏的没?”袁鸾来了兴致,坐直了靠拢慕凤道。

    慕凤把自己坐的椅子往床边移了移,“看见了,可把那位爱慕你的小粉丝压得抬不起头。”

    “什么爱慕,没个正经,”袁鸾笑骂,复长长地一叹,“以前带我的经纪人说,有的人天生就是吃这行的饭,我自十岁起就开始学习音乐,奋斗十几年才有今天,然天才是什么,今日算是见了。”

    慕凤很是赞同,他和袁鸾合作过几部戏,彼此都算了解,用不着避讳什么,道:“不出两年,她如果还在这圈子里,但凡有一个机会,日后名气不会亚于你。”

    “机会?”袁鸾摇摇头,“要是机会这么容易,你何苦等这么多年。”

    这行的人,多的是有才华而没机会的人。

    自己苦熬六年才有这部挑大梁的男主戏,慕凤的心酸不言而喻,他笑了笑,没再接话。

    宁蝶一日戏份不多,便一日是后勤的一员。

    这样持续一个星期,全剧组的人对宁蝶都熟悉了,知道有这么一位勤快、还脾气好的漂亮姑娘。

    甚至导演有时候都会忘记她是演员的身份,喊她帮自己凉一壶茶,

    别人凉的茶不像她总会加上一两片采来的薄荷叶,对拍戏喊卡嘶哑的嗓子格外受用。

    文国偶尔在想,这日后回西南拍戏,他怕是舍不得宁蝶了,女主的戏份轮不上她,演个配角绝对可以,哪怕演技不够熟练,放戏里当个花瓶也是养眼。

    就在他这个想法日渐明朗时,从西南出发的信件加急地被邮差送来。

    收到信的当天,文国又惊又喜,拍戏进度不能落下,他离不开剧组,就差崔志真下山办事。

    崔志真人长得贼眉鼠眼,办起事却大气不马虎,一口气说服村里二十多个壮丁,然后约定好日子,等那贵人一来,这些人都去火车站那搬运行李。

    这件事就文国和崔志真知情,暂时还没有透露给其他人,那贵人是打着度假的名义,不想受人干扰。

    倒是有一日黄昏,崔志真巴巴地凑到封秀秀身边,含蓄地告诉她,那和她有关系的金主要来了。

    “谁?”封秀秀刚拍完一场爱而不得的哭戏,眼睛红红的。

    崔志真道:“就是那上头的人。”说着指天。

    封秀秀还陷在悲伤的情绪里,她幽幽地望着天空看,只看到一片火烧云,朝天边滚滚,“崔先生,孙悟空他骑的是白色的筋斗云。”

    言下之意是孙悟空不在。

    “装,”崔志真笑哈哈地指着她,一边往前走着离开,“过两日人来了,可有你高兴的。”

    封秀秀把腰上的装饰玉佩拿在手里把玩,表情呆愣,她真不知崔志真说的是什么。

    隔了两日,大晴天的早上,腊肉煮粥用完了,宁蝶去山腰口从村民手上买鱼回来,在路上碰到了生人。

    男人着一身大襟右衽、长至踝上二寸的紫色长衫,头发至耳际,斜刘海儿,戴一副四边正框的水晶石眼镜,右边的镜腿上有一根细细的链子垂下,他的脸不似一般男人的脸那样方正,相反下巴尖尖,比鹅蛋型瘦一些,又因为五官精致,皮肤白皙,有种说不出的,类似女子那般的艳色。

    但他身板看起来结实匀长,倒不会让人误会是女子。

    从男人走路时的斯文派头,还有身上衣服价值不菲的面料,显然不是当地的村民。

    他见到这里有人,高兴地喊住宁蝶,道:“姑娘,请问回村的路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