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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节

      可是之前那几站你都是叫人把东西买上船来大家一起吃的啊!而且……不是秦明兰有意打击他。“天这么冷,你确定你受得住?”

    “受不住也得受啊,在船上呆了半个月,我都快憋疯了!再不让我出去喘口气,我就要活活憋死在这个地方了!”李潇然扯着脖子嚎叫。

    秦明兰嘴角一抽。“好吧,随你。”

    半个月的船上生活,的确是够憋闷的,她也早想下去走走了。

    其实说起来她在外生活多年,但也不过是在京城和边关两地之间来回罢了。之前每次来回,都是急急忙忙而去,急急忙忙而回,虽然中途会在某个地方打尖住宿一下,可终究为了赶时间,大人们也不会给她留出多少体察当地风土人情的时间。后来轮到她亲自领兵,也是打了胜仗之后怀着激动而焦急的心情以最快的速度赶回京城向皇帝报喜。至于沿途风物……和她有什么关系?

    现在想想,自己来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竟是都没有好好停留下来好好打量过它,这说出去也未免太让她绝望了!

    因此,夫妻俩一拍即合。

    倒是另一条船上的李嫣然姐妹听说他们要下去,婉言谢绝了他们的邀请,只道她们在船上歇着就好。

    未出阁的姑娘家,出门在外要注意的的确是多一些。

    秦明兰也不勉强,只叫人带话过去,等他们回来一定给他们带些好吃的回来打打牙祭。

    等到第二日,大船果然在临清港停靠。

    李潇然和秦明兰早早收拾妥当,随着下船采买的人一道下了码头。

    临清港不小,码头停泊的大小船只数以百计,形形色色的人更是数不胜数。左右将那些迎上来想要招揽生意的挑夫等人隔开,二人快步离开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

    港口前面数百步远,便是一个热闹的小镇。依着港口而建,里头来来往往的人不少,大都是来此采买货物,亦或是途经此地暂作休整的。

    镇上林立着不少客栈酒楼,各式各样的旗子飘扬在头顶上,伴着各家的吆喝声,让听多了水声的他们有一种重回到人世间的错觉。

    “古楼托板豆腐,玉白颤颤;金郝庄鬼子鸡,诲人不倦。晨喝羊汤,玉液雪白凝脂;晚用狮团,金裹琉璃其间。犹有徐家豆沫,店店蒸碗,德魁肉饼,洪家汆丸,烧饼加肉,煎包流汗……”只听身边的男人絮絮叨叨的念叨着,一边观察着路边的大小店铺,冷不丁的便发现一个大大的惊喜,“你看你看,金郝庄!还有洪家汆丸就在那里!窦家蒸包是这一家吗?不会是别人故意伪造的吧?王氏烧麦,王氏烧麦……你看到王氏烧麦了吗?”

    秦明兰额头上掉下三根黑线。

    “找到这个多地方你也吃不完啊!”还不如寻个有特色的,尝尝味道就够了。

    “现在吃不完可以晚上接着吃,晚上吃不完明天继续吃。还吃不完就打包放到船上慢慢吃嘛!”李潇然乐滋滋的道。

    秦明兰不可置信的看着他。“你是打算在外面待一天吗?”

    “有何不可?”李潇然冲她一笑,扭头指向一家前方一家气势恢宏的酒楼,“就这一家了!”

    秦明兰抬眼看去,便见四海聚三个大字在太阳底下泛着闪闪的金光。

    偌大的酒楼两旁,草书写着一副对联:三山客至,一层楼上酒醇;五岳宾莅,四海聚里茶鲜。左下角还有金学孟三个字的提名,想必这幅对联正是此人所写。

    秦明兰是个大老粗,上辈子加这辈子对于诗词歌赋的鉴赏能力也仅限于读得顺不顺口,意思表达得明不明确。现在这幅对联两样都站占全了,而且那副草书也是写得龙飞凤舞精神无比,实在是叫人心情灿烂,她也不禁对这家酒楼生出了几分好感。

    相比之下,李潇然就是个典型的文艺小青年。

    走到酒楼门口,他朗声将对联念了一遍,便颔首道:“此句出自金学孟先生的《临清美食赋》,观此自己形如笔走龙蛇,肯定也是金学孟先生亲笔所书。以前一直听说金学孟先生才学了得,书法斐然,今日一见,果然闻名不如见面!”

    话音刚落,一名穿着一身利落短打的店小二便笑嘻嘻的迎了出来:“这位公子说得实在是太对了!这幅对联正是金学孟先生为我们四海聚亲笔所写,就连这匾额也是金学孟先生所赐。两位公子你们来我们店可是来对了!”

    说着,侧身将两人迎进店去:“我看二位姿容不凡,想必也都是读了不少书的。恰好我们点二楼有专门为读书人设的雅座,不知二位可否赏光?”

    “你这店小二倒是会说话。”李潇然轻笑,随手赏给他一粒黄豆大小的金子,“既如此,就带我们上二楼去吧!”

    “好嘞!”没想到说了几句好话就一粒金子到手,店小二乐不可支,连忙殷勤的将二人迎到楼二楼雅间,特地寻了一个临街的房间将两人安置下来。

    “不知二位想吃点什么?但凡临清知名的美食,小店无所不包,您想吃什么尽管说,小的保证给您弄来!”

    “我听说你们这里有一道名菜叫做临清八大件?”李潇然问。

    小二眼中精光大盛。“这位客官您可算是来对地方了!这临清八大件可是小店的招牌菜,其一便是烧肉,特点就是酸香透烂,肥而不腻;其二为炖羊肉,特色即软烂醇香,汤汁醇厚;其三曰巧阁,特色俄日香嫩松软,汤汁爽口;其四乃松花羊肉,这个就了不得了,可是我们的老师傅用独家秘方烹制了一天一夜,味醇透烂,汤汁鲜香,保证您吃了还想吃!还有清氽丸子,汤汁清香,滑嫩劲道。黄焖鸡肉烂清香,色泽金黃。里脊色泽红亮,香透滑嫩。肉杂拌清香爽口,味道各异。您要是点了这个,保证您接下来三天都不想吃别的了!”

    光是听他说就叫人口水四溢,秦明兰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李潇然听完了,也眨巴眨巴眼转头看向秦明兰:“你觉得呢?”

    “随你。”秦明兰道。

    “那就先来个临清八大件吧,再来两笼烧麦。”李潇然悍然拍板。

    “好嘞!”店小二连忙点头,手脚利落的给他们各自添了一杯茶,便蹬蹬蹬下楼去了。

    不多时,两笼羊肉烧麦就给送了上来。临清的烧麦与天津的荷叶皮烧麦不同,临清烧麦多以羊肉为馅,不腥不膻,在蒸笼里摆成莲花状。送到桌上,揭开盖子,一阵热气喷薄之后,便见到几只小巧的烧麦仿佛一张张张开的小口,欢快的朝客人吐露笑容,端的是可爱得紧。

    李潇然赶紧夹了一个,啊呜一口咬下去,下一秒就扔下筷子跳起来狂叫。“好烫好烫好烫好烫……”

    噗!

    秦明兰忍俊不禁。“明知道刚端上来的,你也不吹吹就吃,活该!”

    然后自己夹了一个,也没有吹,直接一口咬下。

    嗯~果然是不腥不膻,又带着羊肉的韧劲,外面包裹着一层晶莹薄脆的面皮,弹牙爽滑,香浓味美。

    两口将一个烧麦解决,赶紧再夹了一个,再一个……

    对面的李潇然被烫的眼泪汪汪的,但是烧麦的香味却也在口腔中弥漫开来。很想再吃,可是舌头还在烫得发痛。美食摆在面前,自己吃不到也就算了,却见这个女人跟不怕烫似的一个接着一个的吃,他气愤得眼睛都瞪圆了:“你不觉得烫吗?”

    “是有点烫,但也还好。当初在边关的时候,冬天天冷,风沙又大,刚出锅的包子拿在手里,你要是一口一口的吃,等吃到一半的时候剩下的这一半就已经被冻得硬邦邦的,上面还满是沙尘。所以我们这些年都练出来了,东西拿到手立刻以最快的速度往嘴里塞。能吃到热乎的,干净的就够了,烫不烫的倒是其次。”秦明兰一边说着,一边飞快的又解决了好几个。

    “你别吃了,给我留点!”李潇然见状连忙大叫。

    秦明兰无语看他。“这不是有两笼吗?放心,我不会把你的那一份给吃了的。”

    李潇然闷闷扁嘴。“我是想和你一起吃来着。你先吃完我再吃,个吃个的多没意思?”

    呃。秦明兰讪讪放下筷子:“这样啊,你早说嘛!我和他们抢食惯了,没这样的经验。”

    虽然她的表现很可恶,但至少是愿意停下了等他了。李潇然稍感心安,觉得舌头不那么难受了,连忙又夹起来一个。这次他学乖了,东西送到嘴边,先吹口气,用唇试试不烫了,再小口小口的吃。

    而后,临清八大件也依次被送上桌。整整八个碗,将餐桌摆得满满的。诱人的香味满室飘香,让在船上吃住了半个月的两个人终于按捺不住,举起筷子大快朵颐。

    只是,这么美好的情形下,却不幸听到不和谐的声音在外响起——

    “呜呜呜,不要,不要啊!救命啊,求求各位公子老爷,发发慈悲救救小女吧!呜呜呜……”

    好好的吃着饭,却听到下头一阵呜呜咽咽的哭声传来,声声将这温馨宁静的氛围给打破了。

    “烦死了!”李潇然不悦拍下筷子,冲秦明兰使个眼色,“把窗子给我关上!”

    秦明兰略顿了顿,透过窗子朝下一看,顿时来了兴趣:哟呵,有点意思啊!二十来年了,终于叫她撞到一出强抢民女的好戏了!”

    只见楼下,一名身娇体弱的小女子身穿麻布孝服,脖子上挂着斗大的‘卖身葬父’四个大字,正被一名锦衣华服的恶少拉扯着,一面向四周围看热闹的人群求救一边哭哭啼啼。

    只是这恶少显然是此处的名人。其他人见到此情此景虽然目露同情之色,但至今并无一人伸出援手。

    看来,这位美人儿今天是逃不出这恶少的手掌心了。

    “你在看什么?下面很好看吗?”见她目不转睛的盯着下面,李潇然也不禁把头给凑了过来。

    秦明兰给他让出一点位置。但李潇然只瞄了一眼便移开眼:“老戏码了,没意思。”

    “你以前这么玩过?”秦明兰兴致盎然的问。

    李潇然耸肩。“早八百年前的事了。后来发现不少人是故意对我投怀送抱的,就不玩了。”

    “哦。”秦明兰颔首,“那你觉得现在这一个呢?是真心如此还是有意为之?”

    “在酒楼门口卖身葬父,你觉得她是真心如此还是有意为之?”李潇然冷笑,“这个小镇依码头而建,里头必定有草市吧?要真是想自卖自身,为父亲寻一个安葬之所,到了草市那边,不管被人买回去为奴为婢也好,给人当媳妇生娃娃也好,那都是合法的。可是她却偏偏不忘正经地方去,穿着一身白在人来人往的酒楼门口哭哭啼啼,你说她为的是什么?”

    “给自己寻个好买家。”秦明兰道。

    反正是卖身,给自己找个富贵人家总比去了穷人家吃苦受累好吧?所以说,这姑娘还是蛮有想法的。

    李潇然闻言冷叱。“这个公子哥难道还不够好吗?她要卖身,别人给了她卖身的钱;她不想被穷苦人家拣去,这位公子家中必然富裕,这些难道还不够?她却还不满足,哭哭啼啼的还想寻更好的买家,这是何意?”

    “贪心不足。”秦明兰低声道。

    “正是如此!”李潇然冷哼,“都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了,还挑三拣四。这种人,要么是不甘贫苦,要么就是另有所图。”说着,又淡淡瞧了她一眼。

    秦明兰顿时来了兴致。“你说,要是你现在下去的话,她会不会立马抱住你的腿不放?”

    这家伙长得这么好,而且一身的装束一看就比那公子哥还要华贵得多,气度更是清雅逼人,要是不甘贫苦的人必定会选他。

    李潇然听了只是冷笑了好几声。“为什么你不去?”

    “我怕被缠上。”秦明兰道。

    “那难道我就不怕吗?”李潇然怒吼,“我比你还要柔弱得多好不好?”

    可你是男人啊!秦明兰暗道。

    不过,也不用他们谁下去以身涉险了。那危险已经主动找上门来了。

    就在两个人嬉笑拌嘴的时候,下头那卖身葬父的姑娘不知怎的已经挣脱了恶少的手,一头往酒楼内撞了进来。恶少带着人紧随而至,两帮人马在酒楼内展开了一场混乱的追逐。然后,稀里糊涂的,姑娘就奔上二楼,一头撞开了秦明兰和李潇然的雅间。然后——

    “求求公子,救小女一命吧!”卖身葬父的姑娘悲怆大喊,一头扑过来跪在秦明兰脚下,双手随即紧紧抱住了秦明兰的小腿。

    为什么是她?秦明兰很不爽。

    对面的李潇然已经摆出了幸灾乐祸的笑脸。

    随后,又听哐哐几声,半开的厢房门又被人用力撞开,楼下的恶少在一群随扈的簇拥下大踏步走了进来。

    目光在卖身葬父的姑娘身上一闪而逝,随后便落在被她紧紧抱着小腿的秦明兰身上,恶少恶声恶气的呵斥道:“这小妞是小爷先看上的,你最好把她还给小爷。不然,小爷让你这辈子都别想活着离开这个临清码头!”

    几名随扈摩拳擦掌,将关节捏得劈啪作响,凶险的气氛营造得很到位。

    卖身葬父的姑娘一个哆嗦,又禁不住小声呜咽起来。抬起泪痕斑驳的小脸,她眼巴巴的看着秦明兰:“公子,求求你,求求你了……”

    秦明兰很无奈的别开眼。

    我根本都没和你抢,你要人就拿去啊!刚想这么说,但李潇然却突然跳了起来。

    “混蛋!你是哪根葱哪根蒜,也敢自称小爷?小爷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人敢在小爷跟前说这两个字的。你是吃了雄心豹子胆敢夺小爷的称呼?不想活了你!”说着,一把将秦明兰给拽起来,“你给我打死他!什么时候他改口了,什么时候再饶他一条小命!”

    ------题外话------

    很恶俗的招数,但是真的很好用……猜猜这又是谁的手笔?之前出现过的某个蠢货哦~

    ☆、002 都是妙人

    这位又是唱得哪一出?

    秦明兰心中尚有些不解,但双腿却早依了李潇然的意思,一脚将卖身葬父的姑娘甩开,便一脚踢上那名恶少,直接将人给踢飞出去。

    还好大开的门外竖了一道不矮的栏杆,好死不死的将人给拦了下来。不然,要是秦明兰力道再用得大一点,这恶少就要直接从二楼飞下去了。

    “小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