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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

      一上午的好心情,在听到这个事情之后,就好像明媚的太阳被笼罩了一层乌云一般。

    毛小花悄声走进罗焕的办公室,趴在外面的隔间里。

    里面正传来各位将军和罗焕的讨论声。

    “钱帝伦在昨天,已经正式向我们发出了战书,这个时候,我们不能够再和沙赫帝国的关系弄僵。我认为,应该暂时隐忍,满足他们的要求,在平定掉钱帝伦的叛乱之后,再说其它!”

    罗焕的声音沉稳:“说的没错,以我们目前的实力,无法腹背受敌。沙赫要求的工艺品,香料,珠宝首饰,可以适当多给一些,但粮食,布帛这种东西,减半。”

    “为什么?”有些大臣不理解,“金银器物更贵重!”

    “但也更无用!那些东西除了享乐和观赏,有什么实用价值吗?但粮食却可以让我们的士兵吃饱,布帛可以让我们的士兵穿暖。送给沙赫大王精美的器物,不过是让他多沉沦一些,多玩乐一些。但送给他食物和布帛,却可以让他的士兵增加力气。”

    罗焕的反驳铿锵有力,也更具有说服力,没有人反对。

    “那么沙赫大王所要求的宝剑和铁矿呢?”

    “这个半点也不能够给!勃勃儿今天还企图找我索要冶炼工匠,被我拒绝了。我们罗伊斯的军队,之所以能够在鲁纳称霸,除了将领的睿智外,靠的就是冶炼和兵刃,比其它的联邦更加强。做出的兵器,比其它联邦更加锋利坚韧。这东西送给沙赫,等于把帮沙赫大王武装他的军队。”

    罗焕这番话,几乎赢得了在场所有人的一致同意。

    “至于最后一条,也是沙赫大王飞鸽传书特别要求的,想要我的豹子乔恩……”罗焕停顿了一下。

    毛小花的心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他的耳朵竖起,朝着里面听。

    “陛下你已经拒绝了那么多沙赫的贡品,我认为一只豹子,不应该再拒绝。况且是沙赫大王在听说了这只豹子后,飞鸽传书特意来索要的。”一位大臣首先开口。

    另外的大臣也跟着附和:“那只豹子的确很漂亮,如果把它送给沙赫大王,不仅能够弥补这次少给粮食布帛而带来的不满,也能够迷惑沙赫大王的心志。”

    “一只豹子也没什么军事机密,虽然珍惜,说白了也就是个玩物,比不上粮食和武器重要。”

    毛小花原本不担心这些事情,可现在,他在外面听到里面的大臣和将军们,几乎是众口一词的认为可以把自己送走。

    他有些着急了,还没等罗焕回答,就嘭的一声,撞开办公室的门,闯了进去,小步跑到罗焕的身边,用一种期盼的神情看着那个站在军事地图前的年青国王。

    而罗焕在这一刻,也看见了自己的豹子,眼眸中那种肃杀威慑,一瞬间变得温柔宠溺,嘴角都忍不住带上了笑意。

    就算是傻子,也能够看的出来,这只豹子,真的是国王陛下的爱宠,非常爱。

    “陛下,作为一个合格的国王,您必须要顾忌自己的子民,有所取舍。”一位跟随腓力多年,一直在处理政务的老陈察言观色,立刻劝说,“南豹在我们罗伊斯并不少,而且聪明的豹子也有很多。既然沙赫大王点名要这只豹子,您完全可以重新挑选一个更加聪明更加优秀的。”

    “不过是一只宠物而已,我认为应该答应这个要求。”

    罗焕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太好起来,眼底带着一丝寒光,嘴角虽然依旧维持着微笑,但却从已经变成了礼貌的微笑。

    “沙赫大王特意强调了一定要这只罕见的豹子,否则兵戎相见。”另一位跟随腓力的将军思考了一下,权衡的说,“如果真的因为这只豹子引来一场战争的话……我很难跟士兵解释,他们为什么作战……总不能说是为了一只豹子。”

    罗焕挑了挑眉:“豹子的事情我会考虑。沙赫使臣那边解释和安抚的工作,就由你们几位老成持重的去办。至于……士兵们到底为什么而战……”罗焕伸手,摸了摸毛小花的脑袋,手不自觉的在那蓬松的毛中握成拳,声音斩钉截铁,“我会告诉他们,究竟为什么而战!”

    毛小花脖颈的毛被罗焕握紧的拳揪得的有点生疼,很奇怪,这种时候他想的不是“啊,我要被送走了”,而是“我先前准备的那个山洞,以及那么多东西,不是白准备了吗?”。

    当然,毛小花想的最多的一点,却是:天啊!要是在去沙赫当贡品的路上,发情变身了怎么办!万一被一群人上了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沙赫大王:我也喜欢男孩儿,我比罗焕有钱多了,真正高富帅。欢迎萌宠豹子变身,就算是人身豹子头我也不在乎,因为我的口味很猎奇。

    毛小花双眼一亮,尾巴稍开始晃动,憧憬未来的生活。

    罗焕:一对奸夫淫夫,敢搞什么老子提兵踏平沙赫,灭了你们!嗯,豹子可以拖回来人兽play……

    双方大臣:一只豹子引发的战争,陛下们可千万不要玩物丧志啊!

    ☆、第52章

    沙赫使臣勃勃儿在罗伊斯停留的第二十天的时候,罗焕邀请他前去参加自己的阅兵式。

    这是罗焕登基以来,第一次搞阅兵式。

    宦官出身,喜好奢华的勃勃儿,对于阅兵什么的没有丝毫兴趣,他在沙赫的时候,也经常参加这种仪式。

    不过就是一群人排成排,走来走去,然后沙赫大王流克骑着马,身穿黄金盔甲,带着自己的五千精锐亲卫队,向其它士兵炫耀自己的亲侍能够走的多么整齐,服装多么漂亮而已。

    如果是在沙赫,那一天身为皇帝近臣的勃勃儿,会换上最华丽的衣服,穿上轻纱,跟随在皇帝身边,接受那些排成一排呆站在那里如同树桩的士兵们机械的“万岁”声。

    但现在在罗伊斯这种穷乡僻壤,肯定没有沙赫那种轻如蝉翼的纱衣,而且就那些士兵对罗焕的态度来看,他们之间更多的像是朋友,在阅兵的时候也绝对不会高呼“万岁”并且下跪的。

    没有漂亮的衣服,没有“万岁”的致敬,没有下跪的礼仪,勃勃儿对这个阅兵式半点都不感兴趣。

    不过是一群乡巴佬,拿着一些竹竿做的长矛,杵在那里像一群不整齐的木桩而已,还要晒太阳,得不偿失。

    但他经不住罗焕的邀请,在犹豫了再三,并且第三次索要白色豹子被罗焕含糊过去后,终于答应去参加这个阅兵仪式了。

    那天是个大热天,一大早太阳就非常大,勃勃儿起来后已经洗了三次澡,用了三大桶的玫瑰花瓣了。

    等到他出门的时候,他带来的随从立刻张开大伞,把他罩在伞底。

    抵抗着酷热走到宫门口的时候,勃勃儿已经在心中对罗焕满是怨言。

    但当他看见策马在宫门口的罗焕时,还是感到有些震惊。

    罗焕没有黄金盔甲——这是显然的,因为罗伊斯很穷。

    罗焕也没有那五千人的黄金护卫队——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罗焕穿着一件铁质的连环锁子甲,样式算不上好看,头盔也没有,下身穿着一条盔甲短裙,两只腿光溜溜的露在外面,也没有靴子,只有一双皮质凉鞋。

    至于他的护卫队,只有五十个人,打扮和国王一模一样,看不出任何上下尊卑,只是让人觉得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穷酸气。

    罗焕策马来到勃勃儿面前,朝他介绍自己的亲卫队:“这是我的亲卫队长,锡德!”

    勃勃儿有点不能够反应过来:“锡德……是布卢*锡德将军家的人?”

    锡德朝着勃勃儿微微笑了笑:“是,我是他的独子,努亚*锡德。”

    勃勃儿一下子就从自己那华丽的马车上站了起来,不可置信:“锡德将军……锡德将军的儿子,竟然在国王的侍卫?难道不是应该呆在自己家里,做嫡长子继承爵位吗?”

    锡德微笑了起来,很随意的给了身边的罗焕一拳:“在家里养尊处优有什么意思?我跟罗焕是好朋友,一同生活,一同作战,一同守卫我们该守卫的地方!”

    勃勃儿觉得这个罗伊斯握有实权的将军之子,大概脑袋里有点包。

    在沙赫,是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更加不可能出现一个臣子随便就能够跟皇帝打打闹闹。

    但等那五十个人的亲卫队,一个个的走过来自我介绍的时候,勃勃儿的腿开始有点发软了。

    这绝对不是沙赫大王那种出身低微,除了听命无法反抗的年轻小伙子组成的只为了保护皇帝完全而存在的侍卫队。

    侍卫队里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是罗伊斯的贵族出身,不是自己在军中担任要职,就是其父手握重兵。

    但他们这些人,都心甘情愿的来王宫担任侍卫,并且和国王同吃同住,穿着根本上不了台面的盔甲,在大太阳底下暴晒也情绪高昂。

    勃勃儿立刻意识到,新上任的罗焕,比他的父亲更有号召力。至少,这些贵族子弟,都心甘情愿跟随他一起做任何事情,并且很难把他们拆散。

    “这些都是我的伙伴!”罗焕带着自己的亲卫队,走向勃勃儿,“我把我自己的安全和生命交给他们,因为他们是值得交付的人!走吧,士兵们在城外,可能已经等的着急了!”

    说完,罗焕拨转马头,朝着王宫外的那条宽阔的青石板路奔去,而他身后的那只特殊的侍卫队们,也都跟在罗焕身后,每个人都骑术娴熟,跑得也不比罗焕慢,甚至有的还能够在马背上翻个花。

    勃勃儿觉得眼前这一幕简直不可思议!

    在沙赫,这些贵族子弟,应该有一半人不会骑马。更加不要说还在马背上玩儿花样了,恐怕几百个贵族子弟,也只能够找出两三个来。

    可罗伊斯这种小地方能够有几个权贵?却能够找出这么多人,而且各个都厉害。

    天气炎热,勃勃儿拿出自己喷香的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决定回去一定要把这一幕告诉沙赫大王,让他警惕罗伊斯,绝对不是一个好惹的国家。

    罗焕在城内的时候,因为街道上有居民,所以跑得并不快,而出了城以后,就彻底扬鞭飞奔起来,他的亲卫队在其后也不甘视若,纷纷策马而跑。

    没有人因为罗焕的身份而去相让,他们有的跑在罗焕前面,有的跑在他后面,马队扬起一阵阵的烟尘,只把跟在后面的勃勃儿呛得不轻。

    城外的荒山脚下,也就是罗焕承嗣大典的地方,上万士兵早已在那里。

    背靠荒山,有个搭建起来的高台,勃勃儿和他的随从,就坐在那个高台上,而罗焕策马站在台下,他的士兵一见到国王来了,都拔出腰间的短剑,敲击手中的长矛,一瞬间响声震天,士兵们虽然被晒得浑身大汉,但精神饱满,斗志昂扬,眼眸中流露出的都是看见自家国王的骄傲。

    “和我们沙赫,还是不太一样啊!沙赫大王阅兵的时候,下面的士兵可都比这严肃多了。”勃勃儿朝自己身边的随从感叹。

    随从立刻回答:“是,挺没规矩的,我们皇帝阅兵的时候,那些士兵们都可老实了!”

    一名将军从那些士兵方阵中步行出列,对着罗焕躬身后,说:“陛下,队伍已经整顿好了,就等你了!”

    罗焕点点头,策马朝着队伍右翼走去。

    勃勃儿以为罗焕会和沙赫大王一样,在这些队伍面前走一圈,然后说两句话完事。

    但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罗焕带着自己的亲卫队,走到左翼的轻骑兵队伍中,直接站在了里面,成为了这个队伍的一员。

    他身边的传令官立刻朝着整个方阵发出号令,模拟前方有敌人,迅速作战。

    步兵方阵前行,三排长矛交叉而行,在遇到假想敌的时候,按照长官的下令突刺,收回,变换各种队列,丝毫不乱。

    右翼重骑兵在尘土上掀起重重的沙暴,仿佛地面堡垒一般往前冲进。

    而罗焕所在的左翼骑兵,始终不动。

    直到假想的演练,到了关键的追击时刻时,他才发出命令,一马当先的带着自己的队伍冲刺而去。

    整个荒山脚下,大面积的掀起黄色的尘沙,队伍不停的变换各种队形,仿佛一条巨龙在搅起波涛,犹如长河环绕山川奔流。

    但即便是这样,整个队伍,不同的方阵,不同的兵种,也没有丝毫混乱。

    作为敌方的那个口令官,不停的用口头描述假想敌的应对,各种身带不同旗帜的人在队伍中穿梭,传达号令。

    而带领左翼骑兵的罗焕,在追击假想敌的时候,依旧能够发出各种号令,把自己遇到的突发情况和解决策略,通过一层层的通信,传达给每一个士兵。

    包抄,合围,绞杀,甚至在罗焕远离中心战场的时候,那些率领步兵方阵的将军,也能够临阵应付各种突发情况,丝毫不乱。

    下面的阅兵搞的热火朝天。而台上的勃勃儿根本坐不住了。

    他拿着手帕不停的擦汗,也不知道是因为天太热了,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他觉得自己的腿有点发软。

    “罗伊斯这是在向我们沙赫帝国示威,是挑衅!”勃勃儿朝着自己的随从说,“哪里有国王亲自下场率兵打仗的!我们皇帝就从来不这样!他只站在马车上,看着远处的战局!”

    随从用力点头:“是!所以说他们是野蛮民族,听说罗焕十六岁就常年这样了……他的父亲腓力喜欢坐镇重骑兵,因为那个行动缓慢。但罗焕喜欢呆在左翼轻骑兵,因为可以追击自己想要的猎物,并且杀伤力更大……”

    勃勃儿继续擦脑门的汗,指着下面那些不停变换阵形,并且能够随时突刺作战的步兵方阵,说:“这是故意的!没有人能够让那些不开窍的士兵,走的这么整齐,更别说还拿着武器,在战场上都这么听号令了!”

    随从给勃勃儿递上一杯冰水:“没错!能够弄成这个样子,他们至少要准备一年,还要每天都训练……不过……罗焕登基才几个月……而且这些天还真没看见他们训练……不……不会平时也这样吧……”

    勃勃儿不安的抓了抓自己的领口,他觉得领口有点紧:“罗焕冲的太前了,他会被杀死的!”

    “可是他身边有着两千精锐骑兵……就是……就是真打起来,或许,被杀死的只是别人……”

    勃勃儿有点愤怒:“罗焕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将军,在战场上背叛的!”

    侍从认真的想了想,然后小心翼翼的说:“可是……您忘记了那五十人的亲卫队吗?他们都跟在罗焕身边……如果真的遇到了危险,其它的将军们,会不顾性命去救自己的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