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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节

      沈子菱过细一瞧,也是凑拢了眉:“咦,这人有点儿眼熟……”

    云菀沁顺着望过去,这郁柔庄今天出行的排场,可真够大。

    身后一左一右,分为两列,统共有十二名侍婢随行,每个侍婢身穿柳绿色细绫裙衫,头绾着一样的发髻,正跟着紧紧。

    宋瑞正在前面小心翼翼地引路开道。

    郁柔庄今儿身着一声青色胡装,配上石榴红开襟马甲,依旧是仪态万方,冷艳超群,宛如一朵彤云烧了过来,一路只安静地听着宋瑞的说话,笔直凝视着前路,看都不多看这太监一眼。绿水在身边,给主子撑着折伞挡太阳。

    而郁柔庄的另一边,是一名娉婷少女,年纪十四五,身姿袅娜却略显瘦弱,五官娇美如宝珠碧玉,从脸到手的肌肤羊脂一般,吹弹可破,白净无瑕,几乎不像真人,看得出平日保养得极细致,连太阳都是极少晒的,此刻出行,身穿一件四喜如意纹雪绢袄裙,戴着个紫貂围脖,外面披着一身织锦大斗篷,头上更是戴着帷帽,遮住了颈项,整个人裹得严严实实,身边还有两名婢子一前一后打着伞,简直让阳光完全照不进来一点儿。

    这少女,比郁柔庄的架势还要大一些。

    走到一半,那少女更是捻起绣帕,掩了一掩粉颊,轻颦笼烟眉:“今年气候倒是反常,怎么入了冬,还热得紧。”

    旁边两名举伞的婢子似乎有些惶恐,连忙将伞又凑近了几寸,更是罩得那少女不沾人间烟火,只怕主子被太阳晒到了。

    郁柔庄亦是开声,语气温和,完全不像昔日她对其他臣家小姐俯瞰众生的语气:“是啊,今儿太阳大了点儿。”

    云菀沁忽然明白了,身后跟着的这些婢从,不是郁柔庄的人,恐怕是这名少女的随从。

    呵,倒是有意思了,撷乐宴上,她就没看到郁柔庄能把哪个官家千金放在眼里,这女子何方神圣,竟能叫心比天高的郁柔庄都能委婉对待。

    正是猜测,宋瑞的声音飘过来,几个字依稀可辨:“……永嘉郡主。”

    永嘉郡主?这一听,云菀沁这边四人都明白了。

    “原来是这个瓷娃儿。”沈子菱虽没跟这个永嘉郡主碰过几面,却听姐姐沈贵人回门省亲时说过,沈贵人每每说起这永嘉郡主,就是扯嘴儿蹙眉,啧啧咂舌的。

    云菀沁大略也是听说过这永嘉郡主的来头,出身溧阳王府,父亲溧阳王是宁熙帝的十二弟,虽不是贾太后所生,却从年轻时就是宁熙帝这一派的,为兄长出过不少汗毛功劳,很得宁熙帝信任,后来宁熙帝登基,更将溧阳王册为一品御前大将军官职,溧阳王也不负圣望,几次出征,都得了凯旋,偏偏最后一次上沙场时,不幸腿上中了流箭,虽然被将官营救回来,回京城后拖了个把月,腿伤化脓溃烂,仍是薨了,当时的溧阳王妃怀有身孕,给王爷留了个遗腹子,便是永嘉郡主。

    王妃受了丈夫过世的打击,早产生了女儿,没几日也跟了去了,留下个嗷嗷待哺的婴儿,因早产缘故,天生就比其他婴儿瘦弱,肌肤透明雪白地几乎能看到血管,小猫崽子似的哭着,看得叫人我见犹怜。

    同时,溧阳王与王妃的嫡长子袭爵后,决意迁驻北方城市,一来为大宣继续效命,二来也想为父报仇,宁熙帝恸失皇弟后,便也准了,只这永嘉郡主年纪太小,又是个早产儿,若是跟着兄长一块儿去天寒地冻的北方,一路上恐怕禁不起折腾,有早夭的风险。

    商议之下,宁熙帝让永嘉郡主留在邺京的皇宫里,放在自己的公主堆里一起养育,等长大一些,身子骨健壮一些,再送去北方与兄长汇合。

    一养就养到了十几岁,这永嘉郡主长得弱骨丰肌,娇小楚楚,极讨皇上伯父的喜欢,宁熙帝便也没有主动将永嘉郡主送回去,虽是郡主的名号,享受的却都是公主的规格和待遇,因着生父为大宣而死,又是皇帝手足,宁熙帝疼她甚至更胜过膝下大多数公主。

    永嘉郡主一生下来就抱进了宫里,从小到大浸在蜜罐子里,已经将自己当成了真正的公主,根本不认为自己是王爷生的。

    云菀沁犹记得民间一桩传闻,说是永嘉郡主懂事后的某一天,有个宫人开玩笑,说她真正的亲属在北方,总归有一天要回去的,这永嘉郡主竟然两天两夜不眠不休不吃不睡,呆呆坐在窗边,宁熙帝急了,亲自过来,永嘉郡主才哭道,说自己已经将宁熙帝当做父,将皇宫当做家,请求不要赶自己走。宁熙帝当下便拿了那宫人杖责,才叫永嘉郡主不哭了,从此,永嘉郡主回北方溧阳王府与兄长团聚的事儿,便彻底的遥遥无期,倒是成了宫里死都挪不动的一块金砖。

    听闻几名公主私下议论,说这永嘉郡主看着单纯无辜,心里会算计得很,在京城皇宫的前途,岂不是比在北方那种偏荒地儿大得多?赖着不走,抱住皇帝伯父的大腿不放,真是不知羞,但是因为父皇宠这侄女,个个也不能说什么。

    永嘉君主也只当没听见,继续在宫里养尊处优。

    云菀沁正想着,沈子菱又低声掩嘴道:“哦对了,撷乐宴那次,永嘉郡主好像本来也要参加,只是染了点风寒,便缺席了,当真是娇贵啊,那天连圣上的几名公主都参加了,她一点儿风寒就缩在了宫殿里……”

    正是说着,郁柔庄的眼光早就望了过来,看到了云菀沁等人,脸色小小一变,转头与永嘉郡主说了几句,就径直走了过来。

    云菀沁估计郁柔庄是给永嘉郡主介绍了自己,郡主脸上露出几分若有所思的神色。

    见两人走过来,云家姐弟、沈家兄妹齐齐站起身,对着永嘉郡主施了礼。

    郁柔庄抬着下颌,凝着云菀沁,语气是温婉的:“郡主,这位就是云小姐,几日后,要跟咱们一块儿伴驾去祜龙围场的。云小姐的父亲是兵部侍郎,祖籍泰州乡村,后来头悬梁刻苦发奋考了进士,来京城娶了商户家的女子,又中了殿士,慢慢爬到了高官位,”顿了一顿,掩口道:“噢,我错了,如今已经是尚书了呢,这动静,可真快,一时没曾改口不好意思了。云大人爬得快,家中女儿自然也是个很会钻营,很会朝上攀爬的。”

    云菀沁差点儿没噗呲笑出声,怎么着,是来开自己的生平大会?要不要把自己的出身背景介绍得这么清楚。不就是想说自己是草根阶级出身,不是天生贵族么,这会儿就是说自己是乞丐出身又如何?

    沈子菱眉头一皱,云菀沁脾气好容量大,她可没这么好的耐性听着蚊子嗡嗡嗡,当做没听到郁柔庄的话,只朝永嘉郡主寒暄道:“原来郡主这次也要参加秋狩啊?还真是难得。往年好像没有见郡主参加过呢。”

    永嘉一笑,声音柔曼:“是啊,今年是我主动找皇上提出的。”头一转,一双莹然美目正落在云菀沁的脸上,不着声息地打量:“没料到,竟这么巧,能跟云小姐同行。”

    这永嘉郡主,看起来连太阳都不愿意晒,一定是极其宝贵这身肌肤,户外巡狩,推避都来不及,怎么会主动提出参加。

    而更让云菀沁疑惑的,是永嘉郡主跟自己初次见面,竟是这么亲近的态度。

    自己——跟她不熟啊!

    ☆、第一百零二章 挑拨

    云菀沁正有些疑惑,宋瑞也是凑近,哈着腰儿:“郡主,郁小姐,奴才已叫人从马厩里牵了两匹西域好马,看二位现在就上马还是……”

    永嘉郡主眼波流转,从云菀沁身上收回目光,声音轻柔:“这一路奔波,我先歇一歇吧。”目光落到云菀沁一行人刚刚休息的凉棚下,“宋瑞,你搬个椅子到凉棚下面。”

    宋瑞连忙带着小太监下去搬了张锦缎大圈椅,放在凉棚底下,正挨着云菀沁的位置。

    郁柔庄哪愿意与云菀沁呆一块儿:“郡主,那柔庄就先过去练会儿。”

    永嘉郡主笑吟吟,语气也随和:“好的,你去吧。”

    郁柔庄睨一眼云菀沁,领着绿水和马场的几名下人离开了,沈子菱低声凑在云菀沁的耳边:“瞧她那样子。”

    永嘉郡主似是听到沈子菱说话,笑意未改,只看了一眼郁柔庄苗条窈窕的背影,主动开声:“云小姐与郁小姐的关系好像不大好?柔庄这人,出身大家,自然有些小姐脾气,还望云小姐不要多心了。”

    郁柔庄出身大家,别人就合该是她脚底下的泥,看她的脸色行事?被她诬了害了还不能说?沈子菱想来发气。

    云菀沁却是暗下将她的手一碰,这个永嘉郡主既然与郁柔庄一块儿来荀兰马场,想必关系也不差,只笑应:“谈不上关系好不好,平日也见不了几面。”

    沈子菱却是抓住永嘉郡主的话,不大甘心:“出身大家的千金多得很,郡主不也是金枝玉叶的出身?却没有半点傲慢。这个还是得看人的。”

    永嘉郡主嫣然一笑:“你是沈贵人的妹妹吧。沈二小姐与贵人有几分像呢。”说着转身走到凉棚下坐下,又抬起酥酪一般嫩滑的白玉手儿,招呼:“站着说话多累,来,你们坐下来吧。”

    沈肇见郡主来了,外男也不好近身,带着云锦重便朝着东边,上马继续练习骑行去了。云菀沁和沈子菱见郡主这么说,过去坐在她身边。

    虽然坐在棚内,两名侍婢仍是一左一右撑着伞,给郡主遮阳,不时有婢子上前给郡主奉上,又有婢子轻摇薄扇,赶草坪边的蚊虫。

    永嘉郡主坐定后,转了玉颈,轻声开口,语气就像是在随意闲谈:

    “其实云小姐撷乐宴上跟郁小姐的事儿,我约莫也是听说过,说起来,虽然我不知道你和柔庄为什么结下梁子,但柔庄那次做得确实不合适,竟利用花船上的姐儿来糟蹋云小姐的名声,幸亏关键时刻,云小姐扭转了局面。不过云小姐也别气恼,柔庄也受到了惩罚,这些日子都是不好意思出门,后来进宫跟我提起这事儿时,柔庄还有些不甘心,私下里曾抱怨过,我也曾告诫过她,大家都是臣宦子女,以后不要再锋芒相对,更不要再中伤彼此了,想来,柔庄应该再不会做出那种事儿。”

    云菀沁刚刚看永嘉郡主和郁柔庄同行来马场,又看两人说话十分随意,本来以为两人关系是不错的,可听了这一番话,倒是有些起疑了,——要是没听错,这话,不像是在给自己的好友打圆场,怎么倒像是——生怕这事儿不消停,在继续挑拨她和郁柔庄呢?

    云菀沁神色一凝,委婉道:“郡主跟郁小姐的感情应该不错吧,劳烦郡主居然亲自来为我们两人解疙瘩。”

    永嘉郡主见这云小姐心思纤尘毕现,被问得瞬间一怔,转而唇儿一扬:“柔庄自幼就总跟着华国夫人进宫,我自幼又住在宫里,经常见面,私下更是偶尔以姐妹相称,感情当然不错。”说着,温柔的目光落在沈子菱身上,“就跟云小姐与沈二小姐一样。”

    是吗?可是……若沈子菱丢了丑,云菀沁不认为自己转个头,背地里会对着她的敌人去埋汰她。

    不过,这么说来,永嘉郡主和郁柔庄是不折不扣自幼一起长大的小姊妹、手帕交。

    那么,兴许是自己多疑?毕竟,永嘉郡主这么做也没什么意义,她的语气更是恬然安静,流淌着几分甜美,更不像是个挑拨离间的。

    云菀沁收回思绪,不想继续跟永嘉郡主讨论关于郁柔庄的问题,可也不能装哑巴不回话,只得将话题拉远,胡天满地瞎侃天儿:“以前就听说过郡主养得一身好皮肤,今天一见,名不虚传,平时应该极会养护,不知道有什么法子。”

    永嘉郡主一笑:“云小姐一说,我倒是记起来了。我听太后说过,云小姐有个得天独厚的小技艺,连美容方剂都会亲手调制,也听绿水说过,柔庄曾经用过云小姐亲制的香发散,效果也是不赖,云小姐如今说我会养护,这不是叫我班门弄斧,羞煞了我么。”话虽然谦虚,嘴角已是悠悠抬起,十分的得意,显然对这一声冰肌玉骨不是一般的自傲,身边的一名举伞的婢子年纪约莫二十四五,看样子,应该是郡主的心腹侍女,见郡主的表情,笑着代替主子答道:“永嘉郡主从懂事起便不吃酱醋等黑色佐料,也不吃辣椒等刺激辛物,油和盐亦是很少沾,平日出来,一年四季都是敷上宫中御医特制的粉妆遮面,尽量少晒阳光,冬季也不例外,如此一来,便能防止晒黑,又避免让皮肤提前衰老,如此,才能养得一身的美白肌肤。”

    按着时下大宣闺阁女子的常识,若是要美白,无非是涂脂抹粉啊洗花瓣浴,却极少有人晓得防晒白肤的道理。

    这永嘉郡主懂得用防日晒来美白,逢出门就擦上粉避免阳光照晒,还有阳光催人衰老的理论,倒是走在时代的前端,让云菀沁不得不有些小讶异,这个防晒理论,在大宣朝并不流行,她之前也是在一本中原绝了版,不知道是哪个西方国土和哪个朝代传来的美容医经孤本上看到过,当时将这道理转述给妙儿和初夏听,两人还嘻嘻笑着不大信。

    如今,从深居深宫,年岁不大的永嘉郡主口里蹦出来,云菀沁自然心中有些揣测,却也不好多问。

    沈子菱之前听姐姐沈贵人说这名郡主说些话做些事儿,有些与众不同,很得圣上的欢心,所以平日也是娇惯得很,才在后宫嫔妃中得了个“瓷娃儿”的绰号,又听说永嘉郡主特别的有心思,很会自保,就算是很不喜欢这永嘉郡主的公主,也别想对永嘉郡主使绊子,占着好处。所以,沈子菱只当这永嘉郡主很不好相处,没料今儿一见,永嘉郡主对自己和云菀沁都还算随和,尤其与一起来的郁柔庄比较起来,更是显得温柔善良,平易近人。

    云菀沁对着永嘉郡主谈不上喜欢和不喜欢,只觉得她行事有些独特,今儿见面,整个作陪谈话中,不时转过头,有意无意地用一双美目滴溜溜地看着自己,不时那种与人说话时的顺势凝视,而是——端详,将自己从头到脚看得清楚的端详。

    几人坐了会儿,随意说了几句闲话,云家家丁通过荀兰马场的下人传话进来,时辰不早,请小姐和少爷回去了。

    云菀沁叫人将弟弟喊回来,正好沈氏兄妹也差不多要走,四个人一块儿拜别了永嘉郡主。

    永嘉郡主见几人要走,也不强行挽留,只亲自站起来,走前几步,在众人的讶异下,竟将云菀沁的手一拿,握在手中,声音又柔了几倍:“本来正跟云小姐谈出了兴味儿呢,真舍不得叫云小姐走。不过既然云小姐家规严,我也不多留你了,横竖再过两日,咱们便又能在祜龙围场见着了,倒是若有机会,咱们两个再好好谈天拉地。”

    云菀沁见永嘉郡主这样亲近,柔声应了几声,便与沈子菱等人转身离开。

    永嘉郡主站在原地,并没立刻坐下,只带着微笑目送着一行人。

    走在出门的小径上,宋瑞在前方引路,旁边是沈肇和云锦重。

    云菀沁与沈子菱二人在后面,边走边说话,临到大门,沈子菱才笑着道:“今儿跟你永嘉郡主见了一面,原来为人还挺不错的,比我想象中要亲和得多,比那宰相千金好到不知道哪儿去。”

    “会不会太亲和了点儿?”云菀沁被沈子菱这么一提,语气淡淡,仿若是不经心地随口:“你看见她刚进马场时的举止,并不像个好相与的人。在宫里的作风你也是知道的,连几个公主都不是很待见她,说她天生便喜好霸宠。这样个眼高于顶的金枝玉叶,对咱们这么亲和干嘛?”

    沈子菱沉思会儿,琢磨道:“永嘉郡主刚才也讲了,听说过撷乐宴上的事儿,兴许是知道你得了太后的欢心,出了风头,所以才态度和善?”玩笑地轻蹭一下云菀沁的肩,“人红了,哪个不想蹭一把?”

    云菀沁淡淡一笑,也没多去想了。

    荀兰马场前,四人道了别,便分别上了自家马车离开。正好今儿有机会出家门,云菀沁心想要离京十来日,先指示车夫去了进宝街,顺便巡一下铺子,也能跟红胭打一声招呼,免得她不知道,有什么事儿找自己白跑一趟。

    到了香盈袖时,红胭正在柜台后面扒拉着算盘子儿,见云菀沁姐弟来了,脸上一舒,高兴地下阶来迎。云锦重第一次来香盈袖,只晓得这老板娘是姐姐的友人,东摸西看的,却有些拘束,红胭估计云菀沁还没告诉小少爷铺子的来历,只笑着说:“小少爷,这店铺若不是你姐姐,也盘不下来,你就当是自家的。”说着便吩咐阿朗领着云锦重到处看看。

    云菀沁将离京秋狩的事儿一说,才知道红胭前几日已经知道,祝四婶在旁边笑着说道:“是许大少过来说的。”

    云菀沁估计表哥从太子那儿得了自己要参加秋狩的信,提前过来告诉了红胭,只心思一转,转头先拉了祝四婶到一边,私下偷偷问:“怎么,红胭跟我表哥合好了?”

    祝四婶掩嘴,小声说到:“也不知道算不算。许大少那天不是在铺子里突然莫名生气走了么,咱们都以为再不来了,结果过了几天,还是灰溜溜来了,每次就趴在柜台上就眼巴巴瞅着老板娘,老板娘倒也没什么,该做事儿就做事儿,该说话就说话,就像公事公办。每次许大少回去的时候,都是……”

    “都是怎么样?”

    “就跟泼了一脸血似的。不过第二天,还是照常来。哎,这两个人,也不知道在闹什么。”

    云菀沁还没说什么,那边红胭已经喊了起来,只得先过去忙正事。

    问了几句香盈袖最近的营业情况,哪些货卖得最好,云菀沁一边听着红胭讲,一边翻了翻账本,到了一页却忽然停下,素指一移,指着其中一项:“咦,这两个月有几项商税怎么没有看到支出?”

    因为开铺子的缘故,云菀沁对税律基本了然于胸,如今的大宣,对于商业经济还是挺支持的,但商业上的苛捐杂税还是不轻,这也是她开这铺子最头疼的一个问题,总算明白了什么叫重税猛于虎,如今店铺刚起头,赚的利润不多,因为宁熙帝的金字招牌,好容易有了点儿生意,赚的那么一点儿,基本全都堵税金去了,要不是这铺子的幕后东家不是自己,她留了一大笔周转资金,压根是撑不过来的,真是当了家才知道柴米油盐贵,开店前,她什么都算过,惟独税金名目没料到会那么多,跟红胭抱怨了好几次,也是两个人说得最多的问题。

    有几样商税一向月底缴纳,还不能拖延,便是那些气势汹汹的税官不找上门,也得亲自去衙门缴,否则论三倍罚,这个红胭,可别漏掉了,罚起来,可不是小事儿啊。

    红胭眼神儿一晃,笑道:“这事儿还没来及跟大姑娘说呢,衙门税官那日来过一趟,说整合成季度缴纳。”

    朝廷几时出了这种好政策?云菀沁可是每隔一段日子,就叫妙儿抄一份邸报回来呢,可是见红胭说得这么斩钉截铁,便也将信将疑,暂且这么先听着,铺子由她打理,用人要不疑——反正也是好事儿。

    却说马场那边,云家姐弟和沈家兄妹的人影消失在小径拐角的一刹,永嘉郡主宽和的脸上笑意褪去,滚着金边蟠桃纹的袖口一拂,带起了一阵凉气,坐在椅子里。

    刚刚身边回云菀沁话儿的婢子左右一瞟,示意所有人都下去,然后俯下身,低语道:“想不到今日竟碰到了云家的小姐,果真老天爷就是眷顾郡主,郡主想什么都是心想事成的。”

    永嘉郡主面朝马场的出口,仿似那儿还盘留着云菀沁的身影,眼神一动,并没说话,良久才轻启香唇:“巧月,你看那云家的小姐怎样?”顿了一顿,“与我比较,如何?”

    名唤巧月的侍婢原来是溧阳王府的家生子,比郡主大十岁,后来得了溧阳王世子的嘱咐和委托,陪还在襁褓中的永嘉一块儿进宫,将这永嘉自幼伺候到大,哪里会不知道主子的心思,自然是维护自家郡主,轻缓笑道:“能怎样?不就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及不上郡主一根毫毛。”

    永嘉笑着剜侍女一眼:“算了,问你是白问的,你肯定是说我好的。”

    巧月摇头,语气添了几分傲:“奴婢可没偏心眼儿,全是照直说。那云小姐,再美再伶俐,不过只是个凡尘俗世的人儿,可郡主您,才是独一无二的,天下没有其他女子比得过您。”

    这话确实不是奉承,而是发自内心。

    在巧月眼里,永嘉郡主就是个天生的福星,周身无一不完美,什么事儿都好像懂,厉害得紧,说起来,郡主刚生下来时,因为早产的缘故,几天都没哭出声,接生婆都说兴许挺不过去。溧阳王妃过世没几天,这郡主更是奄奄一息,还休克过一回,圣上派太医来王府看过,会诊过后,太医都说是没救了,只怕小郡主得跟着王爷王妃一块儿去了,世子爷连小棺材都备好了,没想到半个时辰后,永嘉郡主竟是睁开了葡萄似的眼,滴溜溜地到处转,醒了过来,连行医多年的老御医都说,这简直是奇迹,简直是老天爷送的一条命啊。

    喝了几天乳娘的奶水,这郡主便精神地活了下来,巧月还记得自己个儿当时帮乳娘照顾,看着摇篮里还是婴儿的永嘉郡主,虽然才生下来几天,一副神情活灵活现,就像什么都通晓,再等她陪着永嘉郡主被圣上接进宫后,眼看着郡主一天天长大,更是觉得这个郡主与众不同,三岁便能识字题诗,五岁就能作千字长文,巧月其实很迷惑,郡主是哪里来的这一肚子的诗词?三五岁的孩子,也没见过她读过几本书啊,身边的女先生更没曾教过,只能说这永嘉郡主是天纵奇才!

    再长大一点儿,永嘉郡主许多方面更是无师自通,一张小嘴儿不时丢个新奇的典故,或者从没听过的寓言,更是哄得皇上心花怒放,爱不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