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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

      他爹又不是傻瓜,会放着好端端的三角局势不管,让草原变成王罕和札木合变成两雄争霸。

    要知道,如果没有长前后眼的话,王罕才是这个草原最大的boss——一个能让札木合和铁木真这两个人杰,都甘愿屈居他之下的人。

    左思右想之下,完颜承麟还是觉得不放心,所以他想要近距离去观察一下,至于能观察个什么东西出来,那就是听天由命、骑驴看样本了。

    第199章 事了

    到了现场,完颜承麟才知道自己弱爆了。

    一来是这种大兵团的战争场面,直接刺激到了他的胃——尼玛他是一和平年代生人,虽然战争片和恐怖片什么的看过不少,但没这么真实血腥,最主要的是色香味俱全。

    二来是这种场面真得很乱很乱,蒙古人打仗又不会有统一的军服,一群伐木为兵的大卢瑟而已,完颜承麟看不出哪只是哪只的军队,请问他们到底是怎么分出敌友的?

    其实在古代,这种少数民族的战斗——比如金国女真起家时也一样,大多是以家族或是部落为单位进行编制的,大家彼此之间都很熟悉,所以冲锋陷阵之时,不会有兵不识将、战友互相不认识的问题,而且还能互相交负后背。

    对于这些人来说,只要不认识的,就是敌人,所以顶着一张生面孔的完颜承麟就惨了。

    当然,小说原主如此聪明机智,完颜承麟也不是个大笨瓜,他立刻想起自己现在可是顶着一张无害的正太脸。

    面对这种聪明的场景,完颜承麟随便往地上某具尸体上一扑,用蒙古语大叫一声,“爹!”

    尸体翻开,脸露了出来,很好,果然不是爹。

    完颜承麟就这样一边大声叫着“爹”,一边在战场上以一种诡异的方式前进行,穿梭战场竟然没有被人砍中。

    能有这样的战绩,一来是因为完颜承麟只是一个小孩子,而且还是个敢冒着生命危险,到战场上找父亲的本族小孩,虽然大家都不认识这个小孩,但大家出来混都是有妻有子的,打仗也只是为了更好的生存。一般来说只要不是特别禽兽的人,都不会对这样孝顺的小孩出刀;二来纵然有那么几个禽兽的人,想对完颜承麟动手,但他总会发现,每每出刀之时,这小孩总会运气特别好的闪开自己的刀。杀人不过是求富贵,杀这样大小的孩子,又不能拿着人头去当战利品,一般来说杀他也不过是顺手而为之,既然对方躲过去了,又跑远了,一般也没有谁会冒着生命危险再去追杀他;三来虽然蒙古人不高,蒙古马也挺矮,但蒙古人到底是骑兵,他们是在马上作战的,完颜承麟一个小孩子又没有骑马,要砍他的话,需要弯下腰来,太过于麻烦。

    所以,在诸多条件之下,完颜承麟竟然万军之中游荡而毫发无伤。

    于是,靠着出色的演技和上好的轻功,完颜承麟发现,自己已经快走到札木合的驻地了。

    远远的看见札木合,完颜承麟到是有了新的主意。

    说实话,身在战局之中,现在这场撕逼大战,谁和谁比较占上风,完颜承麟真得不知道。

    虽然原著里说,铁木真打败了札木合和王罕的联军,但那是靠郭靖抓住了都史小子,又有江南七怪保护铁木真,最后才取得了胜利。

    这个世界,谁知道剧情会歪成什么样啊?

    在已经成为瘾君子的王罕铁木真和札木合之间,完颜承麟果断的做出了选择。

    这时,一直站在高处眺望着战场的札木合军也动了,他们开始向着铁木真的后翼追去。

    按照王罕的计划,札木合领兵铁木真左翼、桑昆都史领兵攻铁木真的右翼。

    铁木真知道,和札木合的大军都是札木合精心训练出来的不同,桑昆只是个借着父亲余荫,庸碌无能的蠢蛋,远远不能和札木合相比,所以没做多犹豫,就领着兵向桑昆冲去,试图从这里冲出重围。

    札木合也是一代人杰,自然不甘愿久屈王罕之下、更不甘愿拿自己的士兵来和铁木真的精兵硬拼,因此他让自己的大部队,在铁木真军队的侧面来了个大转圈,由铁木真的左方转移到了铁木真的右方。

    不要小看这样的转移,虽然在二十一世纪,连军训过的大学生都能做到,对一群不识字,且连左右都分不清楚的少数民族兄弟来说,能完成这样的战略性转移已经很不错了。

    要知道,在二十一世纪,在现代社会,还有不少国家,比如非洲国家军队就做不到。

    只凭两条腿,跟在札木合的军队后面,完颜承麟捡了一副不知道是谁丢在地上弓箭,拉在手里试了试手感,在九阳真经的内功之下,他很轻松的就将这把至少二石的弓箭拉了个满。

    金人以骑射起家,虽然历经百年已经荒废的差不多——有时候金国武士跟宋国武士pk射术,都会失败,但是做为赵王世子,完颜承麟在骑射上还是下过苦功夫的,百步穿杨也许没那么个水平,但是如果只是把东西射过去的话,完全没有一点问题。

    完颜承麟看了看札木合和自己的距离,约有三百步左右,普通正常人类当然没可能射这么远,但对于内功精湛的完颜承麟来说,却没有问题。

    更何况,他要做的根本不是射人。

    完颜承麟将一个小瓷瓶绑在箭头上,箭矢上弓、拉满、射出,立刻丢下弓箭,施展轻功换了一个方向,转身就跑——能达到目的当然好,但达不到目的也没有关系,毕竟他又不是个杀手,不成功则成仁。

    蛇行狸翻之术是九阴真经里的轻功招术,能被黄裳这样牛逼大能看中的武功,自然是不俗的。

    完颜承麟连滚带爬之下,已经从刚才射箭之处,跑到了战场的边缘。

    “呼呼!终于跑出来了!”完颜承麟拍打着胸口,回过头向札木合处望去,只是矮也有矮的郁闷之处,除了一片人头之外,他什么也看不见,“算了,听天由命吧。出来这么久,也该回去了,不然就要被识穿了。”

    靠着精湛的内功和轻功,完颜承麟在大军回来之前,又跑回了王罕的营帐,花了点功夫混进帐篷里,继续装病人。

    话分两头,说完完颜承麟这头,说说札木合那边。

    完颜承麟这一箭虽然有力度,但到底距离已远,而札木合身后又不弱,见一箭飞来,立刻用挥舞着手中的大刀,习惯性的想要箭矢劈下。

    本来,札木合这样做只是正常反应,常识中的常识而已,但是他却没有想到,完颜承麟射出去的这只箭,根本不是普通的箭。

    或者应该说,箭是普通的箭,但箭上绑着的小瓷瓶不是普通之物。

    收到刀砍的震荡,小瓷瓶立刻炸开,里面装得东西立刻露了出来,液体顺着札木合的刀流了下来。

    但是这不是最麻烦的,最麻烦的是,完颜承麟这小子,冒着生命危险在瓷瓶里装了白磷。

    白磷有剧毒,且燃点极低,几乎一遇到空气,就立刻燃烧起来。

    大火顺着液体流动的方向,就向札木合烧去。

    为了怕札木合不死,除了火之外,完颜承麟还在瓷瓶里装了剧毒。

    虽然王处一不愿意教完颜承麟制毒,但完颜洪烈手下却有擅长玩蛇的梁子翁和以毒掌闻名的灵通上人,因此在这两位的教导下,完颜承麟虽然制毒水平不怎么样,但是对毒物却有了很深的了解。

    完颜承麟在瓷瓶里装的,就是一种对皮肤腐蚀性极强的毒液,几乎一见着人的皮肤就会粘上去,然后让皮肤完全溃烂掉,但让人恶心的是,这毒液又弄不死人。

    再次感谢这是神奇的武侠,不用考虑现实位面,符合不符合科学逻辑这种事——想一想那个著名的化尸水实验吧,化学宅们分别用尽了王水、高浓度硫酸之类的高腐蚀化学品,也没有办法制出像小说里那样,几滴药水就能让尸体去无踪的神奇药水。

    简直不能好好爱了!

    所以札木合首领不幸中招了。

    正因为札木合的中招,导致札木合军大乱,以致于正在追击铁木真的札木合军,没有来及得和桑昆的军队两面夹击铁木真,竟然让铁木真逃了出来。

    不过铁木真经此一败,也是元气大损,手下精兵死了不少就算了,还死了两儿子和木华黎、哲别这样的大将,大部分投效他的部众又散去,因此估计只要对手别太猪的话,近十来年是折腾不起来了。

    晚上在庆功宴上,因为救都史而受伤的完颜承麟也顶着一张苍白的小脸出席,看着毫不掩饰自己瘾君子事实的王罕爷孙三人,再想想受伤的札木合,完颜承麟心情大好。

    虽然让王罕这种可怕的猛人变成草原上第一强者很可怕,但是一个毫不掩饰自己瘾君子爱好的强者,是没有什么可怕的。

    而铁木真这个大反派也没有死,完颜承麟相信,以未来成吉思汗的魄力,不久之后他一定会高喊着“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再度出现在众人面前。

    至于札木合,虽然被火烧、皮肤溃烂什么的,搞得好像很严重一样,但一来完颜承麟从来没有想过要杀札木合——虽然在情感方面,三角关系被人唾弃,但从稳定性来说,三角形是最稳定的形状,少一个角都不行。

    二来,完颜承麟丢出去的,实际上也只不过是一个小瓷瓶而已,怎么能搞出很大的伤呢?

    只不过……以现代的医术来说,札木合会很痛而已。

    痛的时候,当然需要鸦片牌止疼药,包您吃一片想两片,吃了两片想三片,越吃越想吃,嗨到停不下来。

    至少十年之内,完颜承麟是不用担心蒙古会再出什么幺蛾子了。

    至于十年之后,首先……本世子要先活过今年十二月,也就是本世子的十八岁生日。

    第200章 比武

    金中都,自五十多年前海陵王……并不,是海陵庶人完颜亮迁都之后,已经成为北方数一数二的大城市。

    有很多小伙伴可能不知道金中都在哪里,不过没关系,只要说出它后面的名字,大家就知道它的位置了。

    它后来改名叫帝都。

    当然,金中都和后来的帝都还是不重合的,只看完颜亮的坟在二环就知道,现在帝都当年是用来当坟场的——不过你也可以往好里想,觉得这是因为帝都帝王将相实在太多,所以哪怕是第一个定都的皇帝,他也只能屈居二环。

    从蒙古回到中都之后,完颜承麟开始了频繁的相亲活动。

    毕竟按照女真的法律,像他这样十八岁的大龄单身青年,如果不是因为是赵王世子的话,早就被官府强行拉去婚配了,轮不到现在这么潇洒。

    只可惜的是,包惜弱对于这些女真贵妇之间的宴会、交际并不擅长,无法通过交际宴会,为完颜承麟找到一个合适的妻子人选。

    同时,这也是完颜承麟为什么会同意完颜洪烈让自己娶妻的提议。

    生母已经如此,正妻一定要找个好人选。

    不过幸好的是,这年头三从四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些东西,还只是在南宋那边流行,金国的女性权力不高,但是自由度还是挺高的,尤其是女真贵族少女,不但经常会有纵马出行的记录,还可以和男子自由的见面聊天。

    所以,在金国这边,男男女女一大帮人一起骑马出去玩,那是一件很正常也很平常的事。

    当然,婚前滚床单也是常事……哈哈……贵族还好说,在平民里,女子婚前大肚子,然后直接产子也是有的。

    而且在婚恋市场上,这样子已经生育过、展示出其生育能力的妇人——最好是能多生几个男娃,和未婚少女相比反而要更有前途一些。

    呵呵哒,三观都碎掉了有木有!

    认真翻看《金史》,因为妻子和人偷情而引发的惨案不少,都能上史书记载了,可见其没上史书的还有更多。

    和后世满清那样,满州女人除了不裹脚,比三从四德还要三从四德,连妻子都得靠皇帝来指相比,简直幸福到天上去了。

    这一天,完颜承麟在参加了一个含有相亲意义狩猎之后,打马在中都街上走着,但见街道两旁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倒也颇为快意。

    慢着,以上这一段怎么看着那么耳熟呢?似乎是原作者在某个著名段子里,所用过的描写。

    完颜承麟僵着脖子侧过头,就看见前方人声喧哗,喝彩之声不绝于耳,远远望去,围着好大一堆人,不知在看甚么。他好奇心大起,挨入人群,只见中间空了老大一块地,一男一女两个人正拳来脚去打得十分热闹。

    男的容貌普通,还有些微胖,一看就是那种江湖混混的级别;女子大约十七、八岁,明眸皓齿,容貌秀丽,更透露出一股英姿飒爽之美,看着既秀美而又恬静。

    真是个大美女,不过这么美的女人,怎么会和人打架呢?

    完颜承麟摸着下巴,看着两人打架。

    以他的眼力,自然看得出那女子虽然看着柔弱,但举手投足极为有章法,一看就是经过名家指点,武功不弱。

    而那大汉,虽然看着高大,但武功稀奇平常,估计不是女子的对手。

    果然,两人交战数合之后,女子卖了一个破绽,引大汉来攻,然后趁机一脚踢在大汉的背上,将他一脚踢了个狗吃屎。

    喔!美人不错不错啊!武功好,颜也不错!但是……为什么总觉得哪里不对呢?

    正当完颜承麟觉得哪里不对之时,就觉得女子忽然捡起一面旗杆,用力一甩再一插,旗杆就这么被她插在了地上。

    大风吹过,将旗杆上的旗幡高高吹起。

    在猎猎风中,完颜承麟看见那锦旗白底红花,赫然绣着“比武招亲”四个金字。

    而在锦旗左侧地下,还插着一杆铁枪,右侧插着两枝镔铁短戟。

    经过名家指点的少女……比武招亲……铁枪……再不知道这是哪一出,完颜承麟也可以去死一死去了。

    呵呵哒!不是吧,逛个街而已,也可以遇上这样的剧情?

    完颜承麟很不愿意相信,但这时一个腰粗膀阔很是魁梧,但背脊微驼,两鬓花白,满脸皱纹,身穿一套粗布棉袄,穷得衣裤上都打满补丁的中年汉子走了出来,冲着一拱手,开口说道:“在下穆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