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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不知道怎么地,杨中元脸上顿时一阵潮热,他瞪了程维哲一眼,呵斥道:“看什么看,赶紧把菜洗干净。”

    “好拉好啦,再过遍水就是了。”程维哲别开目光,起身又换了一盆水。

    杨中元没跟他继续讲话,而是伸手从架子上拿过酱油与香油,分别往肉馅里加了少许,然后又往里面洒了一勺盐,这些都放好之后杨中元草草用筷子搅拌了肉馅,轻轻舔了舔筷子尖。

    入口的感觉不咸不淡,杨中元满意点点头,取了一直备在一旁的葱姜细细切末,最后一起放入肉馅里搅拌均匀。

    肉馅腌制的时间只消一刻便能好了,杨中元把放着肉馅的大碗放到一边,用边上的清水洗了洗手,这才走到院子里。

    程维哲的速度也很快,等杨中元过去的时候,他手里只剩下最后两个西红柿:“好了!少爷,小的圆满完成了任务。”

    杨中元从干净的盆里拿起莲藕,然后伸手拍了拍程维哲的头:“干得好,赏!”

    活都干完了,程维哲自然无所事事,他端着盆进了铺子,然后坐在一旁看杨中元把莲藕切末。

    家里就只剩下这一小根莲藕了,杨中元一面切,一面问:“晚上吃汆丸子,你记得吗?”

    程维哲想了半天,才想起小时候曾经在杨中元家吃过这个菜,虽然记忆有些模糊了,但是肉丸子香脆可口的感觉却仿佛还依稀留在唇齿之间:“记得记得,小元你也会做?”

    说起这个,杨中元又有些得意,他稍稍昂起下巴,然后说:“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只要不是配料太复杂的,我尝过都能做出来,你就瞧好吧。”

    自打重逢以来,杨中元就一直表现得十分得体懂事彬彬有礼,程维哲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从他身上看到幼时那个骄傲顽皮的小元的影子。

    这样也挺好的,程维哲相信,有他跟泉叔陪伴,杨中元会渐渐开朗起来,那些仿佛挥之不去的阴霾都能消失干净,剩下的只有那个总是开开心心的他。

    程维哲想起自己的打算,便说:“小元,我明日去趟外城,就不回来吃饭了。”

    “哦,你去做什么?”杨中元手里动作不停,不一会儿圆滚滚的莲藕就变成细碎的藕丁。

    “新一季的茶又要下了,我去采买一些回来,给茶馆填些新茶。”程维哲自己起身倒了一杯温水,咕嘟咕嘟灌下肚去。

    杨中元回头瞅他一眼,问:“如今实在炎热,我肉馅里多放些莲藕,吃起来没那么腻,行吗?”

    听见杨中元问自己的意见,程维哲觉得心里有什么热乎乎的,他道:“你做饭,你拿主意,无论你做什么我都觉得好吃。”

    杨中元点点头,用刀一抹,便把白白的莲藕丁托到宽厚的菜刀上,他把所有藕丁都加入肉馅里,然后又是一番搅拌。

    干完这些,晚上的食材也算是差不多了,杨中元重新清洗了一边案台和菜刀,又把胡萝卜和芹菜切丁,把菜花处理成小块。原本食材看起来并不是太多,等所有的都加入盆中,这样一看便真是不少了。程维哲粗粗算算,约莫明日一整天的小菜刚好能够。

    “你真是神了,这也能算得清楚。”程维哲不由感叹一句。

    这一个下午程维哲夸他好几次了,杨中元不免有些飘飘然,他顺口接了下去:“那当然了,也不看我做了多久的切墩。”

    他这真是无心之言,话一出口自己就马上反映了过来,立马闭上了嘴。

    一时间,铺子里陷入了沉默之中。

    杨中元心里忐忑不安,他不知道程维哲到底听清楚了没有,也不知他是否知道切墩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私心里,他并不想让程维哲知道这段往事,所以他纠结地想着如何解释,如何蒙混过去。

    他偷偷用眼尾的余光瞟着程维哲,见他低着头把玩手里的茶杯,仿佛丝毫没有听见自己刚才的那一句话。

    就在这沉沉的静谧之中,杨中元觉得自己的心仿佛都要窜出嗓子眼,他只觉得手上的菜刀似有千金沉,连他这个做了几年厨子的人都要握不住刀柄。

    程维哲垂着眼眸,他漆黑的瞳孔静静盯着茶杯里自己的倒影瞧,心里想的全都是杨中元刚才的那句话。

    他是听清楚了的,也知道切墩到底是什么意思。本来杨中元一手顶尖厨艺就让他十分疑惑,现在他自己亲口说出来,程维哲却又觉得真相似乎并不是那么重要了。

    或许,他只是离开家跑去修习厨艺而已,大梁并不如前朝那般歧视工匠艺人,只要能在行内创出名堂,无论做什么,都会受到他人的尊重。

    就算是做厨子,也没有什么不好。现在看杨中元对吃食这样认真讲究,连他也觉得他是真心为着这样一份事业努力,这值得他敬佩。

    为什么不呢?一个脚踏实地,勤勤恳恳为梦想努力的人,才是真正顶天立地的人。

    但程维哲也知道,杨中元不愿意说头些年的事情,想必有他自己的理由,那他又何必急着逼问呢?他相信总有一天,杨中元会自己告诉他一切,他现在能做的,只是耐心等待而已。

    程维哲低头笑笑,然后抬头道:“小元,等我们离开这里,我们自己种茶好不好?”

    他这个话题转变的太突兀了,杨中元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隐约有些失落在里面。无论程维哲听没听清,听没听懂他说的话,他选择不问,就已经表明了他的态度。

    算了,这些事情,等以后再说吧。

    “你是说,我们自己,买一座茶园?”杨中元努力让自己精神起来,他把小锅倒入干净的井水,然后放到小铁炉上烧开。

    “是啊,我们只有自己的茶园,才能做我们自己的茶饼。”程维哲笑着说。

    等水烧开的功夫,杨中元扭头看了一眼程维哲。

    夏日午后的日光洋洋洒洒窜进铺子里,衬得满地生辉,程维哲懒洋洋地坐在小小的面铺子里,可整个人看起来却分外潇洒气派。他长发乌黑柔顺,眼睛漆黑而明亮,看着人的时候,仿佛世上只剩下你一人,那么专注,那么认真。

    ☆、035素什锦

    素什锦其实是一道颇有些简单的凉菜,但胜在能保持原味,一道菜里四五种食材都能保证鲜香。只要杨中元不怕麻烦,每日都做新的,那不失为这个小小面铺的一个卖点。

    分别把胡萝卜丁、芹菜丁与小菜花块焯熟后,杨中元便重新换了一锅水,把那一碗红皮花生都放进锅里煮,这个过程并不用加盐,待到花生煮熟之后,再与其他食材一起放盐腌制即可。

    待到第二日需要吃时,便用少许糖、醋、酱油调味,最后滴上那么一两滴香油,整道菜的香味就能被提到极致。

    炎热夏日里,就着清淡的胡萝卜花生,吃着大碗的热汤面,也是非常享受的一件事。

    因为鸡汤银丝面本身就味道十足,所以这道凉菜他做的极其清淡,盐放得很少,这样只是提了一个清爽的口感,并不会压住面条本味。

    程维哲说得对,他主打的就是面这一个招牌,无论他会做多少种菜系,会多么复杂精湛的菜色,眼下在这个小小的面铺子里都没有用武之地的,他只要好好做他这一碗面就是了。

    杨中元干活极为麻利,等到食材都准备完了,外头天色也还亮,他扭头看程维哲还坐在那里喝着水,便说:“你铺子里没得事情做?怎么老在我这边偷懒?”

    “冤枉冤枉,再说我来你这里是偷懒吗?我可没少干活!”程维哲一边说,一边拿眼睛瞥那两盆已经被杨中元处理过的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