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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今天第一天大家干的都不错。”苏仟看了下进账,笑的像是个偷了鸡的狐狸。

    沈何夕正想换了衣服回家,胡子拉碴的俞大厨端了几个小白瓷碗出来。

    “天这么冷,吃点宵夜再走吧。”

    小小的白瓷碗里装了几枚圆滚滚白胖胖的汤圆。

    汤圆上撒了一点盐炒的花生碎,倒像是北方人的吃法。

    小鹿个开朗的湾湾女孩儿,身材娇小,笑容甜美,看着小小白白的汤圆,她眼中流露出喜爱的神情。

    店里的帮工那个唯一和大家画风不一样的黑豆,虽然似乎有萝莉控的偏好,但是实际上笑容腼腆,干活踏实沉稳,端着汤圆对沈何夕偷偷瞄了一眼小鹿不好意思地笑了下,就缩到桌角吃去了。

    “腐国这个季节真是潮湿,也不知道呆久了会不会得风湿啊。”俞正味揉了下手肘,用勺子挖了一下汤圆,还不忘祝福苏仟小心别烫到那张没节操的嘴——如果他的目光能别杂志上模特的胸那就更有说服力了。

    沈何夕瞪着手里的汤圆,虽然闻到了一点黑芝麻的甜香,但是经历了一晚上的“创意展示”之后,她觉得自己手里的汤圆和女巫的毒苹果差不多。

    吃了……还能全须全尾地回家么?

    苏仟笑了,捏了一下她的小嫩脸:“放心吧,他就算想要在员工的宵夜里自由发挥,我这个老板也要控制成本呀~”

    外面秋风萧索,带了让人触手可及的湿气,沈何夕端着的小白瓷碗却散发着能让人从心底妥帖起来的温暖。

    汤圆用的是上好的糯米粉包的,跟北方的元宵相比,汤圆的制作要简单一些,砂糖,黑芝麻,油,调和成浑然一体香甜绵密的馅儿,搭配着糯米粉的香糯清甜,就成了人们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美食符号。

    第一个汤圆入口,只觉得绵香悠远,口感恰到好处。

    根本不用牙齿去咬破,只用舌头挤压一下,就能尝到流出的浓甜香滑的芝麻馅儿。

    伴随着甜香在嘴里弥漫,沈何夕看了眼俞正味,没想到这一碗汤圆他居然用传统的猪板油调馅儿。

    猪板油并不是人们以为的猪肉炸炼出的动物油,而是猪肚皮内一张一张由薄膜包裹的脂肪组织,拆去薄膜,把板油直接与炒香碾碎的黑芝麻混合,是最传统的汤圆馅儿的做法。

    如果是在国内,吃到这一份汤圆,沈何夕只会感叹一句用心精深,但是这是在腐国,猪板油这种东西在市场根本无处可寻,能用这个做汤圆料,可见俞正味对于传统做法的遵守严格到了什么地步。

    一面是可以不停变化的毫无标准的随性搭配,一面是搜集材料苦心积累的严苛守旧。

    俞正味这个人,在厨子截果然是个奇怪的矛盾体。

    扯了餐布擦了下自己的嘴,头发乱蓬蓬的大厨用筷子头敲了下女孩儿的脑袋。

    “再不吃就凉了!”

    沈何夕恍然回神,又看了一眼这个一生像传奇一样的厨师,低下头专心地吃起了汤圆。

    时日久长,自己总能找到自己想找到。

    虽然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找什么。

    即将进入冬季的腐国夜雾渐起,冰冷与潮湿开始在整个城市里肆意游荡。

    小小的panda餐厅里,偏偏灯光暖暖,木质的桌椅让人觉得安稳舒适。最美的是手上的这一碗,伴随着甜香一起吞咽的还有淡白的糯米粉汤,滚热妥帖,心神皆安。

    除了……

    “丫的,老俞,谁让你碰小夕的脑袋了?我都没碰过!”

    “苏丫头,不是我说你,你又不是男的,天天往小夕身上腻腻歪歪。”

    “我腻歪我的管你【哔……】事啊。”

    “你……”

    沈何夕坐在中间安之若素地吃汤圆。

    角落里的黑豆偷偷摸摸地又去盛了一碗。

    小鹿姑娘看着房间里除她以外的四个人类,艰难地相信了自己是这个店里唯一的正常人。

    晚上八点,出差经过这里的何勉韵来看望自己的大女儿,发现她不在。

    对此,何女士表示:

    好!开!心!

    十七岁的女孩儿就应该这样嘛!出去跳个舞,唱个歌,或者和帅气的男孩子出去兜风。

    哪怕都没有,她只是去河边散个步,也比呆在房间里伪装自己是中年居家的厨娘要强。

    在何女士的心里,她真的担心过去十几年的生活对小夕影响太大了。

    厨艺好是一个女性生活有意趣有品位的佐证,但是不应该是一个体面女人的生活中心。

    何勉韵不得不承认,她面对女儿做出来的食物,就像是当年面对沈爱民的笑容一样,一面是享受,一面是鄙夷。

    泰勒夫人正在收拾东西,明天清早她要乘车去首都参加她一个好友的茶会。

    “哈特夫人,您要去cici小姐的房间,麻烦您帮我把这个放在她的便签簿上。今天有一个找她的电话,我听不懂中文,所以没接。”

    “哦?好的,当然没问题。”哈特太太举止优雅接过便签,目光不经意地扫了一眼。

    “是个来自中国的电话。”泰勒夫人补充了一句,“似乎是cici小姐在国内的亲人,我想这个电话对她比较重要。”

    ……

    一向端庄矜持的哈特太太把自己的手包掉在了地上。

    ☆、鱼香肉丝

    琳达已经注意那个饭盒好几天了。

    圆墩墩的饭盒,金属质地,整体是个小鸡的造型,小鸡的嘴扭一下,饭盒盖子就能自动弹开。

    因为保温性能一般,是超市里算是比较平价的学生饭盒。

    琳达注意这个饭盒的原因,是她的那位来自东方的同学已经半个月没有出现在餐厅,每天到了午餐时间就会拎着这个饭盒独自离开……

    自认对于奇异东方菜接受程度很高的琳达对于华夏人的日常饮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好奇心,这份好奇心现在煎熬着她,一方面她知道自己不该去探究别人的隐私,另一方面她是真想知道里面都装了什么。

    纠结啊纠结~

    会有那种味道奇异诱人的鱼头么?听说华夏人连鱼的尾巴和内脏都不放过。哎呀,会不会是传说中鸭子的头?或者是鹅的爪子?还有血,华夏人还会把血弄得像是奶酪一样的小块然后吃掉!据说味道也很好!

    那个小饭盒里的东西一定比中餐馆里的刺激多了!

    琳达的心里像是有一百只故乡特产的折耳猫在挠啊挠啊挠。

    到了午休时间,沈何夕去柜子上取下了自己的外衣穿上,又拎起了那个嫩黄色的饭盒,缓步走出了阅览室。

    琳达抓起自己早上在让仆人做的两个三明治跟了上去。

    管她是鸭头还是鹅掌,就算是血我今天也不会放过的!

    ,你今天也是自带了东西么?”

    沈何夕转过头,看见琳达面带微笑地举着自己手里的三明治——动作有点刻意呀。

    “是啊,不太适应餐厅里的面包,我就自己弄了点吃的。”沈何夕摇了一下手里的饭盒。

    琳达的眼珠子也跟着一起摇了一下。

    “要不要尝尝我的金枪鱼三明治?”琳达继续举着她的三明治献宝,金枪鱼的哟,味道很好的。

    沈何夕看见两个三明治,大概明白这个姑娘想要什么了。

    分享食物总是要相互的,琳达起了头,自己总不好说不用了我对三明治不感兴趣吧。

    虽然真的完全不感兴趣……唉,自从来了腐国,总觉得自己的身边充斥着吃货和坑货。

    沈何夕点了点头,笑着回答说:“好啊。”算了,已经习惯了。

    长廊尽头的教室里没有人,沈何夕和琳达走了进去,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琳达大眼睛里bulingbuling的期待光线,已经快把沈何夕的狗眼闪瞎了。

    打开饭盒,里面第一层是鱼香肉丝,第二层是葱花蛋炒饭。

    从早上九点到现在才几个小时,饭菜还有四十多度的样子,盒盖一打开,香辣微甜的香气就跑了出来。

    琳达瞬间醉了。

    剁椒和木耳是苏仟分给沈何夕的,一小袋压缩木耳,一小瓶剁椒酱,看起来普通,但是在腐国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找到的。

    剁椒是把新鲜的红辣椒剁碎之后用盐和姜蒜拌匀腌渍得到的,可以直接当小菜吃也是湘菜中不可或缺的调味品,味道清辣有的还有酸爽感,声名起于湘地闻于华夏。

    虽然不爱吃辣,但是沈何夕依然很珍惜这点难得的小配料,今天早晨就做了一份儿剁椒版的鱼香肉丝。

    三分肥七分瘦的猪前肘肉被沈何夕切成了等长等粗的肉丝,横切牛斜切猪,猪肉的肉丝想要保证口感软而不散还不塞牙,最好的状态就是每一根肉丝都是倾斜的纹理。

    肉丝用料酒和盐抓一下,再用蛋清和淀粉上浆,静止十几分钟。

    锅里倒油,先把肉丝滑炒断生,再用葱姜爆锅,放入剁椒炒出香气,倒进肉丝等到炒匀上色再放进胡萝卜、土豆丝、木耳丝、青椒丝。

    最后倒入用糖,酱油,耗油,醋还有水淀粉调制成的调味汁。

    起锅的时候,她还听到了楼上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哀嚎。

    没有玉兰片和豆瓣酱,沈何夕只是有一点小遗憾,没有笋丝,沈何夕只能承认这道菜真是“因地制宜”的不正宗的鱼香肉丝了。

    在华夏,因为一种食物的不同处理,人们可以争论好几年,比如甜豆花和咸豆花,比如西红柿炒蛋放不放糖,再比如咸粽子和甜粽子。

    远的不说,就她们面前的这一份鱼香肉丝,在自己的圈子里也分成了“无笋不吃党”、“无酱不香党”以及“无泡椒不正党”。

    到了沈何夕这里,没有笋,没有酱,也没有泡椒,鱼香肉丝味道的厚重感略有下降,但是最本质的东西并没有改变——混合的鱼香味道足够下饭,丰富的颜色搭配足够诱人。

    米饭是前一天店里剩的,几个人一人分了一碗带走,按照苏仟的话来说,谁也不指望抠门了一碗米就能发家致富了,既然多了就要分掉,留着又生不出小的来。

    那碗饭沈何夕打了个蛋用葱花随便翻了翻,为了搭配鱼香肉丝,她只放了一点盐。

    葱花炒的有一点焦色,鸡蛋被搅成了缕状,一份简单的蛋炒饭,果腹足矣,厨艺什么的,完全谈不上。

    可是这份在沈何夕眼里差强人意的搭配,已经快把琳达迷晕了。

    那个红润鲜亮的色泽,那个缤纷奇妙的食材搭配,还有这种酸辣甜似乎都掺杂的香气。

    黑的是什么?红色的碎末是辣椒么?红的和白的应该是萝卜和土豆吧?为什么看起来口感特别好的样子?

    炒饭在中餐馆吃过啊,为什么现在觉得这两个放在一起格外诱人,格外美味呢?

    叮~!鱼香肉丝加蛋炒饭组合对琳达造成了会心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