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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养成

    作者:浮图

    文案:

    一时的恻隐之心,让方牧的生命沾上了一只叫方措的小崽子。

    ps:1、主攻文

    2、主角冷心冷肺,没有多少爱心,对小孩相当斯巴达

    3、年上

    内容标签: 强强

    ☆、第一章

    方牧是被哐啷啷一阵刺耳的金属噪音弄醒的,顶着一脑门睡眠不足的低气压,艰难地爬起来,闭着眼睛两只脚丫在脏脏的地面上划拉了一会儿,熟练地找到了拖鞋,然后踩着吧嗒吧嗒憔悴的脚步走到门口——

    不晓得是阴天还是时间还早,屋子本来就拮据,家具杂物乱堆,更显得影影幢幢如同鬼屋,一股子陈年腐朽味儿,屋子当中一个小男孩儿,抿着小嘴,睁着一双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一脸颓靡的方牧,衣服下摆滴答滴答往下滴着水,脚下,是一只翻了的不锈钢脸盆。

    方牧后知后觉地一拍脑袋,终于从满是回收物的脑袋里扒拉出那么一点有用的记忆——从今天起,他就不是那浪荡不羁的风一样的男子了,携带着一只七岁的拖油瓶,还想自由?那得再加持两对翅膀。

    这个事实令人有点儿忧伤。

    方牧吧嗒吧嗒地走到沙发边坐下,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问:“干什么呢?”

    小孩儿有点受到惊吓,手指捻着衣角不吭声。

    方牧揉了揉眉心,又打了大大的哈欠,死狗一样地从沙发上艰难地起来,走到厨房,一边打开冰箱,一边头也不回地问:“饿了没?”

    依旧没得到任何回应。没在冰箱里找到任何果腹东西的方牧重新嘭一声关上冰箱门,回头看了小孩儿一眼,小孩儿衣服倒是没再滴水了,湿漉漉地贴在瘦骨嶙峋的身上,看得方牧皱眉,“把衣服脱了。”

    他这回倒是听话,自己笨拙地卷着t恤下摆,即便被衣服裹住头也没吭气儿,硬是将衣服扯下来了,露出排骨一样的小身板,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围着方牧转。方牧将湿衣服裹吧裹吧,胡乱地擦了擦他的身体,随手一扔,盖住一只正从沙发角爬过的蟑螂,再兜头扔给小孩儿一件自己的t恤,吩咐道,“穿上。”

    说完也不再管他,捡起地上的不锈钢脸盆,走到水管下冲洗了一下,又接了半盆水,扔了条毛巾下去,招呼小孩儿过来。衣服过大了,下摆几乎到小孩儿小腿,他正低头默默地扯着,听见方牧的声音,放下手,乖乖地走过来。

    方牧绞了把毛巾,拎过猫仔一样细弱的小孩,刷墙似的在他脸上抹了一把,把小孩儿的鼻子都揉红了。然后就着小孩儿的洗脸水,自己胡乱地擦了把脸,丢了毛巾,找出两包还没过期的方便面,往锅里倒了水,打开煤气灶。

    小孩儿见方牧顾不上自己,默默地将被弄乱的刘海理顺。小孩儿叫方措,从遗传基因上来说,跟方牧没有半毛钱关系。方牧第一次见到方措,小孩儿坐在楼梯口,十根手指的指甲咬得秃秃的,几乎都不会说话。方牧看着这身上没四两肉的小崽子,第一次,心里动了那么点传说中的恻隐之心。

    锅里开始噗噗噗地冒泡,方牧收回漫不经心的思绪,将烟叼在嘴上,关了煤气灶。先给小孩儿盛了一碗,将茶几上的报纸烟盒等乱七八糟的东西随手一扫,扫出一小块空地,面碗啪的一搁,对小孩儿道,“快吃,吃完带你去买衣服。”

    一大一小两个人,各自端着面碗,稀哩呼噜地吃完,完事将筷子面碗往水槽里一扔,抓了钥匙,领着方措出门。

    他这地方是个老公寓,也不知道有多少年头了,斑驳墙壁上画个圈儿,里头住一个平头正脑的“拆”字,如今里面除了方牧也就住了两户人家,一个是八十多岁的独身老太婆,方牧在这儿住了一年多,也没见着有什么人来瞧她,这老太婆脾气古怪尖刻,从来不跟人来往,每次见着不修边幅游手好闲的方牧,跟看见社会不安定因素似的,必警惕地甩上门。另一对是开早点铺子的夫妻,有一个体重严重超标的小胖墩儿子。

    走出门,是噪音漫天尘土飞扬的工地。方牧的悍马上面积了厚厚的一层灰,一打开门,灰尘就纷纷扬扬往下落,方牧将小崽子拎进副座,系上安全带,自己坐上驾驶座,一脚轰下油门。

    他也不知道养孩子到底是个什么章程,进了商场,没头没脑地转了半圈儿,最后打包了一打t恤,一打内裤和几条裤子,又在超市里配齐了零零碎碎的生活用品。

    晚饭是洋快餐,方牧对吃的没什么要求,好吃不好吃不知道什么时候对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进食对他来说只是一项必要的维持生命的必要手段,一只汉堡,三口两口解决,吃完了也不晓得是什么味儿。倒是对面的小孩儿,吃相相当凶残,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得好像在他的生命里只剩下吃这件事。方牧看着专心进食的小崽子,扯了扯嘴角,嗤的笑了一声,神情中带着自己也没发现的愉悦。

    点的东西没吃完,方牧要了个塑料袋打了包。

    回到旧公寓,方牧先打发小孩儿去洗澡,自己捡了小崽子换下的衣服,往水盆里接了水,倒了洗衣粉,随手搓了搓,就拿到水管下冲,完了懒得拧干,晾在阳台上。衣服啪嗒啪嗒往下滴着水,空气里飘着一股肥皂水的味道。方牧点了根烟,怔怔地看着,觉得自己的生活也如同那湿衣服一样,软趴趴湿漉漉,没任何着力。

    小孩儿洗完澡,自己出来了,站在昏昧的房中一副无所适从的样子。

    别说,这小孩儿长得还挺好看,白净,秀气,一双眼睛乌溜溜的,看着像两颗被冰水洗过的玻璃珠子似的,特别纯净——反正长得不像他爸,方牧没见过他妈,不知道长得是不是像那个女人。

    方牧扔了烟头,走过去撸了把小孩儿的脑袋,抓了车钥匙,一边往外走,一边说:“走吧,今儿带你去开眼界。”

    小孩儿被方牧的大手拨得陀螺似的转了个圈,晕头晕脑地被方牧带出门。

    去的地方是一个酒吧,酒吧外墙刷成蓝色,名字很简单,就叫“蓝房子”。酒吧布局诡谲,七弯八拐跟盘丝洞似的。方牧领着小孩儿,脚步不停,最后来到一扇平平无奇的门前,门前一盏昏黄的壁灯,一个穿着侍应生年轻男人看见方牧,露出熟稔的笑容,叫了一声牧哥,目光好奇地往怯生生地跟在方牧身后的小孩儿看了一眼。

    门内,别有洞天,是一个小型赌场,虽小,却是老虎机、牌九、扑克、骰子五脏俱全。门一关上,立刻就隔成了两个世界,外界的音乐嘈杂全部远去,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金钱与权力交织的光怪陆离的世界。

    不断地有人跟方牧打招呼,不断地有人将好奇的目光投向方措。方牧目不斜视地走过,直到来到一张玩扑克的桌旁,方措的身子忽然腾空,耳边传来一个戏谑的声音,“哟,这是谁家的崽子,这么俊?”

    小孩儿四肢跟只乌龟似的无用地扑腾,一张小脸涨得通红。

    方牧两手插着口袋,闻言瞟了小孩儿一眼,语气里有掩不住的炫耀,“我的!”

    这么一说,倒引起了在场的人的兴趣,一个个跟打量吉祥物似的打量着小孩儿,稀罕得不得了,嘴里不断地啧啧称奇。

    方牧拉开一把椅子,大马金刀地坐下,问:“今天玩什么?”

    有人笑道,“方老二,你还敢玩啊,你还有东西输吗?”

    方牧轻佻地拍拍小孩儿的脸,调笑说:“这不还有一个活的吗?”

    满桌哄笑。

    小孩儿眼里闪过惊恐,紧抿的嘴角松开,乞求地望着方牧,小声地说:“我要回家。”

    方牧有些稀奇,这小孩儿自从到他这儿之后,乖得跟只猫仔似的,让干嘛干嘛,就是不吭声,这还是第一次表达出自己的意愿。随后,方牧脸上露出了恶劣的笑,随手拎住小孩儿的耳朵,往上提了提,调笑道,“回家?回哪个家?你有什么家?你叔叔婶婶早把你称斤论两卖给了我。”

    小孩儿瞬间红了眼睛,挣扎了许久也没挣开方牧的手,忽然一把抓住,张开嘴狠狠咬了上去。下一秒,方牧抬手一巴掌就甩了过去。这一巴掌太突如其来了,不仅让在场众人吓了一跳,连方牧自己也被自己的过激反应吓了一跳,心情不由地阴郁下来,但他没让情绪外露,他低头看看自己受伤齐整的牙印,牵了牵嘴角,居高临下地看着小崽子,语气依旧是漫不经心的,“哟,差点看走眼了,原来是只小狼崽子。”

    方措被甩了一巴掌,竟然没哭,放在身侧的拳头捏得紧紧的,两眼赤红瞪着方牧,鼻翼翕合,呼哧呼哧出着气。

    老五上来打圆场,嘴上嗔怪,“方牧你也真是的,好好说话不行,怎么还动手了呢?”

    方牧理也不理,俯下身,挨近方措,在小孩儿忍不住后退的一瞬间,伸手扣住他的下巴,冷酷道,“方措,教你个乖,在比你强的人面前,永远别给我张牙舞爪!”

    ☆、第二章

    夜已经深了,方措悄悄睁开眼睛,瞅了瞅睡在旁边的男人——他们半夜才从赌场出来,方措猜测男人应当是赢了钱,心情很好的样子,哼着荒腔走板的调子,带他去夜市吃了小混沌,小混沌鲜美得不可思议,他的舌尖被滚烫的汤水烫伤,却依旧舍不得吐出口中的那一口软嫩鲜香。夜市里的灯昏昏黄黄,飞虫绕着灯盏飞,他热得满头大汗。

    回来后,男人径自进了卫生间冲了个澡,光着膀子将他扔到床上,说了声“睡觉”,自己吞了两片白色的药片,倒头就睡。

    方措挨着床沿,闭着眼睛,四肢僵硬一动不敢动,尽力弱化自己的存在感,迷迷糊糊这样睡去,又惊醒过来,悄悄扭过头去看方牧——男人的睡觉姿势很怪,跟一根木桩似的,全无声息。方措等了很久,才敢确认他睡熟了,于是屏着呼吸,小心翼翼地爬下了床,撅着屁股野狗似的钻进床底,拖出一只脏脏的背包。

    方措一动,方牧就醒了,眼睛不动声色地睁开一条缝,看见他窸窸窣窣地下了床,拖出背包——那背包是唯一属于小孩儿的东西,当初从他叔叔家出来的时候,小孩儿就背了这么一只背包,里面有些啥,方牧也不知道。

    方牧一看他这架势,还以为这小崽子晚上挨了他一巴掌,这是憋着气要闹离家出走呢。也不“醒来”,就等着看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崽子能干出什么大事儿来。

    方措坐在地上,小心地拉开背包的拉链,一边拉一边还谨慎地往方牧那边瞧,见方牧睡得好好的,才放下心来,将手伸进背包里,搜寻了一会儿摸出一个方形的香水瓶,里面的香水已经不多,只有底下浅浅一层。小孩儿凑近,狗鼻子耸动几下,用力地嗅了嗅,熟悉的甜腻香味淡淡地萦绕进鼻粘膜——

    是妈妈的味道。

    他闭上眼睛,屏住呼吸,想将那股温暖的味道久久地留在胸口。半晌后,他又急急地双手捂住香水瓶的盖子,似乎怕那味道会跑走,镜花水月一般不见了,珍而重之地将香水瓶放进背包最里层。干完这件事,他开始一样一样地往外掏东西——半只塑料纸包裹的面包、一块化得变了形的巧克力、一只干瘪的小苹果。

    他将这三样东西齐齐整整地摆到自己面前,认认真真地检视了一遍,然后像下定了什么决心,再次望了望熟睡的方牧,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出了房门,再进来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个白天打包回来的汉堡,他轻轻地嗅了嗅汉堡的香味,满足地喟叹了一声,然后将汉堡和其他三样食物都放进背包,拉上拉链,重新将背包塞回了床底。

    做完这件事,他像完成了一件重大的事,蹑手蹑脚地爬上床,依旧紧挨着床沿,身子缩成一团,睡了。

    方牧睁开眼睛,黑暗中,他的双目如黑曜石一般深沉发亮,他心情复杂地看着身边的小崽子,心下有点不是滋味——他并不觉得这样的行为有什么古怪,小崽子的叔叔婶婶待他并不好,一个孩子,只有在食物极度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储藏食物的习惯。

    小崽子算是在方牧这边落了根,从前寄人篱下的生活让他晓得如何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以免惹人讨厌,如何力所能及地做些“贡献”,以证明自己的用处,避免被人丢出去的命运。自从这小崽子来了以后,方牧这狗窝一样的房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像样起来,至少,看起来像个人住的地方了。

    方措有时候也会想要回家,这个念头一起,脑海中就会浮现方牧似笑非笑的讽刺嘴脸,还有那句“你有什么家”。方措当然不会对他先前寄居的叔叔家有什么感情,但他小小的脑袋也有自己的想法,他想,只要他待在那里,他妈妈总有一天会来接他的,可他要走了,她找不到他该怎么办呢?这想法令他毫无办法地焦虑恐惧,但这是不能跟方牧说的。

    方措不笨,相反还很聪明,这几天小心翼翼的观察,他早看出方牧压根就是个冷心冷肺毫无爱心的混蛋,他不敢轻易到他面前碍眼。

    敲门声响起,方措正在阳台,坐在小板凳上弯着腰费劲地洗着方牧的臭袜子。方牧昏头昏脑地盘腿坐在床上,就这么冷眼看着,一点虐待儿童的愧疚感也没有。听见敲门声,小孩儿停下手中活儿,抬头看看方牧。方牧扬了扬下巴,命令道,“去开门。”

    小孩儿放下袜子,湿着两只手颠颠地跑去开门。

    门一开,老五就以与他身材严重不符的敏捷身手窜进来了。

    老五是他发小,小时候一块儿欺负隔壁的小女生,少年了一块儿拿板砖拍人的后脑勺,学电影纠集了一帮脑袋发热的少年仔,结成了十兄弟,呼朋引伴喝酒抽烟打群架。青春期一过,这帮兄弟自然风流云散,只剩老五和方牧。再后来,方牧一声不吭跑去了军队,一去就是五年,音讯全无。回来一瞧,惊悚地发现曾经油条似的发小已经往横向发展,脖子上戴根手指粗的金链子,满脸油光,俨然一副中年发福面目可憎的模样。

    老五进了屋子,一捋他的板寸,灰尘纷纷扬扬落下来,“我操,老七你看看你住的啥破地方,哥都快成出土文物了!”

    方牧撩了撩眼皮,回道,“别趁机抬高自己的价值了好吗?”

    老五挖挖耳孔,全不把方牧的讽刺听在耳里,撸了把小孩儿的脑袋,一唱三叹道,“哎哟,我可怜的小侄子哟,瞧你叔把你虐待成啥样了,来,看你孙叔叔给你带什么好吃的!”一边说,一边从黑色公文包里掏啊掏,掏出一包八宝糖要塞到小孩儿手里。

    方措不动,两只手背在身后,眼睛望向方牧。

    方牧挥挥手,“拿着边儿玩去。”

    方措这才沉默地接过,也不吃,依旧走到阳台,坐在板凳上兢兢业业地洗袜子。

    老五瞧着,神色复杂——他是想起自己姐姐的儿子,他的外甥,也就跟方措差不多大吧,哪次见着他不把他的家底掏干净了。上周末,他回家吃饭,那小兔崽子见了他说的第一句话是“舅舅,你好”,第二句话就是“下个月是我生日,我想要一台新的psp”。

    老五顶着一张思想者的脸进了房间,忧愁地问方牧:“你准备怎么办啊?”

    方牧不明所以,“什么怎么办啊?”

    老五朝阳台努了努嘴,“这小崽子,你真准备养啊?”

    方牧不假思索地点头,“养啊。”

    老五一脸你脑子被水泥塞住了的表情,“你就逗我玩儿吧,你知道怎么养孩子吗?你以为就给口饭吃,给块地儿睡就行了,你这是从大街上捡了条野狗吧?咱远的不说,就说现在,这小崽子有六岁了吧,是不是该上学了,这你想过没有?”

    方牧一愣,他自己日子过得没成算,有一天算一天的,完全没想过这些,被老五这么一提醒,顿时有点儿噎住了。老五继续痛心疾首地给他摆事实讲道理,“你晓得我那外甥,当年上个幼儿园,全家动员,他姥姥姥爷爷爷奶奶,连我都给差使个团团转,最后好歹给弄进光华,每学期光学费就是两三万,这小兔崽子还不乐意,天天给我嚎丧……”

    方牧不以为意,老五那外甥他没见过,但也知道那是两家的凤凰蛋,可着劲儿的当小祖宗来供的。小崽子能跟他一样吗?这就叫同人不同命,没得比的。打断老五更年期妇女似的喋喋不休,方牧转移了话题,“你今天来干嘛的?”

    老五这才想起了正事,整肃了脸上的表情,说:“老七,你回来也有段时间了,你看你这样成天混在蓝房子那边也不是个事儿啊,现在还带个孩子,总得给树立个正面点儿的形象吧。哥哥这段时间从南面弄了点儿货,倒腾倒腾,也能小赚一笔。这样,你过来跟我一块儿干,咱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方牧没言语,一向冷硬的心热了一下,他知道老五这是看不下去他这成天游手好闲的颓废样儿,就怕他一不小心误入歧途呢。虽知道老五是好意,但方牧的脾气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压根不领情,挥挥手,不耐烦地说:“行了,我心里有数,你瞎操什么心!”

    方牧虽然嘴上不当一回事,倒是把老五的话听进去了。方措虽然长得还没人家五岁的小女娃子大,但确实已经七岁了,到了该上学的年纪了。他知道自己不是个好榜样,还真怕把小崽子养成个五毒俱全,再说,成天上哪儿都得在裤腰带上栓着这么个拖油瓶,方牧自己也烦。这几天方牧将小崽子留在屋里,自己出去打听上学的事儿。

    小学报名的时间已经过了,再一星期都要开学了,再加上方措的户口问题,方牧跑了好几天,托了几方关系,总算将一切都办妥了。方牧从外面回来,给小崽子买了可乐炸鸡,一摇三晃地上了公寓楼,打开门,就见小崽子背对着他,宛若惊弓之鸟般从地上跳起来,一脸惊恐地回头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