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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

      看到林莫南到来,黑鹅一脸献宝的表情,捧着鹤羽道:“哥,这毛漂亮,给你做把羽扇。”

    林莫南抚额,他就知道……算了,掉点毛而已,回头把参须拿出来,熬一锅参汤,给它们仨补一补,不用几天就能再长出来。

    “练道友……”

    正想向练红尘表示一下歉意,不想练红尘却惊喜地扑入草丛中。

    “这是幻狐草……已经长出七尾了……”

    他在两只仙鹤躺倒的地方,扒拉出一株灵草,如获至宝,欣喜莫名。

    “幻狐草?”

    林莫南对灵花灵草了解得不多,跟过去观察了片刻,这幻狐草还真如其名,露出地面的根茎形如一只蜷卧的狐狸,尾部生出七片叶子,形如狐尾,叶生细茸,恰似栩栩如生一只七尾小狐狸。

    “幻狐草极为罕见,它与太虚花属性相近,有幻五感、迷六识之效,但是仅对灵兽有用,大仙小仙就是中了幻狐草的幻象,陷入了沉睡中。”练红尘两眼放光,一边说一边轻轻抚着那七片形如狐尾的叶子,“太虚花难寻,而幻狐草难长,尤其是这狐尾,既使是洞天福地,也只能让它勉强生根,一尾、二尾或还有可能,但七尾,绝不可能。”

    说到这里,他又目露疑惑之色,四面感应片刻,喃喃道:“奇怪,这处洞天福地虽是灵气浓郁,可也不足以催生七尾……”

    黑鹅嘎嘎贱笑,道:“俺家老头子对它撤了几泡尿,说等长出九尾,用它幻住几只九品灵兽给俺当保镖……”

    练红尘脸都绿了,轻抚幻狐草的手立刻缩回,鲲鹏是神兽,神兽的尿再神奇,也还是尿,想想顿时把他恶心坏了。

    林莫南也是无语。

    黑鹅却是笑得更加得意,一只翅膀勾着他的大腿,道:“哥……哥,跟爷来……老头子虽然走了,但是留下的好东西还有很多……”

    洞天福地,除了灵草灵花还能有什么好东西?林莫南抽了抽嘴角,不会都是金鹏仙撤过尿养出来的吧?

    被黑鹅拖着在整个黑货巢转了一圈……哦,黑货巢就是这处洞天福地的名字,据某只鹅说,当初金鹏仙抢来这处洞天福地时,称之为神子巢,然后当某只鹅从蛋里破壳而出,一身绒毛黑得发亮,金鹏仙的脸立刻阴沉得比它的毛还黑,神子巢从此就变成了黑货巢。

    林莫南可以想象金鹏仙当时心中如一万匹奔马踏过的心情,华美金灿的大鹏之子,居然是只黑鹅,没一脚踩成黑泥团就算是金鹏仙心境宽广了,估计金鹏仙也是做了很多的心理建设,才承认这黑货是他的儿子。

    失望归失望,总归是自己唯一的子嗣,金鹏仙对黑鹅还是费了不少心思的,从黑鹅带着他去看的那些好东西就能看出来,全是对灵兽有好处的灵花灵草,其中一些特别珍贵的,不用说,都用鲲鹏尿浇灌过,拿出去,无一不是令人吃惊的珍品。

    于是林莫南深深地郁闷了,感情金鹏仙飞升前,说黑货巢是他和黑鹅共有,根本就是给黑货巢找个看门的吧,这处洞天福地,除了灵气浓郁有助于闭关突破之外,其他的对他来说,完全就是鸡肋,里面生长的灵花灵草,根本就没有他能用的。

    黑鹅很快就察觉了这其中的问题,顿时就失去了显摆的心情,一支翅膀挠着脑门,咕囔道:“所以就说死老头是个没情趣的老混蛋,根本就不知道爷喜欢什么,这些玩意儿有嘛用,跟那两只笨得要死的秃毛鹤显摆吗?真是一点成就感也没有啊……”

    身在福中不知福,这货是典型的欠揍。林莫南懒得说它,把参须拿出来,一分为三,分别让两鹤一鹅服下去。

    参须内蕴的庞大药力,让鹤大仙和鹤小仙立刻从幻象中清醒过来,呆了一会儿,对视一眼,兄妹同心,二话不说,齐齐向黑鹅杀去。

    “我去……这么好战?”黑鹅斗志高昂,两只翅膀扇成风轮状,“来来来,爷等你们好久了……咱们大战三百回合……”

    话音没落下,它就抱头鼠窜,一对二,傻子才正面交锋,还是那句话,看爷阴不死俩秃毛。

    林莫南和练红尘对视一眼,各自抚额。

    ☆、118·红尘迷途不归原有因

    打打闹闹追追逃逃的日子,热闹万分,黑鹅虽然实力上不如两鹤,但占着地利的优势,成功的将两鹤阴倒数回,终于阴沟里翻船,让两鹤逮住给胖揍了一顿。

    正所谓睡出来的感情打出来的交情,两只脑残鹤胖揍黑鹅一顿后,气也出得差不多了,黑鹅又是个贼精的,很识时务地献上两株被尿灌溉过的珍品灵草,于是二货与脑残迅速达成和解,很快就亲密如一家。

    “以后有人欺负你,我罩你。”鹤大仙翅膀拍胸,信誓旦旦。

    “虽然你丑了点……不过仔细看看,还是挺可爱的……”鹤小仙典型的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黑鹅站在中间,张开翅膀,一边勾一个,贼笑兮兮道:“咱哥仨,谁跟谁……”

    今儿是出了点血,不过早晚能要回来,以后它去昆仑,这俩秃毛好意思不回礼么,它也不多要,昆仑天池里泡个澡就成,想当年,它跟着逍遥老儿,可是在昆仑天池里泡了整整七天七夜,那滋味,爽翻天了。

    “练道友准备何时回昆仑?”

    远远看着交头接耳的三只灵兽,林莫南心中生出诡异的感觉,他希望练红尘带着两鹤早日离开,不然总觉得再这么下去,两只脑残鹤恐怕被黑鹅卖了还帮着数钱。

    “啊?哈……哈哈……”练红尘干笑。

    “嗯?难道练道友不打算回去?”林莫南意识到什么,他突然想到,练红尘的迷路属性虽然令人哭笑不得,但鹤大仙又不是路盲,没道理会让练红尘一直迷路到现在,莫非练红尘到魔门来,其实另有目的?

    练红尘看到他的神情,顿时表情越发尴尬起来,完全就是一副被猜中的样子。

    林莫南觉得头隐隐作痛起来,似乎他就不该问这个问题,因为这意味着麻烦。但话已经问出口,此时后悔也已经晚了。

    “其实……练某是想去万魔巢……”练红尘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吐实,“偷一把剑。”

    偷一把剑?林莫南双目瞪圆,亏得有面具遮挡,不然他此刻的表情一定非常滑稽。

    如练红尘这般纯善的君子,居然会去偷剑?

    “那把剑本是我昆仑一位前辈所有。”练红尘连忙解释。

    林莫南顿时释然,一转念,又惊诧道:“昆仑前辈的剑,怎么会在万魔巢?”

    练红尘叹了口气,道:“千年前,昆仑一位前辈被万魔巢追杀身死,随身配剑就此遗落万魔巢。”

    这也不对啊,千年前的事,千年前昆仑不派人来取剑,怎么千年后才让练红尘一个路痴来了?就算是历练,这个难度也太高了,分明是让练红尘送死吧。何况,昆仑走的是无为道,以无为而胜有为,换句话说,这把配剑丢就丢了,反正剑就在那里,不会消失,放在昆仑和放在万魔巢,也没啥不同,至于要让堂堂一位首席真传冒险进入魔门去偷取吗?

    练红尘大概也知道一句话解释不清楚,索性就一股儿都说了出来。

    “那位昆仑前辈,道号青云子,当年曾潜入万魔巢,偷取了一株优昙花,因此而被万魔巢追杀,青云子前辈未能逃脱,身死于魔门境内,但那优昙花被送入蜀山……”

    等等,这个故事怎么这么熟悉?林莫南双目再次瞪圆,原来为肖红衣而甘冒大险以致身死道消的那个痴情种,出自昆仑,这可真是太意外了,昆仑的无为道,怎么会冒出个情痴来?

    “练某当日拜访蜀山,见峨嵋叶道友身堵地缝眼,日日受剐身之苦,十分可怜,欲代之求情一二,然而肖前辈性情古怪,十分刁钻,练某思来想去,唯有青云子前辈之遗剑,方可使肖前辈心软一二,所以就……”

    竟然是为了救了叶知秋,林莫南沉默不语。叶知秋大好人缘,先有郑袖为之救到三仙宫玉清仙君的门前,这还可以理解,毕竟是同门,而练红尘与之仅一面之缘,竟也这般用心,甘冒风险。

    “练道友,你之修为,比之当年青云子前辈如何?”他缓缓问,一针见血。

    练红尘顿时一呆,半晌方道:“远不如矣。”

    当年青云子潜入万魔巢时,已是渡劫巅峰修为,离飞升仅只差半步,这等绝高修为,尚且没有从万魔巢的追杀下逃出生天,练红尘一个借助外力突破的渡劫真人,自然更是一线生机也不会有。

    林莫南叹了一口气,他相信练红尘听懂了他的言下之意,纯善归纯善,这位昆仑大师兄,其实并不蠢。

    “练道友,你还要冒险吗?”

    “是。”练红尘的回答没有丝毫犹豫,“练某修的是无为道,无为而无不为,心念一起,心虽无为,而万事无不为,否则,道滞矣。”

    练红尘也是天之骄子,尤其是三大顶级古派的首席真传,他第一个破入渡劫,尽管是外力所致,但也足以说明,他在长生途上,比叶知秋、何道理都快了一步。可是,当他看到叶知秋身堵地缝眼,日日都要受灵潮剐身之苦,那份毅力与执着,带给他的震撼,前所未有,以致于当时他都心生效仿之意。

    但他并没有坚持,叶知秋的选择是叶知秋的选择,他是练红尘,何必东施效颦,无为道,自有所为,所以当时他就动了把叶知秋从忘情川内带出来的心思。

    这无关其他,不是古道热肠,也不是心生悲悯,更不是蓄意破坏叶知秋的修炼,这只是无为道与忘情道的一次较量,练红尘不在乎胜负,他在乎的是过程,是做还不做,这是两种境界。当叶知秋还在忘情川内执着地坚持着的时候,他也在魔门的地界里,冒着风险,他成功了,那就是叶知秋失败了,他失败了,那就是叶知秋的成功。

    练红尘以这种独特的方式,与叶知秋隔空过招,看似不伤和气,其实其中之险,如履薄冰,然而也正是这份如履薄冰的危机,在这些年里,助他圆满道心,助他磨砺心境,将他借外力突破的隐患一点一点的消弥。

    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修炼方式。

    林莫南沉吟许久,方渐渐听明白这段话的意思。这就是无为道,无为而无不为,以前他没有接触过昆仑弟子,对无为道一直没有直观的理解,仅因名生义,又因为昆仑弟子向少入世,一派与世无争的姿态,所以他以为无为道就是不追求,不争取,不作为,顺其自然,以天意代人心,而现在他才明白,无为道不是顺其自然,而是百无禁忌,万事皆可为,亦皆可不为,为还是不为,存乎心中一念。

    我想做,就一定要去做,不做,我的道就会被“不做”所阻滞,我做了,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无关紧要,成功不会使我喜,失败不会使我忧,自由自在,无挂碍于心,才是无为。

    事涉道途,林莫南顿时就不好再劝,再劝,就是阻人道途,不共戴天。

    “练道友既然心意已决,林某就不多说什么了,唯有请道友小心行事,万勿冲动,事不可为,不妨蛰伏待机,长生途漫漫,来日方长,吾辈修士,志在大道,不争朝夕。”

    几句老成话,尽朋友之义。

    练红尘微微一笑,道:“林道友金玉之言,练某记下了。”

    林莫南遂不再多言,转过话题,道:“这黑货巢虽是鸡肋,但灵气浓郁,于休养、修炼皆有大益,道友这些年奔波,也该休养几日,何况……”

    他看了看远处的两鹤一鹅,忍不住又失笑,继续道:“两位鹤道友服用了参须,也需时日炼化药性,催生新羽,不妨就先在此地再多留些日子吧。”

    “也好。”练红尘也不客气,当即应下。

    ☆、119·二道湾口一栋草屋立

    两个月后,新羽覆于两鹤身,练红尘告辞离去,这次他把两只仙鹤都带走,林莫南的身边有黑鹅,不需要鹤小仙的保护了。

    临行前,两鹤依依不舍,黑鹅是嘴贱,但不小气,黑货巢里的灵花灵草任它俩取用,这待遇可比在昆仑还好得多,这处洞天福地,是专属灵兽的洞天福地啊,这回走了,鬼才知道下次还能不能再来。

    黑鹅倒是没啥不舍,挥着翅膀跟它俩道别,嘎嘎笑道:“下回爷去昆仑看你们。”

    贼眉贼眼贼心眼,可惜两鹤脑残,没看出来,欢欢喜喜地拍胸脯,道:“一言为定,到了昆仑,咱一定会好好招待你。”

    要的就是这句话,黑鹅殷勤地将它们送出了百里外,回来就扒着林莫南的大腿,兴奋地建议:“哥,哥,我们去昆仑吧。”

    “不认路。”林莫南哪里不知道它的小九九,没空理它,一口回绝。

    “爷认识啊,跟逍遥老儿去过。”黑鹅欢声道。

    林莫南瞥了它一眼,这次连拒绝的话都懒得说了,连回黑货巢都能跑错,昆仑?它还记得在哪个方向吗?

    “哥,你这是什么眼神……喂喂喂,爷真认路啊……不骗你……骗你爷是小狗……”

    “这株是什么草?狐狸和老虎能吃吗?”林莫南打断它。

    “擦,化龙草……鱼吃的,嘎嘎嘎,爷最爱吃鱼了,东面有个大湖,里面长着一种银龙灵鱼,肉可鲜啦,可是贼难抓,死老头就给爷找了几株化龙草,用来换银龙灵鱼……对了,哥,这株化龙草还有两三个月就成熟了,到时候爷用它换鱼给你吃……”

    黑鹅的注意力迅速被转移了,提到最爱吃的鱼,它顿时就把昆仑给忘到了九霄云外,活蹦乱跳地非要带林莫南去东面那个大湖去。

    林莫南还在寻摸着灵花灵草,想采摘一些给仨毛团带回去,实在拗不过兴奋过度的黑鹅,只得由它了。黑鹅新羽长出,黑亮得在阳光下闪闪耀眼,只是它还算幼崽,体型不够大,林莫南只能站在它的背上,着实称不上舒服。

    好在黑鹅飞起来的速度,足够快,没多会儿,它口中的大湖已经遥遥在望。

    湖确实够大,从高处俯看,竟然一眼难望边际,湖中心上,零零散散地飘浮着几处岛屿,有大有小,水草丰茂,栖息着不少水禽,其中不乏灵兽,只是品级都不高,最多三品而已。

    湖面吹来的风,也蕴含着浓郁的灵气,甚至浓郁程度比黑货巢也不差多少,完全可以当成另一处洞天福地。

    竟然会有两处紧邻在一起的洞天福地,林莫南相当惊讶。要知道,催生洞天福地对灵气的需求是相当恐怖的,同一处地域里,绝对不可能有两个洞天福地,因为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灵气供应。

    “哥,别惊讶,这湖不是洞天福地,灵气浓郁是因为湖里的银龙灵鱼,天生能吸收和释放灵气。”黑鹅仿佛知道他的解释,嘎嘎地解释着。

    林莫南又是一惊,这不是跟自家的白毛团差不多,只是从这湖的面积来看,比白毛团强太多了。唔,银龙灵鱼……什么乱七八糟的名字,黑鹅自己给起的名字的吧,应该是雪鳞鲤,典籍中确实曾经记载过这种灵兽,据说,这种灵兽得遇机缘便可化龙,甚至曾经有大能修士有幸看到过一只雪鳞鲤于风雨雷电中化龙而去,由此三千成仙道便又多了一个鱼龙变道,只是可惜,此道早已失传。

    “黑鹅,你又来了……化龙草带来了?”

    当黑鹅在一处湖心岛上落下时,湖面风乍起,浪翻涛涌,一个苍老的声音自水中缓缓传出。

    林莫南神色一紧,雪鳞鲤和福厄狐一样,是七品灵兽,而灵兽开声,必须八品以上,这声音……难道是突破了自身界限的雪鳞鲤?

    “还差两个月才成熟,老鱼王你急什么……”黑鹅撇撇嘴,“今天爷带哥来认认门,以后我哥来了,你不许欺负他……”

    “你还有哥?”

    湖水翻滚得越发汹涌,数息后,一只硕大如小山的银白色鲤鱼头从湖底浮了上来,两眼如巨锣,将林莫南上上下下打量一番。

    “金鹏仙什么时候又多了个人类儿子?”

    林莫南顿时一口气闷在喉咙里吐不出来,鱼头是够大的,但脑壳里面装的全部是水吧,他哪里看上去像金鹏仙的儿子。

    黑鹅扇扇翅膀,嘎嘎大笑,道:“错了,我们是同道兄弟,不是血脉兄弟,老鱼王,初次见我哥,见面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