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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唐天远接住,拿在手中仔细看,越看越惊讶。这印章确实是妙妙生的。

    他眯起眼睛,目光渐冷,“你真的是妙妙生?”

    谭铃音还沉浸在被县令大人仰慕的得瑟感中,未察觉他情绪的转变,她重重点了点头,“你若不信,我还可题字给你看。”

    “不必了。”唐天远突然双手薅住谭铃音的前襟,把她提得脚离了地。他的面色凶狠异常,当场把另外三人惊得失色。

    谭铃音处在这狠厉气场的正面攻击范围内,且距离又太近。她的鼻尖几乎碰到他的鼻尖,她看到他眼中像是燃起熊熊怒火,要一把将她烧成灰烬。这就是传说中的因爱生恨吧,她算是见识到了。谭铃音一时都不知是该自豪还是该害怕了。

    “你你你你别激动,”她结结巴巴道,“我知道你十分仰慕我……”

    “仰慕你大爷!”涵养良好的公子爆了粗口。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谭铃音觉得他很不可理喻,偶像都在面前了,他怎么还不注意点措辞。而且,她被他提着,衣服紧紧勒着身体,使她呼吸有些困难。

    无奈,谭铃音只好吊着嗓子高喊,“救命啊!非礼啊!”

    这一招十分管用,唐天远立刻放下了她。他掏出手帕擦着手,一边嫌弃地看着谭铃音,冷笑,“非礼你?我到底是瞎还是傻?”

    两个衙役都听不下去了,这话说得太不客气,好歹给姑娘留点面子吧。而且姑娘长得挺漂亮啊,县太爷到底嫌弃人家哪里?

    谭铃音一手叉腰,另一手拍着胸口,咳嗽了几下才顺过气来。她觉得她今天大概遇到变态了。

    “妙妙生,我们需要谈一谈。”

    谭铃音觉得,不管他要谈什么,她得首先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因此又一把抱住门框,“好啊,大人我们就在这里谈吧。您有话直说。”此处好歹有两个善良的衙役围观,这色魔加变态应该不能把她怎么样。

    唐天远直截了当道,“我听说你最近想写龙阳小说?”

    “呵呵呵,是你想看吧?”

    “你休要胡说。”

    “你不用着急,我懂的,”谭铃音伸手想拍他的肩膀,被他侧身避开,她若无其事地收回手,笑,“想让我写龙阳小说的有很多,本来我是不打算写的。不过大人您这么诚恳地求我,我就勉为其难地唔唔唔……?”

    因她说话太快,唐天远来不及出口阻止,一着急干脆捂住她的嘴巴。他咬牙说道,“我只是想对你说,麻烦你不要写龙阳小说。”

    谭铃音眨眨眼睛,倒是没有人向她提过这样的要求。

    “否则,我会让你生不如死。”唐天远拿出了有力威胁。

    谭铃音又眨了眨眼睛,不写就不写嘛。她本来也不是很想写。

    唐天远放下手,“答不答应?”

    谭铃音思考了一下,不如趁机博些好处,于是说道,“我有一个条件。”

    “说。”

    “我要当师爷。”

    “……好。”

    谭铃音乐得一蹦三尺高,“多谢大人!我马上去搬东西!”

    “搬东西?”

    “是啊,我不是要住进县衙嘛?”

    唐天远连忙阻止她,“不用,千万别麻烦了。你住哪里都是一样的。”

    “不麻烦不麻烦,我今天就搬过来。”

    唐天远只好拉下脸,“不许搬。”

    “为什么呀?”谭铃音有点委屈。

    两个衙役见此,也为谭铃音不平,谴责地看着县太爷。

    “算了,随便你吧。”把妙妙生放在眼皮子底下,也可以方便监视,以防她乱写东西,这算是有利之处吧。唐天远无力地想。

    ***

    县衙分外衙门和内衙门。

    外衙门是处理公事之所。大门往里,要先经过一片衙署。过了二门,走不多久便能看到威严的大堂,这是县太爷升堂坐案的地方。大堂两边是钱粮库和武备库,以及吏、户、礼、工、刑、兵六房,分管着本县的各项事务。绕过大堂,过一个门房,便是二堂,也叫“退思堂”,寓退思补过之意。二堂是县太爷日常办公的地方,一些民事案件也在这里处理。

    二堂再往后,便是内衙门了,主要是县官及其僚属的起居之所。

    谭铃音自己抱着个匣子,领着几个人,一路直奔内衙里的南书房。她身后跟的几个人正是古堂书舍的老板和伙计们,今儿被她抓了壮丁,一同来帮她搬家。上午帮她说话的那两个衙役见状,也主动来帮忙。谭铃音是个自来熟,从大门到南书房,不多远的路,已经和两个衙役混熟了。

    两个衙役一个名叫赵小六一个名叫李大王,也不知后者的双亲对他寄予了怎样的厚望。谭铃音便叫他们“小六哥”和“大王哥”。两人见这小师爷如此谦逊,更加看好她。

    唐天远站在穿廊上,远看着谭铃音和一帮人浩浩荡荡地搬着家,还有说有笑的,他总觉得这次招来了一个祸害。唐天远起初觉得谭铃音变成妙妙生使人难以置信,但转念一想,谁规定妙妙生必须是个男变态?也可以是个女变态,而且谭铃音身上这种使人见而生厌的疯癫气息,与妙妙生的书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吻合。唐天远南下之前是打算找到妙妙生之后好好跟她讲道理的,现在遇到这么个疯女人,他发现他没办法平心静气地讲道理,唯一想做的就是好好修理妙妙生一顿。

    反正现在她人就待在了他眼皮子底下,总有一天,他会好好修理她的。

    闲言休叙。且说谭铃音入住了县衙,十分兴奋,当天便按捺不住,想对县衙一探究竟。

    寻常人藏钱,总喜欢在自家院里挖个坑埋起来,或是在室内弄个机关暗房什么的。就算不在家里藏,家里也总会留点线索。

    总之,最值得查探的便是那死鬼县令住过的地方。

    可惜这个新县令并不忌讳那是死人住过的,依旧住在了那里。

    那是一座独立的院子。砌着墙,一道月门与外界隔开。谭铃音在月门外探头探脑地张望了一会儿,被里头县令大人利箭一样的目光盯上,她摸了摸鼻子,若无其事地走了。

    看来这县令大人对她的防备心很重啊,谭铃音有些忧愁。

    白天不能看,只有晚上了。谭铃音吃过晚饭,等了一会儿,估摸着县令大人也该就寝了,她等不及夜深人静,便出了门。

    今夜是十五,外头月华如水,不好穿夜行衣,因此谭铃音只穿了一身白衣。她怕被人当小偷抓了,便想了个主意,把脸胡乱画了一番。两个大黑眼圈,一张血盆大口,这样即使被人看到,对方也只会认为她是鬼,会吓得屁滚尿流。

    县令大人的小院已经落了钥,谭铃音只好翻墙。这墙虽然不高,她翻得也甚是吃力,趴在墙头上一不小心掉了进去。

    咚!

    院中,唐天远吓了一跳,循声向墙边望去,看到地上一个白影缓缓地爬起来,揉了揉屁股。

    唐天远:“……”

    他现在可是寸缕未着……

    因近几天天气炎热,唐天远独自住着这样一个院落,便没什么顾忌。他晚上洗浴时喜欢在院中,这样凉爽一些。这院中引了曲水,养着一小池荷花,晚上立在假山旁边,闻着荷香阵阵,洗个清凉的澡,消暑又去乏。

    谁知竟然有人胆大包天到来衙门口翻墙头。而且,看那笨手笨脚的样子,估计连做贼都不够格。

    唐天远有些疑惑。等那白衣人转过身,他便震惊了。

    这是……鬼吗?

    也太丑了点吧……

    因太过震惊,唐天远一时竟忘记反应,眼看着那女鬼——从发型上来看,应是女鬼无疑——走了过来。她张着两只手,蹑手蹑脚的,嘴巴微微咧开,露出小白牙,与血盆大口形成鲜明对比。

    唐天远总觉得她像是在淫笑。他心里毛毛的,倒不是害怕,就是……他默默地扯过一旁的浴巾,裹在腰上。被女人调戏一两下他也就认了,若是再被女鬼调戏,且还是这样丑的一只鬼,那他真不如去死了。

    女鬼走出了围墙与树木投下的阴影,唐天远看到了她在月光下的影子。

    真是傻了,唐天远扶额,有些鄙视自己。他一直不信这世上有鬼,怎么这会儿反倒糊涂了。虽看起来骇人,但这依然是个人,人家只是妆容比较特殊罢了。

    唐天远更不理解了。为什么会有一个姑娘,把自己画成丑八怪,大晚上的潜入县令的院子里?

    而且,看到了赤身裸体的男人,竟一点也不害羞?还淫笑着继续前行?

    别是个女采花贼吧?

    ……化妆成这样去采花,确实能达到折磨男人的目的。

    当然,不害羞还有另外一个可能:这姑娘压根没看到他。

    离这么近还看不到他的,只可能是一个人。

    谭铃音确实没看到他。唐天远立在假山旁,与假山共同融在月光里,若非故意留意,确实不太容易辨认,何况谭铃音本身就眼神不济。她看到室内亮着烛光,想先去看看县令大人在做什么,好方便接下来的行动,是以根本没注意假山。走到假山旁边时,她还不自觉地扶了“假山”一下,哪知触手的并不是假山的冷硬,而是……布料?

    谭铃音心下诧异,不自觉地把布料一扯,刚要扯下来,那布料又被拽了回去。她更觉奇怪,眯着眼睛一看,这根本就是一个人的腰。

    谭铃音登时大惊,难不成假山成精了?

    她壮着胆子抬头一看,看到了县令大人面沉如水的脸。

    “嗷嗷嗷!!!”谭铃音惊叫逃窜。因县令大人赤着身,为了表达自己的矜持,谭铃音双手捂着眼睛转身跑开。她本来就瞎,捂着眼睛更是瞎中之瞎,没头苍蝇一样跑出去不远,一下子撞到树上,迅速弹出去,倒地不起。

    唐天远:“……”

    他走过去,蹲下来仔细看地上晕过去的人,确定是谭铃音无疑。他扶着额,无力地摇了摇头。

    得吸收多少日月精华,才能长成这样一朵奇葩。

    唐天远回去穿好了衣服,又走回来,提着谭铃音的后衣领一路拖着出了门,扔在大门口。他倒是不担心会有人趁机非礼她——遇到这么难看的,别说人了,连鬼都克化不动。

    ☆、群英荟萃

    谭铃音半夜里醒来,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这是怎么回事。她站起来,摸了摸有些晕沉的头,额上一阵疼痛;扭回头,借着月光,看到月门紧闭。

    她于是仰天长叹,出师不利啊出师不利。谁能想到这色魔县令大晚上会在自家院中裸奔,得变态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出这种勾当。谭铃音摇了摇头,禁不住为此地百姓的命运担忧。

    感叹了一会儿,她便打算回去。刚走出一步,便觉左脚不对劲,蹲下来一看,发现鞋没了。

    原来方才唐天远随意拖行谭铃音时,使谭铃音不知将鞋遗落在哪里。

    谭铃音低头在原地找了一会儿,没有找到,只好作罢,一蹦一跳地回了南书房。

    因着两人有些尴尬,次日一早,谭铃音没有去见唐天远,后者乐得清静。

    一上午,谭铃音无所事事,便和几个衙役喝茶聊天,一人给算了一卦,众衙役都赞谭铃音算得准,一起凑钱请她吃了顿好的。这期间,谭铃音打听到一个了不得的消息:色魔县令的大名竟然是“唐飞龙”?!

    她就是靠着这三个字成名且捞了不少钱的,因此再熟悉不过。但她写的“唐飞龙”可不是这个“唐飞龙”,而是大名鼎鼎的探花郎唐天远。两年多前,唐天远名震天下,成了无数闺中少女的梦中情郎,也是许多读书人的榜样。谭铃音见此商机,岂可错过,于是以“妙妙生”之名号,写了本以唐天远为原型的书,自此声名远播。若是在书中直用“唐天远”的大名,她怕对方找上门来,便另取了个名字“唐飞龙”,取“飞龙在天”之意。

    总之,看过她书的人都知道,唐飞龙就是唐天远。

    如今,真正的“唐飞龙”找上门来了。

    谭铃音仔细思量了一下这个唐飞龙曾经对她说过的话,虽嘴上说着仰慕,但语气中似乎并无半点欣羡神往之意。

    这个唐飞龙,不会是来找茬的吧?

    想想也可以理解,他与唐天远为同科进士,可唐天远的风头必定压过了他。又有人拿他的名字写书,却是句句指向唐天远,根本不关他的事。身为真正的唐飞龙,又怎会甘心?而且,他的亲朋若是看了书,大概会把他和唐天远进行比较,这样一来岂不是更加伤人自尊?

    如此,唐飞龙八成是来寻仇的。

    这样看来,他之前为何阻止她写龙阳小说,也是可以理解了。若非有特殊癖好,没有哪个男人愿意使自己的名字和另外一个男人摆在一起、共同出现在风月小说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