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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她自幼养在老家,煜都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她的存在,所以宋楚怡作为世人心中的“左相嫡长女”,要冒认这个救命恩人很容易。

    难怪她那么急着要害死她。她是怕她活着坏事,怕她和那个男人重逢,她就再也没办法取代她成为太子妃。

    去她的太子妃!压根儿就没稀罕过的东西,最后却要了她的命!

    “你相信么?我甚至怀疑那个被送回老家的女子根本不是表姐。或许她在煜都就出事了,那只是掩人耳目的障眼法。”沈蕴初说着冷笑一声,“左相大人找了个好岳家就不顾结发妻子了,连嫡长女都能跟阿猫阿狗似的丢弃,当真是好狠的心肠!”

    她这话说得大胆,仿佛把所有的顾忌都抛弃。她本就是这样直率的性子,只是表姐的死让她变得沉稳,如今再提起此事,难免火气冲头。

    手背一点温暖覆盖,她转过头,叶薇目光柔和,语气却很严肃,“这些话在这里说说就行了。要是被别人听到,才真的是死无葬身之地。”

    她的口吻像是姐姐在教导妹妹,沈蕴初错愕之下竟不觉得反感。仿佛这样的情况才是正常的,原本就该她来训诫她、提点她,带她前行。

    她抽回手,整理了一下情绪方道:“我明白,刚刚……有点不受控制。”

    叶薇淡淡一笑,掩饰住心底的感动和温暖。她原本以为自己死了,这世上无人在意,如今看来,好歹蕴初始终挂念着她。她真心实意拿她当姐姐。

    “所以你入宫便追随了襄愉夫人,只是想要和皇后作对?”

    “表姐会死,那对母女难辞其咎。我势单力薄不敢奢求为她报仇,但襄愉夫人兴许可以。”沈蕴初道,“我如今除了帮她,也没更好的路子了。”

    叶薇看着那张无奈而伤感的面庞,忽然轻声唤道:“蕴初,你信我吗?”

    沈蕴初没有对这个称呼表示异议,“我连这些事情都告诉你了,自然信你。”

    “那好,我有个计划兴许能抓到皇后的把柄,你愿意陪我试试吗?”

    沈蕴初看着她。

    “我和你一样,希望能为楚惜姐姐报仇。就算不为了她,皇后与我也有杀身之仇。那样的苦楚折磨,我自然不会就这么算了。”

    好熟悉的话。从前表姐也是这样,有仇必报、绝不罢休,她们真的是如出一辙的性子。

    按了按发酸的眼角,沈蕴初声音低沉,带着破釜沉舟的决绝,“好,我帮你。”

    .

    叶薇上辈子一直养在闺中,几乎没怎么接触过外男,唯一熟悉点的恐怕就数青云观的道士——这还是因为祖母笃信道教,隔三差五就带着她去那里小住。

    所以,她对于如何与男人相处其实是没多少经验的,尤其是这个男人还顶着她夫君的名头。

    上次能那么轻易地吸引到皇帝的注意,她将原因归结为自己天资聪颖、魅力惊人,但之后要如何保持住这个势头,就不得不仔细斟酌了。

    她这边还在研究“狐狸精速成攻略”,皇帝却不甘寂寞地时常召她相伴。或者是提笔作画时为他磨墨,或者是泛舟碧湖时邀她相陪,闲情雅致、不一而足。她一时竟成了这宫里最忙碌的人。

    某个傍晚,两人坐在太液池边的沉香亭内,远眺碧波荡漾、落叶凋零,一时都没有说话。

    叶薇转头的时候才发现皇帝正盯着她看,也没什么表情,眼眸幽深目光专注,让她有点奇怪。

    “臣妾脸上有什么东西么?”叶薇摸摸脸颊,“还是说臣妾长得太好看了,坐着不动就是道风景?”

    皇帝发现他真是越来越喜欢这女子那些高傲自负的言辞,回回都逗得他发笑,“恩,叶才人太美,朕看得入了迷。”

    “陛下真给面子。”叶薇粲然一笑,真如霞光绽放般,晃花人的眼睛。

    皇帝往后一靠,视线不离那张玉颜,“最近宫里关于你的传闻很多,朕听了不少版本,你不打算给我解释解释?”

    叶薇眼眸一转,“陛下说的传闻,是臣妾与苏采女不合,还是臣妾与沈容华交好?”

    “你倒老实。”皇帝唔了一声,“她们说你欺负苏采女了,还联合沈容华一起,可有其事?”

    确实有这么回事。那天她与蕴初一起游园,中途撞上了苏采女,蕴初随便找了个理由就让她在路边跪了半个时辰。她们做得很张扬,果然传到了皇帝耳中。

    “苏采女冲撞了沈容华,按宫规罚跪,臣妾觉得这事儿没有问题。”

    蕴初只是从五品容华,本没有管辖宫嫔的权力。然而苏氏身份实在卑微,最末等的采女,她让她跪一跪还是可以的。

    “确实没问题。朕只是好奇,你和沈容华的关系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沈容华快人快语、光明磊落,臣妾和她很投契。她不像别人喜欢在背地里耍阴招,要惩罚谁就大张旗鼓去做。”叶薇道,“陛下宠爱沈容华,一定也是欣赏她这点吧?”

    皇帝淡淡地看着她,忽然伸手碰了碰她的嘴唇,染上一点嫣红的唇脂,“朕宠爱她的原因,就不劳你费心了。”

    第12章 风头

    叶薇后退一点,“臣妾僭越了。”

    皇帝别开视线,不置可否。

    他不说话的时候其实是有点难以接近的,神情冷淡、高不可攀,让人看了就忍不住绕道走。叶薇每每见到他这样,都忍不住回忆起当初那个任她摆布而毫无还手之力的少年。

    那时候他被人追杀,一道剑伤从肩膀蔓延到胸口,血染红了一盆热水。她清洗纱布的时候还忍不住调侃,这情况真是像极了女人生孩子,有趣有趣。

    因是担了大风险救下他,她本身也不是周到体贴的人,所以在包扎伤口时并没有多么客气。他被弄得疼了会低声抗议,她便冷冷飞一个白眼过去,“少废话。你若嫌我包得不好,我这就去叫人进来,到时候若被你仇家发现,可不要怪我。”

    他无法,只能苦笑一声,“岂敢嫌弃恩公。只是恩公纤纤素手,若染上血污多不好看?还是当心些为好。”

    那会儿还是岁数太小啊,竟没听出他话里的暧昧与调侃。

    他那时候就已经喜欢上她了吗?因为她救了他?可他若是真喜欢她,会察觉不出她与宋楚怡的不同?还是说这男人的眼神和判断力差成那样,竟这么多年都没觉出不对?

    叶薇沉思半晌,最后只能感叹一句,虽然早知道男人的喜欢靠不住,但也没想到居然靠不住得这样……

    把她和宋楚怡弄混,也忒伤人了!

    女子容颜如素荷,一双眼睛却分外灵动,骨碌碌转个不停,不知在想些什么。明明刚刚还在告罪,谁知她态度竟这般敷衍,转眼就走神到了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