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节
08年6月那段时间,正是美国次级债危机开始如火如荼的当口,顾老板也忙得焦头烂额,吃完早点便回公司了,让一个年轻人送我们过关。这个年轻人叫做阿洪,车技很稳,是顾老板在香港的司机。
路上的时候我想起来,问怎么秦助理怎么没见到他?
阿洪说秦助理病了。
“换魂事件”的解释
至上一章,“明珠叙事”已经完结。
前天我提出一个问题,就是是否揭穿换魂事件中活着的许鸣,这个问题得到了大家广泛的回应,我的回复和评论比平时多了三倍,这一点让我很高兴,为什么?因为一本书,不是我再写,而是我们一起完成的,我们共同经历一段人生过程。有争议、有互动,说明大家看进了心里,思考了,感悟了,也得到了。
然而今天我刚刚醒来,我发现有一件事情让我措手不及,就是有人说不拆穿,就弃文了。
也有人批评陆左和杂毛小道卑鄙无耻。
有的是我平常看见的id名字,她们常常留言,每个人我都有印象,而且看见了,都会会心一笑。
是朋友了。
那么我想我欠大家一个解释,这个解释并不是因为你说“弃文”,而是我觉得你喜欢我的故事,我们是朋友,作为一个相伴了两个月、一路走来的朋友,我需要给大家解释一下。我很少在文中开单章,这样会影响故事的连贯性,而对情节解释,会过多的透露我的看法,剧透了,就不好看了。第一次单章是上架感言,第二次单章,是对于这一章的解释吧,以后若没有特别必要,我就不公开解释了。
是否要拆穿?
这个问题,我不是以我的角度来思考,我的角度是上帝角度,前因后果,我都知晓,我比文中所有的人,也包括我亲爱的读者,更加清楚,所以我是以2008年6月末的陆左的角度来思考。各类分析,我在回复区也看到很多,正反两方观点都有。
我总结一下:
支持拆穿的,1.认为许鸣不应该霸占李父的爱,认为他是居心叵测,认为他对自己父母都没有爱,谈何造福别人?这种人,应该拆穿他,让他谋夺不了李家的财产,霸占不了李父的爱;2.认为即使许鸣是好人,但是陆左和杂毛小道受人所托,忠人之事,应该把事实的真相告诉或者委婉地让李父知晓,让他来做决定;3.认为李致远太可怜了,他是无辜的,小佛这是在仇富,心里扭曲。
支持不拆穿的:1.真的李致远死了,再也回不来了,还不如让许鸣代替李致远尽孝道,因为许鸣是个善良的人,香港中文大学毕业的(事实上他没有毕业),能力又强,既能够继承李父事业,又能够暗中接济原来的家庭,一举三得,为何不可?2.顺其自然,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李父是一个睿智的人,并不因为了杂毛小道和钟助理的话就全然信服,他要得只是一个心安而已,现在的儿子更合他的心意,要是许鸣作恶,李父也会知道的;3.没所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之前请的那些高人没拆穿,为什么要拆穿呢?
好了……以上只是我总结的。
我一直认同一个观点,叫做“文余三分味”,即使要给读者一个想象的空间,很多东西会写,但是不写得很详细,但你若说没有,回去翻翻,其实我都有提。李致远坏不坏,我在这一卷第三章里面通过李家湖之口提过,是个花花公子,玩弄女性,07年就弄得三个女学生堕胎,一个还跳了楼,醉驾,撞伤了两个人,李父买通关系才找人顶了缸,禁足两个月后又把原来的许鸣打昏迷三天……
昏迷三天是什么概念?
这一段话语有几个意思:李致远就是这么一个人,有多坏,我不定义,你们自己想;李父专情让人敬佩,但是他驰骋商场数十年,你以为他是愚蠢和好相与的人?你以为他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是一个垂垂老朽的半老头子?文余三分味,但是不要走歪了。
当然,这是李家湖说的,只代表着他个人的意见。就陆左和杂毛小道来说,他们并不认识真正的李致远,对这个人是好是坏,没有一点儿印象,只是听人说,而已。后来又听钟助理说过一次。文中有说,对不认识的人,妄下定义,这是一件草率的行为,所以陆左有犹豫。
至于许鸣,他们认识也只有半晚上,许鸣表现出来的东西,陆左似信似疑,心里其实还是有抵抗的,不然也不会说第六感觉得不喜欢许鸣。不喜欢,但是也没有妄自对许鸣下定义,一棒子打死他,这就是陆左,你可以说他不果决,但是不能够说他不善良。
李父找陆左和杂毛小道,对他们并不是很重视,只是抽出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和他们吃饭,这完全是看在侄子李家湖的面子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就这一点来说,陆左和杂毛小道做的是很不地道。但他们不是职业侦探,不是只要完成任务就可以的冷血之人,他们有着炙热的感情在,总是考虑这个考虑那个,所以才会有善意的谎言,这个谎言对还是不对,会不会有后遗症,我后面会说。
就这一点,犯了错误,这错误不仅是他们,很多人都会犯,而且屡错不改。就比如做家长的,总认为是为儿女好,为他们安排这个安排那个,真的会好么?这个值得商榷,有好也有不好,万事不定。我之所以这么写,也是想让大家思考这个问题:你为他好,隐瞒了一些事情,是真的好么?
坦诚,面对的是痛苦;隐瞒,面对的或者是痛苦,或者是快乐……
有的时候,选择真的很难。
看一下背景,2008年,陆左22岁,虽然经历很多事情,但是有的时候,还是个年轻人。他也会犯错,会出现各种错事和乌龙。这就是真实的他,不是样板戏里面的高大全,没有一处弱点,完美无缺,这样的人现实中有么?我不知道有没有,反正除了新闻联播,我是没有看过。
随便谈一谈我对人物的看法:我昨天解释了,到现在为止,人物的性格已经定型了,怎么走,有的时候也由不得我。
我的文中,反角也有闪光的地方,比如罗二妹对儿子的爱,比如靑伢子对罗家的照顾,比如王洛和的节俭,比如……甚至矮骡子都有着自己的团结(一个记仇的种族永远比一个漠视历史的民族要值得尊敬,这是我个人的看法,不喜勿喷)……一个文中反派不出彩,像猪一样蠢的话,说明作者也强不了多少。
而正面人物,主角,缺点也不少,比如很收欢迎的杂毛小道,这小子好色,贪财,老是忽悠人,吊儿郎当,这跟他浪迹江湖的经历有关,陆左这个人,对于感情犹犹豫豫,考虑事情并不周全,本事也一直不强,这个跟他的文化程度和过往的经历也有关系,比如朵朵,这孩子乖,勤快,但是一旦练功,就笨死了,老打瞌睡,肥虫子贪吃闹情绪,小妖朵朵闹腾,天天要吃人肉,黄菲一直是个花瓶……
没有完美的人,也没有完美的事物,这就是我的看法。
我写东西,节奏快,不拖沓,很多东西大家看过去,没有印象了,但是却都在我的心中留着呢。其实我也可以写得很细致,但是这样子,就没有你们的想象空间了,我若描述一下陆左这个刀疤娃娃脸怎么怎么样,杂毛小道这个家伙长得如何猥琐,肥虫子有几只腿……这样的描写,不但一点意思都没有,而且明显在骗字数,我不干,你们也不让我干。
所以,大家有的时候,多翻一翻前面的,会有更多不同的发现。
其实那天我在想,我要不然就写揭穿许鸣吧,这样子最省心,李父怎么纠结,怎么难过,许鸣是好是坏,他自己的家人能不能接受他……这些纠结的东西,对人性的拷问,关陆左和杂毛小道半毛钱关系?
可是这个不符合他们的性格,我不能够违逆人物性格去迎合读者。
而且我重新推导了一下整个事件,竟然发现陆左和杂毛小道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观念,去否决许鸣。这一点我文中也有提到,大家仔细看。
当然,许鸣后续的事情,还是会有发展的,至于怎么走,我不剧透了,反正也涉及到人性的一些东西在。我不想写快餐类的东西,一路顺风顺水的过来,爽,这东西我会写,但是不想写了。如果有的东西能够引起大家思考,我很荣幸,有的东西它让人纠结,但是很现实,也让人想到一些别的东西,或者代入。
最后我提醒大家一句,李父的财产,之前提过,要捐出来的,许鸣一毛钱都拿不到。
你们可以怀疑杂毛小道这个油滑的家伙,可以怀疑虎皮猫大人这个神秘的肥鸟儿,不要怀疑陆左的人品,正如你们不要怀疑小佛的人品一样。总之,这篇文不断有人来人往,大家关注我,我高兴,大家离弃我,我只能怪自己,我很高兴这几天大家对于换魂事件的关注,讨论剧情,比催更、损我之类的要让我幸福得许多。顺便说一句,我这个人,拼人品的,虽然大家说我更新慢,但是请体谅一下一个工作劳累一天的人,每天下班之后码出67k字数两章的辛苦,这辛苦,说实话,比搬砖累,比插秧累,比犁田累。
说个笑话,我昨天在群里面聊天,我自嘲,说我是一个有着强迫症的人,所以我会每天晚上8点钟去天涯、贴吧直播,从不断绝,准时。有人笑我傻,说那个东西,不定时,不但自己轻松,而且会勾起读者的期待,点击会大大提升,帖子也会火一些。我不,除非有特殊情况时让副楼水中月更新外,我8点一定坐在电脑面前更新,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承诺,也许是我有病。
磨铁也是,早八点晚八点,即使我元旦外出7天,7天里面就写了7千字,我都没有断绝(除了最后一天火车晚点,当然我第二天爆发了),那些章节,是我出门前几天熬夜写的,一颗字一颗字在安静的夜里面敲出来的,说句不好听的话,呕心沥血——好吧,这句话有点夸张。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其实我也是一个有些小懒的人,没有压力的时候,也想趴被窝里面睡懒觉,也想和朋友去逛街,也想玩玩cs(我不会玩dota和lol),也想去ktv唱歌,也想去聚餐吃饭,也想看电视剧——话说我上次看的《民兵葛二蛋》我还没看完呢——但是我有强迫症,一想到还有你们在,我就逼着自己把心思放在文中来,一天也不要断绝。
我觉得,有时候读者会为你的文章买账,支持正版,除了喜欢你的文章之外,还喜欢你这个人。
我一向都是这么说的,我除了拼文章,还拼人品。
纵观整个网文界,除了那些全职在家的大神们一天一万字之外,大部分全职都是一天两章,我业余,一天两章,这要逆天了吧?好吧,其实不是,在磨铁,还有很多和我一样的作者,都在默默的写着文,我希望大家在关注我的时候,也关注一下他们,有的比我厉害,有的也比我优秀,也有的还默默无闻,磨铁是一个大家庭,它越好,我们才会越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是不是这个道理?
好了,讲了这么多,这一卷也说完了,希望大家看文看得开心,生活也生活的愉快,学生党考试过关,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考研成功,上班族升职加薪,麻麻党家庭幸福,小孩茁壮成长,大叔党又找到了自己的小萝莉……
第十二卷 闹鬼广场
第一章 工友
我们在香港待了其实没几天,但是我却觉得过了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