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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节

      传话与夫人倒是没什么,欣园,漫修是不想去的。那里面的人,除了沈云城,其他的人都压根儿没把他当人看。而现在,因为他,周欣然又受了周可一顿训斥,可以想象,去了会是怎样的遭遇了。

    传话儿,就一句话的事,但愿没事……

    漫修如是安慰着自己,硬着头皮前往欣园,没想,在转过欣园外的一个拐角时,便听有人说话,漫修听像沈云城的声音,心想正好,把话儿传与沈云城,他自也会告诉周欣然的。结果,漫修刚要循声寻人,这时却又传出了另外一个阴森的声音,听起来,与那日所见黑衣人的声音倒有几分相似。好奇心驱使,漫修驻足不再前行。

    “义父,我……”

    “好了,不必再解释了!你分明就知道他是秦漫修,当时为何不告诉我?”

    “义父,云城并不知义父要寻秦漫修啊。小姐当时吩咐我去擒他,我只是遵命行事罢了。”

    “你当时在军营擒到的他,那你,可见过他去与戈一民见面?”

    “回义父,云城,云城……”

    “你见到我了,是不是?”

    “义父,恕云城大胆,那戈一民可是义父所杀?”

    “你问这做什么?”

    “义父,您在我走投无路之时收留我,并传我武功,是云城的再生父母,云城对义父感激不尽。可云城也记得义父曾经教诲,做个好男儿,要忠孝两全,那戈大人为人正直,忠君爱民,义父为何要杀他?”

    “我杀他作甚!你,多心了!我不过也是得到消息,知道那军中的陈涛便是秦漫修,又知他与戈一民相约子夜,便前去查看。不料我去时,那戈一民早已命丧黄泉,我本待走,又见有人来,恰是秦漫修,便想出手将他擒获,回来复命,没想到,节外生枝,竟被你给擒了去。人在欣园,我却跑遍了大江南北寻人,真是可笑!”

    “义父所言当真?”

    “义父什么时候骗过你!”

    里面似传出了沈云城长长舒了一口气的声音。原来那黑衣人便是沈云城的义父,他还真是好骗,应该说他是宁可说服自己相信这位义父说的话吧,漫修心中冷笑一声。

    “将军为何要抓这秦漫修?”

    “你早晚都会知道的,我这告知你也无妨。你可知,这秦漫修的父亲,便是早年陕西秦凤路的副行营秦威?”

    “秦威?有所耳闻。他不是因通敌卖国,还杀了胡大人的小妾华云而获罪,后被擒杀的吗?”

    “是。可是他当时逃离军营之时还带走了样儿东西。”

    “东西?什么东西?”

    “是朝廷给西夏的一件儿赐品,价值连城。”

    “哦?将军难道认为秦威一死,那样儿宝物就会在秦漫修手中,所以才命父亲追其回来的?”

    “正是。”

    “可据我所知,那秦漫修曾经跌落过悬崖,后被叶子廉救出,之后因获罪叶老爷,被卖与了京城有名的百花馆为男妓啊。若有这般珍贵的东西,还能在他身上吗?”

    “恩,我也去过叶府和百花馆,可是,没有找到那样儿东西。我怀疑,是他藏在哪里了,只是为了保命,不愿意说。”

    “是,我与他接触过,此人表面虽为卑微之人,实则内心极有主张,且能屈能伸,甚至还有几分倔强。若果真如义父所说,他不说,我们是永远也不会知道的。”

    “就是说这回事,这本是国家的东西,要追回本在情理之中,可他只当自己父亲的遗物,不肯交回,有什么办法啊!”

    “义父,既是朝廷的赐品,应是珍贵难得,追回也确在情理之中。可是,将军怎会让义父亲自出马?这里面,莫不是还有其他的秘密?”

    “关于这,我也不是很清楚。但这既是将军的命令,我就会坚决执行。明日洗尘宴一结束,我就会奉命去杭州走一趟,秦漫修你也熟悉,好好盯着他,别让他做出什么对将军不利的事来。我总觉得,他来周府为奴没那么简单。几年前是意外被抓,几年后如何又甘心情愿的选择来为奴为仆,里面,怕是别有文章。”

    “义父这话可是也对将军说过?”

    “说过!如何没说过!只可惜将军不听我等劝告,一意孤行,非要留他在身边不可。”

    “义父请放心,云城一定不会辜负义父所托。”

    “好,明日万岁要驾临洗尘宴会,全朝的文武也都会来庆祝,你要警醒一些,好好保护好周府的安全。”

    “是,义父。”

    黑衣人走了,沈云城也走了。漫修从藏身之处显出了身,沈云城是那黑衣人的义子,黑衣人虽相告了些实言,可明显还有很多瞒他骗他的地方的。他,不信任他,至少,不完全信任他!

    沈云城,又一个突破口,或许,从他身上可以知道些什么呢?

    对于沈云城,漫修并不反感,但也谈不上喜欢。当年抓自己去欣园的就是他,可在欣园让他免于受辱,或者死亡的也是他。他是周可的人,却又是个不完全受到信任的人,那能否为自己所用呢?

    漫修觉得,自己有必要去找沈云城谈谈了。

    等等,赐品?朝廷赐予西夏的赐品?这个词为何这般耳熟呢?对了,是郭柏和于男的案件,他们不就是因牵扯进一个私仿朝廷赐品的案件,而遭满门抄斩的吗?

    郭柏,金簪,于男,赐品……父母亲在与自己分别前都谈及过金簪,母亲还特意嘱咐自己说金簪里面有个天大的秘密,让他务必拿好,待将来出人头地,为其二人伸冤。和玉夫人曾道,郭柏曾打造过与自己所持的金簪有些类似却不尽相同的一支簪子,莫非,那簪子有人动过?又或者,动那簪子的根本就是郭柏本人?

    玉匠于男,私自雕刻朝廷给西夏的赐品。记得让林雨清帮忙查询当年郭于二人被杀的案卷时,林雨清告诉他的是在于男家中发现了朝廷赐给西夏的一样玉器的式样图。而这式样图,恰就是郭柏绘制给他的。问题是,当时明明是说陕西秦凤路军营有个逃兵叫做谢忠孝的偷盗了赐品,逃往杭州后被擒而牵扯出郭柏和于男二人的。郭柏与于男相识可以理解,郭柏将式样图给于男让其仿制也可以理解,唯独那谢忠孝,为何不选别的地方、别的人,却专挑杭州郭柏去联系?他与郭柏是什么关系呢?

    玉器,赐品,式样图……漫修虽没见过那图样儿,但会不会就是那蛋形玉坠儿呢?于男以次充好被擒杀,可真正的赐品是否已追回,案卷中似并无记载。如果没有追回,真正的玉坠儿又在哪里呢?

    想到这里,漫修不觉一惊,蛋形玉坠儿,金簪!难怪之前端详金簪时总觉有些奇怪,原是太沉的缘故。当时只当是杯型之中全灌与金子,才压的重量,现在回想起来,竟是填充的他物。

    玉坠儿,如果可能的话,就在那金簪的杯型装饰之中!

    簪子现在在雪儿手中,当然,他这个决定是对的。如果当时不给雪儿,自也会被周欣然扣了去,万一再辗转到周可手中,凭他们的聪慧,难免说解不出这个谜底来。而雪儿现在被皇上禁足一年,任谁都是见不到她的。漫修临分别时,曾特意悄声嘱咐过芸萱,一定让肖飞好好保护雪儿,自己不知当时是出于何种心意说出的,但现在看,这个决定也是对的。

    现在需要确定的,便是郭于两家被杀的案卷中,那式样图是否就是蛋形玉坠儿的模样;当时偷赐品到杭州的那个逃兵谢忠孝的身份究竟如何;以及,那金簪的杯型装饰中,是否就是那蛋形玉坠儿了。

    那先生说过,玉坠里面还有秘密的。那就再打开,他倒是真想看看,父亲拿生命换回来的,到底是件怎样的东西!

    第二百三十四章 知己知彼

    且说漫修陷入了自己的沉思之中,却没注意到自己身处的正是欣园外的一角。此时,周欣然的丫头莺儿刚被骂了个狗血淋头,眼睛哭得肿肿的跑将了出来,本待躲在角落里再大哭一场的,却没想正看到了秦漫修。

    好他个秦漫修啊,害得小姐被训,欣园所有的人都跟着遭殃。而她莺儿,身为小姐的贴身丫鬟,更可谓受害最深。整个欣园都快掀翻天了,他却好好的站在这里,是来看热闹的吗?好!那不妨就让这个热闹更加热闹一番!

    想着,莺儿也没去惊动秦漫修,而是悄悄的又返回欣园,将秦漫修现在欣园外一事,添油加醋的禀告给了小姐。周欣然本就在气头上,莺儿的这番禀告在她听来,更似乎是秦漫修得了便宜还卖乖,此时是来欣园看她笑话的,越想便更加气愤了。

    “哼!不给他几分颜色看看,他真当我周欣然好欺负不成?我今儿不打得他爬不起来,就不叫周欣然!来人那,给我把他抓进来!”

    “小姐,且慢!”

    “莺儿,你活腻歪了吗?”周欣然的眼睛都要冒火了,一个贱丫头,居然敢违背她的意愿!

    “小姐恕罪,恕莺儿多嘴,这人,是打不得的。”

    “他是我的奴隶,我想怎样不就怎样!不就是不能要他性命吗?打去半条,总不算是违了王法吧!更何况,一条贱命,违了王法又如何!真不知爹爹怎么想的,居然也来警告我不许伤他性命!他,算什么东西!一个下贱的男妓、奴隶,居然也敢一而再再而三的触及本小姐的底线!”

    “小姐,他的命的确一文不值。可是,明儿万岁爷要来,我可是听说,万岁爷是指名点他奏琴助兴的。想必老爷也是出于此,才不让小姐动他的。”

    “哼!弹琴是吗?我这就打断他的手骨,看他还如何取悦于人!”

    “小姐!”

    “你这个死丫头,莫非想和他做伴不成?”

    “小姐息怒!莺儿此番劝阻可是一心只为小姐好啊!试想,如若明日他的手骨尽断,万岁爷失了雅兴不说,还会认为是周家故意抗旨,给万岁爷难看。而老爷如果知道这是小姐做的,也势必不会善罢甘休。于公于私,小姐,您都不该因为那个贱奴再触怒万岁爷和老爷的。小姐若要惩罚于他,莺儿倒是有个主意,就不知小姐意下如何。”

    “哦?你有主意?说来听听。”周欣然的语气显然缓和了下来。为了一个奴隶去得罪皇上,惹怒爹爹,实在是很不值,不妨听听莺儿的建议,或许,会让她满意呢?

    “小姐,这秦漫修可是在百花馆做过男妓?”

    “恩,是有这么回事,那又如何?”

    “说来也巧,莺儿儿时有个邻家的姐妹,唤作如意。因家境贫寒,自小又父母双亡,因其长得还有几分姿色,稍微大些便被其叔叔卖与迎春楼为妓,因其名儿好,在迎春楼便也没改,继续沿用了。后来命好遇到了个肯娶她之人,两年前便从良出嫁为妾,其夫家是个生意人,原居菏泽,后因生意场上的事儿定居在了东京。如意也因此从菏泽又返回到了东京城。”

    “你与我说这些做什么?莫非她与秦漫修还有段情不成?”

    “小姐莫要心急,且听莺儿慢慢道来。就在小姐参加宫宴的第二日,莺儿在街市上与这如意偶遇,无意中谈起宫中的宴会时,她竟主动与我说起了这秦漫修。”

    “哦?一个迎春楼的女妓,他秦漫修还真有品味。”周欣然不禁冷笑一声道。

    “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莺儿知小姐看不惯那秦漫修,因此便想多打听些他的事情,难免也能抓住些把柄,好让小姐出气。谁知,还真让我打听出了些事情。”莺儿说到此处时顿了一顿,观周欣然确有听下去的兴致,才继续开口道,“话还得从头说起,这秦漫修入百花馆后是拜了个师父的,名叫山竹,他最初的琴棋书画都是跟这山竹师父学的。而偏巧这山竹师父有个旧情人,就在迎春楼,唤作冬燕的。话说这山竹与冬燕二人虽互为有情,却终究身隔两处,不能相见。秦漫修因感师父之恩,又叹他二人有情人难成眷属,便借自己夺得百花馆花魁之机,设计让二人私逃了出去。因为这,百花馆的馆主馥郁曾经大怒,甚至将秦漫修贬入了杂役房,罚为苦力。可迎春楼的老鸨知晓事实真相却是后来的事情,而那时,秦漫修早已逃离百花馆,纵那老鸨有心要惩治于他,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素闻迎春楼的老鸨是个极其小肚鸡肠之人,睚眦必报,如若,我们能将秦漫修交予那老鸨,想必她一定会好好的收拾他吧。”

    “哼,他还真行!自身都难保,居然还有心去帮别人!至于把秦漫修交予那老鸨处置……她是会收拾他,可是,她的手段又能比我高明到哪里去?再说了,人怎么说也是我周府的奴隶,让一个迎春楼的老鸨代我去惩罚人,传了出去,我周府的颜面何存?”

    “小姐,您且不要动怒,这老鸨啊,还真有小姐不能做的高明手段!”

    “什么?”

    “小姐是高贵的身份,有些事情自不能去做,可是小姐您忘了,那迎春楼的老鸨是专干哪一行的了?”

    “哼!我当是什么好主意呢!那个破烂货,拿去再怎么用他也不会怎样的。到时不是惩罚,倒成享受了,这样的蠢事,我才不做呢!”

    “小姐有所不知,如意,可是还透漏给我一个顶端的秘密那。”

    “哦?是什么,说来听听。”

    “这还是那冬燕亲口讲与如意听的呢。在迎春楼时,冬燕与如意关系甚好,以致秦漫修去迎春楼时,冬燕还托如意等人去勾引看守她二人的两个壮汉,因此才有机会得以逃脱。这世上真为无巧不成书,小姐您道怎地?那山竹和冬燕二人逃出城后,曾经路经多方,还租借过一个卢姓员外家的房屋多年。这卢员外有三个儿子,而后来如意嫁的,便是这卢二公子。且说卢二公子娶她回去做妾后,她没想竟在卢家的老宅中再见当年的姐妹,一时间,如意与冬燕相拥而泣,互诉几年的遭遇。冬燕对如意是感恩的,当年她能顺利逃脱,应该说如意是帮了大忙的。因此,冬燕对如意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当二人谈及秦漫修时,那冬燕曾道,秦漫修虽为男妓,但实际是没有接过一个客人的。”

    “什么?怎么可能?他想,百花馆的馆主也不会让的啊!”

    “是啊,莺儿当时一听也有此一问。可那如意说,秦漫修第一个接的客人便是和玉夫人,可据传,这两人一直相敬如宾,后来更似母子。连山竹与冬燕逃脱一事,也是秦漫修托和玉夫人帮忙成事的。”

    “和玉夫人?她不是嫁与杜大人了吗?现在是杜雪儿与杜芸萱的母亲……”

    “小姐,那是后来的事。这和玉夫人与秦漫修相处几载,据闻杜大人也曾因此迁怒秦漫修,还派出了兵部的人去拿他来着,可不知为何,后来杜芸萱和杜雪儿也牵扯其中,而且,这两位小姐到最后是处处为秦漫修说话,以致杜大人竟将此事不了了之,甚至还多次帮他渡过难关。”

    “哦?竟有此事?”

    “是,小姐。那和玉夫人自与秦漫修相处以后,秦漫修确实就没再接过其他的客人。和玉夫人出的起钱,百花馆的馆主自不会放着钱不赚,还去得罪人的。据如意讲,别看秦漫修在百花馆呆了数载,对男女之事实是一窍不通的……”

    “呸,一窍不通!那何金兰又如何解释?”

    “小姐,青妹的那个相好之人您可知是谁?”

    “青妹?青妹是谁?”

    “小姐,就是前些日子偷您首饰拿出去变卖补贴她相好之人的那个丫头啊。”

    “啊,我想起来了。她的相好之人不是现在在周府的马厩里以身偿还吗?”

    “是,就是他。”

    “你说他是谁?”

    “他就是叶府的二公子,叶子廉同父异母的弟弟,叶子奇。”

    “什么?堂堂叶家的二公子沦落到这番境地?”

    “正是他。因他想夺权,却被叶子廉识破了诡计,以致功败垂成,而被赶出了叶家的大门。可他一个公子哥儿,平日里只懂得如何斗斗蟋蟀,玩玩女人,哪里知道如何生活,平素的那些狐朋狗友见他落魄,自是躲避都来不及,哪里还会帮他,因此,叶子奇才落得今番田地。”

    “这么说青妹还真算帮了他,在周府,至少有吃的有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