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PO18脸红心跳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55节

      他的心狂跳着,撕开了信封,抽出一张白纸,一个字也没有,他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想写信给他,但是事到如今,还有什么话可以说?

    他们旧情复炽的消息瞒不了人,不久大家都知道了。罗再度进行离婚。这次同情他的人很少。以前将他当作一个开路先锋,现在却成了个玩弄女性的坏蛋。

    这次离婚又是长期奋斗。密斯范呢,也在奋斗。她斗争的对象是岁月的侵蚀,是男子喜新厌旧的天性。而且她是孤军奋斗,并没有人站在她身旁予以鼓励,像她站在罗的身边一样。因为她的战斗根本是秘密的,结果若是成功,也要使人浑然不觉,决不能露出努力的痕迹。她仍旧保持着秀丽的面貌。她的发式与服装都经过缜密的研究,是流行的式样与回忆之间的微妙的妥协。他永远不要她改变,要她和最初相识的时候一模一样。然而男子的心理是矛盾的,如果有一天他突然发觉她变老式,落伍,他也会感到惊异与悲哀。她迎合他的每一种心境,而并非一味地千依百顺。他送给她的书,她无不从头至尾阅读。她崇拜雪莱,十年如一日。

    王家坚决地反对离婚。和平解决办不到,最后还是不能不对簿公庭。打官司需要花钱;法官越是好说话,花的钱就更多。前后费了五年的工夫,倾家荡产,总算官司打赢,判了离婚。手边虽然窘,他还是在湖边造了一所小白房子,完全按照他和密斯范计划着的格式,坐落在他们久已拣定了的最理想的地点,在幽静的里湖。乡下的房子,自从他母亲故世以后,已经一部分出租,一部分空着。新房子依着碧绿的山坡,向湖心斜倚着,踩着高跷站在水里。墙上爬满了深红的蔷薇,紫色的藤萝花,丝丝缕缕倒挂在月洞窗前。

    新婚夫妇照例到亲戚那里挨家拜访,亲戚照例留他们吃饭,打麻将。罗知道她是不爱打麻将的。偶尔敷衍一次,是她贤慧,但是似乎不必再约上明天原班人马再来八圈。她告诉他她是不好意思拒绝,人家笑她恩爱夫妻一刻都离不开。

    她抱怨他们住得太远。出去打牌回来得晚了,叫不到黄包车,车夫不愿深更半夜到那冷僻的地方去,回来的时候兜不到生意。轮到她还请,因为客人回去不方便,只好打通宵,罗又嫌吵闹。

    没有牌局的时候,她在家里成天躺在床上嗑瓜子,衣服也懒得换,污旧的长衫,袍叉撕裂了也不补,纽绊破了就用一根别针别上。出去的时候穿的仍旧是做新娘子的时候的衣服,大红大绿,反而更加衬出面容的黄瘦。罗觉得她简直变了个人。

    他婉转地劝她注意衣饰,技巧地从夸赞她以前的淡装入手。她起初不理会,说得次数多了,她发起脾气来,说:“婆婆妈妈的,专门管女人的闲事,怪不得人家说,这样的男人最没出息。”

    罗在朋友的面前还要顾面子,但是他们三天两天吵架的消息恐怕还是传扬了出去,因为有一天一个亲戚向他提起王小姐来,仿佛无意中闲谈,说起王小姐还没有再嫁。“其实你为什么不接她回来?”

    罗苦笑着摇摇头。当然罗也知道王家虽然恨他薄幸,而且打了这些年的官司,冤仇结得海样深,但是他们究竟希望女儿从一而终,反正总比再嫁强。

    只要罗露出口风来,自有热心的亲戚出面代他奔走撮合。

    等到风声吹到那范氏太太的耳朵里,一切早已商议妥当。家里的太太虽然哭闹着声称要自杀,王家护送他们小姐回罗家那一天,还是由她出面招待。那天没有请客,就是自己家里几个人,非正式地庆祝了一下。她称王小姐的兄嫂为“大哥”,“嫂子”,谦说饭菜不好:“住得太远,买菜不方便,也雇不到好厨子。房子又小,不够住,不然我早劝他把你们小姐接回来了。当然该回来,总不能一辈子住在娘家。”

    王小姐像新娘子一样矜持着,没有开口,她兄嫂却十分客气,极力敷衍。事先王家曾经提出条件,不分大小,也没有称呼,因为王小姐年幼,姊妹相称是她吃亏。只有在背后互相称为“范家的”“王家的”。

    此后不久,就有一个罗家的长辈向罗说:“既然把王家的接回来了,你第一个太太为什么不接回来?让人家说你不公平。”

    罗也想不出反对的理由。他下乡到她娘家把她接了出来,也搬进湖边那盖满了蔷薇花的小白房子里。

    他这两位离了婚的夫人都比他有钱,因为离婚时候拿了他一大笔的赡养费。但是她们从来不肯帮他一个大子,尽管他非常拮据,凭空添出许多负担,需要养活三个女人与她们的佣仆,后来还有她们各人的孩子,孩子的奶妈。他回想自己当初对待她们的情形,觉得也不能十分怪她们。只是“范家的”不断在旁边冷嘲热讽,说她们一点也不顾他的死活,使他不免感到难堪。

    现在他总算熬出头了,人们对于离婚的态度已经改变,种种非议与嘲笑也都已经冷了下来。反而有许多人羡慕他稀有的艳福。这已经是一九三六年了,至少在名义上是个一夫一妻的社会,而他拥着三位娇妻在湖上偕游。难得有两次他向朋友诉苦,朋友总是将他取笑了一番说:“至少你们不用另外找搭子。关起门来就是一桌麻将。”

    (一九五七年)

    张爱玲文集第四卷

    编者 金宏达 于青

    目  录

    十八春

    怨 女

    十 八 春

    一

    他和曼桢认识,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算起来倒已经有十八年了——真吓人一跳,马上使他连带地觉得自己老了许多。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于年青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他和曼桢从认识到分手,不过几年的工夫,这几年里面却经过这么许多事情,仿佛把生老病死一切的哀乐都经历到了。

    曼桢曾经问过他,他是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她的。他当然回答说:“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说那个话的时候是在那样的一种心醉的情形下,简直什么都可以相信,自己当然绝对相信那不是谎话。其实,他到底是什么时候第一次看见她的,根本就记不清楚了。

    是叔惠先认识她的。叔惠是他最要好的同学,他们俩同是学工程的,叔惠先毕了业出来就事,等他毕了业,叔惠又把他介绍到同一个厂里来实习。曼桢也在这爿厂里做事,她的写字台就在叔惠隔壁,世钧好几次跑去找叔惠,总该看见她的,可是并没有印象。大概也是因为他那时候刚离开学校不久,见到女人总有点拘束,觉得不便多看。

    他在厂里做实习工程师,整天在机器间里跟工人一同工作,才做熟了,就又被调到另一个部门去了。那生活是很苦,但是那经验却是花钱也买不到的。薪水是少到极点,好在他家里也不靠他养家。他的家不在上海,他就住在叔惠家里。

    他这还是第一次在外面过阴历年。过去他对于过年这件事并没有多少好感,因为每到过年的时候,家里例必有一些不痛快的事情。家里等着父亲回来祭祖宗吃团圆饭,小公馆里偏偏故意地扣留不放。母亲平常对于这些本来不大计较的,大年除夕这一天却是例外。她说“一家人总得像个人家”,做主人的看在祖宗份上,也应当准时回家,主持一切。

    事实上是那边也照样有祭祖这一个节目,因为父亲这一个姨太太跟了他年份也不少了,生男育女,人丁比这边还要兴旺些。父亲是长年驻跸在那边的。难得回家一次,母亲也对他客客气气的。惟有到了过年过节的时候,大约也因为这种时候她不免有一种身世之感,她常常忍不住要和他吵闹。这么大年纪的人了,也还是哭哭啼啼的。每年是这个情形,世钧从小看到现在。今年倒好,不在家里过年,少掉许多烦恼。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到了急景凋年的时候,许多人家提早吃年夜饭,到处听见那疏疏落落的爆竹声,一种莫名的哀愁便压迫着他的心。

    除夕那一天,世钧在叔惠家里吃过年夜饭,就请叔惠出去看电影,连看了两场——那一天午夜也有一场电影。在除夕的午夜看那样一出戏,仿佛有一种特殊的情味似的,热闹之中稍带一点凄凉。

    他们厂里只放三天假,他们中午常去吃饭的那个小馆子却要过了年初五才开门。初四那天他们一同去吃饭,扑了个空。只得又往回走,街上满地都是掼炮的小红纸屑。走过一家饭铺子,倒是开着门,叔惠道:“就在这儿吃了吧。”这地方大概也要等到接过财神方才正式营业,今天还是半开门性质,上着一半排门,走进去黑洞洞的。新年里面,也没有什么生意,一进门的一张桌子,却有一个少女朝外坐着,穿着件淡灰色的旧羊皮大衣,她面前只有一副杯箸,饭菜还没有拿上来,她仿佛等得很无聊似的,手上戴着红绒线手套,便顺着手指缓缓地往下抹着,一直抹到手丫里,两支手指夹住一只,只管轮流地抹着。叔惠一看见她便咦了一声道:“顾小姐,你也在这儿!”说着,就预备坐到她桌子旁去,一回头看见世钧仿佛有点踌躇不前的样子,便道:“都是同事,见过的吧?这是沈世钧,这是顾曼桢。”她是圆圆的脸椭圆中见方——也不是方,只是有轮廓就是了。蓬松的头发,很随便地披在肩上。世钧判断一个女人的容貌以及体态衣着,本来是没有分析性的,他只是笼统地觉得她很好。她把两只手抄在大衣袋里,微笑着向他点了个头。当下他和叔惠拖开长凳坐下,那朱漆长凳上面腻着一层黑油,世钧本来在机器间里弄得浑身稀脏的,他当然无所谓,叔惠却是西装笔挺,坐下之前不由得向那张长凳多看了两眼。

    这时候那跑堂的也过来了,手指缝里夹着两只茶杯,放在桌上。叔惠看在眼里,又连连皱眉,道:“这地方不行,实在太脏了!”跑堂的给他们斟上两杯茶,他们每人叫了一客客饭。叔惠忽然想起来,又道:“喂,给拿两张纸来擦擦筷子!”

    那跑堂的已经去远了,没有听见。曼桢便道:“就在茶杯里涮一涮吧,这茶我想你们也不见得要吃的。”说着,就把他面前那双筷子取过来,在茶杯里面洗了一洗,拿起来甩了甩,把水洒干了,然后替他架在茶杯上面,顺手又把世钧那双筷子也拿了过来,世钧忙欠身笑道:“我自己来,我自己来!”等她洗好了,他伸手接过去,又说:“谢谢。”曼桢始终低着眼皮,也不朝人看着,只是含着微笑。世钧把筷子接了过来,依旧搁在桌上。搁下之后,忽然一个转念,桌上这样油腻腻的,这一搁下,这双筷子算是白洗了,我这样子好像满不在乎似的,人家给我洗筷子倒仿佛是多事了,反而使她自己觉得她是殷勤过分了。他这样一想,赶紧就又把筷子拿起来,也学她的样子端端正正架在茶杯上面,而且很小心地把两支筷子头比齐了。其实筷子要是沾脏了也已经脏了,这不是掩人耳目的事么?他无缘无故地竟觉得有些难为情起来,因此搭讪着把汤匙也在茶杯里淘了一淘。这时候堂倌正在上菜,有一碗蛤蜊汤,世钧舀了一匙子喝着,便笑道:“过年吃蛤蜊,大概也算是一个好口彩——算是元宝。”叔惠道:“蛤蜊也是元宝,芋艿也是元宝,饺子蛋饺都是元宝,连青果同茶叶蛋都算是元宝——我说我们中国人真是财迷心窍,眼睛里看出来,什么东西都像元宝。”曼桢笑道:“你不知道,还有呢,有一种‘蓑衣虫’,是一种毛毛虫,常常从屋顶上掉下来的,北方人管它叫‘钱串子’。也算是想钱想疯了!”世钧笑道:“顾小姐是北方人?”曼桢笑着摇摇头,道:“我母亲是北方人。”世钧道:“那你也是半个北方人了。”叔惠道:“我们常去的那个小馆子倒是个北方馆子,就在对过那边,你去过没有?倒还不错。”曼桢道:“我没去过。”叔惠道:“明天我们一块儿去。

    这地方实在不行。太脏了!“

    从这一天起,他们总是三个人在一起吃饭;三个人吃客饭,凑起来有三菜一汤,吃起来也不那么单调。大家熟到一个地步,站在街上吃烘山芋当一餐的时候也有。不过熟虽熟,他们的谈话也只限于叔惠和曼桢两人谈些办公室里的事情。

    叔惠和她的交谊仿佛也是只限于办公时间内。出了办公室,叔惠不但没有去找过她,连提都不大提起她的名字。有一次,他和世钧谈起厂里的人事纠纷,世钧道:“你还算运气的,至少你们房间里两个人还合得来。”叔惠只是不介意地“唔”了一声,说:“曼桢这个人不错。很直爽的。”世钧也没有再往下说,不然,倒好像是他对曼桢发生了兴趣似的,待会儿倒给叔惠俏皮两句。

    还有一次,叔惠在闲谈中忽然说起:“曼桢今天跟我讲到你。”世钧倒呆了一呆,过了一会方才笑道:“讲我什么呢?”

    叔惠笑道:“她说怎么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只有我一个人说话的份儿。我告诉她,人家都说我欺负你,连我自己母亲都替你打抱不平。其实那不过是个性关系,你刚巧是那种唱滑稽的充下手的人材。”世钧笑道:“充下手的怎么样?”叔惠道:“不怎么样,不过常常给人用扇子骨在他头上敲一下。”

    说到这里,他自己呵呵地笑起来了。又道:“我知道你倒是真不介意的。这是你的好处。我这一点也跟你一样,人家尽管拿我开心好了,我并不是那种只许他取笑人,不许人取笑他的……”叔惠反正一说到他自己就没有完了。大概一个聪明而又漂亮的人,总不免有几分“自我恋”吧。他只管滔滔不绝地分析他自己个性中的复杂之点,世钧坐在一边,心里却还在那里想着,曼桢是怎样讲起他来着。

    他们这个厂坐落在郊区,附近虽然也有几条破烂的街道,走不了几步路就是田野了。春天到了,野外已经蒙蒙地有了一层绿意,天气可还是一样的冷。这一天,世钧中午下了班,照例匆匆洗了洗手,就到总办公处来找叔惠。叔惠恰巧不在房里,只有曼桢一个人坐在写字台前面整理文件。她在户内也围着一条红蓝格子的小围巾,衬着深蓝布罩袍,倒像个高小女生的打扮。蓝布罩袍已经洗得绒兜兜地泛了灰白,那颜色倒有一种温雅的感觉,像有一种线装书的暗蓝色封面。

    世钧笑道:“叔惠呢?”曼桢向经理室微微偏了偏头,低声道:“总喜欢等到下班之前五分钟,忽然把你叫去,有一样什么要紧公事交代给你。做上司的恐怕都是这个脾气。”世钧笑着点点头。他倚在叔惠的写字台上,无聊地伸手翻着墙上挂的日历,道:“我看看什么时候立春。”曼桢道:“早已立过春了。”世钧道:“那怎么还这样冷?”他仍旧一张张地掀着日历,道:“现在印的日历都比较省俭了,只有礼拜天是红颜色的。我倒喜欢我们小时候的日历,礼拜天是红的,礼拜六是绿的。一撕撕到礼拜六这一天,看见那碧绿的字,心里真高兴。”曼桢笑道:“是这样的,在学校里的时候,礼拜六比礼拜天还要高兴。礼拜天虽然是红颜色的,已经有点夕阳无限好了。”

    正说着,叔惠进来了,一进来便向曼桢嚷道:“我不是叫你们先走的么?”曼桢笑道:“忙什么呢?”叔惠道:“吃了饭我们还要拣个风景好点的地方去拍两张照片,我借了个照相机在这里。”曼桢道:“这么冷的天,照出来红鼻子红眼睛的也没什么好看。”叔惠向世钧努了努嘴,道:“喏,都是为了他呀。他们老太太写信来,叫他寄张照片去。我说一定是有人替他做媒。”世钧红着脸道:“什么呀?我知道我母亲没有别的,就是老嘀咕着,说我一定瘦了,我怎么说她也不相信,一定要有照片为证。”叔惠向他端相了一下,道:“你瘦倒不瘦,好像太脏了一点。老太太看见了还当你在那里掘煤矿呢,还是一样的心疼。”世钧低下头去向自己身上那套工人装看了看。曼桢在旁笑道:“拿块毛巾擦擦吧,我这儿有。”

    世钧忙道:“不,不,不用了,我这些黑渍子都是机器上的油,擦在毛巾上洗不掉的。”他一弯腰,便从字纸篓里拣出一团废纸来,使劲在裤腿上擦了两下。曼桢道:“这哪儿行?”

    她还是从抽屉里取出一条折叠得齐齐整整的毛巾,在叔惠喝剩的一杯开水里蘸湿了,递了过来。世钧只得拿着,一擦,那雪白的毛巾上便是一大块黑,他心里着实有点过意不去。

    叔惠站在窗前望了望天色,道:“今天这太阳还有点靠不住呢,不知道拍得成拍不成。”一面说着,他就从西服裤袋里摸出一把梳子来,对着玻璃窗梳了梳头发,又将领带拉了一拉,把脖子伸了一伸。曼桢看见他那顾影自怜的样子,不由得抿着嘴一笑。叔惠又偏过脸来向自己的半侧面微微瞟了一眼,口中却不断地催促着世钧:“好了没有?”曼桢向世钧道:

    “你脸上还有一块黑的。不,在这儿——”她在自己脸上比画了一下,又道:“还有。”她又把自己皮包里的小镜子找了出来,递给他自己照着。叔惠笑道:“喂,曼桢,你有口红没有?

    借给他用一用。“说说笑笑的,他便从世钧手里把那一面镜子接了过来,自己照了一照。

    三个人一同出去吃饭,因为要节省时间,一人叫了一碗面,草草地吃完了,便向郊外走去。叔惠说这一带都是些荒田,太平淡了,再过去点他记得有两棵大柳树,很有意思。可是走着,走着,老是走不到。世钧看曼桢仿佛有点赶不上的样子,便道:“我们走得太快了吧?”叔惠听了,便也把脚步放慢了一些,但是这天气实在不是一个散步的天气。他们为寒冷所驱使,不知不觉地步伐又快了起来。而且越走越快。大家喘着气,迎着风,说话都断断续续的。曼桢竭力按住她的纷飞的头发,因向他们头上看了一眼,笑道:“你们的耳朵露在外面不冷么?”叔惠道:“怎么不冷。”曼桢笑道:“我常常想着,我要是做了男人,到了冬天一定一天到晚伤风。”

    那两棵柳树倒已经丝丝缕缕地抽出了嫩金色的芽。他们在树下拍了好几张照。有一张是叔惠和曼桢立在一起,世钧替他们拍的。她穿着的淡灰色羊皮大衣被大风刮得卷了起来,她一只手掩住了嘴,那红绒线手套衬在脸上,显得脸色很苍白。

    那一天的阳光始终很稀薄。一卷片子还没有拍完,天就变了。赶紧走,走到半路上,已经下起了霏霏的春雪。下着下着就又变成了雨。走过一家小店,曼桢看见里面挂着许多油纸伞,她要买一把。撑开来,有一色的蓝和绿,也有一种描花的。有一把上面画着一串紫葡萄,她拿着看看,又看看另一把没有花的,老是不能决定,叔惠说女人买东西总是这样。世钧后来笑着说了一声“没有花的好”,她就马上买了那把没有花的。叔惠说:“价钱好像并不比市区里便宜。不会是敲我们的竹杠吧?”曼桢把伞尖指了指上面挂的招牌,笑道:

    “不是写着‘童叟无欺’么?”叔惠笑道:“你又不是童,又不是叟,欺你一下也不罪过。”

    走到街上,曼桢忽然笑道:“嗳呀,我一只手套丢了。”叔惠道:“一定是丢在那爿店里了。”重新回到那爿店里去问了一声,店里人说并没有看见。曼桢道:“我刚才数钱的时候是没有戴着手套。——那就是拍照的时候丢了。”

    世钧道:“回去找找看吧。”这时候其实已经快到上班的时候了,大家都急于要回到厂里去,曼桢也就说:“算了算了,为这么一只手套!”她说是这样说着,却多少有一点怅惘。曼桢这种地方是近于琐碎而小气,但是世钧多年之后回想起来,她这种地方也还是很可怀念。曼桢有这么个脾气,一样东西一旦属于她了,她总是越看越好,以为它是世界上最好的。

    ……他知道,因为他曾经是属于她的。

    那一天从郊外回到厂里去,雨一直下得不停,到下午放工的时候,才五点钟,天色已经昏黑了。也不知道是怎么样一种朦胧的心境,竟使他冒着雨重又向郊外走去。泥泞的田垄上非常难走,一步一滑。还有那种停棺材的小瓦屋,像狗屋似的,低低地伏在田垄里,白天来的时候就没有注意到,在这昏黄的雨夜里看到了,却有一种异样的感想。四下里静悄悄的,只听见那汪汪的犬吠声。一路上就没有碰见过一个人,只有一次,他远远看见有人打着灯笼,撑着杏黄色的大伞,在河浜对岸经过。走了不少时候,才找到那两棵大柳树那里。他老远的就用手电筒照着,一照就照到树下那一只红色的手套。

    心里先是一高兴。走到跟前去,一弯腰拾了起来,用电筒照着,拿在手里看了一看,却又踌躇起来了。明天拿去交给她,怎么样说呢?不是显着奇怪么,冒着雨走上这么远的路,专为替她把这么只手套找回来。他本来的意思不过是因为抱歉,都是因为他要拍照片,不然人家也不会失落东西。但是连他自己也觉得这理由不够充分的。那么怎么说呢?他真懊悔来到这里,但是既然来了,东西也找到了,总不见得能够再把它丢在地下?他把上面的泥沙略微掸了一掸,就把它塞在袋里。既然拿了,总也不能不还给人家。自己保存着,那更是笑话了。

    第二天中午,他走到楼上的办公室里。还好,叔惠刚巧又被经理叫到里面去了。世钧从口袋里掏出那只泥污的手套,他本来很可以这样说,或者那样说,但是结果他一句话也没有,仅只是把它放在她面前。他脸上如果有任何表情的话,那便是一种冤屈的神气,因为他起初实在没想到,不然他也不会自找麻烦,害得自己这样窘。

    曼桢先是怔了一怔,拿着那只手套看看,说:“咦?……

    嗳呀,你昨天后来又去了?那么远的路——还下着雨——“正说到这里,叔惠进来了。

    她看见世钧的脸色仿佛不愿意提起这件事似的,她也就机械地把那红手套捏成一团,握在手心里,然后搭讪着就塞到大衣袋里去了。她的动作虽然很从容,脸上却慢慢地红了起来,自己觉得不对,脸上热烘烘的,可见刚才是热得多么厉害了。自己是看不见,人家一定都看见了。这么想着,心里一急,脸上倒又红了起来。

    当时虽然无缘无故地窘到这样,过后倒还好,在一起吃饭,她和世钧的态度都和平常没什么两样。春天的天气忽冷忽热,许多人都患了感冒症,曼桢有一天也病了,打电话到厂里来叫叔惠替她请一天假。那一天下午,叔惠和世钧回到家里,世钧就说:“我们要不要去看看她去?”叔惠道:“唔。

    看样子倒许是病得不轻。昨天就是撑着来的。“世钧道:”她家里的地址你知道?“叔惠露出很犹豫的样子,说:”知是知道,我可从来没去过。你也认识她这些天了,你也从来没听见她说起家里的情形吧?她这个人可以说是一点神秘性也没有的,只有这一点,倒好像有点神秘。“他这话给世钧听了,却有点起反感。是因为他说她太平凡,没有神秘性呢,还是因为他疑心她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那倒也说不清,总之,是使人双重地起反感。世钧当时就说:”那也谈不上神秘,也许她家里人多,没地方招待客人;也许她家里人还是旧脑筋,不赞成她在外面交朋友,所以她也不便叫人到她家里去。“

    叔惠点点头,道:“不管他们欢迎不欢迎,我倒是得去一趟。

    我要去问她拿钥匙,因为有两封信要查一查底稿,给她锁在抽屉里了。“世钧道:”那么就去一趟吧。不过……这时候上人家家里去,可太晚了?“厨房里已经在烧晚饭了,很响亮的”嗤啦啦,嗤啦啦“的炒菜下锅的声音,一阵阵传到楼上来。

    叔惠抬起手来看了看手表,忽然听见他母亲在厨房里喊:“叔惠!有人找你!”

    叔惠跑下楼去一看,却是一个面生的小孩。他正觉得诧异,那小孩却把一串钥匙举得高高地递了过来,说:“我姐姐叫我送来的,这是她写字台上的钥匙。”叔惠笑道:“哦,你是曼桢的弟弟?她怎么样,好了点没有?”那孩子答道:“她说她好些了,明天就可以来了。”看他年纪不过七八岁光景,倒非常老练,把话交代完了,转身就走,叔惠的母亲留他吃糖他也不吃。

    叔惠把那串钥匙放在手心里颠着,一抬头看见世钧站在楼梯口,便笑道:“她一定是怕我们去,所以预先把钥匙给送来了。”世钧笑道:“你今天怎么这样神经过敏起来?”叔惠道:

    “不是我神经过敏,刚才那孩子的神气,倒好像是受过训练的,叫他不要跟外人多说话。——可会不是她的弟弟?”世钧不禁有点不耐烦起来,笑道:“长得很像她的嘛!”叔惠笑道:“那也许是她的儿子呢?”世钧觉得他越说越荒唐了,简直叫人无话可答。叔惠见他不作声,便又说道:“出来做事的女人,向来是不管有没有结过婚,一概都叫‘某小姐’的。”世钧笑道:

    “那是有这个情形,不过,至少……她年纪很轻,这倒是看得出来的。”叔惠摇摇头道:“女人的年纪——也难说!”

    叔惠平常说起“女人”怎么样怎么样,总好像他经验非常丰富似的。实际上,他刚刚踏进大学的时候,世钧就听到过他这种论调,而那时候,世钧确实知道他是有一个女朋友,也是一个同学,名叫姚珍。他说“女人”如何如何,所谓“女人”,就是姚珍的代名词。

    现在也许不止一个姚珍了,但是他也还是理论多于实践。他的为人,世钧知道得很清楚。

    今天他所说的关于曼桢的话,也不过是想到哪里说到哪里,绝对没有恶意的,世钧也不是不知道,然而仍旧觉得非常刺耳。

    和他相交这些年,从来没有像这样跟他生气过。

    那天晚上世钧推说写家信,一直避免和叔惠说话。叔惠见他老是坐在台灯底下,对着纸发愣,还当他是因为家庭纠纷的缘故,所以心事重重。

    二

    曼桢病好了,回到办公室里来的第一天,叔惠那天恰巧有人请吃饭——有一个同事和他赌东道赌输了,请他吃西餐。

    曼桢和世钧单独出去吃饭,这还是第一次。起初觉得很不惯,叔惠仿佛是他们这一个小集团的灵魂似的,少了他,马上就显得静悄悄的,只听见碗盏的声音。

    今天这小馆子里生意也特别冷清,管帐的女人坐在柜台上没事做,眼光不住地向他们这边射过来。也许这不过是世钧的心理作用,总好像人家今天对他们特别注意。那女人大概是此地的老板娘,烫着头发,额前留着稀稀的几根前刘海。

    总是看见她在那里织绒线,织一件大红绒线衫。今天天气暖了,她换了一件短袖子的二蓝竹布旗袍,露出一大截肥白的胳膊,压在那大红绒线上面,鲜艳夺目。胳膊上还戴着一只翠绿烧料镯子。世钧笑向曼桢道:“今天真暖和。”曼桢道:

    “简直热。”一面说,一面脱大衣。

    世钧道:“那天我看见你弟弟。”曼桢笑道:“那是我顶小的一个弟弟。”世钧道:“你们一共姊妹几个?”曼桢笑道:

    “一共六个呢。”世钧道:“你是顶大的么?”曼桢道:“不,我是第二个。”世钧道:“我还以为你是顶大的呢。”曼桢笑道:

    “为什么?”世钧道:“因为你像是从小做姊姊做惯了的,总是你照应人。”曼桢笑了一笑。桌上有一圈一圈茶杯烫的迹子,她把手指顺着那些白迹子画圈圈,一面画,一面说道:“我猜你一定是独养儿子。”世钧笑道:“哦?因为你觉得我是娇生惯养,惯坏了的,是不是?”曼桢并不回答他的话,只说:

    “你即使有姊妹,也只有姊妹,没有哥哥弟弟。”世钧笑道:

    “刚巧猜错了,我有一个哥哥,不过已经故世了。”他约略地告诉她家里有些什么人,除了父亲母亲,就只有一个嫂嫂,一个侄儿,他家里一直住在南京的,不过并不是南京人。

    他问她是什么地方人,她说是六安州人。世钧道:“那就是那出茶叶的地方,你到那儿去过没有?”曼桢道:“我父亲下葬的那年,去过一次。”世钧道:“哦,你父亲已经不在了。”曼桢道:

    “我十四岁的时候,他就死了。”

    话说到这里,已经到了她那个秘密的边缘上。世钧是根本不相信她有什么瞒人的事,但是这时候突然有一种静默的空气,使他不能不承认这秘密的存在。但是她如果不告诉他,他决不愿意问的。而且说老实话,他简直有点不愿意知道。难道叔惠所猜测的竟是可能的——这情形好像比叔惠所想的更坏。而她表面上是这样单纯可爱的一个人,简直不能想象。

    他装出闲适的神气,夹了一筷子菜吃,可是菜吃到嘴里。

    木肤肤的,一点滋味也没有。搭讪着拿起一瓶番茄酱,想倒上一点,可是番茄酱这样东西向来是这样,可以倒上半天也倒不出,一出来就是一大堆。他一看,已经多得不可收拾,通红的,把一碗饭都盖没了。柜台上的老板娘又向他们这边桌上狠狠地看了两眼;这一次,却不是出于一种善意的关切了。

    曼桢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她好像是下了决心要把她家里的情形和他说一说。一度沉默过之后,她就又带着微笑开口说道:“我父亲从前是在一个书局里做事的,家里这么许多人,上面还有我祖母,就靠着他那点薪水过活。我父亲一死,家里简直不得了。那时候我们都还不懂事呢,只有我姊姊一个人年纪大些。从那时候起,我们家里就靠着姊姊一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