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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低头扫了一眼,目光瞥见女人漂亮细瘦的脚踝骨肿起了高高的一截。
那一处泛着红,和周围白出通透感的肌肤完全不一样。
她赤着脚,一只脚立在地上,大脚趾还不安地动了动,企图覆盖在二脚拇指上,另一只脚脚尖点着地面。
两只小脚丫子白白嫩嫩,上面没什么肉,瘦到可见肌肤下细小的青色血管。
脚型很美,足弓饱满,对于足控来说,很容易让人产生把玩的冲动。
刚压下去的那点儿燥郁气又涌了上来,傅斯珩兜着女人细到不盈一握的腰问:“脚怎么了?”
“崴了。”
“怎么崴的?”
“打架打的。”安歌回答的特实诚,说话时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傅斯珩。
说是打架,其实这个词用得并不是很准确。
因为更像是单方面的殴打。
宋世仁心急,一进门就想对她动手动脚,她穿着高跟鞋踹人小腿的时候没注意被宋世仁拉了一把,把脚给崴了。
“这样哄?”
下一秒,男人一手兜着女人的腰肢,微微弯腰,另一只手穿过女人的腿窝后面,将人打横抱起。
安歌猝不及防,再次坠落入夜晚雪后的松林,贴着傅斯珩的胸膛,满满都是他身上的味道。
闻了会上瘾。
眨巴着眼睛,安歌抬头想去看傅斯珩,却只看到了他瘦削的下巴以及微微抿起的唇瓣。
隔着西服,能感觉到他身上的体温。
温温热热的。
“哎唷——”一旁的刘叔朝着安歌挤眉弄眼。
为首的警官点点头:“这才对嘛,男人就是要给女人遮风挡雨的,不然女人要你做什么?”
魏舟:“说的对!”
安歌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儿烧。
这假男友还挺入戏的。
怀里的女人很轻,轻飘飘的,几乎感受不动什么重量。
这是傅斯珩第一次抱女人。
他抱上去的时候大脑没有经过丝毫考虑,好像抱安歌是件天经地义的事。
“鞋子!”临出门了,安歌才想起自己的高跟鞋。
傅斯珩拿眼角扫了下魏舟。
魏舟立马会意过来,退回去帮自己未来的老板娘把鞋子捡了起来。
一路上,警车的警笛声异常的急促。
花了点时间,省视了下刚才发生的事情,傅斯珩头一次产生恍惚感。
人生第一次进警察局是为了个女人。
这女人太能折腾了。
野又不听话。
除此之外,还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还好她没出事。
刚踏进去看见那双散落高跟鞋的瞬间,他脑子里唯一的反应是如果真出了事,他一定会让那个叫宋世仁的把牢底坐穿,下半辈子对着铁窗流泪。
到了警察局,很有有值班的警察过来做笔录。
待问清详细的家庭情况,做笔录的警察直接愣了,反应了好久才回过神来,回过神来他出去打了通电话。
没一会,片区的局长亲自过来了,客客气气地把傅斯珩请到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相比于傅斯珩的老神在在,魏舟人还在飘。
他到现在都没反应过来,自己确确实实是来警察局走了一遭做了个笔录。
“傅总?”
傅斯珩半阖着眼,左右手指抵着额角,身子靠在警局办公室的椅子里,一时没动。
“问清楚了?”
“问清楚了。”魏舟迅速组织好语言,交代完了具体情况,“这事确实是安小姐报的案,法治在线的新闻记者是安老先生的朋友。在征得受害人袁慧小姐的同意后,安小姐和刘先生沟通过才决定报案。
“今晚的行动是局里开会决定由安小姐出面……也不是,这主意是安小姐自己出的!”
“宁瑾置地的人呢?”
“已经接到通知了,宋子山亲自过来。”